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进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审议并表决通过新修订的《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审议并表决通过《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等五个制度性文件;听取和审议有关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我市数字经济产业化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 2024 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并对以上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