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职 名 单
(2026年4月21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闫欣欣为邯郸市数据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国军的邯郸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任命:
马 燕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王 枫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袁丽芬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郭丽敏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裴风平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世纪路人民法庭庭长;
王 磊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成果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
殷江洪为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百慧为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金仓为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勇为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樊志颖为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继敏为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俊学为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谷会娟为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冬冬为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卢志平为肥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杜海波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王 宏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平义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书生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贾梅录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黄兴冲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 枫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世纪路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毕骞晋的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韩世国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霍玉辰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左庆和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莫建文辞去鸡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谷会娟辞去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冬冬辞去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磊辞去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卫平辞去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晏金红辞去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秦学文辞去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俊学辞去复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赵志涛辞去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勇辞去肥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温建军辞去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