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维亮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6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维亮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接受王俊舫、朱天彤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接受乔晓宾同志辞去邯郸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十五届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翟凌同志辞去邯郸市十五届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