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生带队到峰峰矿区检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实施情况

2017-10-10

李书生带队到峰峰矿区检查《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实施情况

1010,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书生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城建环保委委员到矿区就《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了峰峰矿区政府的专题汇报,了解了部分企业贯彻执行情况,与人大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座谈,抽查了6个重点排污单位和区环保局的环境信息公开情况。在座谈会上,李书生副主任就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促进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从站位全局,增强意识;倾听民意,当好桥梁;关注环境,形成合力三个方面讲了重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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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李书生副主任还就分包的信访案件召集峰峰矿区和磁县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专题调度,结合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和政策就妥善处理案件、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乔晓宾、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邱江宾、常委会副调研员胡波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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