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履职尽责 力促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2011-10-27

围绕中心履职尽责  力促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近年来,邯郸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实现富民强市这一奋斗目标,按照“听从市委、支持政府、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注重把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职权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项职权,做到同党委在思想上合心、部署上合拍、工作上合力,增强了人大工作的实效,推动了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服从中心,加强立法


   我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始终把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科学化,做到了从实际出发,立足市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立法工作。


   我们一手抓法规制定,一手抓法规清理,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邯郸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去年,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还完成了《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邯郸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历时半年,对我市1994年以来制定的2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对法规中出现的与上位法不一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与其他法规不协调的规定予以修正或废止。此次法规清理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认为我市“认识高、起步早、抓得实,效果好,走在了全省前列”。


   我们还开展了立法后评估工作,每年选择一部地方性法规,开展“立法回头看”。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地方性法规实施初期跟踪问效工作。通过大量调研,认真评估法规内容的针对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具体条款的可操作性以及实施的实际效果等方面内容,准确掌握立法的实际运行状况,对改进立法和执法工作提出了意见,加强了执法的严肃性。目前,我们已经对《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立法质量评估,对2010年7月实施的《邯郸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一部地方性法规开展了跟踪问效工作,均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常委会在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同时,首次启动对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去年对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10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二、突出中心,强化监督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突出监督的重点,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围绕市、县(市、区)工作的大局、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进行监督,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了新的提升。


   一是强化经济监督。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运行质量,加强对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明确要求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违纪违规严重的部门,必须将纠正及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的解决。坚持每半年听取和审议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财政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情况、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专项工作报告,并形成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看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让有限的资金花在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稳定、事关民生上,花在落实省市委提出的“三年大变样”和“三年上水平”上,花在调整产业结构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


   二是突出民生监督。每年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围绕民生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注重加强对“三农”问题、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监督。如针对群众集中反映的环境质量恶化问题,我市连续四年开展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了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确实感受到了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所带来的好环境、好心情。去年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对缓解群众“看病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动物防疫、清真食品管理、农村文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视察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收到较好效果。解决信访问题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仅去年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访637批1254人次,来信735件次,做到了件件有登记、有交办、有督办,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此外,我们还扎实办好“人大代表在线”,《人民代表报》在去年5月22日头版头条大篇幅刊登了《十年热线解民忧——邯郸市“人大代表在线”十周年纪实》,详实报道了我市“人大代表在线”工作开办十年来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效果,市委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形象的高度,不断加强司法监督,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司法监督的永恒主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视察、执法调研,认真了解司法战线的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工作,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活动。今年四月份,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决定》,有力推动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司法工作。


   四是改进监督方法。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监督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第一是实行在同一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由财政局局长作决算报告、由审计局局长作决算审计报告,解决了政府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审议不同步的问题,大大增强了监督效果;第二是制定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报告内容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凡测评为“不满意”占半数以上(含半数)的,相关部门要认真整改,并在主任会议规定的期限内向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报告整改情况;第三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连续监督。连续对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增强了监督效果;第四是制定《〈政府工作报告〉年度主要任务目标对口监督分解落实方案》,由专门委员会对口跟踪监督,确保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三、着眼中心,决定大事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贯彻党的主张同代表人民意志有机统一起来,注重抓大事、议大事,紧紧抓住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调查研究,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先后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宪法、依法治市和法制教育、普及法律常识、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决议或决定,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各方面工作,推动了全市经济协调发展和社会的和谐进步。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还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坚决贯彻党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认真遵守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供职发言等制度,既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又增强了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使命感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保障了地方国家机关的健康运行。


   “三年大变样”是省、市委提出的一项总揽全局的中心工作,随着“三年大变样”工作的不断深入,项目配套资金瓶颈问题日益突出。对此,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不断加大对政府城市建设投融资的支持力度,先后作出决议,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切实管好、用好各专项资金。邯大高速公路是《邯郸市东部振兴规划纲要》所确定的重点项目,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调研,对《关于由市财政承诺投入邯大高速公路部分项目资本金的议案》作出决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财力,及时拨付资金,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审计、全过程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针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审议,及时作出决议,向市政府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在项目审批、资金投放、征地手续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并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管护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在今年三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又将《关于统筹规划,一体化建设邯郸“1+6”中心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同城化步伐,实现“1+6”中心城市均衡快速发展的议案》等八件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工作的议案转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适时作出决议。


   四、服务中心,畅通渠道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和创新代表工作,努力发挥代表在执行党的政策和管理国家事务中的职权作用。


   一是畅通渠道,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坚持每半年集中联系代表制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深入19个县(区、市)联系走访代表,通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情况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请市“一府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面对面征求代表意见,当面解释和答复代表提出的问题,受到欢迎和好评。开展公开征集代表建议素材活动。在《邯郸日报》发出了《关于征集代表建议素材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代表建议素材,从中筛选出有代表性的素材作为代表视察、调研的题目,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更好的提出议案、建议创造了条件。


   二是注重方式创新,丰富代表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开展视察调研。对“三年大变样”、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等,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多次视察和调研;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联名在《邯郸日报》发出倡议,为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提出建议200多条;创新开展了定向视察活动。在2009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又扩大定向视察范围,从县(市)选择12个代表小组定向视察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卫生局等行政执法机关,提升了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效果,实现了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双方的良性互动;开展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与选民统一见面周活动,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选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畅通了选民的诉求渠道,搭建了闭会期间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提高履职质量的新平台。各县(市、区)也纷纷创新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方式。魏县人大常委会针对在闭会期间如何发挥代表为民代言的作用,经过认真思考,在全县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门前挂上“县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的牌子,并在门前钉上一个“人大代表信箱”,方便了群众识别代表、监督代表和向代表提出自己的诉求,同时也提高了代表履职尽责积极性、责任感、自豪感;成安县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代表接待站制度,积极探索“听诉—转交—督办”矛盾化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对市人代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调研和审议,作出决议。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向“一府两院”和有关单位进行交办,并筛选出有代表性的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为提高建议落实率,坚持多措并举,督促承办单位健全承办领导、承办部门、承办人员“三落实”责任机制,实行“三访两见面”办理方式;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答复件,建立台账,跟踪督办,防止“重答复、轻落实”,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


   五、紧扣中心,练好内功


   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前提,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抓学习、抓作风、抓制度、抓效率,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市委提出的各项主题活动,深刻认识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项活动和常委会依法履职有机结合起来。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常委会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和各支部通过组织开展对标定位、夺旗争星、创建“五好”党支部、争当“五个模范”党员和“读党报、学经典、用网络、精业务”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注重制度建设。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常委会工作的有序开展。为了更好地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活动,2010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意见》从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工作、严肃履职纪律三个方面对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了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的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途径;规定了开展询问和质询、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和组成人员零距离联系选民等制度;完善了常委会会议考勤、代表列席和报告人等制度。


   完善工作方式。科学的工作方式是常委会依法、正确、充分、有效履行职能的手段和保证。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着眼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着力改进工作层面的制度、机制和方法。一是把提高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作为完善工作方式的统领;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合理确定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做该做、能做、有用、有效的事;三是调整工作格局,围绕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和决策水平,合理安排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工作,抓好会前的准备和会后的督查工作;四是推进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五是改进工作方法,对常委会的议题,会前主动分析,把握议题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实现目标,提前调查研究,提前与“一府两院”沟通,提前形成调研报告和审议参考意见。


阅读1114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