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3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江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振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市政府的六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邯郸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这个议案作为批评建议转交市政府进行办理。
彭学增主任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把握时代潮流,立足国情实际,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我们推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做好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引。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书记高宏志的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把加快发展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和最紧迫的任务,把各级干部的干劲凝聚到抓发展、上项目上来;把理论联系实际贯穿始终,坚持学以致用;一定要深刻认识切实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坚决抵制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的重要阶段,各位组成人员肩负着重要职责,如果不加强学习,就难以科学把握面临的形势,难以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难以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全市各级人大及人大代表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的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二、着力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近年来我市在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出台了一些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本次会议通过了2014年立法计划。立法工作一定要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坚持想问题、办事情始终注意正确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寻求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结合点;各位组成人员、法工委和其他专委会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调研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市情、掌握民意,力争审议发言不仅提出问题、找出毛病,还要找到办法,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增强法规贯彻实施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大多都生活和工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对法规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有深刻体会;法规案都要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制度上保证公民有序参与立法,以更好地推进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三、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
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凝结了代表的智慧和汗水,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在今年人代会上和年中联系代表时,代表们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绝大多数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既有前瞻性,又有可行性。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深刻认识到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是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要注重实效,在继续坚持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真正把办理工作抓紧抓好,工作上细部署,措施上大力度;要深入调研,使办理更贴近实际,使问题得到有效合理的解决;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要注重与代表的沟通,切实做到办理前、办理中和办理后与代表的联系;要规范答复,答复代表要有实质内容,力戒空话、套话;要在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上下功夫,加强督查督办,务求解决实际问题,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际成效赢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
决议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翟广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白清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邯郸市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2年度在经济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析问题准确,所提建议切实可行。会议同意以上两个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3年10月8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翟广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近期省财政厅批复了我市2012年财政总决算。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
201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狠抓增收节支,强化运行管理,集中财力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财政预算实现了当年收支平衡。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2012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66213万元,占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1.8%,与去年持平。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为:增值税完成100119万元,占预算的101.4%,同比下降5.6%;营业税完成165595万元,占预算的101%,同比增长12.3%;企业所得税完成59529万元,占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5.3%;个人所得税完成11799万元,占预算的106%,受提高起征点影响,同比下降39.2%;其他小税种完成127748万元,占预算的95.7%,同比下降14.2%;非税收入完成101423万元,占预算的113.1%,同比增长15.4%。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2012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782664万元,占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86.8%,同比增长11.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81941万元,占预算的99.7%,增长12.5%;公共安全支出68351万元,占预算的96.5%,增长29.4%;教育支出158383万元,占预算的97%,增长86.9%,达到了市本级教育支出占比20%的要求;科技支出5999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2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04万元,占预算的92.2%,受去年企业破产一次性补助基数较高的影响,下降18.4%;医疗卫生支出36827万元,占预算的89.9%,增长35.7%;农林水事务40170万元,占预算的91.5%,增长30.6%;住房保障支出73518万元,占预算的98.8%,受去年廉租住房支出基数较高的影响,下降24.6%。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5085万元,占预算(调整预算,下同)的100%,受土地市场交易平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较去年减收较多的影响,同比下降62.2%。基金支出439068万元,其中,列县区支出131647万元;市本级支出307421万元,占预算的84.5%,同比下降46.8%。
201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积极应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狠抓增收节支,集中财力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财政调控保障职能得到较好发挥。一是提升筹资能力。全市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177亿元,市级支持国土部门收储贷款授信20亿元,采取资金奖励、调储等方法激励银行放贷24.2亿元,支持政府融资平台发行债券20亿元,严格评审政府投资项目节省资金13.9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推动城乡发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市艺术中心、4座立交桥、高铁邯郸东站等标志性工程竣工投用,城市承载力明显提升;大力支持花海绿廊、生态水网、“四河五湖”和“吨粮市”建设,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三是保障民生需求。全市民生支出201.6亿元,确保了85件民生实事全部落实。中小学校校舍安全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全面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四是引导结构调整。综合运用补助、贴息、奖补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工业技改挖潜、节能减排和中小企业发展,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1%。
二、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平衡结果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有关结算项目,市本级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为566213万元,加:税收返还53984万元、一般转移支付438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31302万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4000万元、上年结转10231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专户资金88121万元,本年收入总计1109831万元;减:本年支出总计982157万元,其中:市本级201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82664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上解支出8171万元、激励性体制返还51279万元、1+6县区税收返还5234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20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570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27674万元,其中:专款结转122568万元,净结余5106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在总结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受需求低迷、产能过剩、价格下降等综合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组织财政收入面临较大的困难和压力;财源基础相对薄弱,政策性支出需求巨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市委部署和本次常委会要求,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做好2013年的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以上预算执行结果,省财政厅已经审查核准,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
的议案》的决议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孔利霞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和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医患纠纷数量逐年增加,医患之间矛盾呈现出逐步升级和激化的趋势。纠纷发生后,患者极少诉求法律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而是通过先堵门再协商处理纠纷。这给医院及医务工作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一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以法治的思维、改革的思路研究解决医患纠纷的办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建立依法规范的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体制机制,减少和缓解医患矛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要尽快出台《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办法》草案要广泛征求卫生、法制、司法、公安、保险等相关单位和医疗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尽快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公布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地方性法规。三要采取强力措施规范医患纠纷处置程序。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医患纠纷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医疗单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医德、医术、医风建设,提高医护水平和质量,减少医疗机构因诊疗护理过失、诊疗处置不当、医疗产品质量缺陷、医院疏于管理等原因所致的医患纠纷;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打击无理取闹及借“医闹”谋利的非法行为;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医患纠纷快速协调处置机制,把医患纠纷的处理引导到法定程序上来,给医院一个平和的医疗环境,给患者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将该议案的办理情况于2013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引入
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8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剑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孔利霞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交付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我委围绕该议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如何组织实施进行了调研。一是与议案领衔人进行沟通,进一步听取了议案领衔人和附议代表的意见与建议;二是分别听取了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建立邯郸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法制办关于制定《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三是召开了有市司法局、卫生局、部分医院专家代表参加的论证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我委又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将调研及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医患纠纷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市医患纠纷数量逐年增加,医患之间矛盾呈日趋激化之势。一是纠纷多发于公立医院(尤其是大型医院),患者极少诉求法律或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法定程序解决纠纷,而是以“吵、闹、磨、打、砸”等形式寻求解决,自认为“小闹小得,大闹大得,无理取闹也得”,多以大额赔偿相要挟;二是引发的群体性、偏激性事件逐步增多。打条幅、堵院门、摆花圈、设灵堂、围攻谩骂、聚众上访,甚至出现阻断交通、打砸人员及设备等偏激行为,威胁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给医院及医务工作者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三是医患纠纷逐年上升,赔偿比例越来越大,赔偿额度越来越高;四是个别患者家属雇佣社会闲散人员扩大事态,利用媒体进行恶意负面报道,带有涉黑性质的“医闹”团伙主动介入,从中谋利。这不仅损害医院的声誉,严重影响和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而且已成为社会新的不稳定因素。
据对市直十家医院的初步统计,自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共处置医疗纠纷300余件,其中发生堵门闹事119起,医疗纠纷赔偿1333万元。
二、我市解决医患纠纷工作存在的问题
医患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是医患双方利益诉求的体现。目前,我市医患纠纷解决途径有三种:一是双方协商,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法律诉讼。从实践看三条途径都存有一定难点。首先,由于医患双方情绪对立,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责任认定、赔偿标准和额度难以操作,双方合理协商较为困难。其次,交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出具,由于医疗事故鉴定机制失信,鉴定结论很难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认同。第三,法律诉讼,存在诉讼周期长等问题,患者无法及时得到结论和赔偿,医患双方均不愿走法律诉讼程序。由于以上几种解决方法的局限性,目前通过先堵门闹事再医患协商成为处理医疗纠纷的主要途径。在这种情况下,医院往往为了避免事态扩大,采取息事宁人,赔钱了事进行处理。导致堵门闹事事件越来越多,赔偿金额越来越高,医患纠纷协调处置工作越来越难。
医疗纠纷涉及执法主体为卫生、公安、法院等行政和司法部门。目前在卫生行政执法难,医疗鉴定权威性降低,公安、法院初期介入难的情况下,司法调解应当是其中有效而重要一环。只有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才能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孔利霞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建议在医疗系统外,建立完善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对于建立多元化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快速有效地解决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三、我委意见
1、市政府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以法治的思维、改革的思路研究解决医患纠纷的办法,通过社会管理创新,建立依法规范的预防和解决医患纠纷的体制机制,减少和缓解医患矛盾,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尽快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办法》草案要广泛征求卫生、法制、司法、公安、保险等相关单位和医疗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尽快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公布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的地方性法规。
3、采取强力措施规范医疗纠纷处置程序。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医疗纠纷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医疗单位、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强化监管,减少医疗机构因诊疗护理过失、诊疗处置不当、医疗产品质量缺陷、医院疏于管理所致的医疗纠纷;督促公安机关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打击无理取闹及借“医闹”谋利的非法行为;建立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医疗纠纷快速协调处置机制,把医疗纠纷的处理引导到法定程序上来,给医院一个平和的医疗环境,给患者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
我委认为,孔利霞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入第三方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议案》,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督促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并于2013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制定项目
1、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2、邯郸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二、废止项目
1、邯郸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2、邯郸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三、调研预备项目
1、邯郸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
2、邯郸市公共交通条例
3、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修改)
4、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改)
5、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改)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8日在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江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今年是我市新一届人大代表当选履新的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各位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这一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积极为推进邯郸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有价值、有分量、针对性强的代表建议。这些建议紧扣主题主线,注重质量和效益,对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充分体现了各位人大代表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履职意识,体现了各位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
2013年,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25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89%。从办理进度看,目前,25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被采纳的109件,占承办总数的42.7%;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108件,占承办总数的42.3%;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已经做出解释说明的38件,占承办总数的15%。从办理效果看,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0件,占承办总数的94.1%;表示基本满意的14件,占承办总数的5.5%;提出异议需进一步协调办理的1件,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进行再次走访、再次办理,并积极与建议代表进行零距离沟通,以尽量征得代表的满意和理解。
总体来看,今年我市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展顺利,办理质量有所提高,一些代表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一些化解改革中深层次矛盾和社会生产生活中难题的工作建议,被吸收采纳到相关政策和法规之中;一些政府部门正在实施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可以说,有力推动了政府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工作措施
总结今年以来我市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推进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市政府始终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今年市“两会”期间,回建市长在第一时间要求对代表建议进行梳理归纳,并要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提高效率、认真办理;随后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对政府系统的承办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要求市政府各位副市长要按照各自分工,时刻关注、及时调度代表建议的办理进展情况。今年9月份,市政府再次专题召开政府系统2013年承办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强调各级各承办单位,务必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时效性,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办理责任,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行了三级负责制,即:各位副市长对分管口的承办任务负责协调抓总;市政府办公厅对承办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各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办理。同时,积极推行了“3+1”办理责任机制,严格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同志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真正做到了责任、任务、时限、要求、质量“五落实”,在全市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严明的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又专门组织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复查回访,进一步增强了各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交账意识,促进了各项代表建议的全面、圆满落实。
(二)建章立制,强力推进。根据国家和省承办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多年来的办理工作实践,市政府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承办工作制度。一是交办落实机制。针对今年办理工作时间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市政府先后印发了《2013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工作要点和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要求》、《2013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任务分解方案》,对办理程序、答复格式及内容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承办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二是三方互动机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交办单位、承办单位和代表三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做到先沟通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通过多层次、多方面的联系协调,进一步增强了办理工作的时效性和满意度。三是跟踪督办机制。对办理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通报、年终全面考评,从而确保了承办工作的高效推进。特别是对承办大户、重点建议和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进行专项督办、挂账督办、限时督办,督办中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不放过、不能解决而没有向代表解释清楚的问题不放过、代表不满意的承办件不放过、答复不规范的承办件不放过,切实提高了办理落实的时效和质量。四是沟通走访机制。对承办件实行“三走访”、“一复查”,即:办前走访求计问策、办中走访协商沟通、办后走访征询意见,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复查回访,真正摸清代表所提建议的初衷,全程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把办理过程变成与代表交流协商的过程,变成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现实问题、增加满意度的过程,力争征得每一位人大代表的满意。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在办理建议中,市政府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着力办好代表反映强烈、事关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力争做到落实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推进一方面工作。今年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的主要有生态环境、东部振兴、农村养老、医疗纠纷、城市交通等方面。针对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方面的建议,市政府以西部六县(市、区)的八个区域为重点,在全市大力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31.5亿元,淘汰重污染小企业2280家,我市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针对邯郸东部振兴、支持东部十县跨越发展的建议,市政府强化了督导调度、对口帮扶、政策倾斜三项措施,东部十县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成为全市经济新的增长点。1-8月份,东部十县固定资产投资、全部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速,分别较全市高出10.1个、24个和16.1个百分点。针对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的建议,市政府大力推行农村幸福院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建成农村幸福院4189个,覆盖面达78.9%;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5个,覆盖面62.8%;公办养老机构84家,床位1.5万张;民办养老机构83家,床位1.1万张。针对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议,目前,我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建前期工作已完成,《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正由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完善。针对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方面的建议,已责成市公安局及时发布信息、加强调度指挥、规范通行秩序,市区主干道高峰期机动车时速由原来的16公里/小时,提升到22公里/小时;市区道路高峰期时长由原来的1小时40分缩短到现在的1小时20分,城市交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
三、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尽管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办理代表建议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但与新形势的要求和各位代表的期望相比,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较突出的如:仍有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的不够及时、不够好,与建议代表沟通的不及时、不主动等。
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认真研究,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继续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工作来对待,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着重在推进代表建议落实和监督问效上下功夫,千方百计解决建议反映的问题,强化办理工作实效,特别是着力增加代表建议“A”类件数的比例,提升代表满意度。今后,市政府将继续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并将各承办单位复查回访工作情况作为年终承办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全面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三是进一步改进政府工作。将建议办理同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相结合,坚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并分析和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深入调研,举一反三,系统总结,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为便于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市政府办公厅印制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一览表》,供大家参阅,并提出意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邯郸市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10月8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邯郸市审计局局长白清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对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及市发改委项目投资情况,并对市规划局、公用事业局、工商银行邯郸分行、部分融资平台公司等35个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同时,审计了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对去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
一、201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部分预算收入入库不及时的问题。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已于2012年10月底前将结存的16779.19万元全部上缴入库。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闲置738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资金专户正在陆续拨付,目前已支出4175.8万元。三是财政出借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督促开发区等借款单位归还财政资金。四是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轴承厂结余的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金1700万元已在陆续拨付中;峰峰集团已于2012年10月将职工医保资金定期存款13707.57万元转入破产企业资金专户监控。五是个别单位漏缴税款的问题。邯郸矿业集团、市烟草公司等单位已分别对有关事项进行纳税调整并陆续补交税款。六是关于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有关单位已采取措施逐步完善相关手续,积极推进项目建设。七是部分单位使用白条结算工程款或支付费用的问题,有关部门已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财务管理。
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综合评价
2012年,财税部门及其他预算单位,努力克服宏观调控政策趋紧、经济增速放缓等困难,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全力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2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56.62亿元,加上级补助等收入44亿元,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00.62亿元;公共预算支出78.26亿元,其他支出等9.59亿元,年终结余12.77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2.26亿元,当年净结余0.51亿元。
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35.5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9亿元,加上年结余9.12亿元,减补助下级13.16亿元,基金总收入为38.37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30.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9亿元,调出资金1.85亿元,年终结余5.29亿元。
总体上看,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一年来,财政、税务及预算执行部门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税费征管,规范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但在具体组织执行市本级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三、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涉及资金6.01亿元。一是市财政土地保证金过渡户2012年底结存土地出让金57878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二是截至2012年底,汉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结存部分企业归还国有资产资本金占用款2182.73万元,未上缴财政,在“其它应付款”科目挂账。
2、部分支出预算执行率低。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中“国有资源气象等事务”2012年追加后预算为40351万元,而年末决算数仅3486万元,只占调整预算的8.64%。
3、个别部门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额度结余较大。主要表现为在市财政公共预算或基金预算已列支,但有些部门尚未使用,而是在市财政暂存款挂账。主要包括:市教育系统职教中心专项经费等9228.35万元、校安工程资金2998万元;市公安系统中央和省级化债补助资金等5929.2万元;市建设局系统绩效工资、未移交道路维护费等资金1895.32万元;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等3254.31万元;市国土局2011年第三、四季度及2012年上半年出让业务费等3655.11万元;市卫生系统2011年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600万元。
4、部分财政资金增值运作不规范,涉及资金15.33亿元。一是市财政局国库处2012年3月以“支持金融促经济发展”名义将国库资金15亿元以定期存款形式存入邯郸银行某支行,2012年12月又以“收回国库资金”名义收回。二是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12年占用人防工程、公用局热网改造等专项资金3250万元,在交通银行存做6个月定期存款,用于资金增值运作。
5、财政出借资金清理不及时4.6亿元。一是市财政2011年5月出借给市国资委1.2亿元,按合同约定应于2011年11月30日前偿还。但截至2012年底,借款仍未收回。二是市财政2012年9月出借给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三个月,但至2012年底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未按时归还借款。三是市财政2012年8月出借给市国土资源储备办公室4.1亿元,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但截至2012年底仍有3.1亿元逾期未收回。
6、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资金使用绩效低。一是市财政2011年1月收到省财政厅国电工程款500万元,未及时安排资金用途,于2011年底转入结余,到2012年底仍未使用。二是2012年底,部分单位在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账户结存采购资金9534.11万元未使用。
7、市财政垫支部分单位涉外贷款本息,加大了财政负担。截至2012年末,市财政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市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垫付的应由资金使用单位或担保单位承担的涉外贷款本息累计16247.3万元,其中本金10596.3万元,利息5651万元。
8、地方债务偿债压力较大,导致政府基金预算超支。市财政2012年已拨付的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和还贷本息资金161667.37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列支,而是在“暂付款”科目挂账,形成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赤字”。
(二)税收及非税征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漏缴税款579.57万元。主要是中国工商银行邯郸分行漏缴契税290.05万元,市强能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漏缴企业所得税等87.62万元,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漏缴城建税等81.46万元,宏大化纤机械有限公司漏缴企业所得税73.31万元,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都名苑项目漏缴营业税等税款35.35万元,市宏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漏缴企业所得税11.78万元。
2、部分单位漏缴河道维护费和行业统筹养老金。一是截止2012年底,冀中能源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圣绵纺织有限公司、宏大化纤机械有限公司、市华冶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单位漏缴河道维护费1560.2万元。二是市宏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上缴行业统筹养老金568.94万元。
3、市建设局应收未收城市配套费、墙改费174.28万元。市城投公司南湖花园三期建设项目2012年应缴城市配套费、墙改费共计174.28万元,市建设局将其与其他建设项目费用抵扣,而未上缴财政。
(三)投资项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房地产项目超资质开发。按照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二级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审计发现,市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市千百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惠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为二级以下资质,但是其所开发的上都名苑、美的城一期、将相苑住宅小区和丛台花园住宅小区等项目均超出了25万㎡。
2、部分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主要是上都名苑、美的城、将相苑住宅小区、丛台花园住宅小区、汉城花都等项目都不同程度存在先施工后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现象。
3、部分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不到位,涉及资金17296.48万元。其中,丛台迎宾馆等3个政府投资项目欠缴12402.66万元,金世纪新城二期欠缴1200万元,将相苑项目欠缴452.56万元,开发区创业园、惠民渠工程等项目欠缴3241.26万元。二是市清欠办和建管办将收取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多头开户,涉及6个银行账户,资金近10亿元。三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结余较大,利息长期挂账。截至2012年底,市清欠办、建管办共结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44亿元,衍生利息2168.94万元,长期挂账。
(四)财政专项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民生工程项目由于前期准备不足、设计不合理或项目变更等原因进展缓慢,致使3.5亿元的中央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闲置,占项目已到位资金的92%。主要包括:永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493.06万元、洺河治理项目2880万元;磁县新增千亿斤粮食建设项目9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200万元、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720万元、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400万元、南水北调新建水厂项目800万元、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2266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323万元;涉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1348.6万元;市体育中心项目14290.2万元;市科技中心项目4991.83万元;市农业科学院58个项目1067.24万元;市东武仕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356.21万元。
2、部分使用中央基建投资建设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申报、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市亚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司、市汇力物资有限公司、市樱之恋语贸易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及涉县昊立污水处理回用工程等5个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证、未进行招投标或申报材料不实的情况下,却获得了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项目扶持资金,涉及金额5404万元。二是永年县石官营造纸厂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淘汰资产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641万元。三是市紫山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用已完工项目申请中央集中排污费专项资金1600万元,并收到省级脱硫电价环保项目资金420万元。四是邯郸益威特钢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自行拆除,却被列入2011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并获得奖励资金335万元。
3、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存在漏洞。经对永年县张西堡镇胡寨村等21个村和磁县讲武城镇等14个村2010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审计发现:两个项目由于进展缓慢,导致26160.8万元的财政资金闲置近三年,占项目总资金的近80%。两个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分别超出批复预算7982.83万元和2812.42万元。上述资金都在2010年9—11月间拨付到位,而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时间却是2012年5月。
4、挪用上级补助资金。审计发现,永年县财政局2012年拨付永年县造纸厂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226万元中,有200万元于2012年1月转账至个人账户,且账户交易流水与单位账面支出事项不对应。
5、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细化到项目。市财政于2011年12月下达永年县2011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广府古城综合开发项目,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截至审计时,县财政局已支出870万元。
6、个别县财政长期滞留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增值运作。涉县财政局2011年至2012年间,延期拨付或滞留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资金2000万元、财政节能奖励资金1395万元、2010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360万元等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存做定期存款。
(五)预算部门及部分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预算编制不准确,追加额度较大。如市财政局批复市规划局2012年经费预算为498.84万元,实际拨入各类经费5736.96万元,超预算拨款5238.12万元。
2、部分单位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个别存在无资质承接工程问题。审计发现,市规划局2009年至2012年部分项目、市规划科研大厦项目(设计)工程、市政工程管理处中华大街树挂灯笼施工项目均未公开招投标;市自来水公司工程处无资质承接马峰公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
3、部分单位少缴工会经费114.47万元。主要涉及圣棉纺织有限公司70.59万元;市宏达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3.88万元。
4、政府融资平台投融资管理不规范。对市建设投资公司审计发现,一是2012年底,该公司结存的市财政2011、2012年对邯郸银行等单位的投资分红6722.59万元,应上缴市财政作账务处理后使用,但未上缴财政;二是未及时分配投资分红款647.68万元,在其它应付款挂账;三是该公司股权投资存在较大漏洞,其对省建设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38208万元,既无相关股权投资证明资料,也无用款协议;四是2012年11月,该公司对外融资35000万元,到2013年5月审计时,仍结余资金15013.55万元,形成闲置。对河北汉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发现,截至2012年底,该公司向邯郸金隅水泥公司投资合计3465万元,占股9.9%,投资分红未上缴市财政。
5、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市热力公司上级拨入维修改造费107.76万元、市园林局房屋维修基金105.42万元,均未及时安排使用,长期闲置。二是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5月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报废处置固定资产336.02万元。三是市污水公司收到原办公楼拆迁补偿款项2400万元,未计公司收入。四是市环保局2012年初将市财政拨付的环补费历年结余279.26万元,调入暂存款科目核算,造成预算支出不实;五是市环保局环保监测站未将上级拨入的专款计作收入,而是在暂存款科目核算,2012年底暂存款科目结余上级拨款195.91万元。六是2012年市教育局所属的市一中、市二中等十五所学校均存在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涉及金额161.04万元。七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大额支付现金15.95万元,使用假发票列支11.92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的完整性,确保政府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加强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社会保障资金等收入的监管,逐步实现政府财政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杜绝财政资金的体外循环。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级财政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部门(单位),要对结存在本部门所有的,不同层次拨付的财政资金及时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进展,激活处于“休眠”状态的财政资金,使其真正发挥预期效益。
(三)加强对税收收入及政府非税收入检查,努力作到应征尽征。税务部门、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加大对非法减免应征税费行为人的处罚力度,严格依法征管。
(四)整合财政资金支持项目,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机制。财政、发改、国土等部门要强化对争取上级资金扶持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规范性审查,注重整合相近或类似项目,杜绝虚报、重报、多报等行为的发生;各项目承建单位要严格按申报项目的要求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套取、挪用、浪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行为的处罚,确保国家资金的安全高效。
(五)进一步规范预算部门及融资平台财务管理,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各预算执行部门要结合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要改进管理措施,加强项目统筹,不断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财政拨付资金对项目建设的促进作用,尽量减少大额资金长期滞留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章制度,保障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部门资金运行状况,全面提高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
(六)加大整改督查力度,提高审计实效。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尽快建立起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对于审计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严重、拒绝和拖延整改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列入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由政府督查机构牵头,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参与进行督查,并持续跟进,落实整改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下力杜绝屡审屡犯行为,不断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
情况报告(书面)
(2013年10月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今年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城镇化建设为主线,本着“急需、便民和量力而行”原则,强力推进“七类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抓好“七项重点工作”开展,城镇建设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进展情况
1、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今年全市共安排城建重点项目754个,计划总投资3814.38亿元(今年计划投资1052.73亿元)。其中,主城区7大类、313个城建重点项目(续建195个,新建和改造118个),总投资2008.4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434.03亿元);15个县(市、区)城建重点项目441个(续建237个,新建和改造204个),总投资1671.26(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18.7亿元)。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工重点项目644个,开工率为85.4%;主城区开工247个,开工率78.9%,今年完成投资220.78亿元。15个县(市、区)开工397个,开工率90%,今年完成投资443.3亿元。
2、重点工程强势突破。滏阳河通航工程,桥梁改造、河道清淤、两岸绿化、包装亮化等工作正在大力推进。东区建设时序已经确定,现已报批土地3432亩,通过土地抵押融资贷款27.43亿元;西军师堡一期拆迁已完成,二期正在扫尾,东军师堡拆迁工作已启动;丛台路、联纺路东延已开工建设;34个重点项目中已落实用地指标29个、4163亩;“三路一场”回迁房、锦河湾小区正在加紧施工,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中心、传媒中心、邯钢东区、民乐园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邯临沟、东湖、新开河等正在前期景观设计。串城街改造工程,拆迁征收顺利进行,目前正在攻坚扫尾和实施大面积房屋拆迁,为尽早建成文化旅游一条街创造了条件。施工扬尘治理,对中心城区开展全方位大规模整治,对环路沿线、城区周边开展了扬尘整治突击攻坚行动,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
3、回迁安置进展顺利。主城区回迁房建设项目共计110个,涉及回迁户34327户,需建回迁房56268套,建筑面积584万平方米。截至8月底,主城区已累计开工回迁房项目101个、53727套、563万平方米,开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95%和96%。其中:已竣工回迁房项目40个、21752套、230万平方米,竣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37%和38%;在建回迁房项目61个、31975套、333万平方米,在建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57%和57%。
4、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夏季城管行动,在主城区强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环卫设施、车辆停放等八个专项行动,针对夏季影响城市形象的难点顽症,重点对主城区内主、次干道的夜市排档、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加强管理;严格查处渣土运输过程中污染路面和工地夜间违规施工扰民行为,营造干净、有序、美观的城市容貌。
5、县城建设步伐加快。9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县城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加快县城建设战略部署,成立邯郸市推进县城建设指挥部,出台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的意见、目标体系》和5个专件,提出了以县城扩容提质为核心,坚持“四化”同步、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分类推进、统筹发展原则,夯实基础设施、彰显风貌特色、打造生态环境、提升县城品位、聚集产业人口、增强发展后劲的6大目标和42项指标,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和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基础。
二、工作举措
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推进城镇建设,作为加速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凝神聚力,持之以恒抓推进。
(一)深入调研,精心谋划。今年的城建工作安排,是按照高宏志书记提出的“便民、急需、量力”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形成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逐街路进行实地查看,了解民意,掌握情况,亲自部署项目安排。市城建上水平办公室多次召开研讨会,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今年城建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前期调研中,分别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深入到189个社区,征集意见和建议,直接参与人数达到1000余人。同时,在《邯郸日报》和行政公开网站发布公告,群众以电询、电子邮箱、网络点击等多种形式间接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着力实施“七类城建重点项目”,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的总体工作安排。
(二)协调联动,稳步推进。立足规划引领、项目带动的城建工作思路,按照“新建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管理”要求,全力推进项目建设。1、落实项目责任。将全市754个城建项目,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列表下发;各项目单位将责任落实到人,工期细化到天,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了项目推进的责任意识。2、实施领导分包。从主城区313个城建项目中筛选了规模大、影响广、见效快,涉及路桥工程、配套设施、商贸物流及房地产和服务业、园林水系、文化及公益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回迁房及旧城改造等7大类44项城建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市领导分包城建重点项目负责制,成立44个项目推进机构,全面负责分包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3、全市协调联动。各级各部门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城镇建设上水平指挥部牵总推进,市规划、建设、公用、城管、房管、交通、水利、林业等承担任务部门一线攻坚,市发改、财政、国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市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保驾护航的全市联动机制,有效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
(三)重点突破,奋力攻坚。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滏阳河通航、东部新区建设、串城街改造、回迁房建设等重大城建项目,坚持看大、看重、看急,重点推进。一是市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高宏志书记、回建市长多次带队,现场办公、一线调度,高位运作,亲自深入现场,频繁开会调度,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项目建设汇报,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意见。武金良副市长亲自赴安徽、浙江进行对标学习,努力推动先进经验邯郸化,全面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在工作推进上多次召开城建工作调度会,对滏阳河通航、东部新区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回迁房建设制定推进方案,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分包领导坐镇指挥。各分包市领导,亲自调研调度,坐镇指挥,积极发挥协调推进作用。东区建设中,在成立推进总指挥部基础上,成立了四个分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达到120多人,召开调度会10多次,制定了三年建设计划,克服资金、土地制约,一次启动了西军师堡拆迁、路网管网建设、邯钢东区建设等一批建设项目,为新区建设开了好局,奠定了基础。滏阳河通航、串城街改造、回迁房建设推进过程中,各分包市领导坚持一线办公,加强协调推进,各项工程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展。三是责任单位大力推进。丛台区在串城街改造工程中,机关干部齐上阵,攻坚克难,奋力推进动迁工作,取得了10天时间签约1073户的征迁速度;邯郸县在西军师堡拆迁中,投入2000多机关干部,包户拆迁;复兴区勇于承担,对谢庄3个钉子户实施依法强拆,仅半个月时间,完成持续四年未搬迁的19户的拆迁扫尾工作,创造了我市第一个成功运用“海城经验”实施依法拆迁的案例;滏阳河通航工程,水利、公用、房管、城管等部门奋力攻坚,已完成大部分工程,为早日通航创造了条件。
(四)多措并举,确保完成。为如期圆满实现各项既定任务目标,在工作中,我们坚持:1、营造氛围。充分利用舆论宣传平台,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城镇建设工作,引导社会,提振信心,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在全社会营造党政齐上阵、全民齐参战的浓厚氛围。2、强化督导。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上水平办公室牵头,采取定期督导、跟踪督导、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工地,对所有在建项目工程进行督导,督进展、查问题、定责任、解难题,有效加快了各项重点项目建设进度。3、及时通报。对主城区重点城建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同时,在市长、主管副市长会议室设立城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专栏,由上水平办公室负责,将每月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上墙展示,为市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跟踪问效。要求各项重点项目和工程拉清单、列台账,日报告、周通报、月排名,对照目标倒逼任务,围绕任务倒逼时间,根据时间倒逼进度,挂图作战,跟踪问效。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既定工作部署,在市人大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推进力度,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全力确保年初确定任务目标完成。
(一)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法。加强领导分包项目责任制落实,加强44各重点项目调度推进力度,市委、市政府两个督查室和市城镇化办公室将采取定期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项目指挥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进度要求。
(二)加大新开工项目推进力度。按照抓开工、抓进度、保完成的工作思路,对影响项目开工的问题进行归类解决,对计划开工,但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的重点项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前期工作推进速度,确保按照计划要求,全部开工建设。
(三)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速度。对在建项目和年内计划竣工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大人员、设备等施工力量投入,科学安排、倒排工期,增加班次、交叉作业,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别是对进展较慢,停滞不前,年计划投资额完成比例小的项目加强工作调度,创新举措,加速项目建设。
(四)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行重大项目、公益性项目和民生项目等重点项目工程建材抽检制,现场抽取建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计入项目建设、监理单位信誉等级,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五)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按照省、市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的总体部署,全力推进县城建设。今年重点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县城环境容貌攻坚行动,拆除主要道路、节点的违法建筑和超期临建,开展脏乱集中整治,大力提升县城容貌环境。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支持,欢迎各位代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相信,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市人大的监督支持,有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市的城市建设步伐一定会更快,城市建设水平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情况报告(书面)
(2013年10月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市农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省委、市委有关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促进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将“吨粮市”建设的全过程作为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具体实践,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服务高效的农技推广队伍,大力推进新技术、新品种的进村入户,把农业经济的发展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宣传农技推广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农技推广工作。近几年的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都多次强调,要在全国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机构。尤其是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进一步完善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2012年主要任务”中指出: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指出:不断提升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以来,有效的推动了农技推广工作,全国人大审时度势,又于去年对《农业技术推广法》进行了修订。市农业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积极宣传,不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力度,努力发展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无钱养兵、无钱打仗”、“线断、网破、人散”的被动局面正在逐步得到扭转,为我市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市农业部门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以及中央一号文件。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制作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二是举办多层次的培训班,组织基层农业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提高他们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结合 “科技下乡”和“科技入户”等活动,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印发宣传册,向广大农民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和中央一号文件。每年的“科技活动周”,我们都把农技推广法的宣传贯彻作为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讲解农业技术推广法相关知识,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宣传,激发了基层农业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其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使命感;通过宣传,提高了农民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认识,增强了学习应用先进实用技术的主动性,促进了技术普及。
二、强化科技传播,加快农技推广,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我们在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教学,科学制定培训计划,把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培训。
(一)紧紧围绕“吨粮市”建设等农业中心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通过项目建设、农户示范、龙头企业带动、院校合作等方式,大力开展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工作,把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时运用到农业生产中去。提高了农业科技入户率和贡献率。近年来,全市示范优良农作物品种62个,畜禽品种20个,集成增产技术43项;全市的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主要畜禽品种良种率达到90%以上。特别是在“吨粮市”建设中,全市农业系统1500名农业技术骨干驻村包方,熟化集成、示范推广25项“吨粮市”建设核心技术,主体粮田的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均达到95%以上,粮食生产科技贡献率达到55%,高出全省6个百分点,有力地为“吨粮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全市积极打造150个高产创建示范方,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带动全市粮食大幅度增产,是我市粮食生产跻身全国百亿斤大市行列,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吨粮市”建设目标。主要做法是:一是全面推行“六统一”服务。即统一品种、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广泛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的水平。二是高标准打造精品示范方。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先进增产技术推广为重点,将各种先进技术和设施综合综合运用到方田内,努力实现井、渠、路(循环观摩路)、牌(高产技术示范牌)、屏(测土配方施肥触摸屏)、气(田间小气候观测)、统一服务等“七配套”。三是大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集成,通过展示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的促进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带动各项先进适用增产技术大面积普及推广应用。我们在小麦生产上,将“等行距播种、镇压、配方施肥、“一喷多防”技术、科学运筹肥水管理”等技术进行了集成推广,在玉米生产上,我们将“推广高产耐密型品种,玉米机播一播保全苗、配方施肥、玉米“大喇叭口”期化肥深施,玉米病虫害综合防治,适时晚收”等技术进行了集成推广。
(二)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农业“百千万”活动,成功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自2010年开始,全市开展以“百名专家驻村、千名干部包方、培训百万农民”为主题的农业“百千万”活动,在活动中,我们坚持以深入基层和农户,广泛开展科技培训、技术服务、搞好示范方建设、指导农民科学生产为主要形式,增强科技服务能力,提升农民科技素质,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同时建立了农技人员驻村包方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一是市农业局组织一百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农技专家对全市16个县市区的32个重点高产创建示范方实行“零距离”服务,常年吃住在村,对农民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并将新品种和先进的栽培模式率先在示范方进行推广,辐射带动周边农民自觉接受更加科学、更加先进的生产方式;二是县乡两级1500余名农业技术干部分包全市150个高产示范方,结合我市“吨粮市”、“后吨粮市”、“棉麦双丰”工程,带种子、带物资、带机具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建立联系村,承包示范方,并实行技术人员联系户定点服务制度,在所联系村选择30个示范户作为定点服务对象,全方位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实现科技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三是通过各级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勇于创业,努力搞好农业科技服务,送技术进村入户,培育了一批高产典型,提高了农民的科技种田水平;锻炼了一批技术人员,丰富了他们的实践能力;加速推广了一批先进实用的集成技术,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使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受到国务院、农业部、省政府、省农业厅的表彰。中央、省、市等媒体也多次报道了我局开展百千万活动的事迹和典型人物。在2011年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夏粮生产总结表彰会上,以及今年的表彰会上,总计200多人次驻村包方农技人员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三)利用示范、培训班、科教项目等形式多途径开展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科技素质。一是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方式宣讲农业科技知识,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6000期以上,开展大规模的科技下乡400次左右,发放各种技术资料、明白纸100万份左右,每年普训农民达100万人次以上,接受群众咨询50万次以上。二是结合国家培训农民的项目计划,实施大规模的培训新型农民活动,努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培养了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我们利用“阳光工程”农业科技培训项目,2012年培训农民24000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830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5700人;2013年计划培训农民2.57万人,其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0.45万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2.12万人。2009年开始,我市有4个县市实施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示范县项目,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400人,培育科技示范户0.4万个,培植科技示范场40个。201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示范县项目实现了全覆盖,我市15个县市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600人,培育科技示范户22788个,培植科技示范场36个。2013年我市15个县市计划培训农业技术指导员520人,培育科技示范户2万个,培植科技示范场36个。三是利用现代传媒培训农民。全市11个县建有农业科教制片中心,在电视台开辟专门栏目,固定时间播出,每年制作播放节目450多期次。全市目前有农业网站60余个,年浏览量达10万余人次,形成了以“邯郸农业信息网”为龙头,集门户网站、行业网站、专业网站、特色网站为一体的市、县两级农业信息网站群,基层农业信息服务站已覆盖全部乡镇和20%的行政村,邯郸农业信息网全年更新信息1500余条。配合省农业厅,我们开通了“12316”新农村服务热线,可以随时接听、解答农民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是我们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教育主阵地作用,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四)大力培育发展社会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农业科技带动示范作用。我省各地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涉农院校与乡镇村结成帮扶共建关系,建设“产、学、研”三结合基地,指导农民采用新技术、种植新品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行业协会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一是加强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自2002年以来,我们在村一级开展科技进村服务站建设。服务站利用当地乡土人才的人脉、资源、资金优势,依托农业部门技术、信息的优势,开展公益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实现了技术推广、农资供应、信息传播“三位一体”服务的有机结合,解决了农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全市共建设科技进村服务站5008个,目前,有活力的科技进村服务站保有量1000个左右。二是积极引导开展校企合作。与省内外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姻,开展农科教协作,还有地方政府、农业龙头企业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开展技术推广与服务。曲周县与中国农业大学合作,在农村建立了多个科技小院,由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和曲周县农业局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指导,服务农民。三是积极参与“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今年,省农业厅启动了“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确定了小麦、玉米、蔬菜、生猪、奶牛、特色海产品、蛋鸡、棉花、淡水养殖、食用菌、中药材等11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产业体系由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及其带领的创新团队组成,我市有一人入选岗位专家,9人入选综合试验站站长,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均是工作在国家级科研院所驻冀单位、省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知名专家教授,涉及小麦、玉米、蔬菜、蛋鸡、棉花、淡水养殖、食用菌、中药材等8个产业技术体系,随着这项工作的开展和深入,必将对我市的农业科技创新产生较大的推动作用。
三、探索运行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
(一)深化改革,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不断完善。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制定了《河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方案》(冀政[2006]110号),并且配套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政府均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改革方案。2008年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有改革任务的县市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并予以批复。2009年各县市开始基层站建设。按照此方案,我市种植业共设立基层农技推广机构109个,其中区域站92个,乡镇站17个。
(二)大力扶持,加强基层区域站的条件建设。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2009-2011年,总计争取国家资金1200万元,在全市4个县实施该项目。2012年该项目实现全覆盖,我市的15个县市争取中央财政投资1560万元;今年,该项目正在申报中,预计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500万元。二是争取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区域站条件建设项目资金,几年来总计争取2724万元,用于基层区域站仪器设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购置,以及办公用房的新建、改扩建。三是2008年开始,我市除峰峰矿区外,104个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总共争取省财政支持728万元,用于基层区域站仪器设备购置。四是市县财政去年拿出300万元,其中市财政100万元,有关县按照1:2比例配套,总共200万元,用于40个精品区域站建设。
(三)努力构建机制灵活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打造一支“功能完善、机制灵活、运转高效、农民信赖”的农技推广队伍是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的主要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我市确定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主推区域站模式。我们在区域站运行机制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一是理顺区域站管理体制,由农业部门直接管理,即“县办县管”;二是采取竞争择优上岗,科学配置区域站工作人员,平衡配置技术岗位,增强基层一线技术力量,使区域站成为“兵精将强”的技术推广队伍;三是强化工作制度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对区域站技术人员逐一进行责任分解,量化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制订农技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到高校深造、短期培训和继续教育,加速农技人员知识更新,提高服务水平。通过强化县乡两级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构建以农业技术员到科技示范户到农民为推广主线,区域站与科技示范场、科技进村服务站、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等有机结合的多元化农业服务体系新格局;建立实行县农业部门业务考核、乡村行政部门评议、服务对象打分印证三方考核,达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基层农技人员满意,实现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零距离” 的服务。
四、正视问题困难,敢于攻坚克难, 进一步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
就我市目前情况看,当前制约我市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最突出瓶颈,仍然是怎样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特别是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稳定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纽带和桥梁,是制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虽然经过几年的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改革和建设,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框架已经建立起来,但关键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农技推广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仍然在有些县存在。首先是人员不足。按照省政府批复文件要求,全市基层农技人员编制为1450人,其中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467人,在区域站的923人,在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60人。现在实有794人,其中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的375人,在区域站的370人,在乡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的49人,缺编656人。从每个县来分析,区域站编制内人员基本到位的(到位80%以上),只有武安市、永年县、邯郸县、涉县四个县市;磁县,编制内人员到位率约50%,大名、临漳,编制内人员到位率在20%左右;其他县还存在一人站、无人站(有机构、没人员)的情况。造成的原因主要是,1996年机构改革,很多县大量削减农业局的财政供养编制,致使东部县有的农业局,全额财政人员整个局只有十几二十几个人,甚至有的县只有几个人。之后,绝大多数县很少增加全额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随着自然减员,现在出现了一人站,甚至有站无人。比如,峰峰矿区核定区域站编制40名,其缺额内部调剂,但由于该单位自1996年以来,一直没有进人,内部就已经缺编,区农牧局没有人员可调剂到区域站工作。其次是办公经费缺乏。目前我市只有财政状况较好的武安、永年、涉县的区域站,有少量的专项办公经费,如,永年县的每个区域站每年仅3万元办公经费。而其他县则没有办公经费,经费短缺,严重的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切实解决编制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再强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必须是全额财政单位。由于省政府批复的我市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方案中人员编制均为内部调剂,但由于各县农业部门本身就存在编制不足的问题,所以无编制可调,致使批复的编制成了一句空话。迫切需要各级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解决基层农业部门全额事业单位的扩编问题。二是切实解决人员到位问题。各县市区都按照要求测算出了每个基层推广机构的人员数量,并且以县政府文件形式报省政府进行了批复。现在,除永年、邯郸县、涉县、武安市等4县市人员到位情况较好外,其他县区人员都缺编。需要按照程序,由劳动人事部门采取考试招聘、内部调剂、设立“特岗计划”等方式迅速解决。同时,探索建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进出动态平衡机制,实现推广队伍的动态稳定。三是切实解决办公经费。我市除涉县、武安、永年县财政每年每个站有3万元左右的办公经费外,其他县市区财政均没有列出经费,支持基层推广机构开展农技推广工作,因此需要市县财政拿出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门用于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开展技术推广、试验示范、人员知识更新、办公等需要。
五、今后一个阶段工作计划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落实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是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尽管我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仍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一是一些地方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构改革还未完全落实到位。三是农业技术推广手段单一,方式方法落后。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抓好农技推广工作中,在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法》宣传贯彻实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是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强化《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宣传贯彻,依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做好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级农业部门要继续把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开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结合起来,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农业技术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贡献率。
(三)增加投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投入力度,并安排资金用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建设,确保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正常运行。同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10月8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实施。新建和改建了一大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初步构建起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市级公共图书馆1个,县级公共图书馆19个(其中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1个,三级公共图书馆9个);市级群众艺术馆1个,县级文化馆19个(其中一级文化馆6个、二级文化馆4个、三级文化馆7个);全市共建有规模不等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24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4466个,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农家书屋”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共建立民间文学创作、书法、戏曲、歌咏、陶艺、剪纸和秧歌等各类群众文化队伍4800余支,人员达14万多人,基本实现全市每一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建有一支群众文化队伍的目标。全市共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市、区)3个,中国民间艺术之乡2个,省级文化先进县3个,省级民间艺术之乡9个。全市现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示范点1个、全国示范农家书屋2个,河北省县域公共文化建设“二十强”4个、河北省百佳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我市“欢乐乡村”文化工程得到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宣传部长刘云山,文化部部长蔡武等多位领导的肯定批示,刘云山同志给予了很高评价,指出:“邯郸市开展‘欢乐乡村’农村文化工程建设创造了很好的经验。”我市两次受邀参加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并作典型发言。2013年5月,我市“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项目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评审验收,并在中部地区16个项目中位居第三名。我市廉政文化建设也取得较好成绩,邱县廉政漫画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的充分肯定,按照王岐山书记批示,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邱县廉政漫画展”专栏。
二、主要做法
(一)全力实施“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建设,推动城乡文化设施建设均衡发展。“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2011年5月入选文化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为推进项目的实施,市政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文化、财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领导小组,市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邯郸市“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建设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结合基层实际和群众需要,整体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均衡发展。新建了邯郸文化艺术中心,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85﹪的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50﹪的公共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以上标准。新建的馆陶县、成安县、大名县公共图书馆主体工程已经竣工,磁县、永年、广平、临漳等县公共图书馆新馆建设加快推进。加强博物馆体系建设,先后建成磁州窑博物馆、北朝历史博物馆、中国磁山文化博物馆、邺城博物馆、临漳佛造像博物馆、郭乃群博物馆等一大批博物馆。在未来三年,还将建设兰陵王纪念馆、冀南民俗博物馆、磁州窑观台遗址博物馆、大名历史博物馆、冀晋鲁豫边区纪念馆等九大博物馆。新一轮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高潮正在兴起。
同时,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全市文化馆长、乡镇(街道)文化站站长培训班,县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业务人员培训班,群众文化业务骨干培训班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培训班,增强了从业人员的创新能力、责任意识,提高了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打造具有夺金实力的品牌节庆活动,丰富活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坚持以国字头的品牌文化活动提升城市品味,扩大邯郸影响,重点打造了三大文化活动品牌。
一是中原民间艺术节品牌:2006年以来,连续举办了八届中原民间艺术节。艺术节每年一个主题,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多样,参与群众由市内扩展到全市城乡,成为中原地区一年一度的文化盛会,2010年5月,在广州举办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上,中原民间艺术节荣获文化部群众文化活动最高奖——第十五届“群星奖”。
二是“欢乐乡村”品牌:2010年以来,针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面向基层、重心下移,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欢乐乡村”农村文化工程,以开展“欢乐乡村”体系化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大选秀、大比试”为手段,激活了设施、人才、队伍、产品等各种文化资源,形成了“以十带百、以百带千、以千带百万”的链式效应。全市农村每年举办各类大型文化活动1000余场,参与群众上百万。目前,“欢乐乡村”农村文化工程项目正在积极申报文化部第十六届群星奖。
三是中国吹歌节品牌:2011年9月,与省文化厅合作,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吹歌节”,这是我市一次申报就获批准举办的又一国字头艺术盛会。来自全国多个省市、港澳台地区及部分音乐类大专院校的40支代表队的600多名参赛选手齐聚广府,各具浓郁地方特色的吹歌精彩亮相,共同吹响盛世颂歌。据不完全统计,有100余万人次光顾了吹歌节各个活动现场。2012年7月,我市吹歌艺术团作为大陆唯一一家受邀单位,参加了“台湾2012竹堑国乐节”开幕式和广场专场演出,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予以报道。
在市内重大文化活动的带动下,各县(市、区)依托当地文化资源,相继举办了中华磁山文化节、女娲文化节、鸡泽辣椒节、魏县梨花节等一批有县域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为群众参与文化、享受文化发展成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三)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不断探索“激情广场”、“彩色周末”系列假日文化活动等文化惠民工程的机制建设,广泛开展群众广场舞比赛、戏曲票友大赛、社区文化展演、戏剧票友演唱、群众歌咏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每年达2200余场,努力做到县县有演出、乡乡有活动、村村有歌声,基层文化蓬勃发展,有效丰富活跃了全市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省“欢乐城乡”—河北省“一县一品”双十佳县域品牌文化活动、特色文化广场和基层文化之星创建评选活动中,我市成绩突出,双十佳县域品牌文化活动占到全省四分之一。《“欢乐乡村”十百千万农村文化工程》、《“贺新春闹元宵”群众秧歌大赛》等项目入选河北省第十届燕赵群星奖。
我们还充分发挥市级文艺院团、文艺演出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为群众送去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节目。市东风剧团、市平调落子剧团每年深入农村和企业送戏演出达150余场。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城数字影院建设任务,实现了每县拥有一座数字电影院的目标。组织实施农村公益数字电影放映活动,每年为全市农村和城市社区放映电影7万余场,实现了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目标。推进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年接待观众600余万人次。完成全市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173户“村村通”建设任务,全市“村村通”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开展“邯郸青少年读书”系列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美好情感,万余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丰富了我市校园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举办了“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群众文艺展演系列活动。异彩纷呈、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载体效应凸显,极大地活跃了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
(四)坚持“送”“种”结合,真正让文化扎根农村。一是激活队伍,加强建设。为充分发挥农村乡土人才的作用,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整合社会文化资源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有文艺特长的公职人员、离退休老干部和有关专家、学者参与,整合各级各类文化资源,广泛组织群众开展各种群众文化活动。同时,发现培养了邓鸣贺、李太平、韩鹏飞、马海霞等一大批文艺人才,在中原地区引起较大反响。二是创新思路,探索“送文化”的新途径。组织市县文艺院团、群艺馆、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各类专业人才,下乡包片包点,和乡村文艺骨干同台演出、相互交流,手把手、面对面地进行培训和辅导,提高创作水平,引导创作方向。成立市、县“心连心”艺术团,经常性地开展“文艺进乡村、欢乐手牵手”公益演出,在乡村文艺辅导基地定期培训乡村文艺骨干。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群文工作者、文化志愿者、业余文艺骨干2000余人,深入乡村辅导400多场次,培训文艺骨干4000余人。三是创新方式,搭建“种文化”的新平台。充分发挥基层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有效激发了基层群众参与的热情和创造力,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自编自演、自娱自乐,创作出一大批积极健康、清新质朴、乡土气息浓郁、具有独特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占领了基层宣传文化阵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起步较早,基础较差,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基本条件,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文化设施、设备相对滞后;二是文化专业队伍结构不合理;三是文化投入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创新方法,认真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我们将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加强文化建设的良好机遇,切实增强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深入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切实让群众广泛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进一步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再掀文化建设新高潮。抓好市、县、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抓好市群众艺术馆新馆规划、建设工作,督导好县级“两馆”升级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将按照文化部部颁标准,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评定级别。同时,与国家、省建设规划搞好对接,向外省外市先进地区学习,对标定位,创先争优,大力推进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
(二)抓好品牌文化活动,探索建立群众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抓好中原民间艺术节等节庆活动和“欢乐乡村”品牌文化活动。开展图书馆、群艺馆业务人员进村(社区)包片、包点开展辅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文化的管理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对表现突出的群众文艺队伍进行表彰和奖励,有重点的配送一批实用器材和设备,培树标杆和典型,积极探索建立群众文化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抓好群众队伍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按照创建规划,以市政府或邯郸市“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命名、表彰一批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培育、组织、引导、扶持工作,取得一定成绩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文化热心人1000名,文化示范户1000个,优秀群众文艺团队1000支,全市“十佳”乡镇文化站,支持文化建设十大明星企业和“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县,圆满实现“千村万户”文化家园工程创建规划目标,促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能力的大提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十分关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许多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体现了对文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关于制定<邯郸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
建设与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2013年10月8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邱江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郭旭涛等10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邯郸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条例>的议案》交付法制委员会审议后,我委认真听取了团市委和有关部门对该项工作的汇报,就议案案由、案据和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做了较为全面的调研论证。我委认为,该议案案由案据充分,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场所的建设,对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邯郸作为全省政治大市、经济大市和人口大市,与其他市相比,我市青少年校外活动的场所已远远落后,在建设规模上位列全省倒数第三位,无论是场地规模还是活动项目都无法满足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需要,与我市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对艺术、科技、文化方面的需求的矛盾更加突出。但是,鉴于根据《邯郸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升城市发展品位的十大功能性城建工程”规划安排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的实施意见》(邯字[2011]2号)中关于建设“五个中心”的意见,市政府已经将建设市、县两级青少年活动场所纳入规划中。因此建议常委会将此议案作为建议转办,先由市政府制定规章,待规章执行后根据情况再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3年10月8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10月8日举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对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对我市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对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12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工作主线,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法定及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2012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56.62亿元,加上级补助等收入44亿元,市本级可用财力为100.62亿元;公共预算支出78.26亿元,其他支出等9.59亿元,年终结余12.77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2.26亿元,当年净结余0.51亿元。2012年基金预算收入35.51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9亿元,加上年结余9.12亿元,减补助下级13.16亿元,基金总收入为38.37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30.7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9亿元,调出资金1.85亿元,年终结余5.29亿元。2012年度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总体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市审计部门在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能够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析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为此,建议本次会议同意两个报告,批准2012年市本级决算。
会议指出,201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预算部门和单位部分专项资金闲置、使用绩效低、“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挤占专项经费、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科学编制预算,全面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要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完善预算执行日常监督和报告制度。积极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体系作用,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财政管理制度。预算执行部门要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追加事项,严格按支出项目和进度拨付资金,严禁随意调整和变更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绩效。要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现代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安排财政资金。财政支出要突出重点,全力保障民生支出。要加大对重点支出和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专款专用。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好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项目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要严格监控投资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良性高效运转。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法纪。审计部门要创新审计方式,积极开展绩效审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要逐步建立起审计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单位内部不同层次的控制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提高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市政府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将其列入政府督查和监察工作重点,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对无视财经法律法规,屡查屡犯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教育、处理。对在预算执行中查出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市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将整改情况于2013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二、关于对我市城建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城镇化建设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举措,本着“急需、便民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凝神聚力,强力推进“七类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城建项目的各项工作基本实现了时间节点与任务进度同步,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截至8月底,全市共开工重点项目644个,开工率为88%,完成投资695.7亿元;回迁房开工项目101个,开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95%和96%,竣工回迁房项目40个,竣工套数、面积分别占总量的37%和38%;滏阳河通航、东区建设、串城街改造等重点工程取得初步成效,正在稳步推进;开展扬尘整治突击攻坚行动,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但是,目前城建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二是滏阳河通航中截污清淤是重点,应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河水质量。三是回迁房项目建设进度不快,监管不够,存在不稳定因素。四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统筹协调不够,存在反复施工情况。会议要求:
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在推进城建项目过程中要有高起点、高标准的统一规划,绝不能因为规划的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城市布局破坏,损害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切实抓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中小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配套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另外拆迁中要有对重要历史遗存的保护规划,对承载历史人文和时代记忆的典型建筑、特色村落、特别区域、大树古木等,都要有保护措施,避免在大拆大建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要加大投融资力度。加大对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融资力度,促进我市城建工作总量的进一步提升,对于促进我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要按照基础设施先行一步的原则,优先安排城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市财政部门要加大工程资金投融力度,建立科学的、有效的理财机制,统筹安排和协调城建工程建设资金。二是突出重点项目、优先项目,避免开工过多,导致资金缺口过大,影响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和任务的完成。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吸取更多的社会资本,保证建设资金补充到位。
三要坚持产业支撑。没有产业支撑,城镇化建设将是无源之水。要以拆促变,以拆促转,改变落后的产业形态,转变落后的经济发展方式。政府要有更高站位,着眼通过改造来突出特色,优化产业布局。要吸取以往一些城中村改造中只重居住安置,轻视产业提升的弊病,避免造成村庄改造后,村民依然是靠租房为主的收入方式。要尽可能地扩大商业用房的比例,用于发展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和商品流通等,既能增加群众收入,还能促进创业和就业,较好地解决产业升级和村民长远保障的矛盾。
四要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是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邯郸未来发展的需要。县城建设中要树立建设城市的理念,以满足宜居、宜业为目标,完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水平,维护规划刚性,以规划引领为龙头,做到一张蓝图管到底。要把发展县城经济作为一项基础性和紧迫性的工作来抓,千方百计上项目,培育和建设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大力培育特色产业,为县城建设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建立和完善各种后期管理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集中治违、治脏、治乱,整治县城容貌,打造优美生态,真正把县城建成宜居宜业的新乐园。
五要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城镇建设重在为民惠民,必须把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要和谐拆迁、坚持标准、合理补偿。回迁房建设要加强监管、加快进度、保证质量、落实承诺,让回迁户及时回迁。对于经济特别困难或有老弱病残的家庭,政府要统筹考虑,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特别是现在即将入冬,要做好过渡期间拆迁群众的社会管理工作,基层组织要发挥好自治互助的作用,教育、就业、社保、民政等部门要有相应的跟进服务措施。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三、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共推广优良农作物品种62个,林果品种16个,畜禽品种20个,集成增产技术43项,水土保持技术2项,为“吨粮市”、“后吨粮市”建设及“棉麦双丰”工程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障了美丽邯郸建设顺利进行。
会议同时指出,当前我市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由于受思想认识、工作方法、技术队伍、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制约,在某些地方、某些环节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推广体系断层,技术服务难以到位;农民认识不够,应用科技难以普及;服务环节单一,推广效果难以提高;技术人员和推广经费短缺,服务功能难以增强等方面。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是农业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最有效措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把科学技术转化为农业现实生产力的主导力量。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都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和发展。另一方面,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也要切实增加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弘扬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始终走在农业技术推广第一线。
二、进一步适应农业发展新要求,切实转变服务方式。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鼓励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就要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将技术推广的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依托专业合作社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改变过去那种行政命令型、应景式、走过场的培训方式,将技能培训转移到素质培养上。积极探索新机制,将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农业生产主体的责、权、利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双方自愿、利益同享、风险共担的技术推广新模式,改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一要重视队伍建设,提升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编制和人员配备,一方面,通过竞争上岗等形式补充吸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上岗资质的优秀农技人员,逐步解决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短缺和断层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中非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提高从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二要合理构建市、县、乡、村、科技示范户五位一体的推广网络。重点突出试验示范的推广和带头作用。三要大胆创新,把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融入到农业生产企业中去。引导、鼓励、支持企业创办自身的科研推广机构,切实提高农业生产力。
四、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健康开展。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保障和改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办公经费,改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要解放思想,完善利益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科技人员、农民各方面积极性,数力并举,促进我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实效,推动现代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四、关于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保障,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系列部署,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完善,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人才队伍素质逐步提高,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创新,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总的看,我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但是,从整体情况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基层的文化设施和设备投入由于配套资金和措施不到位,有的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有的设施难以正常运行,管理和服务的层次和水平还不高;资金投入总量偏少,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均等化任务艰巨;人才队伍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低等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文化单位存在着人员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状况。乡镇文化站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等问题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科学发展,更好更快地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文化改革发展目标,对加强和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要在将近七年的时间内实现这一目标,仍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文化自觉。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文化在引领和促进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和改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管理与服务,有重点分阶段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康发展。
(二)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网络。要按照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抓好落实,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各级文化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和升级改造步伐,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并尽快投入使用;整合和盘活各类文化资源,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图书馆及文化活动场所应有计划、分步骤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
(三)建立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要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各级财政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确保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调动社会方方面面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拓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渠道。
(四)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要在管好用好现有人才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后备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引进的力度,补充新鲜血液进入文化单位;统筹研究和解决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人员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问题,稳定基层文化队伍;充分发挥专业协会中的人才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扶持发展业余文艺团体,支持他们提高专业素质和演技水平;加强对基层业余文艺骨干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对农村业余文艺团体的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演出质量和水平;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职结合的基层文化队伍。
(五)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不断探索新的活动方式。要认真总结我市基层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探索并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办法和措施,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与时俱进,破除旧的思想观念束缚,积极探索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丰富活动开展内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于12月份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畅通代表监督渠道的重要平台,高度重视承办质量,着力打造领导重视、部门承办、重点推进的“工作链条”和覆盖建议办理全过程的“责任链条”,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为解决问题的过程。截至目前,255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基本解决或被采纳的109件,占承办总数的42.7%;列入规划或计划逐步解决的108件,占承办总数的42.3%;因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近期内难以解决,已经做出解释说明的38件,占承办总数的15%。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240件,占承办总数的94.1%;表示基本满意的14件,占承办总数的5.5%;对代表提出异议需进一步协调、研究办理的建议1件,有关单位和部门正在进行再次办理、再次走访,与代表进行零距离沟通,尽力达到代表满意和理解。总体来看,今年市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安排周细,进展顺利,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依法履职意识不强,不能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二是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工作的重点放在通融关系答复代表上,对解决问题、兑现承诺的后续工作抓得不紧;三是涉及多家会办的建议,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存有相互推诿现象;四是少数单位与代表缺少联系沟通,不了解代表真实意图,解释反馈过于简单、牵强,导致代表不理解或者同一建议内容反复提出。为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采纳和落实,提出建议如下:
一、坚持落实承办工作责任制。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落实单位主要领导研究、主管领导负责、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落实的分级责任制。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方案和工作规程,严格办理程序。对每件代表建议都要指定相关部门和专人负责具体办理工作,从交办、办理、答复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把办理的每个环节做细做实,做到位,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回复代表。对涉及多个单位协办的建议,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避免扯皮和推诿。
二、建立办理台账实行跟踪督办。市政府对答复代表“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和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要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督办。对未落实答复承诺的,要逐件查清原因,挂账督办,必要时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进行专题询问。对问题已经解决但未再次答复代表的,督促承办单位再次答复代表后销号。对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问题解决有难度的,督促有关承办单位向代表再次作出说明解释,争得代表的理解。使每件代表建议的办理都能给代表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切实防止“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质量。注重办理前与代表沟通协商,办理中让代表知情监督,办结后向代表认真答复。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各承办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牵头,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共同办理过程中,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涉及专业性、政策性强的办理环节,也可由参与承办的单位分别与代表沟通。
四、规范答复程序注重办理实效。将办理结果如期向代表答复,是代表建议办理的法定程序。答复代表要有实质内容,力戒空话、套话,避免流于形式。承办单位要区别不同情况,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对能够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建议,应当先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因政策法规和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做好续办续复工作,使每一件建议都确保在法定期限高质量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