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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02-10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素颖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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