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

2013-04-13

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市长回建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五年及2012年市政府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五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共邯郸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突出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围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困难和挑战,致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较好完成了本届政府任期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


会议要求,今后五年,各级政府和全市人民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心城市,突出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加强环境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努力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年。实现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巩固“三农”基础地位;突出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壮大现代服务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比重;突出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突出统筹区域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实力;突出活跃民营经济,掀起全民创业新热潮;突出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突出改善“两个环境”,增创发展新优势;突出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共邯郸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拼搏进取,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以敢于担当的更大魄力、以攻坚必胜的无畏气概,为实现邯郸复兴的伟大梦想而努力奋斗!








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史增海主任所作的《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主要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扎实做好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着力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邯郸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邯郸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邯郸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邯郸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同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邯郸市2012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3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增国院长所作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高司法水平,全力推动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4月1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贾振之检察长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全力推动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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