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08-25

邯郸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8月24日邯郸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新燕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奋力开创邯郸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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