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支部 刘清江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设立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加强人大社会建设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着眼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顺应新时代发展需要,作出的具有开创性的制度安排,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从完善国家权力机关机构设置层面,握紧社会建设领域立法和监督的“拳头”,不断完善社会领域法治,推进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