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8月10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赵洪山主持会议并讲话。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审议《邯郸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关于消防“一法一条例”联动监督及《邯郸市消防车通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依法治理经济犯罪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联动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邯郸市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邯郸市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提请审议《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全市飞地经济发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推动全市工业品直播的议案》《关于以“假日经济”驱动城市文旅商深度融合,激活城市发展新动能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