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古怀岗为邯郸市公安局局长;
薛顺利为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海川为邯郸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马腾壑为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丁海峰为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倪学立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申焕英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主持常务工作);
董海钢为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红娟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批准任命:
李艳涛为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江洪为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百慧为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金仓为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 敏为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勇为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 涛为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丽英为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志颖为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敏为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曾孟为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国为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俊学为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谷会娟为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莫建文为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冬冬为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亮为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志平为肥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王 健的邯郸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薛顺利的邯郸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进山的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于秋波的邯郸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霍河生的邯郸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倪学立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闫永为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胡迎春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拥军的邯郸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宋丽英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 国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晓艳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曾孟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杨万庆辞去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徐胜勇辞去馆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树亮辞去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 伟辞去成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古红英辞去临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艳涛辞去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维中辞去永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