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斌主任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以来,我们根据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迅速安排部署,明确了主任会议成员分工,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听取了常委会各部门工作汇报和年度工作安排,确定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集中任命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保证了换届后常委会各项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本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履职两个多月了,各位组成人员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圆满完成五年任期内的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但这毕竟只是个开始,今后还有四、五年的任期,特别是我们很多同志都是新委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人大常委会的权责、义务等都需要深入学习和领会。所以借今天的机会搞个以会代训,讲几个基本问题。
一、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历史发展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方式产生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这一规定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正式确定下来。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会议通过了宪法以及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法律,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了国家领导人员。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圆满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式建立。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奋斗和实践探索而建立发展起来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二)重要内涵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涵的认识上现在已经形成了基本的共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人大与人民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首要特征。这种选举,实质是一种委托,即人民把本来属于自己的权力委托给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自己去行使国家权力。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委会行使人大的部分职权,以便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第三,人大内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按程序集体行使职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问题,全体组成人员一人一票,任何成员都没有一票否决权。
第四,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与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的关系,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与西方国家的总统制、议会内阁制是有本质区别的。
另外,还有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由于时间关系,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二、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
根据1954、1975和1978年的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不设立常设机关,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行使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职权。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之后,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设立使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经常化,有利于人大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一)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及职权范围。根据1982年宪法和1986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其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常务委员会的任期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14项。这些职权概括起来主要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权;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权;制定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权。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四权”。
(二)关于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和议事程序。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重大事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通过开会来解决。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2个月至少举行1次,必须有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参加,才能举行。根据需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三种形式。全体会议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参加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项工作报告和对议案的说明,对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分组会议是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组进行审议讨论的会议,主要是便于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这是常委会审议讨论各项议案和报告的主要形式。联组会议是在分组会议的基础上召开的各组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对有意见分歧的问题,展开进一步的讨论、辩论和协商,求得比较一致的意见。常委会议事程序是讨论、决定问题的方式和步骤。一般都包括四个环节,即议题的提出、审议、表决和公布。对此,我们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修订的议事规则都做了具体详细的规定,这里不再重复。
(三)关于地方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特点和原则。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特点:一是集体行使职权,集体作出决定。简单说就是集体有权,个人无权。在领导体制上不同于政府的首长负责制。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人大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定问题,任免干部,都要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依法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的审议发言权和表决权。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要求言必依法、行必依法,不能有随意性或搞临时动议。四是注重调查研究。人大常委会要正确有效地履行职责,必须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民情民意。只有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才能符合实际,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才能更有针对性、更有成效。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必须遵循的几项原则:一是法定人数原则。不足法定人数开会就不合法。二是一人一票原则。三是充分表达各自意见的原则。四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五是组成人员之间平等的原则。无论职位高低,在常委会会议以及活动中,都享有同等的民主权利。
三、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法律法规并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在《宪法》、《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中都有涉及,但从法理上归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一职务是同级人大代表,首先应当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组成人员作为“代表中的代表”,又具有不同于一般人大代表的一些职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和同级人大代表行使职权,职责和地位十分重要。大家一定要重学习、强素质,在其位、尽其责,进一步强化“作为”意识,提高“能为”本领,找准“善为”路径,更好地依法履职、有效履职。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和必须遵循的政治原则,也是做好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通过依法履行职权,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保证市委的决策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市委提名的干部依法进行任免,推动市委中心工作的完成。在这里我要特别指出,市委推荐的干部,是经过层层推荐,组织部门认真考察,市委常委会充分酝酿产生的,我们要依靠市委、相信市委,保证市委意图的实现。各位组成人员要带头讲政治、讲大局,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一心向党,履职为公,诚心为民,与市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活动、重点工作,包括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事前主动向市委请示、事后及时向市委报告,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
第二,牢固树立人民代表大会理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大机关是特殊而重要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工作,无论是在民主政治建设还是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人大都大有可为、可大作为。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树立强烈的人大意识,就要求我们各位组成人员及人大工作者一定要把人大理念高举起来。人大不是养老、歇脚的“安乐窝”,而是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服务中心任务的火线、推动改革发展的前沿,必须坚决克服“位居二线”、“歇脚松气”的思想倾向,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担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要敢于和善于使用属于人大的各项法定权力,不仅要理直气壮地行使好这些权力,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也要理直气壮地监督“一府两院”为人民掌好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第三,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人大工作的特点是法定性、程序性、规范性强。不管是人大的新同志还是老同志,都要与时俱进,适应新任务、新要求,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坚持不懈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业务知识,尽快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各位组成人员要苦练调查研究的基本功,俯下身子,带着责任和感情多到基层、多到一线。在调查研究中准确把握重点,敢于触及热点,勇于攻克难点,积极捕捉亮点。综合采用点面结合、明察暗访、上下联动的调研方式,提高调查研究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代表性。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常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四,完善立法机制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立法机关,又是法律执行的监督机关。一方面,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坚持求真务实、有效管用,切实增强法律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注意防止产生法律法规“好看不管用”的现象。进一步坚持并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机制,更加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法规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继续做好立法评估工作,努力做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另一方面,要切实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必须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法律监督的主要形式就是执法检查,要进一步发挥执法检查在法治邯郸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和执法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五,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大监督的职权是法定的,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式也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综合运用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推动“一府两院”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第六,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职责。要增强联系代表的自觉性。建立健全主任会议成员定期走访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年中集中联系代表等制度,使联系代表的过程成为接受监督、了解民情、凝聚智慧、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加强代表培训。制定好代表培训计划,通过不断丰富和拓展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充分借鉴外地经验,在全市建立57个市级代表小组基础上,大力推广“代表联络站”建设,抓3-5个高标准试点,确保有场所、有档案、有制度、有活动,使其真正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选民的窗口、宣传代表工作的展台;要按计划组织代表小组活动,把集中视察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把执法检查与定向视察结合起来、把专项工作评议与专题询问结合起来,使代表活动既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又贴近实际、富有成效。
第七,与时俱进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已经开通了“邯郸市人大”微信公众平台,建立了市人大手机网站,这是我们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特点,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创新,也是密切与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刚刚我们审议了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下一步,我们要借鉴上海等地先进经验,探索实施“滚动式”立法计划,区分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保证重大立法决策部署尽快启动;我们还审议了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今年还将修订关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使专项监督、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手段更加务实管用,探索出一条依法履职、创新履职、有效履职的新路子。
四、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纪律和作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位委员要严格遵守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模范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第一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大家一定要认真落实、严格遵守,要按时按要求出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积极主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的,要按规定请假。尤其是常委会会议,未经批准无故不出席常委会会议的,要向主任会议作出检查;两次无故不出席常委会会议,应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兼职委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委员职务的关系,确保能够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织的其他重要活动。各位组成人员和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勇于担当,带头苦干实干,真正把增强“四个意识”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为全体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当标杆、作表率。
最后,希望各位组成人员要牢固树立“一线”意识、“火线”意识,撸起袖子、甩开膀子、干出样子,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开好局、起好步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