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良副主任到邯山区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6月7日,常委会副主任李增良到邯山区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听取了邯山区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同区检察院、法院、环保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座谈。
李增良认为邯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起步早、工作实、抓的紧、成效好。
他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占位,正确认识公益诉讼的意义。公益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各级检察机关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这项工作,努力做好这项工作,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二要依法履职,严格把握公益诉讼的要义。检察机关要敢于较真,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对于发现的发生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案件线索要认真调查;对于工作中出现的调查取证难、固定证据难等情况,要通过加强队伍建设、通过科技强警来解决;要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共享,最大程度的发现案件线索、节约调查时间;要重视诉前程序,做到诉前与诉讼并重,把问题解决在诉前,从而减少诉讼成本。三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党的正确领导是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前提,检察机关要把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及时向党委汇报,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项工作汇报,人大常委会也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职。
张剑军、王晟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