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严肃会议纪律“九项严禁、九个不准”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会议纪律,确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制定“九项严禁、九个不准”,望认真遵照执行。
“九项严禁”是:
1、严禁用公款购买生活用品和自行提高食宿标准;
2、严禁用公款组织或参与各种宴请和大吃大喝;
3、严禁组织或参与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赠送和接受礼金、消费券、代金卡、烟酒、特产等财物;
5、严禁制造和传播违背中央规定的煽动性言论;
6、严禁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活动;
7、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乘车到会;
8、严禁违反规定在驻地以外食宿;
9、严禁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
“九个不准”是:
1、不准以拉拢、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碍代表自行行使权利;
2、不准转借、丢失或不按要求佩戴证件;
3、不准迟到、早退、缺会、替会或在指定位置外就座;
4、不准在会场喧哗、闲谈、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5、不准发表与会议主题无关的内容;
6、不准发表“长、空、假”话或编造、传播小道消息;
7、不准在会场接打电话、发送短信、上网聊天;
8、不准在会议期间私自会客;
9、不准带身边工作人员到会或参与各类活动。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大会秘书处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