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4月21日举行

2026-04-15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4月21日举行


4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4月2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听取并审议《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计划(草案)》《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邯郸市城市更新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金融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事项。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开展专项监督和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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