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2-04
来源: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3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戴景月院长所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巩固深化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效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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