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王俊祥、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武李德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国,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强、张建公委员因工作变动调出本辖区,根据代表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这两名同志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其担任的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资格也相应终止。现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实有组成人员49名。
会议审议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缓解群众“看病贵”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对《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关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废止邯郸市农村村务公开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邯郸市农村村务公开条例〉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结束时,史增海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8月2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各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前不久,全市召开了贯彻落实省委理论学习会议精神暨三年大变样工作推进会议,江水书记、大建市长分别作重要讲话,对上半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围绕江水书记提出的“七个更加”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主动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我市“三年大变样”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在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会越来越多,租房困难租金高和厌战情绪、资金短缺等问题会更加突出,甚至会滋生一些反感情绪,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不懈的努力逐一化解。各位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信心、勇往直前,积极响应市委的号召,全力支持三年大变样工作。要针对少数同志存在的不同看法,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努力消除误解、增强信心,推动“三年大变样”工作向纵深发展。常委会各位主任对市委交办的分包项目工作要主动出击、靠前协调,采取多种形式调度,努力破解难题,努力创先争优,确保高标准完成任务。
二、注重实效,认真搞好年中集中联系代表活动
年中集中联系代表活动是代表知情知政的重要渠道,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定要认真组织,确保效果。人大对“一府两院”进行依法监督应包含两方面意思:一是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弘扬正气。因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提意见和建议,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而看不到成绩,也会以偏概全,失去信心。为此,在今年的活动中,我们要更加全面客观地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上半年的重大事项和主要工作,让代表了解真实情况。特别是对“一府两院”上半年的工作成绩要充分肯定,大力宣传,因为今年的情况有些特殊,困难颇多,成绩来之不易,目的就是要形成共识,增强信心,齐心协力地做好本年度后几个月工作,高标准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当然有问题也要客观指出,看不出问题、提不出建议也不行。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对代表的发言要认真整理,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肯定、表扬和意见、建议都要全面收集和反馈,认真交办和督办,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深入开展。会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组织代表利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扎实开展视察和调研,为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献策出力。
三、逐项对照,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今年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要结合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主要任务目标分解落实方案》进行“回头看”,逐一对照、拾遗补缺,看哪些任务完成了,哪些工作差距比较大,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糊里糊涂。对于一些进展不快、推进速度慢的工作要迎头赶上、不能耽搁。在后面的几个月,常委会要重点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事项的落实、“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城乡统筹等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调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查找症结所在,客观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支持和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力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会后,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要在分管主任领导下,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尽快行动起来,把各项工作做的更好、更扎实,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让市委放心!
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经济的结构性特征和宏观经济形势,按照长期抓调整、即期抓运行的思路,抓项目、增投资,抓运行、增效益,抓财税、增收入,抓三年大变样、加快城镇化,回升势头明显巩固,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主要指标顺利实现“双过半”。上半年,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是“七个进一步”:
一是经济回升势头进一步巩固。继去年下半年企稳之后,今年以来整体经济继续回升。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052.6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增速13%,超计划3个百分点,比2008年、2009年分别加快1.9和1.8个百分点,基本上恢复到国际金融危机前的增长水平。经济回升势头的巩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业经济快速回升,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468.4亿元,增长20.3%,增速超过年初计划6.3个百分点,比2008年、2009年分别加快6.1和5.4个百分点,比上一轮高速增长期间的2007年还要快0.1个百分点。钢材、原煤、焦炭、农药、针织服装等80余种主要产品产量增幅超过20%。企业开工率达到90%,同比提高近5个百分点;工业产销率达到97.9%。二是经济效益同步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72.2亿元,增长66.3%,连续四个月保持60%以上增速。三是夏粮连续7年丰产。全市小麦总产217万吨,比上年增4.5万吨;亩产达到383.8公斤,增加1.1公斤。
二是三大需求拉动进一步协调。在保持投资高速增长的前提下,消费稳步提升,出口快速反弹,三大需求趋于协调。从投资看,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7.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53.3%,同比增长29.3%,超过年初计划4.3个百分点,连续七年保持30%左右的增速。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55.8亿元,增长31.1%,超过年初计划6.1个百分点。投资的持续高速增长,主要得益于项目建设“三增一加快”。新开工项目增多,全市千万元以上在建项目达到1636个,省重点30个计划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市重点60个计划新开工项目有48个实现开工建设,开工率为80%。大项目增多,省、市重点项目投资超100亿元6个、超50亿元10个、超10亿元29个,平均投资规模达14.7亿元,比上年多4.2亿元。储备项目增多,谋划亿元以上项目727个,投资超百亿、50亿项目分别达到7个、15个。建设进度加快。116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41.3亿元,占年计划76.1%;20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16.6亿元,占年计划72.2%,均超时间进度20个百分点以上。从消费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6亿元,增长17.6%,超过年初计划0.6个百分点,分别比一季度和1-5月加快0.7和0.2个百分点。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到102.4%,呈现稳中有升的趋势。从出口看,1-6月份,全市出口总值4.4亿美元,增长52.2%,超过年初计划34.2个百分点,比1-5月加快13.7个百分点。钢材、高新技术、机电等主要产品出口分别增长61.4%、54.1%、13.1%。对外开放成效显著,“香港·邯郸周”、廊坊洽谈会共签约47个大项目,总投资763亿元。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增长1.6倍。
三是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主要体现在五个结构上:从项目和投资结构看,省、市重点项目中,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182个、总投资1567.3亿元,占总数的57.6%、45.3%,分别比去年增加9.2和15.6个百分点。上半年,装备制造业完成投资92.1亿元,增长51.7%,继续保持第一大支柱行业地位;仓储物流业完成投资85亿元,增长64.8%,成为我市第二大支柱产业。从产业结构看,装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23.7亿元,增长38.8%,快于全市工业18.5个百分点,成为我市增长最快的行业。服务业发展步伐加快,上半年,全市货运量达到9048万吨,增长19.7%。邮政业收入1.4亿元,增长36.6%,居全省第2位。从产品结构看,镀层板、涂层板等精品钢材产量分别增长1.1倍、4.7倍,超过同期钢材增速75个和435个百分点。炼油化工设备、机床、紧固件、阀门分别增长46.2%、1.3倍、85.8%、36.5%。农业机械、环保设备产量分别达到2766台和1619套,实现了“0”的突破。从税收结构看,房地产、商业和金融保险等非钢产业税收增长60.5%,占到税收增收额的66%;钢铁、煤炭、炼焦等传统产业税收比重下降了3个百分点。从区域结构看,东部十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分别增长32.1%、30.5%和30.4%,分别高于全市2.8个、10.2个和12.2个百分点。
四是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0.2亿元,增长18.2%,超计划增速8.3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6亿元,增长21.1%,超计划增速13.1个百分点。主要特点:一是主要税种增长较快。税收收入完成102.5亿元,占财政收入比重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分别增长7.7%、48%和42.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幅分别超全省3.8和11个百分点。二是地方专享税种增长较快。上半年,地方专享税种收入达14.5亿元,增长47.1%。其中,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同比增幅均超过1倍。三是县区收入全面增长。21个县(市、区)全部双过半、正增长,东、中、西部增幅分别达到30.4%、21.4%和14.6%。
五是节能减排进一步向纵深推进。面对一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升、同比增长2.95%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能耗电耗增量的红线控制,将210万吨标煤能耗增量分解到各县(市、区)和重点耗能企业;制定高耗能企业关停预案,一旦超出能耗电耗增量控制红线立即关停;强化分析预警手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及时发出预警通报;加快推进节能重点项目,全市103个节能重点项目已竣工投产60个,年节能98万吨标煤;强力淘汰落后产能,共淘汰落后焦炭产能106万吨、钢铁146万吨、水泥26万吨、电力24万千瓦、印染1.25亿米。1-6月,单位GDP电耗增幅回落2.2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达到8%以上。据此推算,1-6月全市单位GDP能耗将实现降低或零增长,一季度不降反升局面将得到有效遏制。79项减排和限期治理工程,上半年完成41项。主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再创新高,达到176天,比上年同期增加6天。
六是三年大变样进一步提速。全市共完成拆迁1216.6万平方米,占全年计划的84.8%,城中村改造208.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建100万平方米。其中,主城区累计拆迁480.1万平方米,占年计划的61.2%,既有公建包装完成930栋,既有建筑(住宅)外观改造竣工1000栋。8项省百项重大建设项目中7项工程开工;30项重大建筑工程项目已开工25项,28项景观节点项目已开工21项,30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开工20项。精品公园建设和绿化、夜景亮化等工程进展顺利。
七是社会民生进一步改善。居民收入快速增长。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57元,同比增长8.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833元,同比增长12.6%。新民居建设稳步推进。已完成新民居建设规划193个,开工建设179个、2.5万户(套),建成入住3679户。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已新增就业岗位3.3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47.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控制在年计划目标4.5%以内。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89.9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5.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总覆盖达到16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97.2%。援川工作16个援建项目提前完成,正在等待省验收移交。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后方援建办组建到位,工作有序展开,全省援疆试点项目—和静县巴音布鲁克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开工建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今年以来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是在宏观经济形势极为复杂的情况下取得的。形势的复杂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①欧债危机造成的外需下滑、人民币升值和企业加薪潮带来的成本上升、国内需求的惯性回落、同期基数的逐步抬高,上半年经济运行呈现一季度快速反弹、二季度逐月回落、下半年压力进一步增大的“前高后低”态势。②信贷、货币、产业、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叠加效应,造成我市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增大。③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与即期运行的突出问题相互撞击,经济运行调节难度进一步增大。④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交账之年,一季度能耗不降反升,压力之大前所未有。⑤受增值税转型带来的政策性减收、省属大企业重组造成的体制性减收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面对极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围绕“企业增效、财政增收”,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项目攻坚年”、“企业服务年”,实施重点项目“双十百千”工程,组织企业全面开展“对标行动”,推动经济结构由黑变绿、由重变轻、由粗变精。江水书记逐县调研,指导各县(市、区)谋实调结构、促转变路径。大建市长对重大项目建设、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逐一现场督导,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由于市委、市政府近两年来关于项目建设、节能减排、三年大变样、干部作风建设等决策部署,抓得准、抓得实,管长远、管根本,全市经济在去年顺利实现“双过二”的基础上,上半年GDP、财政收入增速分别达到13%和18.2%,平稳增长的势头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在钢铁市场低迷的形势下,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回升到了20%以上;在一季度能耗上升2.95%的严峻形势下,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出现拐点,实现下降或零增长。这些成绩确实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
二、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主要压力
(一)实现保增长目标面临六大政策日趋收紧的叠加影响。信贷方面:连续3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对放贷规模实施按月控制。财政方面: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审计清理、限制融资。产业方面: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18个行业落后产能将在今年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出口方面: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等的出口退税。汇率方面:6月19日重启人民币汇改进程。土地方面:国家对卫星航拍发现的违规占地项目限期拆除,省要求新建项目和搬迁项目原则上全部进入园区,否则一律不供地。受六大政策收紧影响,截止6月末,我市各项贷款余额1213.4亿元,较年初增加79.8亿元,同比少增116.2亿元。天择重型矿山设备、兴鑫无缝钢管等72个省重点项目资金缺口67.6亿元。今年我市75个省、市重点项目急需用地指标1.9万亩,其中:新兴离心浇铸复合管、新兴国际物流商贸城1080亩,美的工业园及8个配套项目急需1127亩,中船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9个项目800亩,邯钢工业区5个“企中村”搬迁1100亩,恒天产业园特种纤维成套设备基地300亩。
(二)经济运行面临“两高一低”的三重压力。一是基数抬高,上半年,全省GDP保持较快增长,是在去年上半年基数较低(8.7%)基础上的恢复性增长,而我市是在去年上半年较高增速(10.3%,全省第一)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快增长。下半年,随着基数抬高、市场需求阶段性回调,增速将呈现前高后低的态势。二是成本升高,今年以来,国际铁矿石价格快速大幅上涨,二季度外矿价格同比涨幅近100%,三季度澳矿再次上涨23%,钢企盈利空间被成本和市场两头挤压,按现行钢材价格吨钢将亏损300-450元。三是需求低迷,受国内外市场需求回落影响,4月下旬以来,钢材价格连续三个月下跌,一些钢厂被迫减产、限产,带动焦炭、矿石等产品需求同步回落,铁精粉、发电量也出现不同程度下降。6月份当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仅增长5.1%,其中钢铁、炼焦、铁矿、建材4个行业出现负增长。
三是节能减排面临既要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势头,又要完成节能减排目标的结构性矛盾。从节能看,上半年,经过艰苦努力,节能工作出现拐点,单位GDP能耗实现零增长,但下半年要完成全年下降4.1%的目标,难度依然很大。从减排看,上半年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4万吨,占全年预计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3.6%,远远超出了年初的测算增量。化学需氧量新增量比预计多增加1.8万吨。部分县污水处理厂不能稳定正常运行,上半年,馆陶、曲周、临漳、鸡泽和武安5个县(市)先后被省里通报。7月份环保部现场核查,鸡泽、馆陶、广平、肥乡、临漳、魏县、大名7个县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正常。如果不按国家要求尽快整改,“十一五”减排目标不可能完成。
四是财政增收与增支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市税源结构的特点是“三个过度依赖”,即过度依赖中西部地区、传统产业和重点企业。下半年,随着工业增速放缓、钢铁行业利润受限,以及增值税转型造成的政策性减收、省属大企业重组造成的体制性减收,都将对我市税收增长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三年大变样公益性项目、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支出刚性越来越强,国债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非常大。
三、下半年经济工作初步安排
展望下半年,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仍十分复杂。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放在首位,妥善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确保我市经济总量全省第三位次,又要圆满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保证按时交账;处理好稳二产与增三产的关系,既要保持规模以上工业的必要增速(工业占GDP的50%,规上工业占工业的80%),又要大力增加三产总量,提升服务业在全市经济的比重;处理好调整产业结构与优化产品结构的关系,既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三次产业协同发展,又要优化产品结构,下大力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处理好解近忧与谋长远的关系,既要抓实“企业增效、财政增收”等即期运行中的重点工作,更要着眼长远,致力培育装备制造、现代物流、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推进中,要抓实十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力促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对标河南战略。认真实施百万亩粮田增产工程和百万亩谷子提质增效工程,加强棉花、玉米、谷子、蔬菜等大秋作物田间管理。在夺取夏粮丰收的基础上,夺取秋粮丰收,实现第七个丰收年。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猪果配套、林地养鸡等多种生态养殖,推进奶牛小区建设。争取引进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40家。抓好新民居建设工作。用足用好新民居政策,置换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加速推进20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建设。
(二)开展项目建设“百日攻坚”,以大项目拉动投资快速增长。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必须坚持高强度投资拉动不动摇;必须以投资结构优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集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竣工。到9月底,实现省、市重点项目开工率两个“百分百”,力争现代国际汽贸城、武安矸石电厂等400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青兰二期、邯钢新区等200个项目集中竣工。集中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9月份,提请市领导对谋划亿元以上项目集中调度。力争9月底,提前完成1000个亿元以上项目谋划储备任务。集中破解一批重大项目要素制约。土地方面,盯紧、争好第二批省重点项目计划,确保土地置换新增用地6000亩。资金方面,根据项目融资需求情况,分行业开展银企对接。
(三)开展重点企业“百日对标”,力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全面开展企业对标活动。围绕优化产品结构,在钢铁、电力、装备制造等7个行业中筛选100家重点企业,制订赶超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技改专项行动。建立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谋划推进3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抓好新增企业入统工业。一方面,对2007年以来竣工项目投产达效情况进行调查,力争下半年新入统70家;另一方面,加强规下工业的抽样协调。强化运行监测预警。完善经济运行信息直报系统和监测分析预警系统,健全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工业与节能综合平衡的预警监测。
(四)开展节能减排“百日会战”,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既要注重节能减排的短期措施,又要注重通过优化结构,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强力推进节能项目。对103个节能重点项目和79个减排重点项目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制度,确保早日建成投运。建立能耗、电耗增量的“双控机制”,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月能耗、电耗增量进行严格控制,按月督导,超限限电、限产,确保全年能耗、电耗增幅控制在预定范围。限产停产“两高”企业。对年内建成并可能影响节能减排目标实现的“两高”项目,一律暂缓投产;违规建成的“两高”项目一律责令停产。特别是对全市钢铁行业实施限产。全面启动差别电价。对钢铁、水泥、铁合金等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并进一步提高电价加价标准。对能耗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实施惩罚性电价。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到2010年9月底,列入今年的淘汰落后项目全部关停。其中,淘汰300万吨炼铁产能。加快化工区搬迁进度,确保所有企业按期关停。强化预警预考核。8月份,对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警告,重点企业按照省政府要求采取停电、断水措施;9月份,对仍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县(市、区)主要领导予以警告处分、主管领导停职检查,对重点企业停产整顿。
(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旅游业龙头带动。出台我市《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对接省环京津休闲度假旅游产业带规划。集中打造京娘湖、娲皇宫、广府古城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商贸服务业基础支撑。改造提升交通、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走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道路。加快发展会展经济、夜经济等新型商贸业态,继续完善城市商贸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业引领发展。培育和发展电子商务、信息咨询、研发设计、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做好服务业评估工作。加强14个服务业门类,特别是客货周转量、房地产销售面积、电信业务量、存贷款余额、分行业营业税等关键指标的协调调度,分别加强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核实我市数据核算基础。进一步强化财政、税收、用电量和客运周转量四个宏观指标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发展现状。
(六)以东部振兴和聚集区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东部振兴方面,适时提请市主要领导带队到山东学习考察,强化周例会、月通报、季督导,制定专项考核办法,力争年底前,东部振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邯黄铁路全面开工建设,大广高速完成主体工程;邯大高速争取开工建设。邯临公路、定魏公路、魏峰公路临漳至京港澳高速段竣工通车。引黄入邯工程建成通水。十大特色园区基本实现“七通一平”。每个县新增1家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2家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工业聚集区方面,制定全市《关于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工业聚集区专项考核办法,把工业聚集区作为区域经济的一个重要抓手。市级加快推进“五区”。推进冀南现代装备制造新区建设,加快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新区建设总体规划论证工作,争取尽快提交省政府研究。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新材料及装备制造为重点的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邯钢工业区,尽快启动西大屯、庞村、孟仵三个“企中村”搬迁工作。漳河生态科技园区,迅速推进总投资31亿元的18个基础设施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广府文化产业园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招商力度。县级重点建设“一园一区”。抓住省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契机,每个县建成一个特色鲜明、规模较大的重点园区。
(七)深入推进“三年大变样”,下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和承载力。超前规划。尽快出台中心城市控制详规,加快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实现城乡规划体系全覆盖。加快建设,对8项省重大项目建设、30项重大建筑工程、28个景观节点、31项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要千方百计加快建设,力争尽快建成发挥效益。加快生态水系开发、城市绿化、公园广场以及园林植物园等“八个一”工程建设,推进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项目。精心管理,确保道路街巷通畅整洁;建筑整修色调协调;牌匾广告整齐规范;居民社区干净有序。
(八)做好财税金融工作,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的支撑保障。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深入推进专业市场、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房屋租赁市场和企业主辅分离五项治理工作,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重点行业的监控监测,提高综合治税水平。推进金融主体多元化。力争实现光大、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入驻邯郸。同时,再增加5-10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用活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探索建投、城投、水投、交投等政府平台融资新模式,缓解建设资金瓶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继续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创新,加大市级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向中小企业倾斜力度,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范围。
(九)持续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各项改革步伐。对6个方面、27项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抓好发达集团等企业破产重组,实施冶金机械厂等企业战略性重组。年底,全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达到60%以上。持续引进央企、名企,加强与恒天、新兴、三菱UFJ投资集团等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力求快速突破。围绕国内外500强,再精心筛选一批重点对接对象,制订对接计划,提请市领导适时专题拜访、定向招商。努力扩大出口规模。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出口基地,努力提高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形成出口产品多点支撑格局。
(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扩大就业与再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为重点,组织召开专项招聘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工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积极扩大居民消费。加快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实施好“家电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政策。加快发展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市文化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做好援川收尾工作,尽快完成工程决算,及早进行整体移交。高标准、高效率推进援疆工作,尽快完成邯郸市援建和静县总体规划编制,加快巴音布鲁克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建设。
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牛金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0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投资、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有为聚财、科学用财、精细管财、创新兴财,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强力调控,依法征管,全市财政经济好中见快,调中趋优。上半年,全市财政收支均实现“双过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02203万元,占年计划的54.3%,增长18.2%;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66480万元,占预算的60.2%,增长21.1%。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18381万元,占预算的60.9%,增长17.8%。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2345万元,占预算的83.9%,增长439.6%;政府性基金支出242941万元,占预算的55%,增长237.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14842万元,占预算的58.4%,增长29.2%。其中:增值税48873万元,占预算的48.3%,增长10.5%;企业所得税22472万元,占预算的60.7%,增长25.1%;营业税58098万元,占预算的59%,增长34.4%;个人所得税7215万元,占预算的55.6%,降低4.5%;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44448万元,占预算的60.6%,增长34.6%。非税收入33736万元,占预算的75.4%,增长66.4%。
2、一般预算支出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58040万元,占预算的46%,增长18.7%。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612万元,占预算的38.9%,增长6.8%;教育支出29306万元,占预算的38.9%,增长3.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35万元,占预算的44.5%,增长2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5万元,占预算的78.5%,增长0.4%;医疗卫生支出7089万元,占预算的41.4%,增长3.4%;环境保护支出3714万元,占预算的53.2%,增长52.6%;农林水事务支出2918万元,占预算的49.2%,增长15.2%;交通运输支出40506万元,占预算的80.5%,增长91.5%。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2430万元,占预算的78.7%,增长780.3%。支出186345万元,其中,下达专款列县区支出116819万元、市本级支出69526万元,占预算的59.4%,增长847%。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经济企稳回升的势头进一步巩固,财政收入总量快速增长。随着全市增投资、调结构、转方式政策措施的落实,整体经济回升势头明显巩固,财政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在此基础上,全市财税部门强化运行调节,依法科学征管,全市财政收入继首季“开门红”之后,提前实现“双过半”,特别是全部财政收入增幅创2006年以来同期新高。同时,房地产和土地市场进一步活跃,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增长5.3倍,带动全市基金收入大幅增长。
2、综合治税、依法征管力度加大,财政收入质量大幅提升。全面落实全市财税工作会议部署,科学研判形势,强化综合治税,致力应收尽收,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一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1.4%,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二是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全部财政收入中税收占比达85.3%,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占比达68.8%,提高5.2个百分点。三是“四税”收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四税”完成86.2亿元,增长17%。其中,增值税增长7.7%,营业税增长34.1%,企业所得税增长48%。
3、调结构、转方式成效明显,税收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用“企业增效、财政增收”来检验转变发展方式的成效,全力推进科学发展、有效发展,全市税收结构明显优化。一是非钢产业税收贡献率提升。上半年,全市非钢产业税收75.4亿元,增长24%,占比提高1.8个百分点,税收稳定增长的基础不断夯实。二是现代新兴产业税收增势强劲。特别是房地产、金融保险、交通运输业税收增幅达到75.4%。三是地方专享税种大幅增收。通过财税部门深入推进五项清理,8个地方专享税种收入达14.5亿元,增长47.1%,地方可用财力进一步增加。
4、坚持有保有压、科学调剂,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全市财税工作会提出的“十个更加严格”的要求,在认真执行“四个零增长、四个规范”的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优民生、促发展”。一是支出进度加快。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突破100亿元,同比增长17.8%,超时间进度10.9个百分点,及时充分地释放了财政效应。二是民生支出增多。上半年,全市用于社会保障、教育、三农、文体、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达81亿元,增长33.9%,13个方面62件实事加快推进,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抗震救灾、援川援疆等应急支出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三是重点工作支出保障有力。预算安排的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支出,均做到了规范管理,加快拨付,发挥了应有效益。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千方百计做大做优收入蛋糕。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广开渠道,统筹收入,狠抓“税源”、盘活“资源”、深挖“利源”、争取“外源”,多方聚财增收。一是狠抓税收收入。通过抓激励性体制、抓税源监控体系改革、抓税收大户运行,力促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二是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坚持“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规范土地收支预算管理,制定实施土地多储快供机制和旧城区改造的具体办法,实现了开发有序、管理有力、运作有效的良性循环,这一做法财政部向全国推介。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深入摸底调查,开展专题清理,突出抓好配置、使用和处置,力求资产效能、效益、效用最大化。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增长117%。四是积极争跑上级资金和试点。紧盯上级财政政策导向,主动对接,积极争跑。上半年,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49亿元,增长26%。指导武安、涉县、邯郸县、马头争列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争取支持资金5517万元;9县(市、区)成功争列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
(二)多方筹资支持三年大变样。围绕“三年大变样、今年看邯郸”目标,千方百计筹集更多建设资金,进一步规范运行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力促早日出品位、生财富、上水平。一是财政倾斜。在刚性支出多、平衡难度大的困难形势下,上半年通过预算安排、多方调剂,市本级多渠道挤出财政资金8.7亿元支持三年大变样。二是平台融资。主动应对金融政策收紧、银行贷款门槛提高的严峻形势,按照“决策+监管+平台”模式,通过增加资产规模、现金流、平台收益和降低资金负债率“三增一降”,全面提升平台市场融资能力。今年以来,先后筹资55.8亿元,有力支持了五仓区、火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拆迁,引黄入邯、丛台广场、邯武立交桥、文艺中心、南北环改造、中华大街南延等重点建设项目。以BT方式融资2.8亿元的西环路项目,正在加紧运作。三是激活民资。抓住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契机,农村以中心村建设为载体、城镇以投融资平台为抓手、企业以扶持中小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财政手段,激活和启动民间投资。指导各县建立22家运作规范的投融资平台,上半年县级融资达68亿元。通过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建设,为企业提供贷款4.58亿元。四是强化监管。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力求政府投资绩效最大化。上半年,全市评审项目161个,资金审减率达17.1%。
(三)全力助推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调控引导效应,统筹整合财力,集中支持调结构、促转变、增效益。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第二期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3.07亿元,支持事关长远发展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落实增值税转型等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减税让利10亿元,支持企业搞研发、调结构、转方式。二是用活用好重点发展专项资金。其中,5000万元的工业技改资金已筛选入库项目66个,可带动信贷资金42.8亿元;5000万元的项目建设和东部振兴资金已拨付265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90个,促进了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产品开发;7000万元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支持20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这三项资金在全省各市是最多的。三是大力支持国企改革。市本级支出19258万元,启动发达集团破产重组,用于彩印厂、马铝集团等企业职工安置,支持金狮棉机退城进郊、化工区搬迁。四是支持环保和节能减排。全市拨付12900万元,重点用于污染源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同时,还支持参加“香港投洽会”、“廊坊经贸洽谈会”等,引进战略投资者。
(四)下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全市惠民生、促和谐工作部署,坚持公共财政取向,严格支出顺序,优化用财结构,集中更多财力惠民生。一是促进就业再就业。落实再就业和下岗职工救助资金15298万元,用于劳动力市场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再就业培训、小额贷款贴息和下岗特困职工救助。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及时拨付企业养老金174697万元,保证了21.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落实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全市平均提高10%,人均月提高139元。拨付10982万元,确保了15.1万名城镇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筹资5594万元,保障了21.6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支持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筹资53418万元,落实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参合农民达662.3万人,参合率96%,已补偿175万人次3.8亿元;城镇居民参保77万人,参保率82%,报销医疗费用3443万元。四是优先支持教育发展。筹资29727万元,大力支持校安工程建设。筹集资金17363万元,落实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五是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拨付816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2.1万人次。拨付优抚资金9428万元,保证了4.1万名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六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上半年,以“一折通”形式,发放涉农补贴15项8.1亿元,惠及161.3万户673万人。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兑付各项补贴2.3亿元。拨付支农专项资金3.69亿元,有力支持了小麦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治、农田水利、应急度汛、扶贫和农业开发,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五)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对“1+6”县(区),实行“属地征收、分税分享、超分成增长率全返”的财政体制,强化帮扶激励,催生同城效应,形成水涨船高、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对直管县,坚持“省进市不退、双管双到位”,在保持支持力度不减的前提下,对争取上级的增量财力按一定比例奖励,调动其上争支持的积极性。对县乡财政体制,规范“分税制”模式,将“统收统支加激励”改为“统收统支”,增强各级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深化民生资金电子化发放改革。在完善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行民生“一卡通”改革,对主城区城镇居民的民生补贴实行电子化发放。首批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优抚对象补贴等7项,年涉及资金1.6亿元,惠及4.6万人(户)。农村“一折通”与城镇的“一卡通”,编织了民生资金电子化发放的安全保障网。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两个全覆盖”,即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实现零余额帐户全覆盖,所有预算内外资金实现零余额清算全覆盖。同时,公务卡结算改革全面推开。四是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上半年,政府采购额达8.7亿元,节资率达13.5%。我市政府采购软件系统,自今年3月份起在全省推广应用。
三、下半年面临着复杂的财经形势
下半年,全市“三年大变样”决战攻坚,新上项目建设提速,投资拉动更为强劲,全市经济将保持进一步企稳向好、后续支撑增强的良好势头。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陆续达产达效,逐步产生税收,财税贡献将逐年增多。这些都为财政增收、完成全年预算目标打下了基础。同时,下半年财政经济也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形势。
收入方面,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稳定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宏观政策方面,国家日趋收紧的信贷、产业、汇率和土地等宏观调控政策,对我市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压力,将对财政稳定增收形成制约。二是产业结构方面,虽然我市推进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但税源结构过度依赖中西部地区、传统产业和重点企业,上半年钢铁行业税收占比仍达27.7%。尤其受成本上涨与需求低迷的两头挤压等的影响,下半年钢铁行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利税受限。三是减收因素方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等政策,下半年将减收10亿元左右;实施节能减排,关、停、限高耗能企业将造成一定减收;省属大企业重组,将给我市带来一定的体制性减收。四是征管潜力方面,上半年全市深入推进税收清理、挖潜增收,下半年一次性增收的空间有限。总体看,下半年财政增收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虽然有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但下半年收入增幅将逐步放缓,可能会呈现前高后低的走势。
支出方面,刚性增支因素增多,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下半年,在财政收入难有较快增长、刚性支出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一是2009年延续下来的扩内需配套、校安工程、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性住房等支出缺口仍然存在。二是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交通、药监等部门下划人员增支,给市县带来较大压力。三是由于标准提高、覆盖面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单位养老金等社会保障方面,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四是新增中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农村危房改造等硬性政策性支出明显增多。五是推进三年大变样、新农村建设等,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对县级,市本级财政支出缺口更为明显,仅政策性必保支出还需增加5.7亿元,需要在增收节支上想更多办法、下超常功夫。
总体分析,相对于最为困难的2009年,2010年可能是财政形势最为复杂的一年。特别是市本级,在收紧土地“闸门”、规范融资平台的形势下,财政调配资金的难度明显加大,财政调控的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更大的力度,狠抓增收节支,千方百计完成既定收入任务,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四、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全力支持调结构、转方式,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紧紧围绕调结构、转方式主线,深入推进“企业增效、财政增收”。进一步加大运行调节力度,综合运用财政手段,全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三年大变样、科技创新和东部振兴。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争取更多国家公共投入,全力搞好对重点企业的解难帮扶,切实保运行促增收。整合资金,重点支持税收贡献大、建设周期短、投资回报高的项目,力争快开工、快投产、早达效、早见税,把项目建设成果及时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
(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围绕规范收、支、管三个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五大体系,力推精细化理财,加快构建公共财政新格局。一是财政收入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分收入构成,从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等方面,完善运行载体、征管办法、监督系统和分析模式,切实提高组织收入水平,促进稳定较快增收,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二是一般公共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综合比对分析,建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合理的有效机制,为更好地承担起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繁重任务提供保障。三是民生支出保障体系。全面梳理各项民生政策,在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落实的基础上,研究财力增长与保障标准协调提升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普惠面和保障水平,确保把更多财力投向民生领域。全力支持办好13个方面62件民生实事,确保全年民生支出突破150亿元。四是助推产业发展体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统筹整合各类发展专项,优先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带动发展方式转变、利税回报率高的大项目、好项目,全面加强优质、可持续财源建设。五是资金运行监管体系。围绕打造电子财政,把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网络运行,切实提高安全性、合规性和时效性。
(三)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绩效。一是巩固提高“一折通”、“一卡通”改革成果,努力构建涵盖城乡所有民生资金的安全保障网。二是逐步完善“1+6”格局中相关县区的财政体制,充分发挥新体制的激励效应。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规范“分税制”和“统收统支”模式,增强县乡加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积极性。三是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升级改造,构建“网络超市”,提高采购时效和节资率。四是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项目的评审面,加快建立“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移交资产”的监管机制。五是加快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力争年内全面实行零余额清算。积极推行财政监督电子化,努力实现财政业务全过程动态监控。
(四)推进依法规范理财,严格预算执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配备、公务接待等费用管理,确保按规定压减到位。三是进一步严格支出顺序,对预算虽已安排,但不急需、不必需、执行时间不十分紧迫的支出事项,要尽可能到年底视情况再执行,把节约下来的资金全部用于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全市财政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部署和本次常委会要求,进一步坚定信心,完善思路,强化调控,科学理财,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继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工作,连续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农村低保列入民生实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有力推进了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目前,全市以新农保制度、新农合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截止目前,全市新农保参保人数72.04万人,征缴基金1.04亿元,为14.2万60周岁以上人员发放养老金6389.9万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1.3万户、21.6万人,累计发放救助金6761.3万元;全市现有农村五保服务机构140所,床位1.5万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万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038.6万元,集中供养能力51.4%;共资助19.6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参加新农合,为4624名农村特困群众发放医疗救助金1062.3万元。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692万人,共有662万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9%。
(一)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开展“老农保”。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1996年开始起步,当时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保障水平过低,缺乏吸引力,因此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已经处于停滞状态。1999年由民政部门划归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以来,着重做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清理有关帐目、追缴违规资金等工作,确保了移交平稳过度和基金安全。二是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03年12月,我市率先经济开发区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将种地无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的“三无”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险体系,2004年底参保达到1670人。由于启动早、效果好,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农委联合在我市召开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现场会,推广我市经验。2005年5月,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财政、国土、农业、民政等部门共同起草并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邯郸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意见》,试点迅速拓宽到全市21个县(市、区)。目前,全市共有参保1.49万人,基金结余2.4亿元,共为6608人发放186.9万元养老金。三是开展农村党支部书记养老保险。2007年3月,将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农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采取年度缴费方式,缴费基数为300元。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参保已达1370人,占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的31%,征缴基金820.8万元,为116人发放养老金16.2万元。四是开展新农保试点。2007年我市选取了涉县、武安、邯郸县、马头工业城、大名县、曲周县6个县(市)、20个乡镇、108个村,启动自费新农保试点。截止2009年底,全市参保达7.9万人,征缴基金1575.2万元,共为1.7万名参保农民发放养老金629.8万元。2009年国家将10%的县(市)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到2020年实现全覆盖。我市抢抓机遇,认真总结自费新农保工作经验,积极争取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200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我市武安市、涉县、邯郸县(含马头工业城)被列入首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占全省18个试点县的比例最多。2009年12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新农保制度全面启动。五是开展自费新农保试点工作。我市2009年12月下发了《邯郸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后,未列入国家试点的县(区)积极开展自费新农保工作,其中大名县、永年县和曲周县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共为1.02万人发放养老金56.3万元,已由各县财政先行支付。适龄参保人数已达2.9万人,收缴基金454.6万元。
(二)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五保工作稳步开展。2004年,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建立起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全市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一是逐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5年,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制度的通知》,确定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720元。2008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900元,有11个县已高于省政府定的保障标准;2009年,又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标准,邯山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马头生态工业城、邯郸县、涉县、武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10元,磁县为990元,其它县为900元。近日,省民政厅等四家联合下发文件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起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二是推进农村五保服务机构建设,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全面提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我市积极探索创新养老模式,积极推行由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合一”建设进程,提高档次和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已投入使用33所,极大提高了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针对部分老人不愿“背井离乡”的心理,因地制宜以村为单位,创建村级敬老院。如肥乡县前屯村和曲周县小弟八村老年幸福院,五保对象不出村就可以享受集体供养的温暖。这种“离家不离村、离户不离土、不离亲情”的村级居家养老模式,既满足了他们对乡土的血肉情怀,又拓展了社会福利的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做好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今年共资助19.6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参加了新农合,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392.3万元。免收挂号费、住院床位费减免50%、检查费30%、手术费减免20%。针对特困群众治不起病,小病拖、大病伤的实际,我市及时调整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使困难群众最大限度的享受医疗救助优惠政策。同时,对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救助对象实行“0起付线”,由县乡垫付资金,享受医前、病中救助等超前措施。为提高全市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从救助范围、方式、内容、标准,资金筹措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目前正在进行相关部门的会签,近期即可印发执行。
(三)新农合工作实现农村全覆盖。一是逐步提高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2009年,我市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691万人,参合农民627.8万人,参合率90.8%,基金使用率达到92%。全年共有242.1万人次的参合农民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费用5.9亿元。平均每人次住院补偿费用1322元,比2008年增加了165元;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44.1%,较2008年提高了0.99个百分点。截止6月底,全市参合农民175.2万人次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费用3.8亿元,住院补偿比为44.4%,同比上升了0.16个百分点;人均补偿费用为1415.9元,同比上涨115.8元。二是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即报。2008年全市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出院即报。2008年底,建立了市级新农合网络平台,实现了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各县(市、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的网络对接。2009年初,1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全部实现出院即报。2009年,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为2.5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进行了补偿,补偿总费用近1亿元。三是推行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为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2008年,我市开始门诊统筹试点,到2010年,共有10个县(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县(区)总数超过了50%。2010年上半年共为参合农民补偿101.2万人次,补偿总费用739.9万元。
(四)加强督导监管力度,确保机制良性运转。一是新农保试点督导监管有力。我市自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的统计报表制度,确保核对数据的准确与真实性。加大新农保试点的督导力度,对进度落后的县、市,局领导亲自带队督导工作,争取试点各级领导的理解和重视,要求其积极配合全市做好第二批试点争取工作。对全市农保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督促各试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做好与金融银行的对接,保障新农保基金的社会化发放。二是农村低保、五保督导核查到位。建立定期核查、调度工作制度,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导,同时组成督导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对照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查找、及时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城乡低保自查自纠活动,截止目前,全市集中公示和复查面达到95%以上,通过核查,新进农村低保对象14336人,退出6174人,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加大新农合基金和医疗机构监管考核力度。实施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制度,每月定时、定地点向农民公开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制定《邯郸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实行“目录外用药和目录外诊疗项目患者知情同意签字制”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今年上半年,对全市19个县(市、区)的新农合运行情况进行了全程审计,确保基金公开、透明、安全运行;对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运行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了三次全面的考核、评估和督导,打击了定点医疗机构弄虚作假、门诊转住院、冒名顶替、参合群众和医院联合做假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行为,有效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
(五)加大资金筹措投入,推动保障体系建设。今年共争取中央、省级新农保补助资金6481万元、低保补助资金30447万元,中央预拨新农合资金2.14亿元;市财政在收支紧张的情况下,逐年增加农村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和新农合补助资金的预算,全市低保资金预算逐年递增,从2005年的3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490万元,补助新农合资金4600万元。同时,连续多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从福彩公益金中提取资金对各县(市、区)农村五保服务机构建设进行补助,2007年拿出320万元,2008年600万元,2009年304万元,有力的推动了我市敬老院建设的较快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严重不足。随着工作任务逐年加大,工作量逐年递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人员不足已经成为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新农保、低保、新农合均严重缺乏经办、监管人员编制,长期以来依靠兼职、临时人员参与各项工作。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基金数额大,包括人员初审、复审、结算、统计、会计、稽查等业务,事关民生大计,目前的人员配置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二)经费难以保证。市人社局农保处为差额事业编制,执行的是行政职能,办公经费无来源。基层农保机构办公经费来源问题至今没有明确,我市首批试点县(市)参保人员达112万人,参保信息收集、整理、录入以及基金征缴等工作量很大,同时发放人员数量也很多,如果机构人员的工资经费等问题不能尽快解决,必定会影响到农保工作的长远发展;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没有统一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财政好点的县对农合的工作经费还有保障,财政不好的县工作经费到位较少,难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办公通讯、购买纸张耗材等经费都很紧张。
(三)农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农村中出现了富裕户不想保、年轻人不愿保、中年人不肯保、贫困户不能保等情况,致使新农保覆盖面难以进一步扩大。有的试点县只计算上级拨了多少补贴,不重视本地区对新农保工作的财政、人力投入,存在底数测算不清、数据核对不细致、县级财政补贴不到位等问题。
(四)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新农保虽然有了基本制度框架,但还缺乏全国性的指导意见,在缴费标准、政府补助、保障方式和水平上没有明确规定。新农保实施后,如何做好与老农保的衔接、城乡和地区之间的衔接等,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建议
今后一段时间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将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解决制度缺失问题为重点,继续健全和规范各项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此建议:
(一)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一是新农保工作。根据社会保险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规定和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按照上级要求,本着政事分开的原则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尽快明确农保处行政职责,并根据市新农保《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农村社会保障中心,尽快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场地四到位,县(区)新农保机构名称统一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并明确编制、配备工作人员(10-15人),乡(镇)设立劳动保障事务站(工作人员1-2人),负责新农保工作,村级确协办员负责新农保工作。二是新农合工作。出台相关规定,确定一个合理的工作人员与参合人员的比例,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建议:县级经办机构编制:以10万参合农民为基数,编制5人,每增加10万参合农民增加1.2个编制;乡级经办机构编制:委托乡镇卫生院代管的,设置经办人员1人;由县级经办机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1—2人;参合农民5万以上的增设1人;市级定点医疗机新农合管理部门增加编制,定岗定编(视医院规模增加6—10人的编制)。此外,不少县有监管队伍而无车辆,无法对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及时而有效的监管。建议:每个县(市、区)合管中心至少配备1辆监管车辆。三是农村低保工作。目前,全市21个县(市、区)中,除磁县、涉县、武安有专职编制人员外,其它均无专职编制机构。多数县(市、区)从其它科室、下属单位抽调人员从事低保工作,有的与救灾救济处合署办公,全市214个乡镇大都是一名民政助理从事低保工作,造成低保工作队伍不健全、不稳定,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不适应,建议增设编制,配备人员。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区)级新农保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建议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合理安排,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新农合工作经费的保障上,建议财政给予支持或补助,出台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的新农合工作经费根据县情按参合人数人均1—2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以保证新农合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级财政足额安排低保工作经费。
(三)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将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二是建立养老金调节机制。随着经济发展程度和物价水平,建立养老金调剂机制,适时提高发放标准。三是争扩新农保试点。为让我市农民尽早、尽多享受到这方面改革成果,今年目标是“保二争三”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利用现阶段新农保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调动未列入国家试点县区根据国家政策,自筹资金先行启动试点,结合实际探索性开展征缴发放工作,为争取第二、第三批国家级试点做好充分准备。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
关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2010年8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农经委于7月下旬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在董庆民副主任的领导下对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到涉县、永年、曲周等三个县开展调研,在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与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及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实地查看了部分医保管理中心工作情况及敬老院、光荣院等,认真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作为实施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落实资金、扩大覆盖面和提高保障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我市按照国家、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导向,从2007年开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试点工作,根据全市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分别在涉县、武安市、邯郸县、马头工业城、大名县、曲周县等六地的20个乡镇、108年村,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并进行积极探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09年11月,我市的涉县、武安市、邯郸县(含马头工业城)被批准为国家级首批试点。据统计,3个试点县(市)16—59周岁实际符合参保人员共计85.4万人,占全市农业符合参保条件人口14.2%。60周岁以上人员15.5万人,占全市农村60周岁以上人口的21.4%。据调查,经过三个试点县(市)深入细致的工作,农民参保积极性空前提高,整体工作推进较为顺利。截至目前,试点平均参保率达到了91.7%,涉县的参保率达到了95.4%。今年,第二批试点县正在申报中,我市的大名县、永年县、曲周县、临漳县和广平县已提出申请。此前这5个县积极自筹资金开展了新农保探索,在宣传发动、鼓励引导、信息收集、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获批试点县创造了良好条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情况。我市新农合于2003年在曲周县试点起步,2008年实现了全覆盖。2009年参加新农合农民662万人,参合率为95.8%。2003年—2009年累计筹资18.4亿元,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目前的120元。2010年,全市应筹集合作医疗资金为9.3亿元,上半年已到位4.98亿元,其中中央预拨资金2.14亿元,市级补助资金460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06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32亿元。2009年,共有242.15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合作医疗补偿,总费用5.93亿元。农民次均住院补偿金额达到1322元,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44.13%,比2008年提高了0.99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市参合农民共有175.22万人次得到补偿,总费用3.82亿元,人均补偿1415.88元,比去年增加115.79元,住院补偿比为44.36%,较去年上升0.16个百分点。新农合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缓解。与此同时,农村医疗救助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今年共资助19.6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参加了新农合,对4624名农村特困群众进行了大病医疗救助,累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1062.3万元。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早,2003年12月,率先在机制相对合理,资金相对充裕的经济开发区进行了试点。2005年,市政府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政府承担部分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列支,集体补助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筹集额度按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年龄后,养老金待遇不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市共有参保人员14875万人,基金结余2.4亿。今年上半年,共为6608人发放186.89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低保对象11.3万户、21.6万人,比去年增加了1.4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3.1%。2009年提高了保障标准,邯山区、峰峰矿区、经济开发区、马头工业城、邯郸县、涉县、武安市为1110元,磁县为990元,其他县为900元,均高于省政府制定的标准。6月底,累计发放救助金6761.3万元。
农村五保供养情况。我市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加快改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努力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目前,全市现有农村五保服务机构140所,床位14908张,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9014人,集中供养能力51.4%。上半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经费2036.8万元。
(二)强化监督指导,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安全运行
我市的各类保障基金,始终坚持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的统计报表制度,将民主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基金的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基金风险,保证了基金的安全运行。涉县在新农合基金管理上,坚持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制度,每月定时、定点向农民公开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永年严格票据审核,坚决查处开大处方、开人情方和假处方等骗取合作医疗资金的行为。
(三)加强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落实惠民便民措施
针对农村社保工作量大面广的特点,各地普遍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涉县为推动新农保顺利进行,为县新农保机构核拨编制20人,各乡镇也成立了编制为4人的新农保管理服务中心,全县100%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93%的村配备了专兼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劳动保障工作服务体系。曲周县在各乡镇设置了信息采集点,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读证器等设备,建立了电子文档,准确掌握了全县农民的数量、年龄结构、缴费承受能力等第一手材料,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手段与能力不足,严重制约工作的开展。一是机构与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保处为差额事业编制,与其担负的行政职能不相称;基层各级农保机构的人员编制没有明确,我市首批试点县(市)参保人员达112万人,信息收集与整理、基金的收缴与发放等工作量非常大,编制与人员的不确定已经严重影响到工作的开展。新农合虽已确定了编制和人员,但人员配置远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以魏县为例,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8名,服务67万参合农民,初审,复核、结算、统计、会计、稽查等工作量很大,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有的县新农合经办人员没有编制,全部委托定点医疗机构管理,造成监管不分,给新农合的运行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也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二是工作经费难以保证。新农保基本没有办公经费,新农合的办公经费没有统一标准,难以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个别地方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程度较低,参保意愿不强,参保率不高。一是缺乏参保意识,“种地养老,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难以改变;二是受老农保保障低、贯彻不彻底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抵制情绪;三是制度设计的原因,造成年轻人不愿保,富裕户不想保,中年人不肯保等参保意愿不强的现象。
(三)新农保财政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新农保是一项利民工程,财政保障机制能够做到丰欠不误,是新农保健康发展,取信于民的保证。我市在这方面的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机制。
三、 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拉动内需的重大举措。各级要充分认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务使深入农村,深入民心。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农村社会保障这项重大惠农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好、办实。
(二) 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财政投入。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吸引农民参加农村社会保障。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尽快实现制度全覆盖目标。建立农村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加保障投入。
(三)加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当前,被征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还是整个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有些地方的社保资金筹措不能完全到位,一些被征地农民还未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制度,新的被征地农民与老的被征地农民在利益补偿上也出现一些新的不平衡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事关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集资金,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尽快落实经办部门编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一方面,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经办部门的工作量会越来越大,市政府应根据我市的实际,尽快落实经办部门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适应工作需要。另一方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形成合力。人保、卫生、民政、财政等多个部门要加强协调和合作,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在乡镇一级,应整合劳动保障、新农合、低保和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工作力量,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经办能力建设,形成工作合力。
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方便农民参保和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发放。
另外,要切实保障农村社保基金运行安全。随着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基金规模不断增大,要规范基金筹资、预算、划拨、发放,严格审计和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关于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卫生局局长 李水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的情况,请予审议。
看病贵是当前群众普遍反映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这个问题涉及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和城乡救助以及群众就医习惯等诸多方面,看病贵问题目前是客观存在的,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社会问题,也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复杂的,必须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才能有效解决。
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医疗作为民生之急,把解决突出问题,突出解决问题作为一种工作常态,努力做到在改善民生中履行职责,践行宗旨,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等方面做了积极地探索和实践,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减轻广大农民群众就医负担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的新农合工作自2003年曲周县开始全省首批试点,2008年在19个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近7年来,新农合参合率由2003年度的80.28%提高到了2010年的95.8%,个人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了20元,各级财政补助由2003年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了2010年的120元,累计筹资18.4亿元,共有870余万人次的参合农民得到了近17亿元的合作医疗补偿,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的看病贵问题。
一是参合群众的受益水平明星提高。2009年,我市新农合覆盖农业人口691万人,参合农民627.76万人,参合率90.8%。2009年底基金使用率达到了92%。全年共有242.15万人次的参合农民得到合作医疗补偿,补偿总费用5.93亿元。平均每人次住院补偿费用1322元,比2008年的1157元增加了165元;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44.13%,较2008年提高了0.99个百分点。二是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制度,每月定时、定地点向农民公开医疗费用报销情况和基金使用情况,将民主监督与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效防范了基金风险。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制定了《邯郸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目录内诊疗费用占诊疗总费用必须达到一定比例做出了明确规定,实行了次均住院费用预警机制。对超出预警标准的,进行警告、限期整改和预警处罚,有效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四是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出院即报。2008年全市县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了出院即报,2009年初,15家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全部实现出院即报。至此,参合群众在我市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当天即可领到补偿款,极大地方便了参合群众的报销。2009年,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为2.5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进行了补偿,补偿总费用近1亿元。五是门诊统筹试点稳步推行。2008年,我市开始门诊统筹试点,到2010年,共有10个县(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县(区)总数超过了50%。2010年上半年共为参合农民补偿101.24万人次,补偿总费用739.89万元。进一步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受到了参合群众的好评。
(二)探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使广大群众享受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有了可能
看病贵问题一直是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与思考,我们认为看病贵主要是群众在大型高等级医院看病就医费用高,已是全国人民的共识。这里既有高等级医院医疗成本高、服务水平高等因素,也有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2月21日,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2月23日,五部委办又召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公立医院改革将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国家选择了16个试点城市加以重点联系指导,我市是河北省唯一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
卫生部等五部(委、办)《指导意见》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由各级卫生部门牵头实施。邯郸市被列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唯一试点城市之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崔江水书记要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努力创造出具有邯郸特色的改革“样本”;郭大建市长多次做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试点改革工作。卫生部门深感责任重大,将此项改革作为今年医改乃至整个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整合优势人力资源,对公立医院改革进行了精心谋划,对全市医疗资源现状进行了认真调查、分析,并在政府主管领导带领下对无锡市公立医院改革经验进行了学习考察,目前已初步起草出了《邯郸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初步拟定了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路径设计”,即根据《指导意见》确定的“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先市后县逐步推开。具体路径拟为:
第一步:对主城区市级公立医院布局进行调整。本着“办好政府必办的,管好政府该管的,做好市场能做的”基本要求,对部分公立医院,有计划、按步骤地整合、转型、改制和新建等,推动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完善服务体系。
第二步:构建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第三步:创新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落实人员聘任制、绩效工资制等,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第五步: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在政府资金补助到位的前提下,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第六步: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切实纠正过来社会办医小、散、乱的弊端,按照公立医院为主和多元化办医的原则,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规模性医院,形成公立大型医院与社会规模性医院良性竞争格局,满足群众多元化就医需求。
国家《指导意见》中把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作为一项重点改革内容,在这方面,我们进行了探索实践,积极实施了村村配置心电图机、乡乡配置彩超机项目,加强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冠心病等慢性病、多发病的防治水平,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村村配置心电图机项目于4月29日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项目启动仪式,市政府确定从2010年5月份开始,分阶段逐步为我市5329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心电图机、开展人员培训,使我市所有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能够正确使用心电图机,识别异常心电图,提升对冠心病等常见的心血管疾病的诊治能力和水平,及时干预,合理分诊,提高心血管疾病疾病患者的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乡乡配置彩超机工作在各级红十字会的大力帮助下,也取得了显著进展,正在一些基层医疗单位稳步实施。
(三)积极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群众在基层医疗单位就医得到了“看得见”的实惠
2010年4月1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全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省确定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市17个区的1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42个县(市)的561个乡镇卫生院及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我市的武安市、涉县、磁县、邯郸县、成安县、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和峰峰矿区等9个县(市、区)被列入试点范围。改革的目标是试点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率销售,逐步建立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药物制度和保障制度等5项改革。省政府对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在动员会议之后,组织开展了全方位饿、多层次的调查研究,针对基层在推进工作中反映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又先后两次召开工作会议,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责任状,要求全力做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切实把这项缓解群众看病贵的关键改革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部门按照《实施意见》和9个配套文件精神及付志方常务副省长的有关要求,积极督促9个试点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包保责任制,务必4月28日前在辖区内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含库存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在省采购药物到位前,暂执行现行药品采购、配送办法。为了确保药物零差率销售,还要求试点县(市、区)摸清基层医疗机构资金需求,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调整支出机构,可先根据上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销售情况预拨部分补偿经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对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并与省药品采购中心加强联系,做好基本药物配送前的准备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9个试点县(市、区)已经全部制定了基层医改实施方案,且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从4月28日起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共减免药品费用235.3万元,药品售价同原来相比平均降幅达到28.6%,且基本药物销售使用比率保持在90%以上。绝大部分基层医疗单位都对改革前后药品销售价格进行了张榜公示,使群众能够直接感受到看病费用降低的变化,群众对此表示了充分的认同。
二、存在问题
(一)新农合管理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全市共有参合人口662万人,年筹集合作医疗基金9.3亿元。需监督管理新农合经办机构19家,定点医疗机构6000余家,任务十分繁重,管理人员少的问题就变得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县级经办机构人员少。目前,大多数新农合县(市、区)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已按照市编办文件要求配备了6- 8人。如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8个工作人员,服务67万参合农民。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初审、复审、结算、统计、会计、稽查等任务,工作量很大,人员配置远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不但新农合经办人员缺乏,随着门诊统筹的逐步推开,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任务繁重已成为当前各县(市、区)面临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二)关于实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后乡镇卫生院运转问题。实行基层医改后,乡镇卫生院收支差额将由县级财政给予补偿,但我市县级财政特别是东部县财政多数为“吃饭财政”,一旦不能按要求足额保障经费,势必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加之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历史债务,更加大了县级财政负担。
(三)关于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问题。根据省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要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及其它配套改革,但是从我市情况来看,在110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政府举办的仅有18所,其余大部分为企业转型或社会力量举办。若仅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改革,并给予财政补偿,势必影响企业转型和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供给。
(四)关于公立医院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问题。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整合医疗资源,都面临加强医院基础设施,壮大医院整体实力的任务,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比如作为邯郸市实力最强的市中心医院,其东区建设被列入邯郸市十项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总投资达5亿元。由于该院前期基本建设和设备配备已欠银行贷款1亿多元,再向银行贷款已十分困难,医院自身投入也十分有限。而目前财政对医院建设无法承担更多的资金投入。能否采取融资或实行股份制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国家目前对此尚无明确意见,建议对此研究具体解决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提高保障水平和基金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使群众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保基本的重要内容。今年,要在继续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的同时,把重点放在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和基金管理水平上。一是扩大门诊统筹试点范围。我市开展门诊统筹试点县(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门诊统筹办法,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门诊补偿比例,并探索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办法。今年新启动的试点县(市),要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稳步实施门诊统筹工作。二是开展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支付方式改革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的有效措施。根据卫生部要求,今年要在10%的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我省确定在16县(市)推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进行基线调查的基础上,指导试点地区制定实施方案和补偿基金具体拨付办法以及考核评价办法。各试点县(市)要根据省卫生厅的审核意见,及时修订并按时上报本地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启动试点工作。三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要把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在一个合理水平范围内,作为改革的一项硬任务、管理的一项硬手段,切实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努力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四是强化和规范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是保证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但套取新农合基金案件仍时有发生,提示我们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一刻也不能放松。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管理各项制度,落实新农合公示制度,完善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的套取资金案件严肃查处,从体制上、机制上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证基金充分合理使用,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二)以推进基层基本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为重点,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是今年医改的重中之重。根据省医改领导小组安排,今年要在65%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核心要加大资源投入,关键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此,一要健全完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近期,省卫生厅制定了《关于〈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明确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实行集中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分别由所在设区市和所在县(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省级集中采购中标(入围)药品范围内,统一确定药品采购数量、规格和生产经营企业,允许各地通过二次议价方式,确定本地基本药物采购价格,逐步实现基本药物全省统一价,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二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补偿机制。完善补偿机制事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事关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调动,也事关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多渠道补偿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多渠道资金补偿方式,强调了财政的“兜底”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做好摸底和测算,统筹考虑基金承受能力、基金原支付的药品加成费用、年度资金增长等因素,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确定医疗保险基金补偿的具体规模和比例,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形成筹资方式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制。要按照省医改办有关时限要求,依据核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抓紧组织实施全员聘任和院长公开选拔工作,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省有关考核指标的规定,制定基层机构内部岗位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要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本地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加强指导,确保“六统一”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以建立协作、运行和竞争机制为重点,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作为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要按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重点在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有激励有约束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多元办医的竞争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步推进。要认真谋划,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并力争今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增国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实现法律公正与尊严的最后一道程序,是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交汇点。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下,始终把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使执行工作逐步呈现出收案多、结案多、结案率高、积案率低的良好态势。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280件,执结12116件,执结标的额达92亿元。现将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依法公正执行各类案件,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始终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首位,依法慎重执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在办理涉及与我市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系列案件中,坚持“快立案、快执行”的原则,在最短的期限内执结案件。为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全市法院尝试开展了对判决罚金、追缴、没收财产等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逐步摸索出一套执行该类案件的经验和做法,既惩治了犯罪,又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今年5月初,两级法院围绕“三年大变样”中心工作,依法将备受市委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大街“松之屋”和谐拆迁,邯郸市委副书记、市长郭大建作出重要批示:“该案例圆满解决,再次展示了市法院在三年大变样工作中依法保驾护航的坚强堡垒作用,向同志们表示感谢”。
二是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衡量执行工作的基本标准,紧紧围绕企业改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全市经济工作重点,依法执行各类案件。对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不轻易冻结企业帐号,不轻易查封生产设备,不轻易对企业法人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灵活采取债权转股权、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方式,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去年,中院了解到执行申请人中国华北冶金建设公司因货款被拖欠严重,造成资金紧缺经营困难的情况后,依法加紧了对该企业债权的清理工作,及时帮助企业追回被拖欠款项247余万元,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是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服务。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开展了“涉农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和“涉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等,切实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2008年7月,中院积极协调,依法为四川地震灾区杨如顶等43名农民工解决了被拖欠9年之久的工资64万元。今年2月,在丛台区法院召开了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执行款大会,为42名农民工发放了执行工资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全市法院重视对上访执行案件的处理,主动靠前工作,注重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如李升旭、张来凤等与河北中辰公司劳务纠纷案,执行干警数十次接待当事人,积极协调该公司筹集了46万元的本金支付给他们,当事人非常感谢法院,当场撤回了执行申请。
二、深化执行工作改革,规范执行工作机制
在执行机构统一设置、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全市法院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规范执行运行方式,促进了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一是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针对诉讼中财产保全不及时、不到位,造成执行阶段无财产执行的问题,出台《关于财产保全担保审查的若干规定》,扩大财产保全的范围,引进担保公司做好诉讼担保,以信用担保辅助传统的财产担保,提高执行到位率。出台《立、审、执相互衔接兼顾的工作机制》,使执行工作“关口前移”,从立案到审理,执行人员提前介入,使执行工作渗透到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出台《重大负面影响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对执行工作中违法执行、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彻底解决执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是完善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市中院与工商、税务、房管、海关等19个部门联合下发了《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在执行联动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运行程序;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提高了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查处力度。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工作机制的意见》,从组织领导、网络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三年来,全市法院与当地乡(镇)综治办、司法所、村治保组织结合共建立了87处执行联系点,延伸了执行触角,扩大了网络覆盖。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机制。认真落实内部协调联动制度,树立全市执行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建立区域协作机制。与邯郸市周边友邻法院建立了执行协作机制,强化异地执行的协调配合。三年来,两级法院共办结委托执行、异地执行案件459件,执行金额2400万元。
四是建立换员执行制度。对有当事人反映执行效率低下的案件,由主管局长对案件进行审查,确系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的案件,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案件承办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或不执行的,在追究责任的同时换员执行。
三、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题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中院党组连续两年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共执结有财产积案2106件,执行标的额近40亿元,执结率100%;执结无财产案件14727件,涉及标的额约27亿元,执结率99.4%,在全省法院位居第一。
一是制定方案,健全机构。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通知精神和省高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中院制定了《关于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党组成员共同抓,全院上下齐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加强执行力量,在法院整体缺编的情况下,充实执行队伍,落实了执行干警编制不低于15%的要求。为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配备了录音笔、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装备,优先将性能较好的车辆调配给执行局。
三是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完成了对全市法院2008年底前未执结案件摸底排查工作,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执行方案,每件未执结案件均做到定承办人、定执行期限、定督办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确保未执结案件件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件件有领导督办。
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队伍素质
始终高度重视执行队伍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执行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执行力量配备。在党委的关心下,两级法院相继成立了执行局,进一步理顺了执行工作体制。选拔了一批会管理、懂业务、素质高的同志担任执行局(庭)长,配齐配强了执行局领导班子。不断加强执行人员配备,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对不适合要求的人员坚决调离执行岗位。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执行人员241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223人。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近几年来法院系统开展的 “执行干警违法违纪查纠”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等,认真查摆和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反面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据统计,三年来,全市法院执行系统先后有7个单位、12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1个单位、45人次受到市级表彰,另有3个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5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
三是加强监督指导。针对执行工作高难度、高风险、高诱惑的特点,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力度,积极构建内外监督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一些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坚持及时向人大报告,积极争取人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对人大和人大代表关注的执行案件,两级法院高度重视,主动听取意见,认真做好工作,绝不推拖敷衍。
总体上看,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但“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主要表现在进入执行程序后有40%案件无财产可供执行。有些案件涉及特困企业、下岗职工难以执行。由于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差,诉讼阶段已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协调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改进和解决。
一是切实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加强与各联动主体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声势和威慑力,使被执行人不敢赖帐、不能赖帐,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加强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准确、有效地录入案件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配合、协助、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惩处拒执犯罪。
二是切实完善执行救助机制。继续加大救助力度,特别是做好对刑事犯罪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减轻社会矛盾给执行工作带来的压力,让更多特困群体的当事人得到救助。
三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继续调整充实执行队伍,加快职业化建设进程。加强业绩考评,对不适应执行工作要求的人员,每年按一定比例调离执行队伍。坚持不懈抓好廉政建设,严肃查处消极不作为和滥用执行权的各种行为,确保执行权公正、高效、廉洁的行使。
四是切实形成执行合力。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整合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共同支持法院做好执行工作。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落实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性。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进一步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促进社会和谐、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们一定开拓创新,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我市和谐繁荣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0年8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为配合常委会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2008年以来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于7月份组织部分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武十周的带领下,专题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并到邱县、涉县法院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信访接待和创新工作方法上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8年至2009年两年新收执行案件10043件,执结7963件,执结率为79.29%。在2008至2009年进行的全国“清积”活动中,对20007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执行积案进行了摸底,截止今年活动验收结束,已执结全部有财产积案2106件,执行标的额39022万元,执结率100%;执结重点案件520件,执结率100%;执结无财产案件14727件,标的额138184.3万元,执结率99.4%;省法院共向我市法院交办各类执行信访督办案件40件,共执结35件,办结率为87.5%。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市“清积”工作部署的“清理积案、降低信访和建立长效机制”三项任务。
(一)完善机制 加强联动注重宣传
为了解决执行难这个社会性的问题,我市法院积极加强社会协调联动机制建设,2009年6月,在原有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又联合下发了《邯郸市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在执行联动协调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运行办法。与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提高了对被执行人的查处力度。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联合下发了邯市综法发[2009]75号《关于在全市建立基层协助执行网络工作机制的意见》,从组织领导、网络建设、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市中院还指导我市与河南交界的磁县、临漳县、成安县等基层法院与河南安阳县法院建立了执行协作机制,使区域性执行工作有了一个积极性的协作办法。两级法院还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中院和邯郸晚报合作创办了《法槌》栏目,永年县在电视台建立了《法在身边》栏目,武安、魏县、馆陶、大名、涉县等地也建立了曝光台等多种形式的栏目。通过新闻舆论监督和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对被执行人形成了一定的压力,为执行工作创造了比较好的执法环境。
(二)创新方法,提高能力强化措施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清积工作中还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一是认真落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申报制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经查证证实,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对民事案件的执行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二是适时运用强制措施。对各类强制措施,如搜查、拘留、罚款、悬赏、指令、提级、交叉等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大力度,切实发挥好作用,清积活动开展以来累计罚款47案,金额1286130元,司法拘留160人;按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28人,已刑事拘留12人,逮捕7人,拒执罪判刑3人。三是适时换员,杜绝懈怠。实行调案换人制度,凡六个月不见执行效果的要更换执行人员,凡超过一年未结的则必须换人执行。对确系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的案件,由主管局长对案件进行细致审查,确定属实的,依法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对有执行能力而案件承办人无正当理由拖延执行或不执行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马上换人执行。四是及时启动纠错程序。执行中如果发现错案,及时向院长或上级法院报告。先纠错后执行,防止错上加错,激化矛盾。五是适时突击,扩大效果。针对不同标的、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等情况,采取不同的手段和时机进行执行。如:派出工作组就地集中办案,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民意,春节上门执行等,使执行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司法救助 完善考核奖优罚劣
执行工作如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是考验执行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为此我市法院首先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为特困群体的案件,当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时,通过司法救助和政府行政补助“二合一”的执行救助制度,按一定程序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救助,化解一些执行死结。如武安市拨出专款200万元,涉县、丛台区、峰峰矿区前期已落实救助基金50万元,复兴区落实35万,馆陶县也落实10万元,部分法院也就个案进行了救助。二是建立了立、审、执兼顾制度。为使立案、审判与执行较好对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力求案结事了,市法院出台了《关于贯彻立审执兼顾原则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执行案件“关口”前移的意见,提倡审判人员与执行人员一对一的对接,提倡执行人员在审判阶段提前介入,为判后执行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三是将执行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并进一步加大分值比重。市中院和市综治办联合下发了《2009年邯郸市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促进了相关部门的积极协助,有力地支持了法院执行工作。部分县(市、区)还实施了执行工作一票否决制,如峰峰矿区综治委在4月底,制定了对拒不履行执行义务部门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和一票否决的规定,赋予了法院警示和否决的建议权,促进了义务部门的积极履行和配合部门的积极协助。四是严格落实执行工作考核规定。为有效落实执行工作考核相关规定,我市法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最高院、省高院相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了我市的《法院执行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目前,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已初步形成,考核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法院执行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执行整体资源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执行工作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五统一”的执行体制仍未全面建立,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上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执行干警普遍年龄大、学历低,人员少,教育培训不够。三是装(设)备配备上与当前执行工作强烈的对抗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只有少数法院配备了部分警用装备,缺乏对执行干警的必要保护。四是车辆、经费仍显不足,对执行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一定的制约。
(二)执行信访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一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多,造成执行案件多,数量庞大。二是客观上执行不能的案件数量很大,无财产案件的退出机制未能建立会留下了较大的社会隐患。三是有的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差,不能正确面对现实,只要执行不了就到处上访。
(三)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的追究力度还需加强。在追究被执行人刑事责任方面,公检法之间仍需加强协调工作,此次专项活动中虽然也追究了部分人员的刑事责任,但就如何解决好执行工作中的难题仍需进一步研究。
三、对下步执行工作的建议
“执行难”是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的结果。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针对执行工作的实际,为了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判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按照建设和谐邯郸的要求,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把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即将发布实施的《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对执行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明执行工作纪律,对有违法行为的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重大执行典型案件的宣传,对干预、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对生产经营风险及诉讼风险的宣传力度,强化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
3、强化监督协作意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积极督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改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物质条件。人民法院也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的支持,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做出积极的努力。
邯郸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关于对《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
办法>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2010年8月2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郭维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将付正良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议案”交付我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主管副主任非常重视,对如何办理该议案作出重要指示,并与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了沟通。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指示,我委对议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如何组织实施进行了调研、论证和统一审议,并多次协调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该办法的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几个月来,我们多次与提议案的代表进行沟通联系,了解代表的意愿和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市卫生局、市直各医院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论证会,就我市医疗纠纷的现状、预防措施、处置办法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就其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的讨论和论证。
6月3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的可行性报告,并统一审议了相关议案的审议报告和决议草案。6月17日,法制委员会将相关议案的审议意见向主任会议作了汇报,并按照主任会议意见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致函市政府,督促其尽快制定《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责成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认真研究,提出意见。目前,市政府已经成立专门机构,起草了规章草案,启动了立法程序,不久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鉴于上述情况,我委建议,将付正良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
我委认为,代表提出的议案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医疗市场的现状,指出了医疗纠纷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揭示了医患纠纷矛盾的实质,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改善医疗环境的强烈意愿,非常切合当前实际。因此,建议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邯郸市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置办法》时,要认真考虑和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切实解决好医患纠纷问题。
减少医疗纠纷重在预防。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各级医疗机构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减少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要妥善处置。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力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医患矛盾和纠纷,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医闹”等严重干扰医疗秩序的不法行为,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以上报告连同代表所提议案,请一并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
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落实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0年8月26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规划先行,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1.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单独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我市除市内三区外的16个县(市、区)均单独编制了县域镇村体系规划,该项规划确定了县域产业结构和发展空间布局,提出县域镇村体系布局和各镇乡人口用地规模、职能分工,确定中心镇、中心村,提出村庄迁并调整的具体标准和方案,划定县域空间管制区域,界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统筹配置县域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发展目标,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二是全面开展镇、乡、村庄规划编制。在县城总体规划、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的基础上,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原则,着手指导编制镇、乡、村规划,凡是规划发展目标、规模和布局等明显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均要进行修编。三是全面完成示范性新农村规划。今年我市在巩固提高2009年130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的基础上,着力推进20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明年将全面启动第三批480个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到2012年底,全市要完成810个行政村新民居建设改造任务。
2.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指导。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市政府出台了《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邯郸市2010年示范性新农村暨新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邯郸市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省级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城乡规划局制定了《邯郸市推进农村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工作实施方案》,对新民居示范村的规划工作的任务目标、完成时限、保障措施等都做了明确要求。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农村新民居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为加强对全市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全市新民居规划建设工作进行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将新民居建设作为重点工程,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新民居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针对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市城乡规划局成立了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的督导工作。各县(市、区)相应成立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新民居示范村规划建设工作。三是强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了新民居规划工作月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实行了“每月一报表、每季一调度、半年一督导、年终一考评”的动态管理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在我市“三年大变样”考核任务中把省级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列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并组织新民居示范村规划成果评优活动,促进了各县(市、区)省级新民居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强化规划监督执法。加大新民居违法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巡查和批后管理,切实制止违法乱建、乱占行为。严格规划批后监管程序,努力践行“规划即法、执法如山”,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跟踪检查督导,严查不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对那些不按规划,乱占、乱建的不法建设行为,敢于从严处罚,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在“城乡规划年”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县(市、区)将新民居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市级财政在确保今年预算安排的5000万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再安排2000万元新农村新民居建设专项贴息资金。各县(市、区)按照小县不低于500万元,大县不低于1000万元的标准安排新农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从经费中专项列支规划编制经费。六是加强技术指导。我市在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中,本着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引进高水平的规划设计队伍的原则,全面提高村镇规划编制水平。引进了高层次的规划编制单位,发挥专家作用,强化公众参与。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设计院校,参与到县城、乡镇、村庄的规划中,高质量完成新民居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了新民居规划建设服务小组,对新民居示范村规划、设计等进行技术服务和巡回指导。重点解决了新民居示范村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按照《村镇规划标准》要求,分级配置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围绕“五通五有”(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柏油路,通客运班车;有标准化的幼儿园或小学、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家店)、“四化一处理” (道路硬化、街道亮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要求,使新民居示范村基础设施健全、文教设施配套、环卫设施齐全,使农民尽可能多的享受新农村建设的成果,与城市居民共享现代文明。新民居规划建设采用了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民居的规划建设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面和吊顶,围护结构要使用保温隔热材料,优先选择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利用、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七是加强规划培训。建立了乡镇专职规划人员管理制度,完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学习、培训机制和业务交流机制。通过开展培训、专题研讨、交流、座谈等活动,加强各县(市、区)以及相关设计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规划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邀请了省住建厅、省规划研究院、省编研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对我市19个县(市、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和200个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党支部书记300余人进行了培训。使我市各级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夯实产业基础,加强新农村建设产业指导
1.推进新民居建设,必须以产业为支撑、农民增收为保障。在我市新民居规划建设中,重点完善了示范村村庄功能分区,培育特色产业,发展集中养殖小区、种植基地和乡村旅游等,实现一村一品、一区一品,引导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充分利用新民居建设节约出的土地空间,实现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整合利用,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新型工业产业园区。全面落实最近省出台的扶持示范村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和产业园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扶持一批现代农业设施和农产品加工项目,引导和带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到示范村上项目,以市场为向导,进一步强化和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连结机制,实现互利双赢。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自愿以承包经营权入股方式,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引民间资本、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促进土地规模经营。
2.积极探索新农村发展模式。产业带动模式,即依靠能人创业带动,农户广泛参与,形成产业,富民强村,带动新农村建设;资源开发模式,即依托自然资源,充分开发利用,促进农民增收、村增积累,推动新农村建设;组织主导模式,即发挥村“两委”班子主导和村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着手,循序渐进推进新农村建设;村企共建模式,即吸引本村在外成功人士、大企业、大老板进村办企业、创产业,村企合作共建新农村;项目推动模式,即依靠试点示范,借助政府项目投资,实施新农村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
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镇建设开始由数量向重质量,重功能,重环境上转变。加强指导,强力推进这一转变,是我们当前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继续按照新民居规划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对新民居规划建设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和帮助。
一、加强领导、协调联动、强化治理。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和村一级要层层建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村庄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建设、土地、规划、公安、宣传、环保等部门协调联动,积极主动地将村庄建设治理工作列入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争取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村庄治理初见成效。
2.加强法制建设,保证依法治村。要加强对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办县、乡镇长培训班、办宣传周、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镇建设法规的宣传,同时要指导各县(市)区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村镇建设法规贯彻实施力度,把村镇建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保障村镇建设的健康发展。
3.进一步健全基层管理机构,保证管理到位。目前,全市在乡一级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力量明显薄弱,要加强村镇建设的管理,必须充实和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增加人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执法到位、管理到位。下一步要专题研究增加各级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的编制,尤其是一、二类乡镇要保留村镇建设办公室。。
4.进一步搞好新民居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新民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当前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两项重要工作,为加快新民居建设力度和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要从自身职责出发,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大专院校的规划师、建筑师及工程技术人员,搞好技术服务。对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在新民居建设使用中的薄弱环节进行长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
供职书
白清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在这个庄严的场合,就我拟任的职务进行供职,感到十分荣幸。我深知,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极大信任和全力支持,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综合经济执法部门,承担着监督经济运行、规范经济秩序、维护国家资财安全、惩治贪污腐败、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因此,被提名为市审计局局长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从广电系统到审计局任职,工作的性质、内容、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尽管在县里工作时对审计工作有所了解,但毕竟是宏观的、间接的、一知半解的,而要直接去领导审计机关,则还是个全新的课题。所以,我将加倍努力学习,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领导艺术,把学习的成果运用到所履行的职责中去,运用到抓班子带队伍和做好本职工作中去,始终保证各项工作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工作相合拍;通过深入学习宪法和财经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通过全面学习审计业务知识,掌握必要的审计工作技能,尽快成为审计工作的内行,提高驾驭审计机关全局工作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要善于从全市大局出发,找准审计为改革发展服务的切入点,着眼于发挥财政职能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审计;着眼于加大投资力度、改善投资质量、拉动经济增长,加强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着眼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三农”政策的落实,积极开展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农业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着眼于服务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加强对重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着眼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使审计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严格依法审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审计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法定的义务。因此,要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一是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负责任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和意见;二是主动向市人大领导及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指导。凡重大审计事项,要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并征求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意见。同时,还要主动接受全体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对审计机关及我本人的监督。
四、严于律己,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
正人必先正己。执法者必先垂范。作为审计机关的负责人,我要始终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和法律,克己奉公,清白为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勤政敬业,鞠躬尽瘁,以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同时,要严格落实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加强“一岗双责”的落实力度和审计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大对执行廉政纪律的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积极构建审计机关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廉政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审计行为,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务实创新、廉洁勤政的审计干部队伍。
如果本次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正确对待,服从组织安排,并认真反思反省,查找不足,积极改进,努力提高,扎扎实实地把组织分配的工作做好。
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白清长为邯郸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
韩志军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海山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袁粟波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文明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一民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勇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段子勇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双振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艳芹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志强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胡海军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平义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杨志臣的邯郸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振兴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连斌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闫立新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裴进臣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桂英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韩宝林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意见
(2010年8月2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8月2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缓解群众“看病贵”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坚定不移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惠民生,整体经济继续企稳回升。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052.6亿元,增速13%;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0.2亿元,增长18.2%。农业生产形势稳定,在克服雨雪低温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夏粮连续七年实现丰收;工业运行稳步回升,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72.2亿元,增长66.3%;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新开工项目、大项目、储备项目增多,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消费市场需求趋旺,上半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9.6亿元,增长17.6%;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民生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总体看,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实现“双过半”,执行情况良好。
但是,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复杂,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业运行成本上涨,市场需求低迷,主导产业发展受限,效益下降;产业结构偏重,第三产业份额太小,结构调整任务艰巨;节能减排形势严峻,压力较大。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圆满完成既定任务目标,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要密切关注、认真研究国内外经济形势,正确认识当前我市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继续围绕“既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要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突破”这一总体要求,科学决策、沉着应对、抢抓机遇,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二)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经济结构问题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否解决好结构调整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市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目标的实现。对此,市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要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把调整经济结构作为重点,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大三产,形成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布局。项目结构决定未来的产业结构,要积极谋划和储备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大、产业链条长、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以项目结构带动投资结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市政府应在三产的发展上下大力气,制定、完善鼓励三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促进三产有一个大的突破,不断提高三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加快项目建设,对在建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力争早日投产达效。强化工业经济运行调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今年是“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交帐年,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痛下决心,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圆满完成。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快实施东部振兴规划,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全市整体实力。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要因企制宜,加强指导,确保国企改制质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强化担保机构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充分发挥担保机构作用,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银行资本和民间资金,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充裕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推动我市外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形成出口产品多点支撑格局。
(五)强力实施各项民生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加快推进“三年大变样”,力争快拆快建,减少和避免因拆迁过程过长带来的矛盾纠纷,及早谋划解决好拆迁户租住房屋、冬季取暖等问题。加大对化工区搬迁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加快搬迁进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工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快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加快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努力克服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依法治税管费,强化运行调节,加大征管力度,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市财政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202203万元,占年计划的54.3%,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18381万元,占年计划的60.9%,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财政支出保障有力,大力支持了“三年大变样”、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节能减排等重点工作,加大了对民生领域的财政投入,解决了一大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保证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总体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但同时必须看到,下半年财政增收难度进一步显现,减收因素增多,刚性支出不断加大,收支矛盾仍很突出;工业经济低速低效、税收贡献率低现象仍然存在;部门预算管理需要加强;收入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会议要求:
(一)强化税费征管,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市政府和各级财税部门要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运行调节,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工作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财政收入质量,依法计征、依率计征,严禁“虚收”。通过向上级争取和市场化运作等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弥补发展资金不足问题,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确保2010年预算圆满完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用财格局,把财政资金更多用于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上,在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的同时,全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的企业和项目,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支持力度,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要下大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及时到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范围,解决财政资金包揽过宽现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资金运行监管体系,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水平。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严查部门“小金库”。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强化对重点领域、部门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杜绝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要注重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河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遇有确需调整预算事项时,应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整预算的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切实维护预算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关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并以此作为实施扩大内需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群众社会救助和医疗得到初步保障,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
会议指出,我市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这项工作起步时间不长,有的还处于试点阶段,发展也不尽平衡,与农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较大差距。因此,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地方基层领导干部和群众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措施不力,宣传不到位,参保意识不强,参保率不高等。二是农村基层卫生院(站)建设还有待加强。有的医疗条件较低,有的医疗和服务水平较差,还不能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的需求。三是基层队伍建设亟需加强。专职监管人员少、经费不足、办公条件差的现象较为普遍,与之所担负的农村社会保障任务还不相适应。四是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还不尽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亟需加强。信息、人力和资金资源整合、共享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研究。五是有的地方社保配套资金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保工作的效率。
会议强调,农村社会保障与农民群众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社会保障工作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努力使广大农村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安康幸福。会议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民生问题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和研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路子,不断总结经验,抓好试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同时,要加大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务使深入农村,深入民心,切实增强农村群众参保的自觉性,使广大农民群众从“要我参加”变为“我要参加”。从而真正使社会保障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农村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我市社会保障水平,并逐步使财政投入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搞好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基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真正体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普惠性和福利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吸引农民群众参加社会保障,扩大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三)强化农村基层卫生院(站)建设,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新农合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重点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站)工作。要加大基层医护人员培训力度,努力实现农村群众一般疾病不出村镇。同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对农民群众就医的定点医院(门诊)、病种、报销等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就医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社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社保工作运行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和队伍建设。市政府应根据我市实际工作需要,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条件和经费等方面,抓紧研究并予以落实,以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要注重加强相关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社保信息、资源共享的路子,逐步提升我市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
市人民政府要将审议意见办理结果向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书面报告。
四、关于缓解群众“看病贵”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方面,提高参合率,增加财政补助及报销比例,扩大了参合农民的受益面,使农民群众就医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在惠民政策方面,实行惠民医院、扶贫减免、单病种限价、大处方患者签字、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医疗服务公示等制度,使患者得到实惠;在医疗救助方面,实行红十字会救助、民政救助、大病统筹等制度,使困难群体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群众得到帮助;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方面,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使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有了希望;在财政卫生投入方面,逐年加大投入力度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我市“看病贵”问题取得了一定效果。
尽管我市缓解群众“看病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新农合制度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惠民政策和医疗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投入应发挥更大作用等,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新农合基金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新农合制度是缓解农民群众“看病贵”的有效措施,是农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障的重要内容。要加大推进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保证药品零差率改革的成功;要搞好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控制不合理费用的使用;要重视监管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套取基金行为的监管,以充分发挥新农合制度在保障农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缓解“看病贵”方面的重大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加强基层网络建设,提高市级以下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以疏导和分散病人,是解决“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加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特别是要通盘考虑,加大力度,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使群众的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等健康问题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得到解决,真正做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这样既减少大医院的病员压力,也可缓解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三)进一步施行惠民制度,不断提高惠民水平。公立医院是“看病贵”反映强烈的焦点,也是缓解“看病贵”的重点。要把惠民利民措施有效地宣传到社会,使患者看到实惠;要加强医疗队伍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服务理念;要强化医疗机构的警示教育,遏制过度商业化经营倾向。
(四)进一步加大卫生财政投入,不断提高财政在缓解“看病贵”方面的保障能力。财政投入在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和大病救助方面具有引领作用。要确保城、乡合作医疗基金中的政府投入;要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运转中的财政投入;要保障目前正在实行的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经费投入;尤其对已经开始施行的基层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制度,应保证财政补偿,确保改革成功。
五、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在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信访接待和创新工作方法上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圆满完成了中央和省、市“清积”工作部署的“清理积案、降低信访和建立长效机制”三项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但也必须看到,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仍有一些需要加强和提高的方面。执行整体资源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执行工作的要求,执行信访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对据不执行法院裁判罪的追究力度还需加强。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要把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即将发布实施的《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对执行人员特别是基层法院执行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大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明执行工作纪律,对有违法行为的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全面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把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作为当前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重大执行典型案件的宣传,对干预、阻碍、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大对生产经营风险及诉讼风险的宣传力度,强化当事人风险防范意识。
(三)强化监督协作意识。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积极督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支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帮助人民法院排除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问题,改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物质条件。人民法院也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在现有的条件下采取可行的办法积极推进。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法律的尊严,做出积极的努力。
六、关于《建议出台<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方面注重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办法。目前,市政府已经成立专门机构,启动了立法程序,起草了《邯郸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草案)》,并对该草案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和论证,不久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因此,会议同意将该议案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由市政府办理。
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医疗市场的现状,指出了医疗纠纷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揭示了医患纠纷矛盾的实质,表达了人民群众对改善医疗环境的强烈意愿,非常切合当前实际。因此,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邯郸市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置办法》时,要认真考虑和吸纳代表们的意见,切实解决好医患纠纷问题。
减少医疗纠纷重在预防。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水平,减少医疗事故;各级医疗机构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赢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和信任,减少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纠纷要妥善处置。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各有关方面,加强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力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妥善处理医患矛盾和纠纷,维护好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医闹”等严重干扰医疗秩序的不法行为,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市政府要按照《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期答复代表,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