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11-11-02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冯连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景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兴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关于《对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议案》的审议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决议(草案)、关于对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的决议(草案)、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决议(草案)。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建议打通临漳至邯郸市区的快捷通道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史增海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三名市人大代表组长列席了会议。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008年9月1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赵险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国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08年-2012年)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上,史增海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三名市人大代表组长列席了会议。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08年7月4日)




   经过各位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全部完成。借此机会,讲三点意见。


   一、要配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搞好监督


   人大监督,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配合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和检查。只有与市委合拍,与政府合力,才能够保证人大工作不走偏,才能使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的更加充分。现阶段,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的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积极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好视察、调研,深入了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全市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组成人员要切实履职尽责


   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要树牢责任意识、职务意识、全局意识和大局意识。不仅要在会上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还要把作用发挥在日常工作中。要结合本职工作广泛联系代表和群众,加强调研,把功夫下在基层、下在日常,掌握社情民意,集中民智。这样,在审议发言时才能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每一位委员都不能只当“名誉委员”,不能凑合、不能平庸。要善于从全市高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真正发挥委员作用。


   三、做好代表培训和联系代表工作


   下周市人大常委会要搞一次代表培训,培训对象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小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配合,保证参加培训的人数。


   7月下旬还要开展联系代表活动暨向代表通报全市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工作。开展这项活动,一是要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证代表的知情权;二是要听取代表对我市各国家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早做安排,积极组织好代表的视察调研,使代表们有准备地参加到联系活动中来,提出更多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位组成人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常委会工作的关系,积极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要请假。


   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要做好半年总结,并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安排落实好下半年的工作任务,确保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9月1日)




   经过大家的努力,本次会议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会议开的很好。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继续深入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对此,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在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活动,并召开了总结大会,交流了学习体会和工作经验,效果很好。但要真正学透并抓好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落实,并非是一朝一夕之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特别是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这两件事,更需要做一些“伤筋动骨”的工作,可不是“轰轰烈烈”搞一阵子就能解决问题的。对此,人大要有清醒的认识,要理解市委的苦衷,坚定不移地在履职过程中落实好市委全会精神,争当解放思想的典范,争做创新工作的楷模,围绕全市的重点工作,多调研、多思考、多提建议,为市委帮“正忙”,绝对不允许帮“倒忙”。


   二、做好联系代表中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工作


   7月下旬至8月初,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7组在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带领下,分别到19个县(市、区)和军分区联系走访了350多名市人大代表,向代表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建议105条。活动中,代表们发言踊跃,情绪高涨,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也对常委会开展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支持。活动很成功,效果很明显,这项工作要长期坚持下去。联系代表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联系代表,让代表知情知政,并听取代表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各方面改进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下一步,关键是要做好代表建议的转办、督办工作,每条建议都要有一个结果,不能石沉大海。现在办理的情况是,以我个人名义,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直接呈报了市委书记和市长。同时,常委会按照副市长职责分工,分门别类,对口转交,由主管副市长牵头督促分管部门和有关组织办理。对涉法涉诉建议,由“两院”一把手负责,办理好相关代表建议,并限期向常委会做出办理情况报告,认真答复代表。


   三、加强常委会立法和重大事项专项视察工作


   1、立法工作要提速。今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第一年,由于涉及年度立法计划和五年立法规划,所以仅安排制定一部和修改一部地方性法规。考虑到立法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感到工作量有些不足。一定要在按照年度立法计划,高质量完成好立法项目的调研和审议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立法工作力度。要把当前全市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一方面要把市委安排我们的有关科学发展观落实的立法任务调研好、谋划好,一方面还要对赡养老人中存在的不履行职责、不尽义务等问题,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和论证工作,适时纳入立法日程。


   2、监督工作要强化。视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一个基本方法,也是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要强化监督工作,就必须加强视察。近期,市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对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建设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和交警部门等方面开展专项视察活动,必要时可采取明察暗访的方法,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督促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四、积极探索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是发挥常委会作用的关键,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要积极探索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和改进服务手段,努力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一是在常委会的议题选择上要把好关。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选择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常委会议题进行认真审议,对那些可上可不上的议题不要上。二是常委会材料发放要及时。每次常委会前,都要提前一个星期把需要审议的资料发给组成人员,使组成人员有充分的时间来阅读材料,并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为常委会上审议发言做好准备。三是要压缩会期,提高效率。常委会上汇报人的发言要尽量缩短,把时间留给组成人员审议。这样既可以缩短会期,又可以保证审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工作还很多,时间却很紧。各专门委员会和各工作部门要来一次“回头看”,看看哪些工作做好了,哪些工作还需要完善,后几个月的工作量还有多大,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以保证高质量的完成全年任务。办公厅要加强协调和调度,确保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关于邯郸市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8年7月4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邯郸市审计局局长杨志臣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财税及其他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邯郸为目标,紧紧围绕建设区域经济中心,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大力落实各项惠民政策,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7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实际完成2806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4%,可比增长25.5%;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实际完成28436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5.9%,比上年增长10.1%;2007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089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9%,比上年增长666%;市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8815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7.9%,比上年增长771%。根据现行财政体制,2007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280689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省补助收入8003万元及调入资金7144万元和上年结余38242万元,2007年市本级总财力为334078万元,减去本年支出284365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4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499万元以及结转下年支出后,年终收支平衡。


   总体上看,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是良好的。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积极推进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财政制度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同时,对去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财税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整改。从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财税部门依法聚财、理财、用财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各预算执行部门依法理财观念进一步增强,财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违纪违规现象明显减少。但通过审计发现,在财政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上缴入库,影响了财政收入的完整性。一是市非税收入管理局2007年代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及罚没收入364.6万元,当年未入库。二是按照规定,预算年度的截止期应为当年的12月31日,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在12月29日以后将应纳入财政收入的非税收入不再收缴财政,从而造成2007年底市交警支队的罚没款1068.7万元、市法院收取的诉讼费284.2万元未能上缴入库,市污水处理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费422.2万元未能缴入财政专户。三是市国资委所属河北汉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着我市国有企业的托管和不良资产的处置等任务。2006年以来,该公司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市医药药材公司等7户企业的金融债权后,于2007年向上述7户企业收缴债权收入270.9万元,应缴未缴财政,而在往来户挂帐。


   (二)土地出让金收入未按规定全部纳入基金预算管理。2007年市财政局将应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金收入588.1万元,在专户中直接返还和拨付有关单位,其中:返还邯郸市建筑网架公司破产清算组土地出让金133.8万元,用于职工安置;拨付邯郸市市政公用事业局454.3万元,用于归还2003年城市道路工程银行贷款利息。尽管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是合理的,但这种做法不符合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财政回收的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应纳未纳入科技基金专户管理。经审计发现,2007年市财政将回收的邯郸制药公司、邯郸海盛威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金狮棉机公司、船舶重工七一八所等四个单位的应用技术研发资金100万元,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教科文科技费帐户暂存,未按规定纳入科技基金专户管理。


   (四)个别单位房屋出租收入管理有待加强。按照规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当缴入国库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延伸审计发现,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2007年房屋出租收入88.4万元、市社保中心房租收入80万元,既未纳入预算管理,也未缴入财政专户,而是直接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五)少缴税金的问题仍然存在。通过对28户纳税单位的延伸审计发现,有12个单位漏缴各种税费382.6万元。如邯郸交运集团公司2007年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139.2万元,当年实际上缴44.9万元,年末欠缴94.3万元。市地税局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代扣本局办公楼建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190.1万元,截至2007年底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入库。邯郸市锐达动能有限公司2005年代扣的建筑营业税51.3万元,截至2007年底仍有31.9万元未缴纳。中国农业银行邯郸分行等7个单位少扣缴个人所得税44.9万元。


   (六)部分单位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经审计发现,2007年,市林业局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挤占事业发展性资金43.1万元;市环保局预算支出挤占排污费收入399万元;市水利局事业费开支挤占工业水费收入143万元。


   针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经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问题,已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进行了处理。各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整改。


   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7年,市审计局在组织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民政抚恤、中小学“两免一补”补助经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开发整理、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等10项重点资金的审计中,共审计及调查相关部门单位351个,审计资金总额621084.7万元。通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如民政抚恤金,2006年末,市财政未拨付到县财政186万元,19个县(市、区)中有6个县(区)财政未拨付到民政部门498.9万元。审计发现后,各级财政部门非常重视,在审计期间已全部拨付到有关单位。


   二是配套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审计发现,馆陶、肥乡等8个县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配套而未配套1483万元。


   三是个别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如土地开发整理资金,2005年,曲周县国土资源局将以前年度结存的土地资金81.5万元转入机关经费结余。邱县国土资源局2006年截留土地开垦费45.9万元用于弥补经费支出。


   四是部分企业少缴社保基金。审计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着少报工资基数和漏报职工人数而少缴社保基金现象。如峰峰矿区电力公司漏缴养老保险195.5万元、漏缴失业保险32.7万元,魏县有13个单位少缴养老保险320.7万元、少缴失业保险34.3万元。


   五是土地出让金的管理需要加强和规范。审计发现,临漳等4个县将收取的部分土地出让金作为一般预算收入,平衡了财政预算,未纳入基金预算收入。磁县等4个县收取的部分土地出让金应缴未缴财政,而是直接列支。


   对于审计及审计调查所发现的问题,市、县审计机关分别依照有关规定,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并对违纪违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赵国岭、丁英辉等市领导专门就审计整改工作做了批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按照市领导的批示,积极采取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认真落实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纠正有问题资金20262.9万元。


   三、过程审计开展情况


   开展过程审计,是我市审计方式的一种创新。过程审计就是审计机关运用科学的管理方式和审计技术对财政资金进行动态的、主动的监督,实现由结果审计向过程审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的转变,从而真正发挥审计的前瞻作用和防护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浪费,达到财政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今年是落实《邯郸市财政性资金支出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开展过程审计的第一年。一方面,为加大审计力度,提高审计监督效果,市审计局从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聘请了15名特约审计员直接参与过程审计。另一方面,为尽快形成“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评价”的全过程审计工作格局,市审计局制定下发了开展过程审计的具体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开展过程审计的制度和措施。今年初,市审计局紧紧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的问题,重点安排了退耕还林、太行山绿化、粮种补贴等13项农业专项资金以及土地出让金、国企改革专项资金、教育、卫生、科技、民政抚恤金和6个县的财政转移支付等20项专项资金的过程审计。从目前审计实施情况看,部分项目审计已初见成效。一是推进了项目的实施。如市财政局2007年12月拨付鸡泽县国债专项资金230万元,专项用于辣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今年5月23日,该项目尚未进行招投标,款项仍滞留在财政专户上。审计发现后,及时提出了建议,引起了该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已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落实。二是及时纠正了地方财政收支中的一些不合规问题。如在对市级土地出让金开展过程审计中,发现邯郸县财政局将市拨入的征地安置补偿款317.9万元、工作经费7.6万元,记入本级基金预算收入,然后又从本级土地出让金支出预算科目中拨付有关项目单位255.3万元,形成了县财政虚收虚支。审计查出后,该县财政局按照规定及时调整有关预算科目,避免了财政收支不实的问题。三是督促了部分闲置资金尽快发挥效益。审计发现,邯郸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5月帐面结存的以前年度及当年收取的市级耕地开垦费3004.9万元,未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对此,市审计局提出了尽快落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建议。


   另外,在实施过程审计中,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增加财政收入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还存在担保机构规模小、实力弱,投资主体单一,担保业务品种少、放大倍数小等问题,特别是注册资本金仅1.1亿元,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还仍然十分突出。


   总的来看,通过开展过程审计,既能及时发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又能及时纠正问题和堵塞漏洞,同时还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这对于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保证资金的安全健康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财政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要加大对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管,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要合理调度使用财政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税,加大对纳税单位的税收征管和稽查力度,避免税款的跑冒滴漏。各预算执行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意识,加强支出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和跟踪问效。财政及相关部门要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要认真落实《邯郸市财政性资金支出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和《邯郸市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管理办法》,不断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及政府投资项目的过程审计,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项目执行单位的监督和跟踪问效,有效防止损失浪费及其他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要把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作为服务民营经济、改善融资环境的有效手段和重要平台,一是要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做大做强。二是要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联保机制,推进金融与担保机构的互利合作,拓展担保领域,创新担保品种,扩大放大倍数,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创造条件。三是要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融资,特别要加快吸引民间资金注入,逐步形成有效的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从根本上改变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滞后的状况,不断增强信用担保对民营经济的支撑作用。


   (四)构建监督体系,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会计法》、《预算法》以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和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追究力度,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预算、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制衡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监督合力,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在管理分配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决议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武庆发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议案》和财经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建设内陆港,打造区域性综合物流中心,符合我市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于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增强区域经济中心辐射度,全面提升我市实力、活力、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将内陆港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加快实施进度。要进一步优化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内陆港建设,努力营造“监管有效、规范有序、方便快捷、高效和谐”的大通关环境,让内陆港为提升邯郸区域经济中心地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内陆港建设步伐,并于2008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邯郸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

交付审议的《加速内陆港建设的议案》的

审议报告

----2008年7月4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楚福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先后听取了市发改委、口岸办、商务局、交通局、海关邯郸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围绕内陆港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了解,之后,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现将调研和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建设内陆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内陆港是依托信息技术和多式联运支持,具有口岸监管、港口服务功能的现代物流通道和平台。去年7月,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等北方12个省市联合签署《北方地区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和《建设内陆无水港合作意向书》,计划用3至5年时间,在北方地区各物流中心城市建设内陆无水港。建设内陆港,已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一种潮流和方向。为全面提升我市的实力、活力、竞争力,增强区域经济中心的幅射度,带动周边地区发展,超前谋划建设内陆港,打造中原现代物流聚集区,是非常必要的。


   建设内陆港的可行性。从区位看,我市处于四省交界中心;从交通看,是区域内唯一具有铁路交叉、国道交汇、高速过境、机场通航综合交通优势的城市;从邻近港口看,与天津、青岛港口仅有几小时的路程,可以成为其腹地,实现“东出西联”。据统计,邯郸进出口贸易货物约有90%直接由天津港进出,近80%的税款被天津征收,按2007年我市进口贸易额10亿美元计算,我市如建有内陆港,仅此一项即可获得2700万美元的财政收入,加上吸引周边地区到我市报关、报验,每年可为我市增加利税8亿多元。就内陆港建设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到石家庄、郑州、青岛等地进行考察,提出了实施意见,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建设内陆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已经明确,总体目标已经确定。


   我委认为,武庆发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速内陆港建设的议案》,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大督导力度,并于2008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专题报告。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

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的决议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张晓景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和财经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财经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大规模建设任务的结束,农村公路养护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东部贫困县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养护质量不高,已建公路损毁严重。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对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支持力度,并将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促进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并于2008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邯郸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

审议的《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

的审议报告

----2008年7月4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楚福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先后听取了市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魏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围绕东部贫困县在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座谈、了解。现将调研和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认为,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大规模建设任务的结束,农村公路养护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东部贫困县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投入不足,养护质量不高,已建公路损毁严重。因此,加大对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倾斜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我委认为,张晓景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的议案》,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可行,对加强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的维护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建议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加大对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支持力度,并将对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促进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市政府对议案的办理情况,于2008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专题报告。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决议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霍玉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议案》和城建环保委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城建环保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议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我市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具体方案和推进措施。


   会议要求,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的全局,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国有与个体、城镇与乡村方方面面的关系。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积极推进公交企业改革,整合公交市场资源,优化产权结构,本着方便城乡人民出行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公交运营组织和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功能。二、积极推进,分步实施,先行试点,以点带面。三、科学编制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努力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公交格局。四、抓好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五、完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从政策和制度上维护好国有企业及职工和个体客运户等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交职工队伍,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并于2008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邯郸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2008年7月4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九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霍玉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的审议任务,给常委会提供充分可靠的决策依据,我委围绕《议案》提出的案由、案据和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组织召开了市政府研究室、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交通局等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到临漳、成安、永年、魏县等县进行了调研,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个体客运户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我市城乡的公共交通事业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公共交通市场长期以来被分割为城市、农村两大块,阻碍了城乡人流互动和资源的共享。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不仅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全市人民的迫切愿望。近年来,我市的路网建设进展迅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中心城区迅速扩展,其辐射作用日益明显,这不仅为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且使城乡公交一体化有了现实基础。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逐步形成城区与各县(市)之间方便、快捷、覆盖面大的城乡公交网络,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更好地发挥中心城市聚集、辐射、带动作用,迅速提升我市的实力、活力、竞争力和建设区域经济中心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委员会认为,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应当本着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不断加大公交企业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功能。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抓好公共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编制城乡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公交站点、线路、运力、换乘枢纽等,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要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配套制度,从政策和制度上维护好国有企业及职工和个体客运户等各方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交职工队伍,为群众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委员会认为,霍玉平等12名代表提出的《议案》,符合我市公交事业发展的实际,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基本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对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做出相应决议。


   以上报告,请审议。




邯郸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建议打通临漳至邯郸市区快捷

通道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2008年7月4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楚福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建议打通临漳至邯郸市区快捷通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先后听取了市交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临漳县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围绕相关内容进行了座谈、了解。之后,我委进行了认真研究、审议。现将调研和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临漳县城与主城区连接的干线公路有两条:一是茶柳路,为二级公路,由于交通量增多,路面损坏较为严重;二是魏峰公路(京珠高速连接线、二级公路)上京珠高速公路到主城区,路况较好。为优化临漳县路网结构,完善临漳县城与主城区的连接,市政府在《邯郸市“十一五”交通发展规划》中安排了两项优化临漳连接主城区道路的项目,一是茶柳线茶棚至临漳县城段大修工程,目前正在施工,预计9月底竣工,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改善茶柳路的路况,提高茶柳路的通行能力,服务沿线群众的出行;二是魏峰线临漳县城至京珠高速公路段,计划2009年竣工通车。


   我委认为,市政府针对临漳县城至邯郸主城区道路不畅问题做了大量工作,但从打造半小时经济圈,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角度来看,市政府应对代表所提问题认真研究,纳入议事日程,在加快现有路网升级改造进度的同时,及早谋划一条临漳与主城区的快捷通道,解决长期以来临漳与主城区没有直接通道问题。


   根据《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建议将此议案作为代表建议转市政府办理。




邯郸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对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潜民


2008年7月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刘海潮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交付我委审议。为此我委根据议案内容,围绕该议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如何组织实施进行了调研。首先与提案领衔人进行了沟通。又召开了有提案领衔人和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市法制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卫生局、邯山区人民法院、市中心医院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的论证座谈会。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委又召开会议进行研究。现将调研及审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议案指出的医疗纠纷形势确实严重


   这几年,医疗纠纷事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处于居高不下,逐步上升态势。根据市卫生局统计,2007年我市共发生医疗纠纷案件89起。据市中级法院统计,2005年至2007年受理医疗纠纷案件逐年为59件、72件、64件。二是引发的群发性、偏激性事件逐步增多。据市卫生局报告,中国医师协会对全国114家医院调查,近三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打砸医院的事件5.42件,打伤医师5人。就我市来看,近几年采取聚集上访,围攻谩骂、设置灵堂、摆花圈、放鞭炮、挂横幅,甚至阻断交通、打砸等激烈手段的趋势明显。三是激烈行为一般都发生在当事医院明显位置。医患纠纷参与的是少数人,而响应的都是公众人群,处置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事态加剧,波及社会。同时严重的干扰了医院的正常从医秩序和其他患者的就医权利。这正是代表议案中所焦虑的关键点和要求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现实依据。从医疗纠纷的成因看:第一,医患纠纷的执法主体干预滞后。一是事发时干预滞后。医患双方矛盾的焦点在于“赔偿额”,往往事发初期双方自行协商不成。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卫生行政部门因不知晓难于干预;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后,有一个鉴定、审查时间,对医患当前矛盾激化的干预无济于事;三是警方也只能在矛盾激化之后,才能参与干预,而且也无权处置医疗纠纷赔偿的实质问题。第二,医疗事故鉴定机制失信。医疗事故的鉴定是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很多患者心目中,认为这种鉴定体系是“老子给儿子作鉴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因此,鉴定结论很难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认同。同时,鉴定时间较长,患者本身既承受身体和精神痛苦,又无法及时得到结论和赔偿。那么,直觉还是引发群发性事件来得快。第三,司法诉讼渠道不畅。医疗纠纷涉及执法主体为卫生、公安、法院等行政和司法部门。目前在卫生行政执法难,医疗鉴定权威性降低,公安、法院初期介入难的情况下,司法调解应当是其中有效而重要的一环,这正是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中的一大缺憾。由于司法调解的缺失,往往使一些医疗纠纷走向信访的渠道,而一般不情愿走诉讼渠道。第四,社会因素的变化。一是人们对生命健康等基本人身权利越来越重视,有关医疗行为中的知情权、获得信息权、获得赔偿权等权利日益受到患者及家属的重视,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二是医疗机构确有不少因诊疗护理过失、诊疗处置不当、医疗产品质量缺陷、医院疏于管理所致的医疗纠纷,其诚信受到质疑。三是也有个别患者及家属属于无理闹医;四是还有个别专门从事“医闹”的非法谋利人员。总之,如何建立一个医疗纠纷快速协调处置机制非常重要。


   二、该议案应属地方立法议案,但立法条件并不具备


   其一,行政司法管理体系法制建设基本完备。从执法主体看,医疗事故的执法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社会治安为公安部门;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法律法规依据看,有《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同时,国家还有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要解决快速应急处置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而并无必要再立新法。


   其二,该议案不具备法规案的必要条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请立法议案,应提出法律草案文本。而该议案并未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因此不具备法规案客观条件。根据《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法规项目的建议,应当说明项目的主要内容、建议立项的理由和法律、政策依据规定。据此该议案应当属于法规建议。


   其三,该议案提出的“组建专门处理机构”已超越地方立法权限。2004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若干意见》第十二项第二款明确指出“起草地方性法规不得规定一府两院有关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和人员编制。”


   三、我委审议意见及处置建议


   我委认为,该议案是代表对医疗市场的关心和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是充分履行代表职责的具体体现,应给予大力支持。但鉴于该议案关于“设置机构”的要求,已超越地方立法权限,同时医疗纠纷处置的执法主体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作为法规案又缺乏具体草案,为此,该议案不应作为法规案处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六条“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可以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规定,我委建议:将刘海潮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同时我委认为:该议案虽然未能作为法规案办理,但该议案涉及事由非常重要,而且相当紧迫。


   建议常委会提出要求:市政府应就医疗纠纷如何建立健全快速处置机制问题,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整合执法主体和司法力量,加强协调,认真探索本市解决途径,努力使目前医疗纠纷事件不断攀升趋势减缓下来。


   以上意见连同议案请一并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冯洪波、甘露、王志勇、韩荣华、管会政、王保平、李强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阎洪显、张继臣、谢溪林、王保全、刘树军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薛汉波、陈致慜、户勇琴、焦顺响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委员;


   杨玉兴、李喜柱、齐朝霞、刘动科、李龙苍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委员;


   李奇斌、李万庆、霍玉平、兰建军、杨霞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韩锁、刘海潮、张子明、张志海、王保民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岳海成、郑志瑛、杨平生、高秀英、杨燕华为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委员;


   董峰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冯志勇为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侯书明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秀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增群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董峰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辛宝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辛宝山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2008年7月4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7月4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议打通临漳至邯郸市区的快捷通道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和《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建议打通临漳至邯郸市区的快捷通道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针对临漳县城至邯郸主城区道路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安排实施了茶柳线茶棚至临漳县城段大修工程和魏峰线临漳县城至京珠高速公路段升级改造工程,竣工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但从打造半小时经济圈,促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角度来看,市人民政府应对代表所提问题认真研究,纳入议事日程,在加快现有路网升级改造进度的同时,及早谋划一条临漳与主城区连接的快捷通道,解决长期以来临漳与主城区没有直接通道问题。


   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和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期答复代表,同时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关于《出台维护医院秩序的治安管理办法,组建我市医疗纠纷专门处理机构的议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该议案关于“设置机构”的要求,已超越地方立法权限,同时医疗纠纷处置的执法主体和法制建设基本完善。为此,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六条“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可以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规定,将该议案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同时会议指出:该议案涉及事由非常重要,而且相当紧迫。该议案提出制定管理办法,建立机构,实质是要求全市尽快建立医疗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对此,市政府应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对建立医疗纠纷快速处置机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社会广泛关注、医患双方翘首以盼、执法主体期望已久的要求尽快解决的一个热点问题。它涉及社会稳定、涉及医患双方权益、涉及执法部门公信力。处理好这件事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关心民生的具体体现。为此,市政府务必坚定决心,下大力解决好这件事。二是要尽快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落实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方案,建立一个较长期的、有权威的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机构。大胆创新,勇于改革,在全市闯出一条快速处置医疗纠纷的新路子。三是要建立机制,出台办法。要全面深入研究医疗纠纷产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发挥研究室、卫生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仲裁委等一切可能的力量,整合行政和司法手段,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快速处置办法,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医疗纠纷解决措施,以尽快缓解我市医疗纠纷不断攀升的趋势。四是要加快工作节奏,力争半年内要出成果。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要跟踪督办,年底前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出席人员名单

   主任:史增海


   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


   秘书长:王全明


   委员:卜建杰  王秋焕 王韩锁 王植林 户勇琴 甘露石磊


   冯泽良  刘 勇  刘世英 闫德英杜君丽 李九平 李奇斌


   李宝赞   宋建华  张建平 张剑军 陈杰 陈致慜


   耿连修 徐红芹 徐建芳 屠晓林 韩荣华 韩潜民 谢溪林 楚福增


   蔺起星 薛汉波 霍炳宇


   缺席:辛宝山冯洪波王长垠王志勇李惠玲李增其刘玉龙张汝海单天国




关于邯郸市二○○八年上半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一系列决策部署,努力化解宏观经济环境趋紧带来的压力,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呈现出持续稳定增长态势,上半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10.4亿元,增长12.6%。具体讲,主要有六个特点:


   (一)重点建设势头良好,投资结构更趋优化。“三个一百”项目提前“过半”。全市100个投资亿元以上重点在建项目完成投资101.6亿元,占年计划的63.5%;100个投资5000万元以上重点竣工项目完成投资93.7亿元,占年计划78.1%;100个投资亿元以上谋划项目完成在省、市以上核准、备案71个,占年计划的71%。


   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1.8亿元,增长29.2%,高于计划7.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8.4亿元,增长30.7%,高于计划5.7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趋优,高新技术、煤化工、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重点项目48个,总投资222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个和53亿元。大项目增多,投资超10亿元的大项目达到17个,比去年增加6个,59个项目列入省第一批重点项目计划,数量居全省第二。


   (二)工业运行逐月回升,重点行业效益分化。随着钢铁价格逐步走高,工业运行呈逐月回升态势。上半年,全市完成工业增加值360.7亿元,总量居全省第3位,同比增长14.7%,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6月份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21%,分别比3、4、5月份提高10.1、11.3和8.2个百分点。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69.6亿元,总量居全省第4位,增长14.3%。重点行业效益分化明显。钢铁、电力两大行业实现利润36.2亿元,同比降低22.2%,下拉全市工业17个百分点。煤炭、炼焦、黑色金属矿采选三大行业实现利润23.7亿元,增长199.8%,拉动全市工业增长26个百分点。


   (三)农业生产形势良好,消费市场持续活跃。全市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98亿元,同比增长5.2%。夏粮生产再获丰收,总产、单产分别达到214万吨和379公斤,同比分别增长2.8%和2.7%。畜牧业稳定增长,肉类和奶产量分别达到25万吨和11.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7.4%和34.5%。农业产业化扎实推进,上半年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总数达到33家。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总量达到180亿元、利税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9%和18.9%。


   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33.9亿元,同比增长21.2%,高于计划6.2个百分点,同比加快4.9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08元,增长14.9%,高于计划2.9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221元,增长17.5%,高于计划11.5个百分点。物价仍然保持在较高点位。1-6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7.9%,高于计划3.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涨幅居首,上涨21.1%,拉动总指数上涨6.6个百分点。


   (四)财政收入实现过半,信贷环境内紧外活。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0.7亿元,增长5.0%,占年计划50.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1亿元,增长8.4%,占年计划52.1%。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68%,同比提高4.8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40.8%,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6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360.1亿元,比年初增长9.2%;各项贷款余额840.5亿元,增长5.0%,同比回落2.4个百分点,低于存款增速4.2个百分点。一些外地金融机构在我市融资活动较为活跃,民生银行在我市融资额达到30亿元,交行融资额达到20亿元以上,中信保公司在我市落实融资方案16亿元。


   (五)改革开放稳步推进,出口结构趋于优化。制定下发了《关于2008年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68户国企改革攻坚。其中发达集团、陶瓷集团等4户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已准备就绪,冀南制药厂等10户依法破产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回购了680户企业的40亿元不良债权。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03.1亿元、营业收入3109.7亿元、实缴税金5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5%、25.4%和28.8%。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四类项目外亿元以下项目备案权限下放到县级,调整12项核准类项目管理权限,减少4项行政许可事项。


   外资外贸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全市实现进出口总值13.6亿美元,同比增长67.7%。其中,出口完成4.3亿美元,虽然下降4.3%,但结构更趋优化,以钢材为代表“两高一资”产品出口同比下降15.6%,医药、陶瓷、家具、高技术等鼓励类产品分别增长41.6%、84.4%、38.4%和47.1%。招商引资实现同比增长。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8313万美元,增长3.4%。其中,直接利用外资完成7907万美元,增长16.9%。


   (六)民生工程有序推进,经济社会更加和谐。以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为切入点,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截止6月底,全市农村新增养老保险参保1.37万人,累计达到18.8万人;共有618.2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89.7%;新增就业岗位4.1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万人;筹集廉租房429套;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平方公里。


   积极推进了一批社会事业项目。教育方面:市一中新校区项目已开工建设;二中新校区正在办理征地手续;邯郸软件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准备今年开工建设。卫生方面:市中医院病房楼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市口腔医院综合楼项目正在主体施工。文化方面:投资8亿元的邯郸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规划方案已经确定。旅游方面:投资6亿元的永年广府古城保护开发项目局部工程已经启动;赵王城遗址公园项目正在进行博展馆建设。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年初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抓重点、解难题、活全局,全面提升实力、活力、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科学谋划重大发展战略。着眼于我市未来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研究提出了《关于完善科学发展规划,推进重点工作突破的指导意见》。着眼于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围绕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提出了“五个延伸”发展思路。着眼于建设区域交通中心、商贸中心,组织编制了大交通规划、商贸物流规划。着眼于邯郸未来产业布局,在做好“两廊”推进的同时,研究提出培育漳河生态科技园区整体方案。


   (二)积极推进重大产业支撑项目。以“四中一美一新兴”为代表的重大项目推进取得实质进展。总投资54亿元的中船重工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即将开工建设;总投资5亿元的中棉世界棉机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正在研究制定搬迁方案;总投资50亿元的中化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项目正在跟踪推进;与中粮集团就在邯建设总投资22亿元、总规模200万头的国家活猪贮备项目以及粮食深加工、金属包装等领域合作达成共识;总投资50亿元的美的集团北方生产基地项目已经开工建设;总投资50亿元的邯郸新兴装备和材料基地项目已签约,部分项目已取得重大进展。


   (三)三年大变样活动成效明显。今年计划拆迁400万平方米,目前已完成拆迁面积304万平方米,其中拆违、拆临、拆有碍观瞻197万平方米,旧城改造58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49万平方米。计划新建改造的10条城市道路,已有三条道路快车道已完成,邯武快速路控制性工程(立交桥工程)全面开工。


   (四)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300个市级示范村重点实施了街巷硬化工程,硬化率达到82%。全市新建沼气池3.66万个,完成年任务的61%,改善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东部平原生态水网工程共输水3.25亿立方米,骨干河渠通水长度达到1220公里,农民浇地成本由每亩四五十元降到10元左右,增收节支2亿元以上。


   (五)金融工作日趋活跃。邯郸市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交通银行落户邯郸已通过国家银监会批准,近期将要入驻;民生银行落户邯郸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上报国家银监会审批。组织了信银企对接及重点项目融资洽谈会,邀请来邯市外金融机构13家,对接企业126家,已落实融资方案16亿元。


   (六)抗震救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已向灾区捐款捐物价值合计2.3亿元,其中特殊党费4656万元。先后在崇州市天国新村、欢喜新村安装过渡安置房2643套,绵阳市平武县安装588套,工程建设速度快,效率高,在全省两次率先完成了援建任务。


   (七)“九件实事”取得阶段性成果。这九件实事涉及空气污染治理、滏阳河污染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扩大住房保障范围等9个方面,其中,要求6月底完成的16项工作已全部如期完成,其他要求年底前完成的工作任务正在扎实推进。


   三、运行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上半年,全市宏观经济形势虽然总体平稳、态势良好,但受宏观形势、调控政策、自身结构性矛盾等因素影响,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集中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金融动荡、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宏观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在原油、矿石、粮食价格大幅上涨,人民币升值加快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全国、全省经济有放缓趋势。上半年我国生产总值增速同比回落1.8个百分点;我省生产总值增速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增速已经回落到2003年水平。


   二是保持快速发展的难度增大。从省内各市9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看,上半年我市总量指标排位大都靠前,但是增长速度有7项指标处于下游位置。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居第9位,规模以上工业利润居第8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居第7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第7位,实际利用外资居第9位,出口总值居第9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居第11位。分析其原因,主要是我市的产业结构相对单一,钢铁产业一股独大,经济发展抗风险能力较低。


   二是生产要素供应紧张。电煤:全市重点发电企业用煤70%以上靠山西等外地供应,由于山西电煤合同兑现率较低,造势我市电厂库存普遍不足。邯郸热电、马电、龙山、邯峰四大电厂电煤平均库存远远低于7天的警戒线水平。而且由于电煤紧缺、价格大幅上涨,全行业亏损已超1亿元,同比减利3.7亿元。成品油:目前全市汽油供应基本正常,但柴油供应偏紧,个别时段供应秩序较为混乱。成品油价格上调1000元后增加我市用油成本4.5亿元,其中工业用油成本增加2.4亿元,交通运输成本增加0.8亿元。运力:邯钢铁路运力缺口达到60%,新区投产后缺口还要加大;邯长铁路沿线纵横、天铁、新兴铸管等11家大型钢铁企业年货物吞吐量需要5000万吨的运力,目前仅能满足需求的38%;涉县、武安钢铁企业原料和产品外运大部分靠公路运输,每吨成本较铁路增加100元左右,大大降低了企业竞争力。


   三是钢铁行业成本快速上涨。虽然近期钢材价格同比上涨60%左右,但钢材价格涨幅仍小于原燃料涨幅,且较为滞后。铁矿石方面,由去年同期的150元/吨上涨到现在330元/吨;铁精粉由去年同期的800元/吨上涨到现在1700元/吨以上。焦炭方面:由去年同期的1100元左右上涨到3000元左右,成为有史以来焦炭价格季度涨幅最高的一轮。据测算,因铁矿石、焦炭价格上涨导致吨钢成本增加2300元左右,全市钢铁行业同比增加成本285亿元。


   五是推进项目建设难度加大。目前,土地、资金仍然是制约项目建设的共性难题。从土地看:今年我市第一批59个省重点在建项目,共需征地18332亩。截止目前,仅有22个项目解决了用地问题,尚有缺口5863亩。从资金看:由于国家这几年收紧银根,除个别大项目融资比较容易外,一般项目融资难度较大。从我市筛选的121个省调度项目看,目前存在资金缺口的项目共48个,资金缺口总额96.6亿元,其中建设资金缺口65.2亿元,流动资金缺口31.4亿元。


   五是节能减排结构性矛盾突出。钢铁、煤炭、电力、建材、焦化五大高能耗行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6%,这五个行业又居行业能耗排名的前五位。而且,全市新上项目中高耗能传统产业项目仍占相当比重。2007年,仅龙山电厂一家企业就下拉我市节能3个百分点。今年下半年,邯钢两座3200方高炉正常投产后,全市能耗将增加200万吨标煤以上,下拉我市万元GDP综合能耗3个百分点左右。


   四、下半年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必须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既定工作部署,高度关注和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全力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在具体工作上,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突出抓好“双十”项目推进。强力推进十大结构调整项目,重点抓好已启动的中船重工邯郸基地和美的北方基地两个项目后续跟进,争取列入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促其尽快开工建设。与中棉、中化、中粮、新兴集团等在谈的合作项目,要继续专门盯办,密切高层、高频对接,力争年内有重大突破。对十大基础设施项目,突出抓好谋划推进,重点抓好邯长、邯济复线、邯黄铁路、石武客运专线前期跑办力度,其中邯黄铁路、石武客运专线争取年内开工建设,邯济、邯长复线加大前期跑办力度,争取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加大战略投资项目的引进和推进力度。一方面,强化市、县一体联系对接500强力度。下半年,每个联系县(市、区)的市级领导,每个县(市、区)重点盯死1-2家,组织专业化、小团队,专题对接,务求实效。另一方面,利用好下半年建博会、糖酒会、马氏宗亲会等活动平台,拓宽对外招商引资空间和渠道。三是提质提速园区平台建设。争取马头和大名升格省级园区,对邯郸县、永年、武安、涉县4个省级开发区探索扩区路径;组织一次“两廊”整体招商活动,力争引进1-2个国内外500强战略投资者;积极推进漳河生态科技园前期谋划,成立推进机构,加快研究论证,启动规划编制。


   (二)加强生产要素即期调节。一是加快运行监测直报系统建设。建立由政府、生产企业、需求企业三方组成的煤、电、油、运及大宗原材料定期会商制度,提高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生产要素变动的预见性、敏感性,增强应对主动性。二是加大协调保障力度。电煤:加强同山西重点供应商的沟通,已经对接好的企业要盯紧兑现;密切同内蒙等地交流与合作,争取建立长期战略伙伴关系;高度关注阳煤集团在左权新建矿点和长治地区的新开发煤矿。油:协调中石油、中石化加强成品油管理,出台供油加油应急管理制措施,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维护市场正常稳定秩序。运:加强运力调控,积极与铁道部和有关路局的沟通联系,挖掘现有运输潜力,提高请车率;全力推进邯长铁路扩能改造,疏通晋煤入邯通道。三是加快竣工项目达产达效。对去年以来竣工投产的工业项目,下大力保障生产经营要素需求。同时,研究制定扶持工业经济新增长点的相关激励政策,促使一批新投产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四是研究河北钢铁、冀中能源组建后对我市影响和应对策略。密切关注两大集团组建后对我市钢铁、煤炭产业发展及财税收入的潜在影响,积极争取对我市有利的发展方向。适时推进重点钢铁企业加强合作,探索资源共享机制,规避经营风险。


   (三)强力推行节能减排。一是严格兑现考核奖惩。对完成节能指标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县(市、区)责令其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在媒体上通报。同时实行项目限批,期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县(市、区)政府领导取消2008年度评先资格,不得授予荣誉称号。二是集中开展节能减排“雷霆行动”。奥运会后,集中20天时间,开展一次以拆除落后小高炉、小焦炉、小立窑、小火电、小造纸等为主要内容的“雷霆行动”,营造节能减排高压态势。三是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准确测算我市冶金、煤炭、电力、建材等行业的能耗限额,作为新上项目能耗审核把关的标准。对高于我市能耗限额的新上项目一律停止审批,对于已经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高耗能项目,暂停发放施工许可证。对未履行监管职责,擅自批准建设或未批先建的高耗能项目,全面进行清理,并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四是探索建立节能减排专项调节基金。研究以县域为单位,对没有完成2007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县(市、区),视其目标差距情况,分别交纳50-100万元,纳入节能减排专项基金,专门用于高新技术、装备制造业、服务业等低耗能项目的用能补贴,引导全市大上低耗能项目。


   (四)深化改革开放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发达集团、陶瓷集团、自行车厂、电磁线厂4家企业要尽快进入破产程序,并积极寻求战略投资者,做好破产重组工作。对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冀南制药厂等10家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研究解决社保费用交纳、破产企业土地变性等问题,积极妥善地做好落实职工安置费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入调研、逐步推进“三无”单位,同时完善政策,规范程序。加快推动市政工程公司、市经济住房中心改制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改制。三是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规范程序,计划管理,形成一个口管理,一个盘子测算。强化政府投资监管,研究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四是加强对外贸易监控指导。组织好秋季广交会和东盟博览会参会工作,加大对机电产品、高技术产品和农产品、天然色素、铸件、医药、纺织等传统商品出口扶持力度,努力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同时,搞好国际市场预警调研,指导企业增强自我保护、规避风险的能力。


   (五)加大“三农”工作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对各项涉农补贴的内容、范围、流向、标准做到全面公开、阳光操作,迅速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不降标准、不打折扣。抓好大秋作物管理,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争取秋季农业有一个好收成。进一步完善支农服务,开展农资打假活动,稳定农村生产资料市场,维护农民利益。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下大力抓好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发展,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的壮大来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着力抓好河北富氏牛业有限公司项目、中粮集团与我市合作建设活猪贮备基地等一批项目,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三是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重点扶持300个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强力推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事一议”制度,积极开展以街巷硬化为主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抓好一批新农居试点村。提高农业生产、农民增收等相关信息的服务水平,认真搞好技术、市场、金融、法律等服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技术推广,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六)强力推进“三年大变样”。一是“拆”。继续加大拆迁力度,从拆除城市道路两边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建筑向拆除城市所有违章建筑推进,确保违章建筑今年全部拆迁到位,及时解决拆迁后的垃圾清运问题。二是“改”。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抓紧实施,快速推进,确保三年内完成改造任务目标。三是“包”。及时包装沿街两侧建筑物和围栏。四是“建”。对拆迁后腾出的空间,迅速拿出高标准的规划方案,力争三年内新建一批精品项目,打造一批城市亮点。同时,在主城区规划实施“五百”工程,即规划建设100个小游园、100个小片林、100个小市场、100个停车场、100个公厕(垃圾站)。五是“管”。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努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六是“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将城区内的重污染企业和亏、破、停企业纳入城市拆迁改造范围,实施退城进郊、退二进三。


   (七)积极改善民生事业。一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推动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繁荣发展,更加重视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搞好农村劳务输出和劳动力转移。二是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年底前,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两所标准化学校,着力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取暖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三是加快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切实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原来实行的“新城合”的衔接,确保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全面展开。四是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社会互助为辅、优惠政策相配套的低保对象救助体系,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切实抓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补贴制度建设,努力改善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五是加强市场供应和监管。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重点加强对食用油、禽蛋、肉类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商品的价格监测工作,大力组织商品货源,满足市场需要。严厉打击相互串通、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确保市场稳定。六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以奥运安保为重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社会冲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集中整治安全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进一步做好支援四川地震灾区工作。




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告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牛金禄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08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财政预算执行较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07110万元,占年计划的50.6%,同比增收48366万元,增长5%。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0692万元,占预算的52.1%,同比增收31688万元,增长8.4%;全市地方一般算支出完成594418万元,占预算的45.1%,同比增长13.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6112万元,占预算的25.3%,同比增长82.2%;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6577万元,占预算的35.6%,同比增长7.8倍。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0992万元,占预算的52.4%,同比减收2829万元,降低1.8%(剔除上年同期一次性收入17269万元,可比增长10.6%)。其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完成87221万元,占预算的50.5%,同比增长2.9%;其他税收收入完成32884万元,占预算的54.1%,同比增长27.9%;非税收入完成30887万元,占预算的56.2%,同比下降28.7%。


   2、一般预算支出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447万元,占预算的30.9%,增长8.9%。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313万元,占预算的36.6%,增长11.1%;教育支出18213万元,占预算的30.7%,增长14.1%;科学技术支出1410万元,占预算的35.3%,增长11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47万元,占预算的39.7%,增长24.5%;医疗卫生支出6195万元,占预算的20.9%,增长9.6%。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5574万元,占预算的9.8%,增长71.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0834万元,占预算的23.8%,增长14倍。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全部财政收入实现阶段目标,增长幅度回落明显。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增长5%,增幅回落10.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非即期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完成8.1亿元、增值税免抵调库收入完成2.7亿元,今年1-6月份仅完成0.4亿元和1.2亿元,共减收9.2亿元,影响财政收入增幅11.2个百分点。二是钢铁、电力等支柱行业受能源、原材料涨价等的影响,效益大幅下降。1-5月份钢铁企业利润下降16.8%、电力企业下降138.5%;1-6月份缴纳税收同比减收4.65亿元,下降16.7%(邯钢、天铁、新兴铸管、马电、邯峰电厂等7户重点企业减收6.6亿元,下降28.7%);煤炭、金属矿采选业(铁矿)受价格拉动,利润分别增长147.9%和352.8%,税收同比增收2.4亿元,增长31.2%。增减相抵后,全市四大支柱行业税收同比减收2.2亿元,下降6.2%,影响财政收入增幅2.3个百分点。如果剔除非即期收入、增值税免抵调等不可比因素,上半年全部财政收入增幅可比增长19%,与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6%、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7%等主要经济指标基本相适应。


   (二)地方专享税种征收有力,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在主体税种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各级财税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地方专享税种征管力度,多渠道组织增收。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10692万元,同比增长8.4%,高于全部财政收入3.4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专享税种完成90577万元,同比增收22436万元,增长32.9%,拉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40.8%,提高1.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达68%,提高4.8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基金收支增幅较高。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全部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收支全额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上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完成50247万元,增长88.3%;支出完成73174万元,增长11倍。


   (四)财政支出正常有序,重点项目保障较好。上半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594418万元,占预算的45.1%,同比增加68794万元,增长13.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7539万元,占预算的50.8%,增长25.6%;教育支出156905万元,占预算的49.4%,增长16.9%;科学技术支出7276万元,占预算的49.5%,增长2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33万元,占预算的50.8%,增长20.9%;医疗卫生支出43683万元,占预算的58.7%,增长46.5%;农林水事务支出38926万元,占预算的44.5%,增长18.4%;环境保护支出18947万元,占预算的54.7%,增长126.2%。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筹措资金34292万元,支持“三年大变样”、滏阳河治理、中华大街南沿、丛台公园改造、北湖公园建设、邯武快速路、游泳训练中心等项目建设。二是拨付国企改革资金12989万元,支持冀南制药厂、交运集团等企业职工安置和汉正公司打包回购不良债权。三是市本级拨付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1388万元,支持邯钢、718所等重点高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拨付环保资金5400万元,支持马头电厂、热电厂、邯峰电厂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四是认真落实惠农“四补贴”政策,兑付粮食直补资金985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5141万元,共补贴农户163万户,受益农民673万人;拨付良种补贴资金6429万元,推广优质良种604万亩;落实农机具补贴2328万元(以物代资)。五是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人均补助由40元提高到80元),上半年共筹集资金31216万元,参合农民612.8万人,参合率90%,已报销医疗费用1.8亿元。六是拨付资金20613万元,保障了14.1万名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需要,对19.5万名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救助,保障了25万名遭受干旱等自然灾害群众的基本生活,落实了下岗特困职工救助和各项再就业补贴政策;拨付企业养老金138859万元,确保了17.5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拨付资金4565万元支援四川地震灾区。七是拨付资金21324万元,确保上半年农村中小学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的需要;拨付资金840万元,实施主城区中小学免杂费;拨付资金5713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和取暖设施改造。八是拨付资金2248万元,完成了中华大街、人民路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证政法部门奥运安保必要的装备购置,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九是拨付资金21487万元落实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公交车1423.9个标准台、出租车6756个自然台和农村道路客运车辆1940个自然台等进行了补贴。


   (五)财政改革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市本级109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初步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实时动态监控和“零余额”清算。二是积极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全市纳入实施范围的乡镇全部实行了统收统支加激励财政体制和分税制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水平,上半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35240万元,节资率达到14.6%。


   三、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仍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难度加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不利因素:一是当前国家宏观调控从紧、能源原材料价格走高、通胀压力较大、煤电油运紧张、节能减排任务加重,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将会给财政增收带来不利影响。二是财政收入依赖冶金、煤炭、电力等传统产业和少数重点企业的格局仍未改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财政稳定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三是还存在着企业所得税税率下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高以及集中办理“三线搬迁”等政策性退税等减收因素。


   (二)市本级支出进度不够理想。上半年,市本级支出进度较慢,占预算的30.9%。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款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预留配套资金无法按进度拨付。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部门尚未提出用款计划或分配方案尚未确定,导致资金无法按进度拨付。


   (三)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面对不断加重的建设任务和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求,财政收入有限性与支出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今年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在“三年大变样”、地震灾区对口援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水平等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刚性支出增长较快,市本级支出压力加大,调控能力减弱。同时,世行贷款、开行贷款等政府债务已进入还款高峰期,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


   在正视问题的同时,也看到了财政发展的有利条件。下半年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的基本走势不会改变;随着电价上调和煤炭、钢材价格上扬,钢铁、电力行业的效益将有所提高,财政收入增幅将逐月回升(1-7月份收入增幅已回升至11.8%);一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将陆续达产达效,对财政的贡献将逐年增多。这些都为增加财政收入、执行好全年预算打下了基础。


   四、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主动适应当前形势,科学预测,强化调节,加强调度,切实把全年预算执行好、落实好。重点在五个方面用力:


   (一)不遗余力抓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费征管的一系列举措,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税源监控,全力帮助纳税大户解决煤电油运问题,努力保运转、保效益、保增收。严格实行收入协调调度机制,加大专项检查和依法征管力度,促进公平税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确保实现既定收入目标。


   (二)千方百计抓筹资,努力缓解财力不足压力。打破就财论财、封闭保守的思维定式,用开放的办法为全市筹集更多的建设资金。一是向上争跑引进资金。适应二次分配财政体制特点,实行市县一体化捆绑争跑机制,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政策、体制、试点和项目,争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市场运作融通资金。进一步完善城投、建投、汉正公司等融资平台,采取贷款贴息、信用担保、投资入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聚集更多的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三是内部挖潜节约资金。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硬化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更多的财力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三)集中财力抓大事,不断增强对经济发展的调控引导力。以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构建利于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财政新格局。进一步研究促进经济转型的具体财政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和手段,更好服务“做强中心、推动两翼”战略和“五个延伸”项目的实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大力支持国企改革、“三年大变样”、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助推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


   (四)规范高效抓支出,以有效支出体现财政效应。按照“保运转、优民生、促发展”思路,严格执行预算,完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重点支出保障到位。会同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上级专款及预留配套资金分配下达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市和市级一般预算支出进度。在保证公教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坚持民生优先,切实把涉及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努力实现“三个增长”,即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资金的有效增长,实现民生资金的有效增长和支持发展资金的有效增长,切实放大财政效应。


   (五)依法科学抓理财,切实提升财政绩效。一是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税收征管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二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服务,打造服务型财政。三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从严追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形势、新任务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按照市委部署和本次常委会要求,在各位委员一如既往的关心指导和帮助支持下,进一步强化聚财抓体制、用财抓重点、管财抓规范、运行抓效率四项举措,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年预算目标,为全面提升我市实力活力竞争力、加快建设区域经济中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科技局局长王海建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就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有关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一、近几年科技工作主要成就与做法


   近几年来,全市科技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大力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域经济中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科技投入,致力推进自主创新,全面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明显提升,创新型邯郸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5年来全市财政科技投入累计达3.7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累计达6160万元,引导企业和社会科技投入累计达49.3亿元。共取得各类科技成果540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9项;专利申请量累计达2632项,获得国家授权专利1563项,其中发明专利216项,位居全省前三名。列入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182项,共争取资金近亿元。获得河北省科学技术奖56项,其中“高产优质冬小麦新品种邯4564选育及应用”、“邯钢薄板坯连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创新”获河北省省长特别奖。2007年,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0.7%;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56.12亿元,比2003年翻了一番;科技进步贡献率工业达49%,农业达51%。


   (一)实施科技创新四项工程,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整合科技资源,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组织实施了以“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成果推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和重大专利技术实施”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四项工程建设。共安排项目35项,投入资金1820万元,带动企业科技投入1.5亿元,新增经济效益近20亿元,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挥了重大带动作用。海盛威集团建立研发中心以来,开发新产品、新技术33项,申请专利6项,其中“博特”牌彩棉系列纱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邯郸制药公司承担的丹杞颗粒项目累计实现产值2600万元,实现利税510万元。棉机公司智能轧花机组项目获得我市2006年十大科技成果奖,年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农科院的三系杂交棉新品种推广70多万亩,平均亩产皮棉160公斤,高产地块亩产籽棉突破千斤大关。


   (二)推进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加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以实施高新技术项目为抓手,重点支持和推进718研究所、汉光、硅谷、力尔等一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全市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80家,高新技术产品125个。冶金、煤炭、纺织等传统优势制造行业的115家制造业企业积极进行信息化技术改造,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大大增强。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工艺等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大中型企业得以广泛推广和有效应用。全市有6家企业被评为“中国企业信息化500强”企业,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普及率已达78%,重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覆盖率已达98%。我市被列为河北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示范市,市经济开发区被科技部列为国家新材料产业基地,永年县“标准紧固件特色产业基地”被省科技厅认定为“河北省区域特色产业基地”。


   (三)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是大力实施一县一业一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工程。武安核桃、永年蔬菜列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计划,鸡泽、馆陶、大名、魏县、涉县、永年等六县被省政府列入省“一县一业一园”农业科技示范县,武安、邯郸县、邱县、临漳等四县列入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县,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的发展。二是启动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工作。经积极争取,我市“一县三乡十村”纳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三是组织实施好科技特派员制度。2007年武安市作为试点派驻首批76名特派员进村,为农民送去了一批实用技术成果,收到良好效果。5年来,全市共取得国内先进以上农业科技成果90多项,推广重大农业科技成果120项(次),引进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00多项(次);全市良种覆盖率达到95%,先进技术应用率达到75%以上,累计增加经济效益30多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四)加强科技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近年来,科技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面向企业、厂矿、农村、学校、社区的不同系列和主题的大型科普活动30余次,组织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培训班2万多期,培训骨干30多万人,普训50余万人次,其中农民30多万人次。组织开展了180多次声势浩大的送科技下乡活动,送去科技图书15000册,发布技术信息9000余条,发放各种技术宣传资料4万份,现场技术咨询10000多人次。成功举办7届全市科技活动周活动。城市社区科普工作不断加强,全市建有各类科普场馆35个,社区科普宣传场地290个,有力推进了全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加快了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步伐。


   (五)建设区域研发中心,增强科技发展驱动力


   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面向冶金、纺织、建材、制药等支柱产业的技术开发基地。加强“产学研”联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以研发中心、孵化成果、孵化人才为重点的科技企业孵化网络体系,建立特色产业孵化器。发挥718所、河北工程大学、邯钢技术研发中心等科研院所作用,全市共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认定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1家,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科技工作与全市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科技投入问题。全市科技投入总量偏低,与经济总量和财政支出比例不相适应。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创业融资、风险投资渠道不畅,多元化、多渠道的社会科技投入格局尚未形成。二是体制机制改革问题。科技与经济结合不够紧密,市场化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偏低。三是自主创新能力问题。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作用不明显,自主创新动力不足、意识不强,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产品数量较少,特别是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的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能力不强。四是高新技术产业辐射带动作用问题。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仅为3.4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产业集聚能力不强。五是科技人才问题。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短缺,领军人才严重匮乏等。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个时期科技工作主要思路和工作重点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科技工作的主要思路是: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推进创新型邯郸建设,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牢牢把握“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创新要素有效聚集、创新成果有效转化、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功能良好、扩散辐射能力较强的科技创新体系,为区域经济中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到十一五末,全市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R&D)投入占GDP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达到95%以上,年专利申请量突破800项,其中发明专利达到200项以上。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在未来3—5年内,全市科技工作将突出抓好技术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创业孵化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科技人才集聚平台等四大平台建设,为服务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奠定坚实的科技基础。


   (一)技术创新研发平台


   一是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和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十一五末,6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技术(工程)中心或研发机构,研究开发的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逐步达到3%以上。鼓励邯郸经济开发区、市农科院和发达集团等有条件单位建立博士后工作站。二是加强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优化社会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发挥和完善中介机构的桥梁、中介职能,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培训等多种服务。三是加强“产学研”联合机制建设。创新合作模式,健全合作机制,深化市校合作、县校合作、企校合作。十一五末,重点培育市校合作科研开发基地5个、成果转化基地5个、学生实习基地5个。到2010年,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3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家,建成博士后工作站5家。


   (二)科技创业孵化平台


   一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扩大总体规模。制定《邯郸市科技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重点抓好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丛台区创业服务中心、武安创业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孵化器创建工作。二是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企业提高战略发展和日常操作能力的培训,并做好各种交流与合作的服务,成为企业成长的良师益友。三是促进孵化器的多元化、网络化,不断完善科技孵化体系。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孵化模式,发展一批依托自有技术建立的软件、生物医药等专业孵化器。到2010年,正式投入运行的科技孵化器达1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家、市级6家,在孵企业300家以上,孵化毕业企业达50家,孵化器总建筑面积达50万平方米。


   (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一是强化高新技术成果的自主创新,形成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充分发挥我市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研发中心的作用,进行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到2010年,全市开发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大、竞争力强的新产品200项。二是加快成果产业化步伐,实施一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到2010年,完成丹杞颗粒、碳纤维、OPC鼓、天然色素等50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累计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20家。三是推进产业集聚,打造一批重大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重点抓好中船重工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美的集团北方生产基地、新型装备制造基地等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到“十一五”末,全市新产品产值率达20%以上;培育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重点企业50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100项,建成10个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


   (四)科技人才集聚平台


   一是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引进或培养10名博士生导师,培养20名左右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培养200名有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的学术骨干。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对《科技进步法》的执法检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其最大突破是把建设创新型国家写进法律,同时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在鼓励自主创新、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制定了一些重要制度和具体措施。建议市人大组织一次全市性的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将《科技进步法》真正贯彻落到实处。


   2、研究制定《邯郸市科技投入条例》。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目前深圳、南京等先进地区R&D(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投入已占到当地GDP的比例达到3%以上,而我市为0.7%,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特别是个别县还存在“零投入”或“空转”现象。因此,建议借鉴深圳、南京、洛阳等地的做法,尽快制定出台《邯郸市科技投入条例》。


   3、强化《科普法》、《专利法》等科技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建议新一届市人大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为促进全市科技创新,更好服务区域经济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邯郸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关于我市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2008年9月1日)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7月下旬,在常委会副主任武十周的带领下,我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对我市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人事局的情况汇报,召开了市经济开发区、七一八所、河北工程大学、邯郸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农科院专家座谈会,视察了经济开区和3家科技型企业,深入到峰峰矿区、临漳县听取了政府汇报,查看了4家企业和新坡工业园、临漳县果树实验站,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谈,广泛了解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近些年来,我市科技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使科技工作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一定的引领支撑作用。


   ——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增强。一是新材料和一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得到发展。全市拥有高新技术企业80家。高新技术产品125个,国家火炬项目8个,国家863计划项目3个,国家重点新产品5个。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56.2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的3.49%,位居全省第三位。二是引进中船重工、中粮集团、美的集团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冶金、煤炭、纺织等传统产业得到改造升级。四是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有了新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累计达到2632件,其中发明专利216项,国家授权专利1563项,国外申请专利8项,授权2项。五是基层达标活动有较大进展。2007年有1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科技部科技进步先进县的考核。6个县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称号。


   ——科技服务体系得到推进。一是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目前,全市有企业研发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家,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8个,认定国家级企业服务中心1家,国家级生产促进中心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二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初具规模,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迈出了新步伐。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科院等10多家诸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合作关系。成功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60项。市科技服务中心孵化企业120多家。三是科技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市科技局开辟了电视科技栏目,多数县开辟了农村科技信息互联网综合服务系统,电话语音服务系统,手机短信服务系统,有的县还安置了触摸式科技信息查询系统等等。


   ——科技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制定了一系列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政策。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邯郸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等有关促进科技发展环境的政策文件。最近召开的市委七届五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实施重点工作突破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着力构建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两个指导性文件。二是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目前,全市人才总量32.8万人,人才密度达5.7%。其中专家达481人,硕士研究生867人高级职称人才13087人。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5人。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创业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三是科技投入总量进一步扩大。2007年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2366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1.5亿元,列入省部级各类科技计划182项,争取上级资金近亿元。


   二、主要问题及不足


   我市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对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依靠科技促进邯郸经济建设的意识不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在全市乃至领导干部当中仍未得到真正意义的确立,对科技创新工作关注程度和领导、协调工作力度还不到位。原成立的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多年来尚未开展工作。政府的引导作用还不强,服务尚不到位。


   2、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项目总体水平不高。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3.49%)低于全省(4.2%)、全国(7.7%)水平。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叫的响的产品品牌不多,产品产业化程度不高,规模企业的带动能力不够强。三是科技成果转换率偏低,为经济建设服务力度不够。调研中了解到七一八所等企业由于缺乏资金或缺少合作致使一些科研成果尚未得到产业转化。四是农业科技先进新技术推广项目少,自主研发试验成果项目少。


   3、科技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不够完善。一是全市缺乏运作良好的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信息中心及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二是服务平台协作网络还没有很好的形成,还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高等院校的专业性、资源共享的科技数据库和科技信息,还不能及时提供给企业。三是科研机构转制不到位,缺乏市场竞争力。我市拥有独立科研机构13家,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8家。其中电子研究所、化工研究所、轻工研究所、建材研究所4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科研机构转制成科技型企业后,一直处于不景气的状况。


   4、科技投入与经济建设的需求不相适应。一是政府投入与科技发展需求不相适应。近年来,财政投入绝对量虽然有持续增长,但投入总量偏低,处在国家和省法律规定的底线,尤其是仍有部分县投入不到位,有的县存在着空转的现象。二是企业自主科技研发资金和技术推广资金短缺,企业没有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三是科技研发融资风险投资渠道不畅,多层次、多渠道科技投入体系尚未形成。


   5、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的人才匮乏。近年来虽引进一些科技人才,仍存在人才总量不足,排全省第四位;人才密度指数低(5.64),排全省第八位;人才结构不合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教育、卫生、经济、会计等专业占总数的74.19%,工程系列人员占总数的15.8%,农业牧渔水专业人员占总数的1.7%。而从事工程技术等科研开发、科技创新能够带动产业发展的领军人物则更少。而且有近35%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在中央、省驻邯单位,分属不同部门和系统,彼此之间缺少沟通和交流,不利于人才优势互补和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见初审意见)




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公安局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工作安排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今年以来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有效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平安奥运”的总目标,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以超常的措施和空前的力度,下大力狠抓严打、严防、严管、严治、严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市社会治安大局保持了持续平稳。

   (一)大力强化对敌斗争,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强化敌情观念,拓宽信息渠道,灵通信息触角,健全情报信息网络,深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实时掌握敌情动态,牢牢把握对敌斗争的主动权;以打团伙、端窝点、深挖地下组织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维护政治稳定攻坚战,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共破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34起,摧毁“法轮功”5个,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69名,收缴大批作案工具和反动宣传品;强化对各类重点人的排查控制,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逐人确定嫌疑程度和危害等级,分级落实管控措施,予以严密监控,严防实施捣乱破坏,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大力加强网上斗争和舆情动态掌控,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37万余条。

   (二)大力强化危爆物品管控措施,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侦破武安“2.17”爆炸案为契机,以涉危涉爆西部六县(市)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危爆物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非法开采和涉爆违法犯罪人员80余名,端掉非法制造炸药窝点10个,摧毁非法制贩爆炸物网络9个,整改涉爆安全隐患530余处,冲填或炸毁非法矿井80余个,取缔小黑窑28个,收缴非法炸药1700余公斤、雷管5500余枚、导火索4800余米、各类枪支125支、子弹3370发、剧毒化学品340余公斤。同时,针对危爆物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隐患、堵漏洞,督促涉爆单位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问题;在出市口、车站和国道、省道设置了一批治安检查站,配备了一批危爆物品探测仪,严格盘查过往车辆及人员,确保不使一件危爆物品从我市流入北京。

   (三)大力强化治安隐患排查防控,坚决剔除各类不安全、不稳定隐患和苗头。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严防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以防恐怖袭击、防破坏为目标,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督促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切实加强内部防范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帮助整改了一批不安全隐患;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加强了对重点行业和场所的管理控制,建立并实行了宾馆、旅店、洗浴场所住宿登记和信息报告制度,基层派出所实行一日一检查;加强了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员的管理,督促出租房屋认真落实对租住人员及时到派出所登记制度;开展了对废旧闲置厂房、仓库和偏僻隐蔽、独门独院的清理和清查,并落实了监控措施;对所有网吧实行了上网人员实名制,加强了网上巡查和日常监管。

   (四)下大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全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班子成员包案分工责任制、局长亲自接访制和责任倒查制,深入开展解决信访案件攻坚战,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疑难信访案件,有效稳定了公安信访形势。其中,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交办的29起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息诉;省委政法委交办的143起信访案件办结息诉142起,剩下的1起目前基本得到解决。同时,按照“依法适度、从严管理”的原则,对各类重点信访人逐一落实稳控责任人,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加大教育转化和稳控力度,严防漏管失控,确保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问题。

   (五)深入推进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牢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以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保持了对各类突出犯罪凌厉的打击和进攻态势。1至7月,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1620起,其中暴力性案件2048起,多发性侵财案件18927起,同比分别提高51.4%、15.2%和79.2%;打掉各类犯罪团伙299个,其中黑恶势力团伙12个;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7000余名,其中在逃犯2047名、逮捕3562名、起诉3225名、劳教少管194名。同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治安乱点专项整治行动,51个治安状况较为混乱区域和场所的治安面貌明显改观。

   (六)大力加强交通和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各级交警部门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交通管理的各项措施,下大力整治交通事故黑点,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级消防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火灾形势总体保持平稳。1至7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43起、死亡198人、受伤724人、经济损失156.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3%、4.8%、1.9%和3.5%;共发生各类火灾事故312起,同比下降37.6%。

   (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继续深化和完善主城区“四网一机制”防控体系建设,防控效能更加明显;全面推广鸡泽治安协管员制度和磁县“一分钱创安”工程等符合地域特点的治安防控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以科技防范为重点的“平安邯郸”建设,全市投入近亿元,顺利完成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一期建设任务。其中,市级监控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主城区中华大街和人民路69个重点部位300余台摄像机全部安装到位,丛台等13个县(市)区二级监控平台投入运行,并在县城主要街道安装摄像机4000余台,全市城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强化特殊时期的社会治安防控,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从6月下旬开始,以市区和各县城区为重点,组织公安民警、武警和专职巡防力量,采取车巡、步巡和重点部位蹲守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奥运安保百日大巡逻活动,最大限度地挤压和震慑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面治安秩序。

   (八)大力加强专门力量和装备建设,做好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充分准备。按照“指挥灵敏、反应迅速、装备精良、素质过硬”的要求,市公安局组建了300名警力组成的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各县(市)公安局、各分局分别组建了20至50名警力的防暴处突机动队,购置了大批用于反恐处突、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开展搜索救援工作的各类装备、器材,健全和完善了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模拟劫持汽车、绑架人质、围堵党政机关以及重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等各类突发警情,先后组织实战演练和紧急拉动120余次,在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充分准备,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今年以来,先后依法妥善处置了北方汽修学校等一批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了温家宝、习近平等中央领导来邯和奥运圣火途经我市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警卫和安保任务,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二、当前我市的稳定形势

   当前,我市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敌斗争形势复杂。针对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将会更多地插手我国的“维权”活动和群体性事件,更多地利用宗教组织、非政府组织和互联网进行渗透破坏,更多地抓住一些社会矛盾和“热点”问题进行炒作攻击,宗教地下势力的非法活动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活动将会更加猖狂。二是反恐斗争形势严峻。疆独、藏独及国际恐怖组织视北京奥运会为制造和扩大影响的大好时机,积极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现实威胁十分严重。在北京及环京周边地区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恐怖分子难以立足的情况下,必然会选择包括我市在内的其他地区落脚藏身或制造恐怖事端。三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趋突出。不仅数量不断增多,而且一些事件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行为方式激烈,处置难度不断加大,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起大的事端。今年发生的北方汽修学校冲突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四是某些区域、某些方面的治安问题仍较为突出。尽管几年来我市刑事犯罪总量一直保持平稳,但诱发、滋生违法犯罪的各中社会消极因素大量存在,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还比较脆弱,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时有发生,市区和县城区“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仍高发多发。五是社会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社会活力的增强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固定人”转化为“流动人”,各种各样的新型经济组织相继出现,境外组织、非法传销组织进入我市活动越来越多,网上“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同时,各种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不断增强,一桩简单的民事纠纷,一起偶发的治安案件,都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社会冲突,对正常的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冲击。

   三、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定工作的安排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治安稳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强力推进社会治安整治工作,不断维护稳定、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平安邯郸、和谐邯郸,为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做好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坚决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

   二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扎实推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方法,着力解决好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治安问题,依法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类危害经济发展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坚决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是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侦破命案、“打盗抢抓逃犯”专项打击行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严打斗争”日常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重点治乱,确保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四是深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切实加强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虚拟社会”的管理,做到既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激发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五是深入推进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努力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坚强的组织保证。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对全市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2008年9月1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23—28日,常委会副主任武十周带领内司委全体委员,深入到市公安局、市局110指挥中心、“奥运安保”办公室和武安、邯山、磁县、馆陶等县(市、区)公安局及部分基层派出所、巡逻队、警务室、看守所、社区、企业、农村等,对全市开展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召开四次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邯郸,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奥运安全保卫为重点,狠抓严打、严管、严控、严治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市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犯罪。各级公安机关把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犯罪作为社会治安整治的突破点,成立组织,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压死任务、严格奖惩、重拳出击,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继续推进“侦破命案”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命案侦破”机制,对现行命案坚持领导亲自上案,靠前指挥,强力推进,全力侦破,通过广大干警的不懈努力,使现行命案侦破率保持了较高水平。其中,磁县连续四年命案侦破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犯罪。二是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全力开展破大案、打团伙、追逃犯行动,严惩犯罪,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三是“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效果显著。各级公安机关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作为社会治安整治的重点,分别成立“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打击重点和打击措施,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痛击,有力地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四是“追逃”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各级公安机关根据不同逃犯的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对策,采取“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措施、定奖惩”等措施,加大追逃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二)严排细查,大力清除社会安全隐患。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奥运平安,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对危爆物品的专项整治。集中摸排涉危涉爆重点人员,清理非法制贩、储存危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窝点,收缴流散社会的枪支弹药、危爆物品,开展涉危涉爆单位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确保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安全。二是深入开展交通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各级交警部门围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抽调警力摆到路面,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狠抓道路交通措施落实,有力的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各级消防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重要物资仓库等为重点,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深入开展旅馆业、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清理整顿。在全市建立了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严格实行一人一证住宿登记制度,落实基层派出所一日一检查制度;加强对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的管理,澄清各类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总数,落实出租房屋业主治安责任制,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四是设立专门治安检查站,严格治安检查。在106、107、高速路口等通过北京的交通要道,设置治安检查站。对发往北京的长途客(货)运车辆、小轿车和乘车人员一律进行安全检查,严防重点查控人员混入北京,严防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流入北京,确保奥运平安。五是深入开展法轮功重点人的教育转化和防范打击。为确保社会政治稳定,防止“法轮功”顽固分子的破坏捣乱,各级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认真摸排“法轮功”不放心人员,掌握其思想动态,实行分包责任制,加大教育转化力度,加大监控防范力度,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三)化解矛盾,大力推进息诉罢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和谐,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一是建立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为随时接待来访群众,掌握信访情况,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均建立了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在信访接待室办公,直接受理群众来访,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加大解决问题力度。对受理的每起信访案件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明确分包领导、分包科(室)负责人、具体办案人及办结时限,建立专门台账,对能解决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说明情况,释法明理。三是倒查责任,加大“两错”追究力度。为从源头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的存在,实行了倒查责任制度,加大对错案和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涉法涉诉访,特别是进京上访的发生。


   (四)强化防范,构建牢固的防控体系。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机制和手段,建立了一套完善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一是加强城区防范网络建设。市公安局在主城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网一机制”(街道干线巡控网、外围封堵网、社区巡控网、内部单位防范网和“110”快速反应机制),使主城区的防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公安局在各自的城区组织公安干警、武警和专职巡防力量,通过“设点、守线、控面”网络布控,构筑严密的防控体系,并分别组建了防暴处突机动队,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二是狠抓城市技防设施建设,城区防控水平明显提升。以科技强警为载体,加大对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主要街道、重要部位监控系统和科技防范建设力度,顺利完成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一期建设任务。其中市级监控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主城区69个重点部位300余台摄像机全部安装到位,丛台等13个县(市、区)二级监控平台也已投入运行,并在县城主要街道安装摄像机4000余台,形成了一道严密的“天网”,大大提升了城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责任书等形式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明确到各单位、各部门,集全社会之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同时,积极开展责任区民警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组织指导各单位加强内部治安管理。武安市公安局还在城区实行了“三员加两队”(煤气收费员、水费收费员、清洁员,保安队、巡逻队)治安防范机制,取得明显效果。四是创新农村治安防控新机制。各级公安机关在抓好城区治安防控的同时,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新机制。鸡泽县在所属农村实行了治安协管员制度,磁县在广大农村开展了“一分钱创安”工程(即:每人每天一分钱,全家全年保平安)。通过一系列新机制、新手段,使广大农村的防范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发案率明显下降,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稳定、不安全因素。


   (一)社会治安形势仍不容乐观。某些区域、某些方面,尤其是边界地区的治安问题仍较突出,市区和县城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等侵财案件仍多发不断,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时有发生。


   (二)涉爆案件隐患依然潜在。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置国家法令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顶风作案,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品,危害社会安全。


   (三)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趋突出。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仅数量不断增多,而且一些事件参与人数多、持续时间长、行为方式激烈,处置难度不断加大,稍有不当就有可能引起大的事端。


   (四)警力不足、基础设施薄弱制约着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一是公安机关缺编和空编现象突出,尤其是基层一线人员短缺更为突出,与其承担的繁重任务不相适应。二是由于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使一些基层队(所)无固定办公地点,一些设施设备无法引进,制约了侦查破案和治安防范工作的开展。


   三、进一步做好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建议


   (一)坚持打防并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是要重拳出击,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黄赌毒”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梳理和完善已有的,尤其是在奥运安保中创建的防控机制、打击机制、责任管理机制、群防群治机制、奖惩机制等,形成完备的治安防范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线。


   (二)大力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打防能力。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坚持不懈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切实解决基层有人做事、有钱做事、有条件做事、有能力做事、有精力做事和有激情做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公安队伍的打防能力,为构建和谐邯郸,推进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建设打造一支铁军。


   (三)坚持调处并进,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与处理,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由于矛盾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要把群众意见最多、反映最强烈的治安问题作为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侧重点,开展集中清查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公安机关的全面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强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改善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提高应急机动能力。要坚持从严治警,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从优待警,切实解决好广大干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公安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强大的战斗力。




关于《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

(草案)》的说明



邯郸市水利局局长刘梦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提请审议《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修改办法的必要性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现行办法)1996年8月2日经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1996年9月11日由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并公布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我市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良好运行、提高工程效益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进了水利事业的发展。


   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在水利工程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国家新《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继颁布实施,现行办法已不能涵盖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全部内容,一些规定与上位法无法衔接,且不能适应实际工程管理的需要。因此,根据国家新的治水方针,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二、《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经过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工作纳入全市立法规划后,我们在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意见,深入水利工程一线进行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办法修正案(草案)》。


   《办法修正案(草案)》上报市政府后,市政府法制办听取了市建设局、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部分县(市)区政府的意见,经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目前的《办法修正案(草案)》。在《办法修正案(草案)》组织起草论证期间,市政府法制办、市水利局还多次与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就有关事项形成一致意见。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对现行办法的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政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原则、机制、措施,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二是依据经修改重新颁布的《水法》等法律法规,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全面的整理和重新设定;三是对一些表述,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相衔接。


   (一)关于对水利工程管理的原则、机制、措施的修改


   现行办法规定了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基本管理制度,但未能吸收近年来国家关于水管体制改革方面的各项政策、方针,未能体现新时期治水的各项要求,不利于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对工程管理的原则、机制、措施进行了三个方面的修改:


   1、增设了分级管理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原则。邯郸市处于三省交界,边界河流多,跨县区水利工程多,由此引发的上下游、左右岸、区域间、行业间、部门间的管理矛盾多,纠纷多。现行办法虽然明确了全市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但未能在如何进行分级管理上做出具体规定,不利于对水利工程实施具体、有效的管理。为此,《办法修正案(草案)》新设第四条对水利工程的分级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建的水利工程按下列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一是大型水利工程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受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二是中型或特别重要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三是一般小型水利工程由受益范围内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受益村负责管理;四是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委托有关单位负责管理。


   其它投资主体投资兴办的水利工程由投资者负责管理。


   2、进一步明确了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相关保障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家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政策、方针,以及省、市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实施意见的要求,本次修改对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定了两个方面的保障机制。


   一方面是突出工程效益,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将全市水利工程按工程效益划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种类型,实行管养分离。《办法修正案(草案)》第六条中规定:具有社会效益的水利工程,其公益性工程的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分别由各级财政支付,工程更新改造费用应当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另一方面是进一步规范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步伐。依据国家关于水利工程管理的各项要求,《办法修正案(草案)》第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新建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应当紧密衔接,在制定建设方案的同时制定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管理运行经费来源;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同步实施,工程竣工前要完成确权划界工作,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3、强化了水利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由于我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批、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抬高了河床,阻塞了河道,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综合效能的发挥。为解决这些问题,《办法修正案(草案)》分别在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历史遗留的各项设施和建筑物的处置、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工程设施的补偿、水库大坝坝顶的交通管制以及涉水旅游项目的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定了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二)关于对法律责任部分的修改


   现行办法设定的行政处罚是依据原水利部2号令《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暂行规定》作出的,处罚力度较小,且现行办法对第二十四、二十五条中规定的挖砂、取土、弃置砂石等违法行为没有设定罚款的最高限额,与上位法不符。现水利部二号令已废止,近年来出台的《防洪法》以及修改后的《水法》,对违法行为的各项行政处罚额度均有较大提高,并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设定了更有强制力的行政处置措施。为此,《办法修正案(草案)》分别在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依据有关水法律法规新的规定,重新设定了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增大了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增设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罚款最高限额,对严重危害水利工程完整和效能发挥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法》、《防洪法》的相关规定,增设了“逾期不恢复原状、清除障碍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强行清除或者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等内容,以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维护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三)关于其他修改情况


   现行办法实施以来,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情况有了较大变化,遵照当前立法工作的要求,《办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办法中的其他内容进行了四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对现行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城区内的供水、排水和防洪工程的管理”修改为“城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其所属的供水、排水和防洪工程的管理”,以统筹界定我市行业间、部门间的相关工程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是鉴于滏阳河市内城区段经过多年治理,河道两岸已初步建成了高标准的护岸工程,该河段的管理范围已可以按照有堤防的河道类型标准来确定。因此,本次修改将现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的内容删去。


   三是鉴于《邯郸市防洪条例》、《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已分别于二00六年、二00七年颁布实施,此两部法规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和水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已做了具体规定。为此,将现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防洪等内容删去,并新设第二十七条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和水资源管理,在相关法规的适用问题上予以确定:水利工程涉及防洪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邯郸市防洪条例》、《邯郸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有相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四是现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法律救济内容与行政复议法不一致,复议期限应为六十日;同时考虑到现阶段地方立法工作中,对法律救济内容不做设定,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的原则即可,故对现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法律救济部分予以删去。


   以上说明及修正案(草案)是否妥当,请一并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

(草案)》议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9月1日)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列入立法计划后,我委认真学习研究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调研和论证。七月初,市水利局将《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后,我们同法工委一起就着手修改。8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研究后,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由市水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公用事业、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部分常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及工程技术人员、法律专家参加的立法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工作,我们认为,修改《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现行办法)的条件基本成熟,建议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修改《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是我市水利工程管理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现行办法是1996年8月2日经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并于1996年9月11日经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布施行的。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实施,对加强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一些大政方针已做了较大调整,公共利益日益受到重视和保护;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相继颁布实施,特别是重新修改颁布的《水法》对法律责任部分进行了全面的设定;原有的工程管理机制与国家水管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不相适应,不利于工程的长效管理。现行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现行办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二、《修正案(草案)》依据充分、合法


   1、《修正案(草案)》的起草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我委审查,《修正案(草案)》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精神和原则。


   2、《修正案(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事项;……”。《修正案(草案)》就是依据上位法的精神和原则,针对我市的具体实际起草的,符合立法法的要求。


   3、《修正案(草案)》与其他上位法无相悖之处。我委查阅了《行政许可法》、《民法通则》、《环保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一些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对《修正案(草案)》逐条进行了审查,未发现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抵触之处。


   三、建议对《修正案(草案)》修改的主要内容


   1、关于法规名称问题。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名称都在积极的规范,有的省、市(如吉林省、武汉市等)以地方立法形式将法规的名称进行了规范,地方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法规称“条例”,政府规章称“办法”。近几年来,我市习惯上也是这样操作的。因此,建议将《修正案(草案)》的名称改为:《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关于增加相关内容问题。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服务能力。”这一精神体现了国家对水利工程改革的发展方向,建议在修改时增加有关内容,体现这一精神。


   此外,《修正案(草案)》有的词句和用语欠妥,建议进行修改。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

(2008年-2012年)》(草案)的说明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霍炳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使立法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08年-2012年)》(草案)。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委提出的中心任务,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和全面建设“区域经济中心”的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加强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的立法,继续做好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立法,使立法工作能更好地为推进我市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法制保障。


   二、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简要过程


   2008年3月28日,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起草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征集第四个五年(2008年-2012年)立法规划项目的通知”(邯人常办〔2008〕6号),向市政府下属的50多个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人民团体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并在邯郸日报、邯郸新闻网和邯郸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向全市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5月22日,市政府法制办上报了“关于提请审议第四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建议”,法制工作委员会结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在到所有规划项目涉及的20个单位进行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市人大常委会第四个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初稿。初稿完成后,法制工作委员会于6月13日向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再次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今天这个规划草案。


   三、五年立法规划的主要内容及分类


   五年立法规划从总体上分两大类:一是正式立法项目,21件;二是调研项目,即五年当中根据需要与可能、以及条件成熟与否选择是否提升为正式立法的项目,共10件,两项合计31件。


   在正式项目中,属于制定的16件,占总量的75%,其中有6件是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这部分主要是政府规章已经运行几年,条件成熟有必要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其余10件分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提高自立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精神和市委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制度的要求需要安排的立法项目,如促进科学发展条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循环农业发展促进条例、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另外,还安排了关注民生和少数民族权益的项目,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属于修改的5件,约占总量的25%。主要是因为上位法已经修改和国家一些政策进行了调整,需要进行修改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


   列入调研的10个项目,主要是相关内容大多都已列入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中,待上位法修改后,再对我市的条例进行修改,这样可以减少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率。


   此外,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没有按年度排列立法项目,主要理由是:根据《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规定,每年的第四季度须制定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在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规划中立法项目的准备情况,考虑上位法要变动的情况,体现条件成熟、急需先立的原则,以保证年度计划立法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


   以上说明连同五年立法规划草案,请予一并审议。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

(2008年9月1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立法项目(21件)


序号


名称


起 草 单 位


1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


市水利局


2


邯郸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环保局


3


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修正)


市发改委


4


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修正)


市商务局


5


邯郸市能源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市技术监督局


6


邯郸市促进科学发展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


7


邯郸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


8


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建设局


9


邯郸市政务公开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监察局


10


邯郸市循环农业发展促进条例


市农业局


11


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


市公用事业局


12


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政府


13


邯郸市旅游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旅游局


14


邯郸市城市排水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公用事业局


15


邯郸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市民族宗教局


16


邯郸市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管理条例


市建设局


17


邯郸市社会保险征缴条例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18


邯郸市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督管理条例


市技术监督局


19


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正)


市建设局


20


邯郸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市城管局


21


邯郸市土地储备条例(规章上升法规)


市国土资源局


二、调研项目(10件)


序号


名称


起 草 单 位


1


邯郸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市教育局


2


邯郸市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


市公用事业局


3


邯郸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专家起草


4


邯郸市建筑节能监督管理条例


市建设局


5


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修正)


市公用事业局


6


邯郸市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修正)


市侨办


7


邯郸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市文化局


8


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


市城管局


9


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修正)


市城乡规划局


10


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


市交通局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立法计划

(2008年5月23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类别


序号


法规名称


起草


单位


初审


时间


正式




1


《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修正案


市水利局


2008.08


2


《邯郸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环保局


2008.10


预备项目


1


《邯郸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修正案


市发改委


2


《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案


市商务局


调研


项目


1


《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市城乡规划局


2


《邯郸市城市交通管理条例》


市公共事业局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8年9月1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植林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今年6—8月间,在全市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为切实搞好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水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6月上旬至7月中旬,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根据检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调研和自查自纠。期间,检查组先期到成安、肥乡两县进行了执法调研;之后听取了市水利局、漳河上游管理局(部属)、河务局(部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省属)等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座谈。7月下旬,在董庆民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到武安、峰峰、馆陶、邱县等四县(市、区)、15个乡镇及水利工程站(所)进行了抽查。听取了当地政府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节水工程、水网及灌区建设、水土保持、农村集中供水重点工程等。现将此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法所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治水,科学规划,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和农村饮水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强化宣传,大力营造依法治水舆论氛围。《水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水法作为依法治水的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力度,在认真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6.29”水保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的同时,每年还要投入80多万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宣传车、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在全市上下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活动。成安县在部分乡村组织了水法宣传队,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馆陶、邱县、肥乡、武安等县(市)还采取知识竞赛、张贴挂图、制作专题片、送法进企下乡等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法制意识、水商品意识和节约用水意识。二是统筹安排、科学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初具规模。坚持以改善农田水利条件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采取措施,在大中型灌区改造、末级渠系配套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2006年11月份以来,随着东部生态水网投入运行,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全市共投入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4.5亿元,清淤疏浚河渠468公里,河渠两岸修建道路196公里,植树640公里,完成土石方1.6亿立方米,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7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约160万亩,更新机井近2万眼。目前已初步形成抗旱灌溉、防洪除涝、供水发电、节水防渗等水利工程体系。水网+路网+林网三位一体格局亦显雏型。三是加大力度,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有效遏止。2003年以来,我市以国家和省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为骨干,并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建设、“四荒”产权改革等相结合,采取封山育林,防治并举,综合治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全市共开展重点小流域治理18条(主要包括修建塘坝、梯田、引水配套工程、造林及道路等项目),其中有7条小流域被国家有关部委命名为全国水土保持“十、百、千”示范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852.4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31.2%;拍卖“四荒”60万亩。武安,峰峰矿区还结合城市水保生态建设,分别实施了“一区一带六园十厂”、“三治一绿”等工程。四是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展顺利。从2000年开始,我市组织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2005年,又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2006年,通过6年的不懈努力,全市共投入资金1.4亿元,建成农村饮水工程9000多处,解决了714个村,52万人口的饮水困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07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了“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市政府出台了《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程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并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按照规划,从2007年开始,到2011年,用五年时间,采取以联村建集中供水站的方式,解决1180个村庄,14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集中供水工程61处,使412个村,49.8万人吃上了干净卫生的饮用水。从检查的情况看,全市上下对这项民生工程普遍重视,总体进展顺利。五是加强培训,依法行政,水事管理秩序逐步规范。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每年对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考试。不断提高水利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采取措施,依法治水,努力做好漳河上游稳定工作,使漳河两岸初步实现了由乱到治、由对抗到稳定的转变,有效地保障了该地区水事活动的有序进行。2007年,市水利局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水利部评为“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保障了水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落实。五年来,共协调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800多件,并实现了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的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虽然我市贯彻实施水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容忽视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水资源形势依然严峻,全民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意识还有待提高。从客观上看,生态水网投入运行,对我市水资源短缺的局面有所缓解。但也应看到,我市水资源紧张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全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有191.6立方米,远远低于联合国规定的人均500立方米的标准。据有关资料显示,从1996年至2006年,10年间,我市浅层地下水位平均每年下降0.56米;2006年,我市深层地下水的漏斗区面积为2898.2平方公里,2007年又扩大了51平方公里。从主观上看,目前一些基层干部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不强。有的企业和取水户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问题认识不深,缺乏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的自觉性,偷、漏甚至拒交水资源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至今还存在无证取水;还有的在河道、堤防内非法采砂、植树、违章建筑等。


   (二)部分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亟需加强。全市现有的农业灌排工程大多修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一些水利工程标准低、配套不全。由于历史欠账和投入不足,加之几十年的运行等原因,相当一部分工程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老化失修。有的不能正常输水,有的接近报废,有的虽能正常输水但也是长期带病超负荷运行,效益明显衰减;乡村的小型水利工程如河、渠等,有的被乱占乱用,有的被人为破坏的现象屡有发生,相当部分末级渠系配套建设滞后,至使有的地方“土渠输出、大水漫灌”的农业灌溉方式仍然存在。


   (三)水土流失治理工作艰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据了解,目前我市西部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732平方公里,其中中度侵蚀以上面积1240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12062平方公里的10%;东部风沙区面积877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7%。此外,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在一些地方也较为突出,有的企业和单位在河渠、水库、塘坝等水域乱设或扩大排污口,有的向水库、河、渠内随意倾到、弃置垃圾,有的在水库超标准网箱养鱼等,这些问题须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任务较重,联村集中供水建设管理有待规范。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除市内三区(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外,共有农村人口673.8万人,其中饮水不安全的人口402万人,涉及3333个村庄,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60%。在这些人群中,有的饮水中氟、细菌和污染指数超标,有的饮的是苦、咸水,有的是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等,而且这些人口大多分布在各县经济基础薄弱地区,就资金而言,上级财政投入有限,县级配套资金往往由于财政拮据等原因落实不到位,群众自筹能力又差,因此,解决饮水安全工作难度较大。此外,在联村集中供水站的征、占用土地问题上,目前还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造成供水站占地协调困难、征用手续繁琐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的进展。


   (五)基层水利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水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较弱。目前在水利执法队伍体系建设方面,除市级水政执法监察支队外,不少县级水政执法机构属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执法队伍面临着人员少、经费不足、待遇和保障差等困难,与之所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乡镇水利工作站担负着政策宣传、资源和工程保护、科技推广等六大职能和作用。从了解的情况看,不少乡(镇)、村已成为水利技术推广和执法工作的断层。全市近半数乡(镇)没有水利技术推广机构和人员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水忧患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各级政府及水利等有关部门,要真正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抓不懈。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切实看到近些年我市水资源匮乏、水土流失、水大量污染和生态环境差等情况的严重性以及保护、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各级领导切实在总体工作摆布上,把水利建设与经济建设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并组织和领导全社会都来关注水利事业、关注水土保持、关注生态建设,逐步形成人人自觉遵法、守法,保护、节约水资源的良好社会风气。


   (二)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切实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各级政府及水利等相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农田水利建设问题作为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 “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生态水网建设工程,认真做好全市农田水利建设的年度及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分年度、分步骤逐步加以实施;要加大投入,加快对现有农业灌区、河道及末级渠系整修、疏浚和配套工作的步伐。同时,水利、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水网+路网+林网的总体思路,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利用和整合有限的资金,统筹安排,共同打造出我市水、林、路,经济、观赏、旅游“三位一体”的新型农业园区。要采取措施,引入市场机制,加快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民营水利。对农村的小河渠、水池、水窖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建、谁管、谁经营”的原则,积极鼓励、扶持和保护民营水利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注意总结经验,抓好典型。


   (三)坚持以小流域治理为突破口,促进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加强领导,坚持不懈,突出重点,不断加快水土治理速度,切实提高治理质量。要依靠科技进步,将山、坡、沟、川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进行统一治理。在有资源潜力的地方,实行以开发促治理;在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要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的高效产业园区。要注重项目建设,认真搞好水保项目储备,尽可能地多争取列入省和国家项目,尤其是要积极谋划争取大的工程项目。在争取上级投入的同时。要积极探索社会、民营等多元化的治理模式。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激励和市场带动相结合,加大“四荒”拍卖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工商户和个人投资进行荒山和风沙区开发治理。


   (四)抢抓机遇,坚持标准,务求如期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目标。按照《邯郸市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实施意见》,到2011年底,使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从总体情况看,如期实现建设目标,任务艰巨。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明确规划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在坚持国家、地方和群众共同投资兴建原则的前提下,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目前正在实施的国债农村饮水项目,积极储备项目,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资金的扶持。同时,要采取措施,克服困难,确保各级特别是县级的工程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防止凑数和豆腐渣工程,真正使农村饮水工程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工程运行机制,加强工程维护管理。建议市政府适时出台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正常使用和长效运行。


   (五)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冀政[2006]110号)文件精神,尽快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充实力量,提高素质,并按规定落实其必要的办公经费和福利待遇等。在建立和完善水利服务和执法机构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水政执法的威慑力和公信力。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资源、水利工程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违法取水、采砂等非法活动。从而促进全市水利事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此外,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邯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虽是省属机构,但直接担负着我市水资源、水环境、旱情监测、预报和研究等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有关规定,应当将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在编制重要规划、进行重点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等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水文机构审查,确保其完整、可靠、一致。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报告(书面)

(2008年9月1日)




   现将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主要措施和成效:一、加强水法宣传和水政执法队伍建设


   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水法》作为全市水利工作的一件大事,作为水利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一是水利系统带头学法。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水法》,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重点学法,管理人员经常学法,使广大水利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水政执法人员能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条文内涵,掌握法律原则,明确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纪念日主题普法。在每年一度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中,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各类手段,在全市上下开展各类形式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据统计,200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910次,悬挂宣传横幅600多条,发放新《水法》单行本5000本、《防洪法》2000本、《水土保持法》2000本、宣传资料100000份;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以及水法宣传文艺活动演出20场;举行了水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讲座90次(期),受训4000多人次;形成了在宣传上报纸有文章、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增强了全民水法制意识。同时,每年对全市水利系统8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封闭式的培训和考试,不断提高水利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五年来,全市依法协调和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800多件,实现了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了100%,行政诉讼案件零败诉的目标。


   二、不断完善地方水利法规


   新水法颁布以后,我们把地方水利立法作为贯彻实施水法的重点,先后开展了四项地方水利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


   一是《邯郸市防洪条例》。这项工作从新水法颁布后第二年就开始谋划,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工作,该条例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使依法防洪工作步入了一个全新阶段。


   二是《水资源管理条例》。这部法规把中水问题作为重点,从2006年底开始运作,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三是《生态水网管理办法》。2006年,我们积极谋划实施了生态水网建设,为做好水网运行管理,市政府于2007年10月份出台了生态水网管理办法,为维护生态水网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破堤取水抢水、毁坏水网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生态水网安全良好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修改完善《邯郸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这部地方法规从1996年9月颁布实施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际的需要。因此,我们从2005年开始谋划对这部法规的修订工作,目前已列为今年市人大正式立法项目,并启动了立法程序。


   以上四部地方水利法规完成后,加上已经颁布实施的《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邯郸地方水利法规将形成水土保持、防洪、水资源管理三个条例,和水利工程管理、生态水网管理两个办法,邯郸将拥有五部地方法规规章,水利法规体系将得到基本完善,不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水法奠定了基础,而且将为邯郸水利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三、努力创新水资源管理


   水资源管理,统一管理是前提和基础,可持续利用是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努力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经过多年不懈努力,2004年,属于城建部门管理的市政府节水办,正式划归水利部门,在水资源统一管理上迈出了坚实一步。通过水资源条例和水网管理办法这两部地方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邯郸水资源统一管理的问题。


   2、建设生态水网,创新水资源调度运用方式。我市是一个严重缺水地区,以前仅就缺水考虑治水,结果一方面大量超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位以年均1.2米的速度下降,形成2500平方公里的地下水漏斗区;另一方面,每年约2.5亿立方米的地表水在汛期白白弃掉,造成水资源的极大浪费。


   为此,我市按照人水和谐发展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思路,于2006年10月积极谋划实施了生态水网建设,截止目前共整修疏浚骨干河渠1200公里,维修新建闸涵枢纽1032座,建成两岸道路196公里,绿化河渠640公里,整体构成“水网+路网+绿网”的生态水网体系,开创了全省水系建设的先河。


   生态水网自2006年底通水以来,已累计输水7.06亿立方米,灌溉面积423万亩次,132.6万群众直接受益2亿元以上,并补充地下水2亿多立方米,地下水位由连年下降变为逐步回升,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特别是今年3月份我市与岳城水库签订了十年供水合同,买断其十年水权。加上东武仕水库和卫(运)河水源,我们将有3-5亿方水在邯郸境内循环利用,可以说这是我们对邯郸人民的最大贡献。


   在此基础上,为发挥生态水网的综合功能和更大效益,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又积极谋划了“三网两带”的思路,即完善“水、林、路”三网,开发“高效农业、旅游景观”两带,努力把生态水网完善提升为一个集灌溉、供水、防洪、生态、景观、文化、旅游、交通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工程,成为我市人水和谐发展的靓丽名片。


   3、积极谋划外调水源。一是打通山西引水通道,从“西邻”山西省长治市境内的漳泽水库调入水源,补充我市水源,2005年来已实施了两次调水,共调水4000多万立方米。二是打通“引黄入邯”通道,努力将黄河水调入我市,引水量每年3-6亿m3,不仅为我市建设区域经济中心提供水源支撑,还可向白洋淀、大浪淀、衡水湖输水,为河北省水网建设做出贡献。三是做好南水北调各种前期工作,争取工程明年开工。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将汇融长江、黄河、漳河、卫河、滏阳河等众多水源,与生态水网和岳城、东武仕两大水库联合运用,在水源调度上将实现南北互济、东西贯通、地上地下互为补充的目标,从而打造出一个“一网两库五河”新的供水保障体系,为我市建设区域经济中心提供强有力的水资源支撑。


   4、加大地下水保护。邯郸由于长期以来超采地下水,已经形成了面积达2500平方公里的漏斗区,地下水位连年大幅下降,形成“代际剥削”。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重点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是谋划实施了水源置换工程。峰峰羊角铺是城市上百万居民的饮用水源地,但该区域内邯峰电厂等企业、工业用水主要靠大量超采地下水,等于用“矿泉水”来发电,已导致地下水位连年急剧下降,严重危及城市水源地安全。为此,我们去年积极谋划实施了邯峰电厂水资源置换工程,通过跃峰渠调引地表水源,将企业使用的地下水置换成地表水,既降低企业成本,又有效保护城市地下水源地。目前,邯峰电厂以外的调水工程已接近尾声,近日内可全部完工,但目前邯峰电厂厂内技改进程不快,恳请市人大出面加大督促力度,力争在年内完成水资源置换工作,确保城市水源地安全。


   二是开展平原限采地下水行动。严格新打机井审批,在漏斗区和灌区范围内一律停止新凿灌溉机井,目前已依法查处私自凿井和无证开采地下水行为30多起,加上生态水网半年多时间的运行,已补充地下水2亿多万方,目前水网范围内地下水位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今年首次止跌回升,平均上升0.7米。同时,2006年在城区启动了自备井关停行动,目前已查处非法打井案件近100起,关闭自备井70多眼。


   三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加快成安县全省试点基础上,又推行了鸡泽、肥乡等三个县试点建设,试点县目前已初步形成了“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协会自治、节奖超罚”等节水运行机制,创建节水型社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是加快生态水网西部建设。规划总投资8.5亿元,实施太行山国家水保、省级小流域等生态水保工程,兴建水池、水窖、塘坝等水保集雨工程,兴建玉带湖、补天湖、滏河源等生态景观水域,加快双合、匡门口、洛子水库前期工作,不断加大西部山区水源涵养工作,实现小雨不下山、大雨缓出川的目标。


   5、充分开发水电清洁资源。为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发展搞好服务。这几年在全市水电事业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展新建水电站18座8135千瓦时,解决了老区人民用电贵、用电难的问题,为老区人民改善生活生产条件提供了方便。


   在做好以上六个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城市防洪与水库建设、两大工业走廊供水工程、南水北调等重点水利建设,不仅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而且努力将邯郸打造成四省交界区的风水宝地。6、建立较为完善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近五年来,我市以太行山国家重点防治和生态县、省重点小流域治理等重点水保项目为重点,实际完成治理面积852.44平方公里,造林66.36万亩。不仅减少了土壤流失,而且大大增加了治理区的水源涵养能力。为加强水保监督检查,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452次,检查开发建设项目475个,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255个,涉及发电、治金、采矿、焦化、选矿、石料、铁矿、公路、建材等行业。印发整改通知书149份,查处违法案件71起,目前已审批水保方案308个,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的开发建设项目17个,落实整改44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2个。


   四、切实抓好水行政许可


   根据省水利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邯郸市水利局将原来分属7个处室的行政许可职权,进行统一整合,专门成立了行政许可服务处,入驻邯郸市行政权力审批服务大厅,行使全部24项水利行政许可的申请办理及相关服务事项,努力使行政许可做到依法设定、阳光操作、诚信管理。同时,我们在社会各界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用水大户等作为监督员,每年定期举办座谈会、新闻发布会、民主评议等活动,努力通过我们的工作,让市委市政府满意,让社会各部门满意,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五、全力漳河上游稳定工作


   漳河上游稳定与否直接影响我市工农业用水安全,多年来,涉及山西、河南、河北的漳河上游地区水事纠纷不断。新水法实施以来,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连续几年深入开展了边界地区综合治理工作。在水利部、海委、漳河上游管理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经过不懈努力,漳河两岸实现了由乱到治、由对抗到稳定的根本性转变,由全国有名的水事纠纷热点地区一举成为团结治水、依法治水的先进典范。漳河两岸群众友好联谊不断加强,水事活动有序进行,群众法制观念普遍提高,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由于在漳河上游稳定、水事纠纷调解上措施得力,成绩突出,2007年9月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水利部授予“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六、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重点


   虽然我市贯彻实施新《水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新《水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还不够强,水资源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农村水利设施老化;水行政执法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下阶段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新《水法》,以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机制,改革水工程管理体制,大力推进我市生态水利、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建设,促进水利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一)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五五”普法工作,不断强化新《水法》等水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其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律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上探索路子,以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抓好面向群众的宣传,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增强公众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二)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三网两带”综合开发、城市生态水系、灌区续建配套、末级渠等改造、西部治理等水利工程建设,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重点抓好各类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正常情况下安全运行。三是加快生态水保、继续实施好太行山水保、小流域治理等,推行城镇水保试点,提高水源涵养力度。(三)进一步加大水行政监督执法力度。根据水事违法活动的特点和趋势,针对河道设障、非法采砂、非法取水、非法占用库区河道、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等重点水事违法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水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建立和完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提高对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能力,构建良好的水事秩序。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指导方针,探索建立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新机制。加大水资源监管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四)进一步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员素质不强、执法装备不足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08年9月1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郝俊杰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2008年9月1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9月1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的报告和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创新招商引资新方式,以新兴产业为重点的战略支撑项目取得突破,工业运行逐月回升,农业发展态势良好,经济结构趋于优化,经济社会更加和谐,主要经济指标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总体看,我市经济与社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但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市经济结构偏重的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依赖冶金、煤炭、电力等传统产业和少数重点企业的格局仍未明显改变,对市场经济波动的抵御能力较弱,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在全省排位处于中下水平,经济发展形势严峻;二是在建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耗能的项目所占比例小,新上大项目见效慢,战略支撑作用不明显;三是节能减排任务艰巨。我市产业结构中高耗能行业比重较大,钢铁、煤炭、电力、建材、焦化五大高耗能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80.6%,且新上项目中高耗能的传统产业项目仍然占有相当比重,对节能减排影响较大;四是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企改革面大,企业多年来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较多,职工诉求高,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改革成本高,影响了国企改革进度。


   为保证全年计划目标的实现,针对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


   (一)进一步加大战略支撑项目建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要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环境,破解制约因素,切实强化重点项目,特别是战略支撑项目的推进力度,力争尽早达产达效,培育更多现实增长点。要以项目建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激活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全面提升我市的实力、活力、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


   (二)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产业政策研究,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加大对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痛下决心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要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双百+否决”责任制,加强节能减排执法,强化企业在节能减排中的主体责任,逐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强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切实加强对国企改革的领导,专司其职,强力推进,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并要运用好财政、开行贷款等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使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做好重点行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力求重点突破。要敢于触及国企改革的深层次矛盾,解决好国企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加快进度,降低改革成本。通过深化改革,使传统优势企业做强做大,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分流、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到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2008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项目建设,全市经济得到较好发展,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财政支出严格执行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加大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各项惠农政策的财政投入力度,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007110万元,占年计划的50.6%,同比增长5%。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50992万元,占预算的52.4%。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447万元,占预算的30.9%。总体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我市经济结构偏重,财政对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和少数重点企业依赖性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固。上半年我市全部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较低,与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在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负增长的七个县中,我市就占五个;二是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过长,见效慢,税收贡献率较低;三是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市本级预算支出进度较慢,部分预算项目没有及时落实到预算部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为此,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下半年工作中,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培植壮大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提高收入质量。市人民政府要下大力狠抓财源的培植和壮大工作,抢抓机遇,大上、快上战略支撑项目,促使已上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奠定坚实的财源基础。要依法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格治税管费,切实做到依法计征、依率计征。要继续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和纳税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逃税行为,实现应收尽收。减少非即期收入中的人为因素,杜绝各级财政“虚收”,保证财政收入质量。要充分认清当前财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加强对各种减收增支因素的分析预测,密切关注收支结构变化,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确保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08年预算圆满完成。


   (二)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在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涉及民生的各项财政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节能减排和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的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加大对东部困难县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和财政收入协调发展。


   (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管,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强化支出管理,完善资金拨付流程,加快支出进度,把提高预算到位率作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重点,加快年初预算的批复下达和待分专款的分配下达,确保全年预算的顺利执行。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部门和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重视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重点加强民生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注重应用评价结果,分析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全面提升我市实力、活力、竞争力,加快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中的调控和保障作用。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河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强化预算约束。未经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不准随意调整变更预算。遇有确需调整预算事项时,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整预算的报告,待批准后方可执行,切实维护预算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关于科技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科技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有所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效果明显,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


   存在问题:一是对科技服务于经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需增强;二是科技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不健全,高层次人才短缺、流失严重;三是科技投入总量偏低,多元化、多渠道的社会科技投入格局尚未形成;四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作用不明显;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小、产值低,产业辐射带动作用不强。为此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要认真执行《科学进步法》,扎实落实市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应调整充实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开展工作。适时召开全市科技表彰大会,大力营造科技创新、科技创业、科技进步的氛围。


   (二)切实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源动力。研究制约我市经济持续发展中人才短缺、人才流失的突出问题,借鉴石家庄、唐山等市的作法,制定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特殊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破解在人才引进使用上的“瓶颈”难题,大力营造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逐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应研究制定市科技投入办法,使我市科技投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要进一步落实已出台的《邯郸市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实施意见》。对已决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税收优惠、首购制度等激励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应尽快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真正发挥引导社会和企业投资科技研发、科技产业化发展积极性的作用,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社会科技投入的格局。


   (四)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要牢牢抓住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这个关键,大力建好创新研发、创新孵化、创新转化、人才聚集四个平台。要鼓励市校合作、县校合作、企校合作。要加大建设科技服务体系的力度,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我市活力、实力、竞争力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科技工作更有效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关于社会治安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邯郸,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奥运安保为重点,狠抓严打、严管、严控、严治等各项措施的落实,使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得到明显好转,为平安奥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把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犯罪作为社会治安整治的突破点,重拳出击。1至6月份,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545起,同比上升41.7%,立各类刑事案件6362起,同比下降2.6%。其中,命案下降25.8%,暴力性案件下降6.6%,多发性侵财案件下降2.2%。二是深入开展对危爆物品、交通隐患、火灾隐患、旅馆业、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等清理整顿,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努力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初始,严防越级上访,进京上访,严防各种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在主城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四网一机制”防范体系,加强技防设施建设,开展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等群防群治。五是在县城创新“三员加两队”(煤气收费员、水费收费员、清洁员、保安队、巡逻队),在农村创新治安协管员、“一分钱创安”工程(每人每天一分钱,全家全年保平安)等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提升防控能力。六是狠抓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使广大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有所提高,办案能力有所增强。


   但也必须看到社会治安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边界地区的治安问题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案件比较突出,杀人、抢劫等暴力性犯罪时发不断。二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现象比较严重。三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日益增多。四是基层警力不足、人才缺乏、队伍老化。五是基层基础设施薄弱,装备落后。六是个别单位和干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为推进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建议:


   (一)坚持打防并举。一是要重拳出击,继续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黄赌毒”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梳理和完善已有的,尤其是在奥运安保中创建的防控机制、打击机制、责任管理机制、群防群治机制、奖惩机制等,形成完备的治安防范机制。


   (二)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不懈的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把警力和经费向基层倾斜,切实解决基层有人做事、有钱做事和有能力做事的问题,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打防能力。


   (三)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要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协调和处理,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防止由于矛盾激化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要把群众意见最多、反映最强烈的治安问题作为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侧重点,大力开展集中清查治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大力推进公安机关的全面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强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改善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提高应急机动能力。要坚持从严治警,认真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惩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从优待警,切实解决好广大干警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使公安队伍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强大的战斗力。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出席人员名单

   主任:史增海


   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


   秘书长:王全明


   委员:王长垠 王志勇 王秋焕 王韩锁 王植林 户勇琴 甘露石磊


   冯泽良 冯洪波 刘 勇 刘玉龙 刘世英 闫德英 李九平 李奇斌


   李宝赞 李惠玲 宋建华 张剑军 陈杰 陈致慜耿连修 徐红芹


   徐建芳 屠晓林 韩荣华 韩潜民 谢溪林 楚福增蔺起星 薛汉波


   霍炳宇


   缺席:卜建杰杜君丽李增其张汝海张建平单天国


阅读920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