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 职 名 单
(2018年4月20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姚花娥的邯郸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吕增军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