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农村空心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议

2022-01-04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农村空心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议

(2021年12月31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农村经 济委员会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省委、省政府对空心村治理工作做出了决策部署。三个《议案》选题精准、切合实际,十分必要。会议要求:
一、提高站位,担当使命。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将空心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扛起责任、勇于担当,立足长远,系统谋划,因村施策、分类治理,科学确定我市农村空心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远目标和年度任务。
二、完善政策,优化布局。要坚决贯彻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把“四个优先”要求落实到政策制定、财政投入和工作重点摆布上,保证农业资金专款专用,努力调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最大限度发动新乡贤支持,吸引和凝聚各方力量支持农村空心村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资金扶持、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可循环利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要下大力气解决好西部山区部分农村用水保障问题,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农村环境质量。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护。要坚持建管结合,健全责任体系,推进空心村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制度化,逐步建立治理和整治提升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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