2014年第5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李士海,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艾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市政府秘书长姬振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邯郸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邯郸市市树、市花的决定(草案),决定将法桐(悬铃木)和国槐作为邯郸市市树,将月季作为邯郸市市花。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城建设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决定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转市政府进行办理。
会议对《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管理条例(草案)》和《邯郸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彭学增主任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各项议程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本次会议,我们审议了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2013年,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不利影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狠抓增收节支、提质增效,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为平稳,市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成绩来之不易。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地揭示问题,重点突出,措施可行。下一步,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持续培育财税增长点,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要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三公”经费管理,统筹资金,着力推动转型升级、改善民生;要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机制,防控债务风险;要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研究解决审计监督发现的问题,提高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规范化水平。
刚才,我们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进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力求实效。今年以来,代表反映相对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一批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市政府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存在问题,加强协调督导,着力在推进代表建议落实上下功夫,积极构建责任明确、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办理工作格局和长效机制。要积极将代表建议转化成为政府决策部署和具体行动。要进一步探索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创新交办方式、办理方式和督办方式,进一步提高建议办成率、代表满意率。
市树、市花是城市风貌的绿色象征,是城市文化的自然传承,也是现代城市的一张名片。本次会议确定了法桐和国槐、月季作为我市的“市树”、“市花”。市政府要加强对市树、市花品牌的打造,加强市树、市花的推介宣传和保护、开发利用工作,使之真正成为我市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
今年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各项工作即将进入收尾阶段。当前,要集中精力抓好三件事。一是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在逐项对照,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专委会、各部门要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办公厅要着手起草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的意见;二是要科学谋划明年工作。各专委会、各部门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接省人大工作,积极谋划明年的工作计划,为常委会统筹安排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打下良好基础;三是要全力做好人大三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早制定周密的筹备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认真高效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关于邯郸市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对邯郸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同意《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市本级决算。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邯郸市市树和市花的决定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市树、市花的议案》,决定批准将法桐(悬铃木)和国槐作为邯郸市市树,将月季作为邯郸市市花。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4年10月23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翟广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期省财政厅批复了我市2013年财政总决算。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3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克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不利影响,狠抓增收节支,注重提质增效,致力于稳增长、调结构、优环境、惠民生,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为平稳,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及五次常委会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财政预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20234万元,占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0%,受宏观经济低速增长、主要行业税收减收等因素影响,同比下降8.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28838万元,占预算的100.1%,同比下降7.7%。具体项目为:增值税完成85748万元,占预算的101.4%,下降14.4%;营业税完成175416万元,占预算的100.7%,增长5.9%;企业所得税完成51042万元,占预算的97.3%,下降14.3%;个人所得税完成12606万元,占预算的100.3%,增长6.8%;其他小税种完成104026万元,占预算的99.3%,剔除去年一次性收入因素后,可比增长0.1%。非税收入完成91396万元,占预算的99.6%,下降9.9%。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654954万元,占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83.2%,可比增长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81万元,占预算的98.2%,下降6.5%;公共安全支出67484万元,占预算的97.1%,下降1.3%;教育支出97432万元,占预算的95%,可比增长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661万元,占预算的93%,增长16.4%;医疗卫生支出37454万元,占预算的96.6%,增长1.7%;农林水事务支出30390万元,同比下降24.3%,主要原因是省级农机具补贴资金管理体制调整,资金由市本级列支改为由县(区)列支出,剔除此项因素后可比增长0.9%;交通运输支出92996万元,同比下降27.7%,剔除交通项目建设上级专款减少因素后,可比增长2.5%;住房保障支出48840万元,同比下降33.6%,剔除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量下降及相应上级补助专款减少因素后,可比增长15.9%。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962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1.7%,同比增长96.1%;基金支出70506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7%,同比增长129.3%。
201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把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作为优先支持方向,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精细管财,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提升收入质量。牵头构建综合治税大格局,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全部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分别提高2个和4.2个百分点。二是助推经济发展。全年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186.8亿元,统筹用好市本级安排的发展专项资金,有力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多渠道筹集资金65.1亿元,保障了东区建设、滏阳河改造、串城街和西军师堡征迁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三是保障民生事业。全市民生支出219亿元,增长8.6%,保障了95件实事如期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全面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继续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完善财政管理。建立了预算公开定期报送机制,在全省率先试行国库电子化集中支付,不断完善投资评审、债务管理等制度。
二、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平衡结果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有关结算项目,市本级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20234万元,加:税收返还52273万元、一般转移支付378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36485万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7000万元、上年结转12767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专户资金49438万元,扣除激励性体制税收返还县区35357万元、1+6体制税收返还县区65198万元后,本年收入总计840414万元;减:本年支出总计704357万元,其中:市本级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4954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上解支出569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707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600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36057万元,其中:专款结转132249万元,净结余3808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中仍存在增收基础还不稳固、收支矛盾有增无减、预算执行均衡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做好2014年的预算执行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发挥综合治税作用,力争应收尽收;二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和清理,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推动经济转型和各项事业发展;三是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逐步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四是规范预算部门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规模,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以上预算执行结果,省财政厅已经审查核准,请予审议。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23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艾文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本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积极为推进邯郸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份量的代表建议。这些建议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对推动政府科学决策、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对这些代表建议,市政府系统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进行了研究,下大力抓好落实。
今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254件,占全市代表建议总数的87%。截至目前,25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130件,占承办总数的51.2%;列入规划、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05件,占41.3%;作出说明解释的(C类)19件,占7.5%。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2件,占承办总数的95.3%;表示基本满意的12件,占4.7%。总体来看,今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较好。代表提的许多意见、建议被积极采纳,代表反映相对集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代表对政府承办工作比较满意。
二、扎实高效地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强化责任,领导重视程度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办理。今年市“两会”期间,回建市长在第一时间要求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强调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认真办理,确保办理效果。同时明确要求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按照各自分工,时刻关注、及时调度代表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联系市人大工作的曹子玉常务副市长,也多次过问调度有关情况。今年7月份,市政府召开了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调度会,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被动式办理、解释性办理、总结式办理、闭门式办理、应付式办理等5种不负责任的办理方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三级负责制,即:各位副市长对分管口的承办任务负责协调抓总;市政府办公厅对承办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各承办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主管副市长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同时,继续实行“3+1”办理责任机制,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体系。市政府还印发了《2014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2014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解方案》,对办理程序、答复格式及内容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分管市领导、承办部门及完成时限,做到了责任、任务、时限、要求、质量“五落实”,通过严明责任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二)完善机制,办理更规范有序。市政府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承办工作相关规定,在多年的办理工作实践中注重承办制度建设,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承办工作制度。一是协调联系机制。建立了由人大、政府两个系统协调一致,交办单位、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三方共同参加的互动共办平台。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三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做到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二是审核把关机制。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对本单位的答复意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答复意见进行复前审核,凡发现办理不认真、答复意见不规范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做到答复格式规范准确、符合要求,答复内容客观充实、符合实际。三是沟通协商机制。把沟通协商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既有“文来文往”、更有“人来人往”。积极开展办前、办中、办后“三走访”活动,办前与代表坦诚沟通交流,了解代表的初衷,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中向代表虚心求计问策,共商解决方案,增强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办后及时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督导检查机制。实行分类督导、分层次督办制度。对面上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挂账督办、定期督导调度;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实行专项督查;对反馈不满意的问题,实行个案追踪、联合督办。办理答复任务基本完成后,做好复查落实工作。今年7月份,市政府办公厅分中部、东部和西部三片,对各县(市、区)承办工作进行了督导,进一步增强了各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交账意识,提高了办理质量。
(三)突出重点,力求办理实效。代表反映的问题与全市中心工作紧密相连,大都是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市政府以“钉钉子”的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有效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比如:
针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市政府主要和主管领导多次批示指导、督导调度、现场检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投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关停取缔“三小”及各类重污染小企业3167家;完成棚化、仓化项目305个;淘汰黄标车9万多辆,518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和80辆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主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95%;拆除锅炉955台,合计2006蒸吨,拆除烟囱1650根,年可减少煤耗16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9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1.61万吨、烟粉尘排放2.01万吨;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玻璃五个行业359项治理工程,已完成222项,预计今年底全部完成。1-8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降低21.7%;PM2.5浓度同比降低16.3%。
针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方面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邯发〔2014〕2号),制定了《邯郸市2014年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工作推进计划》(邯办文〔2014〕14号),明确了工作重点,建立了推进机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1-6月,全市县域实现生产总值1190.1亿元,占全市比重达到80.5%。1-8月,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占全市比重分别达到73.7%、55.8%。同时,帮助各县(市)上报项目188个,争取上级资金21.33亿元;已完成肥乡等4个县(市)废弃砖瓦窑立项论证工作,可新增用地面积2083亩。
针对优先发展公交等方面的建议,市政府出台了《邯郸市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首次出台专门保障公共交通发展的政府性文件。《邯郸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已列入我市2013年—2017年立法计划。在原有2条公交专用道基础上,又新辟2条公交专用道,专用道里程由10.5公里增加到23公里。市政府与民生银行、北方奥钛公司三方签订了200辆纯电动公交车融资租赁合同,首批20辆车已于10月份到位。我市成为省内继石家庄、保定后第三个实现手机刷卡乘坐公交的城市,主城区五年内购置的公交车辆实现了智能调度系统的全覆盖,自动化调度线路达到56条。
针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建议,开展了六大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安全隐患清剿亮剑行动,整改生产经营单位4218家,取缔无证照经营户871户、小型餐饮单位354家,关停小作坊43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16起,破获1起特大跨省制售假酒案件,查扣不合格食品2.7万余公斤;食品生产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停业整顿小作坊83家、关闭取缔小作坊6家,立案查处1家;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取缔无证经营户500户,注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24户,规范食品经营户4051户(次),查处案件274起;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桶装饮用水专项治理行动,取缔无证生产桶装水企业23家,查扣不合格桶装水2052桶、瓶装水10610瓶;食品药品安全“双剑行动”,从今年10月起,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针对建立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方面的建议,采取政府扶持、税费优惠、资金补贴等方式,大力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并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使全市的养老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社会办养老机构65家,农村幸福院431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5个,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提前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的目标。同时,市民政局还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在邯山区和复兴区开展试点工作。
针对加强交通管理方面的建议,截至目前,查获机动车涉牌涉证11200余起,饮酒违法3043起、醉酒违法70起;市主城区查处行人违法2587起、非机动车违法13237起,教育违法驾驶人34900余起。正在加快建设1433部一体型抓拍机,建成后将覆盖主城区130余处交叉口、104个路段点位,有效整合现有52个路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及环市11个卡口设备功能资源,新增联网型信号灯控制系统。优化、微调交通组织方案6处,系统优化主城区信号灯配时,通行率提高了20%。
针对解决医患纠纷等方面的建议,市政府在去年出台实施《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基础上,今年4月组建成立了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防止医疗纠纷矛盾激化。截至9月底,市医调委接待来访咨询334件(次),当面咨询183件(次),电话咨询151件(次)。立案受理46件,成功调解结案39件,协议赔偿患者共计421.4万元。经回访赔偿全部到位,患方比较满意。
以上所列都是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的方面,各位代表还提出了很多含金量高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都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解决,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三、不断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能力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代表的期望相比,政府系统的办理工作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承办单位时效观念差,办理工作拖拉,与代表沟通不够主动;有的合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办理效果有待提高;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及承办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责任感。市政府将继续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进一步提升办理效果。加强协调督导,在推进代表建议落实和监督问效上下功夫,促进代表建议解决,特别是着力增加代表建议“A”类件数的比例,减少“B”类件数的比例,最大限度取得代表的满意。三是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将建议办理与改进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方面工作,力求更多的代表建议转化为政府决策部署和具体行动。还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进一步改进完善政府工作。
为便于大家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市政府办公厅印制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一览表》,供大家参阅,请多提宝贵意见。
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10月23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加快发展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007年,市委、市政府确定在我市16个县(市、区)范围内,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攻坚战,以解决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点多、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结构不合理,师资不足、素质不高等问题。为指导该项工作,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意见》(邯政﹝2007﹞13号)。随着几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扎实的工作,我市农村中小学布局及学校建设标准取得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规划
(一)任务目标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农村中小学数量将从2007年的3211所调整为1190所(新建240所、改扩建921所、保留29所)。其中:农村小学从2730所调整到972所;农村初中从417所调整到218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基本消除不完全农村小学和1轨制小学。通过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实现各县(市、区)区域内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总体规模适中,每所学校校舍建设、教学仪器配备、教育信息手段高水平达标,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二)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小学施行“4138”标准(4轨、在校生1000人、占地30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初中施行“1215612”标准(12轨、在校生1500人、占地6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小学可施行“2525”标准(2轨、在校生500人、占地20亩以上、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初中可施行“8141”标准(8轨、在校生1000人、占地40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市农村中小学已调整到1492所,其中:农村小学1341所、农村初中151所,标准化学校已达到463所,占总规划的38.91%。2014年计划建设50所标准化学校,目前已有40所竣工,累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503所,占总规划的42.27%。预计2014年底累计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513所,占总规划的43.11%。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委、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邯郸市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标准办”),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实施及协调。各县(市、区)把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相应机构,做到了思想认识、领导责任、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四到位。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严格落实责任。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考核内容。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财政、发改委、建设、国土、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主动地做好工作,形成攻坚合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优先考虑危房集中的学校,严防校舍危房危害师生安全。对进度快、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三)保障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破解资金难题。一是财政、发改委、教育等渠道用于学校建设的资金集中使用。二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0%用于教育的政策落实到位,其中85%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城市教育费附加的70%、城市建设维护税的7%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三是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布局调整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四是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及效益好的企业踊跃捐资助教。六是抓好对口帮扶,并与新农村建设包村相协调。七是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在学校标准化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规费,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抓好工程建设。标准化学校建设与布局调整相结合,坚持自上而下调整次序,先调整初中,后调整小学、幼儿园,闲置的初中校园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小学、闲置小学校园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幼儿园。闲置的校舍和资产由县级教育、财政等部门妥善处置,所得收益一律用于保留学校或新建学校的建设。坚持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切实保证学校建设质量。抓好项目审批工作和资金审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
四、目前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1、各县进展情况不平衡。进展快的包括涉县、峰峰矿区、广平和武安,分别完成规划任务的96.08%、91.43%、76.47%和72.46%;进展慢的包括磁县、魏县、成安和大名,分别完成规划任务的14.86%、19.01%、21.54%和23.23%。
2、用地受限、产权不明。由于现在各县(市、区)征地指标较少,学校建设存在征地难的问题;学校用地均为集体用地,没有土地手续,造成学校建设施工手续办理过程中用时较长或难以办理。
3、资金短缺、落实不到位。由于部分县财政财力紧张,社会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筹措力度不大,造成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影响了项目进展。
(二)下步采取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并严格落实现有政策,以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难题。
1、职能部门提供政策保障。市县两级土地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在教育用地征地、土地性质变更上给予政策上的支持,保证教育用地指标的实现。在建设手续办理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为项目建设清除障碍。
2、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尽快将各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资金,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教、对口帮扶。
3、教育部门加大督导力度。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实行每季度一督查,跟踪问效,注重抓落实见实效,确保校舍安全设防达到国家标准,做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配套一所、使用一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建设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10月23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为目标,以县城扩容提质为核心,坚持“四化”同步、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分类推进、统筹发展原则,在市人大和各级人大代表及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以决战决胜的姿态,聚力攻坚、真抓实干,大力开展县城建设攻坚战,夯实基础设施,彰显风貌特色,打造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品位,聚集产业人口,增强发展后劲,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市县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7月召开的全省县城建设调度座谈会,专门组织与会代表观摩了我市涉县和馆陶县,受到了一致赞誉,给予了高度评价。会上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介绍经验的设区市。省委办公厅就我市县城建设的经验做法写出了专题调研报告,呈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周本顺书记9月16日批示:“邯郸县城建设及县域经济发展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今年以来,共有6个市、县260多人到我市参观学习,我市县城建设已成为各地学习观摩的典型。
一、取得的成绩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大力开展县城建设攻坚战,各县(市、区)在承载能力、产业聚集、生态建设和文化特色等方面实现长足发展,县城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县城建设整体水平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完善了规划体系。按照全省县城建设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开展了新一轮规划编制工作,坚持以大手笔和战略眼光搞好县城规划,以高品质的规划设计引领高水平的城市建设,15个县(市、区)全部完成了到2030年的城乡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累计完成129个;详细城市设计累计完成41个。大部分县(市)建成了规划展馆和数字规划系统,编制和出台了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技术规定和技术导则,实现了从宏观到微观、从城市建设到产业发展的规划全覆盖。
(二)拉开了县城框架。各县(市、区)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年时间把发展框架确定下来的要求,结合总规编制,以路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城市扩容,拓展县城发展空间,基本完成了县城绕城外环建设,县城之间、县城与主城区之间快速交通路网逐步完善。目前,所有县城15分钟内可通达高速公路、1小时内可到达主城区。近年来,各县(市、区)修建道路总面积达到5030万平方米,较2008年增长68.7%,全市县城建成区总面积达417.2平方公里,面积扩大了58.7%;5个县城面积扩容超过了一倍,7个县城的城区规模达到了10—20平方公里,7个县城达到了20平方公里以上,其中武安、涉县超过30平方公里;县城城区人口突破150万人,规模增长了37.9%,5个县城人口达到了20万人以上,4个县城人口增速超过了50%。各县(市、区)县城扩容明显加速,初步搭起中小城市发展框架。
(三)提高了承载能力。近年来,各县(市、区)加大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县城承载能力显著提升,为人口聚集奠定了基础。五年来,15个县(市、区)完成投资550亿元,县均投入36亿元,有的县投资额超过前10年的总和,自来水年供水总量较2008年增长82.6%;用气普及率均超过50%以上,武安、大名、永年达到97%以上;东部县公路、供热、供气等面积提高了十几倍。各县(市、区)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图书馆、公共体育馆、文化场馆等公共设施138个,医院33个,学校171个;在建图书馆、公共体育馆、文化场馆等项目44个,在建医院12个、学校31个。2014年,各县(市、区)安排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32个,计划总投资131.2亿元。现已开工116个,开工率89.4%;已竣工31个,竣工率23. 48%;累计完成投资82亿元。
(四)改善了县城面貌。各县(市、区)大力实施以“三治两提”为主要内容的县城脏乱整治行动,把县城容貌整治作为县城建设第一仗,围绕“三治两提”全面制定攻坚方案,各县领导重点分包,先后开展了“治脏月”、“治乱月”、“数字城管监督月”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广告牌匾和夜景亮化集中整治”、“早夜市专项整治”等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县城容貌大为改观。在全省率先建成数字化平台。今年9月份,召开了全市城市管理大会,出台了《邯郸市精细化管理办法》,各县制定精细化管理具体细则,按照精细化、标准化要求,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责任标准、公用服务质量标准、市政维护技术标准、行业管理规范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标准等,逐步形成一套完善高效的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和制度体系,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经常型、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促进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优化了生态环境。大力实施“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充分利用引黄入冀、南水北调等水利资源,扩渠建河、扩坑造湖、因势造型,高起点规划建设河湖公园、广场游园,构建生态型河湖园林体系,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生态环境。坚持用园林理念建设道路绿网,采取增加绿量、乔灌草搭配、鲜花奇石点缀等方式,在城市及周边区域、交通干线沿线、城市出入口等大幅增加绿量,实现绿质、绿量双提升,建设园林式道路绿网体系。新建了馆陶公主湖公园、涉县赤水湾公园、临漳七子湖公园、曲周龙海公园、广平东湖公园、邱县平恩公园、鸡泽毛遂公园、魏县环城水系、武安环城林带等一批大型园林绿化工程,并探索出了肥乡政企合作、涉县公司造林等绿化模式。实现了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目标,做到了污水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目前,各县(市、区)县城平均绿化覆盖率已达到37%(其中11个县城绿化覆盖率超过40%),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462万平方米,所有县城均获得省级及以上园林县城称号,其中8县(市)先后在省人居环境和“十佳”评比中获奖,武安、涉县、临漳、邱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鸡泽已通过国家园林县城初审。2014年,各县(市、区)共新建公园5个,游园59个,片林263.5万平方米;升级改造公园10个,游园54个,广场7个;新增绿地481.6万平方米;建设绿道绿廊52公里。
(七)彰显了特色品位。依托自然环境禀赋和历史文化特色,指导各县城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努力打造独具历史文化风貌的特色城镇。涉县、武安、峰峰矿区依托太行山和女娲文化、磁州窑文化、石窟文化、红色文化,以山为骨、以水为魂、以绿为脉、以文为蕴,打造山水宜居城市;馆陶依托卫河穿城优势,打造滨河生态水系景观带,开发滨河商业圈,建设生态馆陶;魏县依托20万亩梨树和引黄入冀工程,建设66公里环城水系、滨河景观,打造梨乡水城;大名依托宋代大名府和明代古城遗址,修复古城墙,打造宋府明城;临漳依托曹魏建安文化,建成了邺都博物馆,着力打造邺城文化园区和七子湖文化景区,彰显古县特色,打造邺都新城;永年依托广府古城、太极文化和华北第三大湿地,综合开发21.5平方公里的永年洼,修缮明清风韵街区和文物景点,打造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邱县依托林板一体化产业基础,建设森林城市,打造碧海林城等等,展现了各自的独特风貌。大力推进“双百工程”建设,谋划建设了一批标志性建筑和特色风貌街区,进一步彰显了城市的特色和魅力。
(八)增强了产业支撑。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引导优质产业向园区集聚,推进产城融合,实现产城互动,为县城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东中西产业布局。西部各县(市)以加速转型发展为重点,大力提升钢铁产业,加快发展装备制造、煤化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重要接续产业;中部各县(区)重点对接主城区,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东部各县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加快发展鸡泽辣椒、曲周色素、馆陶化工、成安管业、大名面粉等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各县(市、区)统筹谋划产业项目、园区建设与城镇发展。以做大做强产业园区,扩展县城新的发展空间。各县(市、区)现有产业园区25个,9家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园区累计引进企业1762个,6个县(市、区)的园区实现就业均在万人以上。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共安排园区基础设施项目61个,计划投资10.17亿元,现已开工46个、已竣工14个,完成投资4.16亿元;安排园区重点产业项目133个,计划投资435亿元,现已开工125个、已竣工8个,完成287.1亿元。
二、工作举措
市委、市政府把县城建设作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攻方向,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活跃经济全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总揽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以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贯彻县城建设重大战略决策。
(一)加强组织推动。县城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方方面面,如果仅靠县级力量,往往可能事倍功半,必须凝聚力量集中攻坚。市成立了以高宏志书记为政委,回建市长为指挥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有关领导为副指挥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规格推进县城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政委、指挥长,四套班子领导齐上阵的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加强了各自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在全市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指挥体系,为县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在县城建设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指挥,确保了县城建设各项工作迅速启动,扎实开展。市城镇化办公室坚持督导、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市大观摩、年终进行全市考核。
(二)调高任务目标。科学推进县城建设,必须加强顶层设计。面对经过三年大变样、城建上水平大力度建设,我市县城建设有了较好基础。因此,在工作谋划上,我们立足实际,调高了县城建设目标。在省已确定的武安、涉县、魏县三县(市)列为中等城市建设基础上,提出今后五年重点把武安、涉县、魏县、峰峰矿区、磁县、永年、大名七个县(市、区)率先发展成为中等城市的目标。在县城人口规模上,我们提出,2015年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到16万人以上,2017年县城平均人口规模达到18万人以上,比省定目标高出3万人以上。在目标体系设置上,我市增加了城镇化率和就业率两项内容。除省定23项系工作性目标,必须遵照落实,目标无法提高和调整实现时间外,其它17项目标,有12项高于省定目标,5项与省定目标一致,同时,为便于考核,我们将2013年—2015年的目标,分年度进行了细化设置。
(三)强化项目带动。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县城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县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项目上,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县城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各县(市、区)共安排城建重点项目441个,总投资618.7亿元。2014年,各县(市、区)共安排城建重点项目314个,现已开工280个,开工率89.2%,累计完成566.56亿元,2014年完成投资291.11亿元。其中,涉县、鸡泽县、曲周县、广平县项目开工率已达100%;成安县、鸡泽县当年完成投资已达年计划的80%以上。
(四)创新工作载体。在抓项目建设同时,注重通过工作载体,促进工作开展。为了抓好生态县城建设,完成绿道绿廊建设,去年9月份我市出台了《太行山区“三线”生态绿廊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利用两年时间对境内青兰高速、309国道和邯武快速路两侧可视荒山实施绿化治理;去年10月份,我启动了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市成立了攻坚行动指挥部,并与县(市、区)签订了“绿美邯郸”目标任务责任书,制定了《“绿美邯郸”攻坚行动考核办法》,确定了“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市领导分包县制度,采取市领导分包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必须舍得投入,拿出资金,全力推进生态建设;在县城容貌整治上,我市出台《县城容貌整治“三治两提”攻坚行动方案》,以专项攻坚形式,促进县城容貌提升;在提升县城特色品位上,我市在各县确定了15个精品建筑和17个风貌街区进行重点推进。
(五)抓好工作延伸。在县城建设工作中,强化工作成效,注重工作延伸。为提升建设品位,要求各县(市、区)重视控制性规划向注重修建性规划延伸;为提升城市形象,要求拆违工作向拆旧拆陋延伸;为整体提高县城环境,容貌整治工作向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延伸;为统筹城乡发展,将县城建设工作进一步向建制镇和农村延伸,县城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整治同步推进,实现县城环境和农村环境整体提升。
(六)注重典型引路。在县城建设工作中,积极鼓励各县(市、区)立足自身实际,开创性工作,创造各自特色,创造各自经验。全省在在肥乡县召开现场会,面向全省推广了肥乡政企合作园林绿化模式;魏县在县城管理上专设了县园林局和城市水系管理处的经验、实行严管街制度的经验在全市推广;武安市采取阻断建筑原材料进场施工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违法建筑出现的经验;磁县堵疏结合治理拆违的经验等。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破解资金瓶颈。资金短缺是县城建设的最大制约瓶颈,下一步我们将把大力破解资金难题作为重点,指导各县(市、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充满活力的城建投融资平台,变单一投资为多元聚资,综合运用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引进外资、信贷融资、发行建设债券、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筹资形式,切实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搞建设的老路子。结合净地出让政策,做好土地经营文章。全力破解资金难题,为全面推进县城建设提供资金支撑。
(二)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发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城镇化办公室联合督查作用,加大督查督导力度,加快各项工作进度,务求取得实效。继续实行观摩调度、新闻媒体督访等有效的推进机制,以通报批评为重点,盯住不落实的事,抓住不落实的人,一督到底,督出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实施“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年终一考核”制度。年底前,由市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县城建设工作大观摩,进一步检验工作成效。
(三)搞好年终考核。我们正在制定县城建设考评办法,将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以任务目标为标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大张旗鼓地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在全省和全市排名倒数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10月23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民生,责任重于泰山。邯郸市公安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一系列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实现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连年下降,全市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良好形势。现将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勤执法能力
始终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作为交管工作的生命线,深化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查处”制度,确保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一是实行季度预警机制,做到事前预防。专门成立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判会议,每季度对执法综合考评、行政复议、信访投诉、违法违纪案件查办等五个方面提供预警信息通报,对各类问题进行深度分析,提出预警对策建议。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事前警醒。凡年度内有违规违纪、责任事故、执法过错和群众投诉的,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实行视频全程监控,落实事中监督。依托网上督察中心,安装了1000余个视频摄像头,将23所驾校、42个执法警务区、24个违法处理室、21个事故调解室、31个社区服务站、20个车管业务厅(站)、24个值班报警室、376个执法场所纳入网上监督范围,实行执勤执法监督全覆盖。四是配备执法记录仪,监督执勤执法过程。筹措资金180万元,购置1000台最新型执法记录仪,实现了人手一台的目标。今年5月,全省交警系统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做法。五是加强醉驾入刑清理工作。今年5月份以来,动员全警,对醉驾入刑案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完成终结416起,结案率达93.95%。六是落实群众举报投诉必应必查制度。接到群众投诉后,第一时间进行登记造册、存档,派人实地走访查证。在查证投诉属实的情况下坚决问责,确保有诉必应、有诉必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二、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升交管执法效能
2013年以来,市公安局大力推进“畅通邯郸”建设,强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执勤执法效能。一是加强交通综合指挥。整合110报警调度与交警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共享路面电子视频监控设备,实施全天候三级联控、视频巡查、对讲指挥、就近调警的指挥疏堵机制。二是建设交通诱导屏。自筹资金600余万元,在市区建设了17处大型交通诱导LED屏,通过红、黄、绿三色表示不同路段交通畅通状况,对道路交通事故、交通管制、拥堵情况、恶劣天气绕行路线等进行提示引导,为车辆选择最佳时间、路线提供方便,发挥提前告知、积极诱导、分散车流、避免车流汇集的效果。三是在重点部位安装智能高清监控。先后在4座立交桥上新建了26套高清卡口、16套高清红外监控设备,及时掌握立交桥车辆通行状况,掌控过往车辆,为事故侦逃、流量统计等工作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完成交警系统二级指挥平台建设。对15个县(市、区)大队二级指挥平台、科技设备建设,121处电子警察、50处卡口、350套监控、56处测速设备建设进行了验收。通过二级指挥平台建设的投用,交警非现场执法力度加大,重点道路交通管理实现了无缝化、全覆盖监管。五是强力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在主城区主要街道、重点部位、城区出入口、高速公路上下道口等重点区域,完成对路面行驶车辆、运行轨迹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构成一个封闭式的监管链条。严厉打击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依托监控设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六是完成了缉查布控系统建设。实时上传46处卡口数据至省局,实现车辆布控、轨迹查询、布控报警、预警签收、统计分析等功能。
三、创新管理方法,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
2013年以来,不断更新理念,大胆创新,实施了便民利民新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在全国首创了“借道左转待行法”,树立邯郸品牌。在无法限制机动车增长的现实情况下,着力破解路口拥堵问题,在人民滏东、中华人民、联纺滏东等10个路口32个方向实行渠化路口、左转借道的做法,变直行优先通行为左转优先通行,减少左转弯排队,缓解路口交通拥堵,极大提高了大型路口通行率,路口左转通行能力提高了780辆/小时,路口整体通行能力提高了1520辆/小时,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多家新闻媒体做了详细报道,称之为“神招”。二是加强交通事故处理规范化进程,减少上访案件发生。强力推行“12231”规范执法标准,落实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建立一本台账,落实两个保障,抓好两项考核,提升三项规范,实施信访一票否决,强化规范执法办案的基础保障。深化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在“邯郸市交通事故快处理赔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向区县大队延伸。在市区事故处理中队试点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邀请保险公司、公估公司进驻办公,轻微财产损失事故,两个工作日内可以得到快速的处理和赔付,方便群众,提高事故办结率,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简化车驾车管工作流程,下放业务权限,最大限度便民利民。2013年,与复兴区4S店共同搭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武安、魏县、成安考试分场建立三个现场驾驶证制证点。8个机动车考试科目2个考试场实现小型机动车考试智能化评判,计算机辅助评判考试项目高于标准规定的44项,考试员人工评判结果及时录入路考系统。将能下放的车管业务全部下放到服务站点,小型汽车登记、核发临牌、驾驶人补换证、审验、机动车年检等全部下放17个县级车管所,大型车登记下放至武安、肥乡、涉县车管所。各科目单独进行相关于业务考试。机动车实现远程查验、远程核发合格标志,交警全部撤出车辆安检机构。机动车号牌资源取消市级外挂系统,全部由省局统一管理,实现了机动车号牌公开、公平选取。
四、加强队伍管理,全力打造作风过硬的交管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建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先后组织300余名民警赴革命圣地参观学习,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夯实政治基础。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按照“强素质、练精兵、抓示范、谋跨越”的要求,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开展了全员教育培训。专门制作方案,聘请教官、专家、教授,拿出专项资金,统一食宿管理,实行脱产学习、封闭式管理模式,分期分批开展了执勤执法、车管、事故等不同工作岗位专业培训。三是坚持从严治警。结合思想纪律作风整顿和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坚持自我查摆,坚持严防严惩,对各类违法违纪严惩不贷。四是坚持从优待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从优待警方针政策,制定出台了《从优待警十项措施》。落实了疗养制度、意外保险制度、带薪休假、加班补助、工资套改、岗位津贴等优警措施。五是坚持考核评警。在全市交警系统推行了“三三三”等级化考核机制,按三个等级进行评定,三分之一为优秀等级,三分之一为良好等级,三分之一为较差等级。同时,还建立民警活动室、健身房,配备健身器材,丰富民警业务生活,全力打造了风清、气正、严明的交管队伍。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深入落实。一是加强城市智能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天网工程”建设,重新布置监控网点。加快科技建设的进度,完善各类科技装备功能,建设完善集成指挥平台,实现对各基础应用系统的管理控制,做到交通信息直观显示、分析,区域协调控制、线协调控制;通过借助线圈检测器、视频、微波等设备采集交通流信息,掌握城区路网运行情况;通过警车和单警定位系统中心平台,在电子地图中实现车辆和单兵的定位显示、指挥调度和轨迹分析;利用勤务管理系统,做到对警员的勤务安排、勤务考核和勤务信息的查询统计。二是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努力做到执法公开、公正。开展执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技能专题教育培训,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一线执法实战技能。推进执法公开,公开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处理结果。对行政案件落实“五公开”即:办案民警、法律法规、办案时限、办案程序、案件进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通网上办公业务平台,通过网络办理交管业务和网上咨询,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交警执法满意率同比上升,执法质量考评优秀率同比上升,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同比上升,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同比下降。三是大力开展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醉驾、酒驾违法嫌疑人。集中优势警力,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采取异地用警、固定设卡、流动巡逻等多种手段,全力打击酒驾违法嫌疑人。对醉驾案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落实专人,按期起诉,一律追刑,决不降格处理。四是建议市人大进一步深入调研,对加强协警保障进行立法,遇有人身伤害时,按照公务员身份待遇对待,保护其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10月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领导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彭学增主任十分关注并多次过问食品安全工作,6月9日,第十四次主任会议专题审议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主管领导李永科副主任今年以来先后两次带队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今天,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又听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按照会议安排,我简要报告今年以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1月13日,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并加挂“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整合了原市政府食安办职责和市质监局食品生产、市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职责,负责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四品一械”的统一监督管理,并承担全市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能。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围绕“新机构要有新形象,新职责要有新作为”的总体思路,开局谋篇,亮剑履新,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9月15日至17日,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现场观摩会在我市举行,市级食药监管部门负责人,定州、辛集等34个县(市、区)创建工作牵头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及与会代表的高度评价。
一、工作开展情况
面对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先后组织开展了由县级干部带队的“走基层,摸实情”调研活动和“大调研、大走访”活动。通过这两次活动,进一步摸清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现状和存在问题,并采取“五个强化”措施,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一)强化机制建设。一是综合协调机制。对原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进行了调整,重新组建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主任,26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为委员的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邯郸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建成了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平台。二是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印发了《邯郸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综治工作考核评价、社会稳定指数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联查联动机制。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邯郸市重大食品药品违法案件联查联办制度》,明确了两部门联查联办中的主要职责、方式方法,在我局设立了联合执法办公室,为确保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顺利查办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有奖举报机制。转发了《河北省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执行,严格有奖举报政策落实,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查实必奖。五是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应急体系,于5月21日上午,在市体育馆成功举办了市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市政府宋仁堂副市长、省食药监局、市政府应急办等有关领导莅临指导,提升了能力,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演练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强化内部管理。一是行政许可路径化管理。通过程序设计,实现了对许可行为的“单向控制、双向约束和双重监督”;“单向控制”即控制许可行为必须按指定的路径运行,避免主观性;“双向约束”即约束许可严格按标准执行,既不能擅自提高许可标准不作为,也不能擅自降低标准乱作为,避免随意性;“双重监督”即业务稽查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审核许可案卷,全程公开许可过程,避免趋利性。通过实施行政许可路径化管理,有力地促进了行政许可工作提质提效。今年以来,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事项258件,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先后收到服务相对人送来锦旗3面,表扬信8封。二是工作运行标准化管理。围绕工作职责,实施流程再造,力求程序最简、效率最高、操控最灵。梳理确定了26项程序文件、53项工作文件、271个记录表单,建立了覆盖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体系,实行全程督导、跟踪问效、倒逼问责和预警纠偏,保证了机关管理运行规范高效、持续改进。10月10日,我局在全市率先通过了标准化认证现场评审,国家标准化认证中心专家对我局标准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三是行政执法透明化管理。为所有执法组配备了手提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和无线上网卡,实行了行政执法现场检查记录即时上传制度,杜绝了由于外来说情干扰而造成的随意更改执法记录问题。实施了行政处罚“立、查、审、罚”四分离制度,有效解决了人情案、关系案问题,确保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依法打击。
(三)强化问题导向。一是组织风险监测。制发了《邯郸市2014年食品安全第三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下达抽检计划、开展抽样监测、核查问题食品、启动行政问责等工作程序,开展循环监测。今年以来,已完成抽检样品2246个批次,合格样品2023个批次,综合合格率为90.1%。对邯山区餐饮监管部门因餐饮具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而启动了问责程序,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分管负责人和监督所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3名具体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二是开展监督抽验。制定了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2014年邯郸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已完成1198个批次,合格率为85.6%;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邯郸市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的通知》,已完成409个批次,合格率为96.3%。通过抽样监测,有效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性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树立“管扶并重、服务为先”的监管新理念。对高风险、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管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经营规范、信誉度高的企业实施重点帮扶,助推产业发展。
(四)强化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市委书记高宏志、市长回建、常务副市长曹子玉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落实市本级抽检经费、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主管副市长宋仁堂先后5次深入市内三区、磁县、广平县调研指导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邯郸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持续不断地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一是组织开展了以“摸底数、破顽疾、促提升”为主题的食品安全隐患清剿亮剑行动,打响了履新开局第一场战役,共整改生产经营单位4218家,取缔无证照经营户871户、小型餐饮单位354家,关停小作坊43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16起,破获1起特大跨省制售假酒案件,查扣不合格食品2.7万余公斤。二是组织开展了以“强整治、促规范、保安全”为主题的药品安全规范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药品生产经营“四大”顽症,截至目前,共责令整改596家,立案92起。三是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59家、使用单位899家,责令整改30家,责令停产1家,立案查处14起。四是组织开展了以鸡泽膨化食品、永年淀粉制品、魏县糖果、大名香油为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共停业整顿小作坊83家、关闭取缔小作坊6家。五是组织开展了贯穿全年的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和“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共取缔无证经营户500户,注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24户,规范食品经营户4051户(次),查处案件274起。六是组织开展了以建设“放心暑期”为目标的专项整治行动,防范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组织开展了桶装水专项治理行动,共取缔无证生产桶装水企业23家,查扣不合格桶装水2052桶、瓶装水10610瓶,全市34家桶装水企业联名赠送了“敢亮剑斩除假冒伪劣严履职保障食品安全”的锦旗。八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双剑行动”。9月29日,我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在市民服务中心召开了“双剑行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启动了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行动,食药、公安双剑,剑指违法食品药品,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严厉打击制售假酒、中秋国庆双节食品整治、强化食品摊贩监管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强化宣传教育。一是曝光典型案例。于4月4日、9月23日、9月28日先后三次举行新闻发布会,集中向中央、省、市20余家主流新闻媒体通报了食品安全整治成果,曝光了3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受到了媒体广泛关注和群众普遍欢迎。二是拓展宣传新途径。创办了内部刊物《食药安全》,已编发8期,2.4万份;与中原商报联合开办了“质量安全周刊”,已发行10期、60万份;与电视台联合开办了“舌尖上的安全”专题节目,已录播3期,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交流经验,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六进”、“3.15”、宣传周和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8次,在中国医药报、河北日报、河北法制报及市级新闻媒体报道240余次,努力打造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名片,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四是全力做好投诉举报工作。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为平台,进一步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专人接听、专人受理、专人跟进、专人核实、专柜存档工作制度,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处置无遗漏。截止目前,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07起、药品30起、医疗器械4起、保健食品20起。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保持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燃点低、基础差,仍面临严峻的形势,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滞后,两个不足”。
(一)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较为滞后。如保健食品管理,目前执行的仍是卫生部1996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管理仍执行的是1989年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许多条款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截至目前,新的《食品安全法》即将出台,而我省尚未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地方法规。
(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较为滞后。截止目前,全市只有6个县(市、区)完成了县级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划转。多数县的食品监管职责还分散在质监、工商等部门。7月25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县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县级工商、食药监管部门进行整合。要求各县(市、区)抓紧研究制定本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但从目前了解情况来看,除涉县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整合外,多数县(市、区)还没有实质性进展。
(三)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据“走基层,摸实情”活动的数据统计,全市食品药品专业监管人员不足1200名,但肩负着10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10家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1711家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管任务,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存在监管空白和安全隐患。市编办虽印发了《关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内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邯编办字〔2014〕34号),但由于所批复的人员编制与实际承担的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至今无法组建。以丛台区为例,仅区工商局就有编制300人,而区食药监管局仅批复编制12人,根本无法承接原由质监、工商、卫生三个部门承担的食品监管工作。我局已再次向市编办呈报了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尚在等待批复。
(四)食品监管经费投入不足。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据统计,2013年各县(市、区)投入食品监管经费共1960.13万元,较2012年度的2148.33万元减少了9.6%。各县(市、区)监管经费投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只有0.06%,个别县还不足0.01%,有的县还存在未拨付任何食品抽样检测经费的情况。多数县(市、区)聘用的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无任何工资待遇,工作积极性不高,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县乡机构改革。积极与市编办配合,强力推进县、乡、村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尽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划转和移交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农村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整合各县(市、区)检验检测资源,设立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形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和技术支撑能力。
(二)加强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实行定向管理,标化问责导向,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责任网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打假合力;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饮食用药观念;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共治。
(三)引导产业聚集发展。坚持管扶并重、服务为先,协调各县(市、区)出台鼓励政策,针对传统食品加工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特点,建设小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采取集中生产、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等模式,引导小食品生产加工者入园生产经营,向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针对医药产业特点,制定配套政策,扶持优势企业,加快推动医药产业的有效整合,形成大集团发展格局。
(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扩大食品药品整治成效,突出抓好小作坊、小卖部、小饭店“三小”整治和学校食堂、职工食堂、公众聚餐“三危”饮食活动的监管。重点查处药品生产环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替代投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非法渠道购进、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销售特殊药品、药师不在岗及“挂靠”、“走票”等出租、转让证照违法违规行为,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违法药品广告屡禁不止行为等“四大”顽症;深化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要时节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食品安全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今年四季度和明年一季度,深入开展“双剑”行动,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五)抓实干部队伍建设。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正风肃纪方面,严格执行新时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在行政审批方面,实行行政许可路径管理,做到时限最短,服务最优;在行政执法方面,实行透明化管理,履行“一岗双责”,规范执法行为;在素质提升方面,组织多形式、高密度的学习培训活动,将改革后的监管队伍迅速融合为有机整体,提升专业化水平,打造作风过硬的精兵强旅。
四、工作建议
(一)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步伐。随着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的逐步完成,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已统一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管,现行的食品法律法规需要进行重新修订和出台。当前,要充分发挥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出台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的相关法规,确保监管有法可依,逐步消灭监管空白。
(二)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食品安全监管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建议各级人大在审议政府财政预算过程中,充分考虑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加大食药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经费投入,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比例,确保有足够经费满足工作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建议各级人大加大对各级政府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等食药安全法律法规的的监督力度,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保护和实现好群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权,为群众监督食品安全和举报投诉违法行为提供便利、通畅、有效的渠道。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下,我们将不遗余力地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市旅游局和武安市、涉县、成安、临漳、磁县、峰峰矿区等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广府古城、黄梁梦吕仙祠、赵王城遗址公园、响堂山、磁州窑、元符寺、匡教寺和临漳佛教文化等,召开了由景区负责人、人大代表、旅游专家等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界的意见建议。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旅游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施行以来,各级人民政府以服务为核心,以学习为抓手,以综合整治为重点,多措并举,大力加强《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广泛普及。各级政府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旅游法》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将《旅游法》贯穿于旅游管理和开发经营等活动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方案,形成浓厚氛围。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更是以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执法人员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媒体宣传、座谈交流、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和方法,面向行业部门、旅游市场主体、旅游从业人员等,广泛深入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同时,在重大节假日、重点景区和游客集散地等,现场开展《旅游法》咨询服务活动,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社区、人流集聚地发放《旅游法》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字幕等,多手段、多渠道为《旅游法》颁布实施宣传造势,营造氛围。
(二)以法治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级政府把贯彻落实《旅游法》作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针对长期以来由于旅行社恶性竞争导致的“零负团费”、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个别景区门票混乱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去年以来,依照《旅游法》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了以保障旅游者权益为主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旅游环境的专项检查治理活动。对旅行社,重点查处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行为、是否存在“零负团费”、是否按规范使用导游人员、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足额投保等问题;对景区,重点查处是否存在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均依法做出严肃处理。通过对旅游市场的检查整治,景区、旅行社的违法违规行为大为减少,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进一步保护。
(三)以法兴旅,推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以来,各级政府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加大了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武安市成立了旅游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国土、水利、林业、交运、公安、住建、工商、环保、供电公司等部门开展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资源的不法行为。涉县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理念,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北京达沃斯旅游规划设计院,编制了《涉县旅游总体规划》、《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娲皇宫修建性详细规划》,构建了较为科学、完备的旅游发展规划体系。同时,交通、文化、林业、水利、国土等专业规划,也都充分考虑了旅游业的发展需要,为旅游业发展和景区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有力地推进了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旅游规划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旅游法》明确规定,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旅游发展规划,但我市及各县市(区)均缺少完备的旅游规划,致使旅游业发展缺乏科学的引领。同时,在旅游开发建设中,还存在着规划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随意开发,乱搭乱建等现象仍有发生。
(二)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量薄弱。《旅游法》没有明确旅游主管部门为旅游资源保护主体、旅游违法行为处罚主体,致使相关职权仍分散于国土、林业、公安、住建、工商、环保等部门,而这些部门有关旅游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既不高,又缺乏统一协调,致使诸多违法现象没人管、没法管。同时,除武安、涉县外,其它县(区)均未单设旅游部门,旅游执法人员均不是公务员,没有执法资格,旅游执法力量极其薄弱。
(三)国有旅游资源市场化不够,制约了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国有旅游资源政企不分,部分旅游资源和旅游景区分属不同部门掌控和管理,影响了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一些旅游主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我市国有旅游资源的现状是,有的分属文体局、有的分属文物局、有的分属建设局,由于管理责、权、利不统一,以致众多的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比如,赵王城遗址公园占地8000余亩,但人流稀少、门可罗雀,未能打造出赵文化的旅游卖点;黄梁梦吕仙祠等,由市文物局管理,其文物保护职能与开放利用、旅游开发相矛盾,致使景区多年未有大发展。
(四)财政投入少,橇动力不足。各级政府对旅游发展重视程度非常高,但资金投入却极少,致使一些基础工程、基础工作无法完成,难以橇动外资进来或促其有大的发展。如临漳将要建设的邺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已启动了规划编制,国家有关专家和部门对该遗址公园非常认可,立项后每年可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3亿元,累计可争取国家支持50-80亿元,但由于前期资金投入限制,项目进展受到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根据我市的旅游资源和优势,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急需高起点、高标准、大手笔编制邯郸市旅游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旅游总体规划和各景区专项规划,用科学的规划引领全市旅游开发建设快速、有序发展。同时,要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连续性,防止旅游资源盲目开发、随意开发和近距离重复建设;要大力推进国有旅游资源市场化,变景点多家管理、政出多门,为市场运作、商业经营,激发活力,集聚财力。要重点抓好涉县、武安、峰峰、广府文化生态园区以及市内等景区的整合与规划,打造成安、临漳佛教文化旅游专线,尽快解决市区到景区的道路制约瓶颈问题,特别是邯郸市到武安京娘湖、七步沟等景区道路制约问题,尽早解决市区到景区一至半个小时时间圈,畅通我市旅游线路。
(二)进一步健全法制,强化监管。要依据《旅游法》的相关规定,对《邯郸市旅游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明确旅游资源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旅游部门对旅游市场的监管职能,赋予旅游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权;要落实旅游执法人员的执法资质,培养一批有激情、肯干事、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和服务人才,为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供人才支撑;要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避免恶性竞争;要强化旅游安全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整治景区周边环境,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和旅游投诉、处置机制,切实保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打造精品。市政府要把旅游大项目列入每年重点项目观摩范围,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予以倾斜;县(市、区)要参照省、市建立旅游专项资金,用政府资金橇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要建立市场化投资机制,推进旅游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开发建设旅游项目;要深挖景区的文化内涵,把优美的自然风光与深厚的历史文化有机融合,树龙头、抓要素、拓产业,促使旅游产品体系由单一文化观光向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等复合型转变;要全面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强化旅游服务功能,努力把景区打造成一流的旅游精品。尤其要强化广府古城、娲皇宫在全市旅游开发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尽早完成5A创建,为宜游邯郸建设发挥引领作用。
(四)进一步宣传邯郸特色,促使旅游产品更具吸引力。要强化对旅游产品的特色营销,通过推进旅游景区标准化进程、A级评定等措施,实现我市旅游产品提档升级,增强产品的吸引力、竞争力;要制定并实施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建立旅游形象推广机构和网络,叫响邯郸特色旅游口号,积极开展旅游合作与交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尤其要通过中央级大媒体、大新闻,进行大宣传、大推广,吸引更多的客商来邯郸投资兴业,吸引更多的游客来邯郸休闲度假、旅游观光;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食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让广大游客在邯郸玩的开心、住的放心。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0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2013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县城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对邯郸市2013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3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不利影响,注重提质增效,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全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不断发展。2013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52.02亿元,加上级补助等收入32.02亿元,市本级可用财力为84.04亿元;公共预算支出65.50亿元,其他支出4.93亿元,年终结余13.61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3.22亿元,年终净结余3808万元。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69.62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75亿元,加上年结余5.29亿元,合计79.66亿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70.51亿元,减调出资金等1.03亿元,年终结余8.12亿元。2013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总体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审计部门在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能够认真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析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此,建议本次会议同意两个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决算。
从审查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情况看,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预算执行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不到位,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个别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高。
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维护财政预算的严肃性。要以新修订的《预算法》出台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好《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善财政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缩小预决算差异率,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实现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提升预决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要加强对预算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预算部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全面提高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合法性。
(二)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财政预算约束,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申请的审核和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监管,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部门要及时清理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财政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要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逐步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偿债风险,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三)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审计实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专业性审计人才补充和培训机制,切实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审计工作方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职能,积极开展绩效审计,努力提高审计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堵塞漏洞。
市人民政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将其列入政府督查和监察工作重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无视财经法律法规,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教育、处理。对在预算执行中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关于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面对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主动作为,严格监管,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通过强化机制建设、抽样监测、综合治理、宣传教育等措施,在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确保了食品药品监管形势平稳向好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监管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制度缺失、监管空白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安全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生产经营者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存在隐患。三是基层机构改革较为滞后,监管队伍力量薄弱,监管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四是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广大群众自我防范能力、保护意识还不够强。
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一是完善配套法规。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法规,使监管部门在执法中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盲点盲区。二是增强整治合力。在整合现有执法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解决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或监管空白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真正实现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实现联防联治。三是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加快推进县、乡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整合各县(市、区)检验检测资源,加大基层监管力量,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和能力。四是落实严格的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大监管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对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提高检验检测水平。进一步整合现有职能部门的检验资源和技术力量,不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性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三是突出整治重点。集中整治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重点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力量。一是科学合理地配置监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切实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力量,着力调整、充实和加强一线监管力量,为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二是提高执法技能。有计划地搞好在职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经费保障。要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需要,重点保证对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的投入,切实保证基层监管部门办公办案、监督检查等经费,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要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大对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识别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舆论氛围。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曝光力度,强化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通过宣传,增进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关于对我市县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为主线,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为目标,以县城扩容提质为核心,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分类推进、统筹发展原则,大力开展县城建设攻坚战,提升县城品位,聚集产业人口,增强发展后劲。目前,15个县累计完成投资550亿元,全部完成了到2030年的城乡总体规划和总体城市设计,专项规划已累计完成129个,修建道路总面积达到5030万平方米,各县城扩容明显加速,在承载能力、产业聚集、生态建设和文化特色等方面实现长足发展,县城建设整体水平已跃上一个新的台阶。但是,县城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速度不均衡;二是县城特色不突出;三是规划执行不到位;四是土地、资金制约明显;五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城管理水平没有跟上。
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县城建设,既是城镇化的根本途径,又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公共服务的基本载体,更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只有大力加强县城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改善县城面貌,才能提升县城的吸引力和承载力,引导生产要素快速聚集,促进二、三产业繁荣发展与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实现县域经济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要将县城建设作为事关当前、影响长远的重大发展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切实抓出成效。
(二)注重规划引领,加大规划执行力度。县城规划是县城发展和管理的基础,引领县城的未来走向。一要增强县城规划的超前性、科学性、整体性,进一步完善县城功能,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二要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发现建筑物随意改变使用功能、产业用地改变性质等问题的,要及时依法处理到位。三要强化规划执行的权威性,避免规划执行的随意性。四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规划意识,特别是要强化各级干部的规划执行意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创新经营理念,积极破解发展“瓶颈”。要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一要将县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以项目带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县城建设。二要节约集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效益。严格实行土地“招、拍、挂”,使政府从土地增值中获取更大收益,并投入到县城建设。三要拓宽筹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县城建设步伐。
(四)突出地域特色,彰显独特历史文化。县城之间要注意错位发展,挖掘独有的东西,既要有时代气息,又能体现传承,从建筑风格、街区名称、特色产品、民俗活动等方面,突出自己的历史文化。要学习外地,博采众长,自成一体,并在实践中明确县城发展的基本要求,防止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出现偏差和失误,留下历史遗憾。
(五)推进精细管理,实现建管有机统一。县城建设三分靠建,七分靠管。一是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并把建设质量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二是要坚持建管并重,完善管理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县城品位。三是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提高群众素质结合起来,以科学的城市管理促进群众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以高素质的市民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
四、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立足全市中小学校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整合城乡教育资源,大力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学校内设改造,着力均衡师资配备,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化发展,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尽管我市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建设用地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工程建设监管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等。
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快速推进。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谋划项目,对接国家和省级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布局调整等扶持政策,主动争取并有效利用好上级专项资金;要按照上级配套要求,持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按年度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适时拨付到位,保障建设工程需要,确保实施一所、建成一所、达标一所。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教育事业,扩大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教育布局调整规划,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和实施教育布局调整规划,既要考虑整体布局和资源整合,又要方便学生就近上学,使城乡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学生择校问题。要进一步明晰中小学校土地权属,依法保护中小学校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积极争取、优先安排新建学校建设用地指标。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学校和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政府每年要拿出一定经费,增加寄宿制、半寄宿制学校补助,完善标准化建设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后勤保障等相关配套设施,为学生营造优良的就学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深化教育内部综合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要积极研究探索教师进退机制,完善教师招录制度,特别要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解决好部分学校教师老龄化严重,音、体、美、外语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促进城乡学校的均衡化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在建项目要全力推进工程进度,加快建设速度,同时要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对已经建成的项目,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估验收,确保把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和人民满意的工程。
五、关于我市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更新观念、创新管理,履职尽责,认真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畅通邯郸”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邯郸创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先后购置1000台最新型执法记录仪配备执勤民警,在市区建设了17处大型交通诱导LED屏,在4座立交桥上建了26套高清卡口、16套高清红外监控设备。特别是在全国首创了“借道左转待行法”,有效缓解了交通拥堵,为我市道路安全畅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还缺乏广度和深度;二是随着城区面积不断扩大和机动车辆快速增多,交通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三是市民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交通违法、违章现象还大量存在;四是交管队伍编制不足,协警占比高,规范执法力量不足。
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知法、守法意识。市、县两级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点和学生法制教育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大力度、高频率、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人们遵章守法的自律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克服交通陋习,形成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氛围。
(二)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市、县两级政府要统筹规划,加大投入,高标准建设交通安全设施。一要完善城市交通发展规划,要坚持科学、超前、立体规划的原则,结合我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制定交通规划。二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建设,通过增加公交线网密度,在有条件道路开辟公交专用道,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缓解交通拥堵现象。三要完善城市路网体系建设,拓宽狭窄道路,打通断头路段,提高通行能力,逐步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四要加强人行过街设施建设,对于人流车流集中的路段实行人车分流。五要完善停车设施建设,加强管理,规范秩序,禁止将规划中的停车场地挪作它用。
(三)创新管理手段,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创新管理手段。一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无牌、套牌车辆上路、无证驾驶、以及电动自行车、电动四轮车违章行驶等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及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二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开展大力度、持之以恒的专项治理,减少安全隐患。三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设数字交通、智能交管步伐,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管理效率和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管执法队伍。一要加强政治建设,通过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二要强化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增强执法的公信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能力。三要加强纪律约束,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四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市、县政府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核定交管系统编制,逐步配齐、配强基层交警队伍,采取措施改善基层交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4年10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惠永为邯郸市司法局局长
马宏志为邯郸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任命:
刘国强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全营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路爱仲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决定免去:
王富河的邯郸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晓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李全营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