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樊成华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和202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全面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绿色发展典范城市、著名文化旅游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强调,今年是“十五五”起步之年,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聚力扩内需、稳增长,谋创新、转动能,抓改革、促开放,优品质、提能级,强特色、壮实力,办实事、惠民生,增创规模质量、产业竞争、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县域经济、公共服务等新优势,奋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邯郸力量!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邯郸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邯郸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邯郸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6年预算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同意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邯郸市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邯郸市2026年市本级预算。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宋进民副主任所作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创造性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稳中求进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奋力开创邯郸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殷文胜院长所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奋力开创邯郸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新燕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解放思想、奋发进取,为奋力开创邯郸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