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号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6年6月30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6年7月23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 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