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