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主城区停车工作的决议

2022-06-24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主城区停车工作的决议


(2022年6月16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郭明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的议案》及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作出如下决议:
一、高度重视,高效推进解决“停车难”。城市停车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和群众公共利益,这项工作也十分考验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要倾注更大精力研究解决“停车难”问题,坚持科学决策,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坚持走法治化轨道,坚持“共建共享”,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城市建设发展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和质量。
二、规划指引,推进停车工作的科学发展。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根据城市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为我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探索创新,统筹推进停车场建设。解放思想,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企担当的模式,盘活现有资源,优化布局,增加供给。积极筹建智慧平台,提升停车场地建设标准和质量,规范停车秩序,提高场地使用效率。从简化审批、用地、价格、税费等多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调动多元化投资建设停车设施的积极性。
四、惠及民众,加强停车工作的管理。在增加供给的基础上,立足便民利民惠民,提高停车管理水平。制定相应的行业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停车管理办法,健全停车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规划、建设、市政、交通执法、行业管理及运营等部门职责,做到责权利平衡。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优化停车资源,改善停车秩序,逐步形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为辅、以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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