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大常委会
对《文物保护法》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为深入开展“河北发展、人大尽责”主题实践活动,保证宪法法律在我区得到正确贯彻实施。9月20日,峰峰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章运带领常委会部分委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检查组一行深入到常乐寺、宋塔等国家、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地进行了实地查看。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文物保护、日常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情况。视察结束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就我区文物保护整体工作进行了汇报。同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讨论,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区文物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一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二要加强对现有文物的保护力度;三要合理开发,充分展现文物的文化内涵。
(韩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