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26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进江主任所作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换届以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密结合邯郸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联动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着力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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