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学增主任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座谈会上讲话

2014-09-15

在邯郸市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彭学增


同志们: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从8月份开始我们陆续组织开展了专题报告会、报刊知识竞赛、书画展等纪念活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隆重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目的是更好的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为加快我市科学发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做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这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我国政权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这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治制度,翻开了我国政治发展史上的划时代一页。


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加强立法工作,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认真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完善,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好实现形式,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和特点,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60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根本保证。三者的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只有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治保障。


邯郸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7月7日至11日召开。会议学习讨论了党和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审查了政府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出席河北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982年5月17日至22日召开的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这是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是我市地方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跨入了一个新时期。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共邯郸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发展,在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自首届人大以来,共召开53次市人民代表大会,236次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43件,做出决议、决定129项。


回首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成长历程,60年来,邯郸人大工作硕果累累,这是历届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各县(市、区)人大支持配合的结果,也是广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换届以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务实创新、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认真贯彻省、市党代会和人代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坚持科学立法、立法为民,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完成了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报批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基层法院工作、反贪污贿赂等多项专题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和审议意见;扎实开展了公路法、森林法、刑事诉讼法等8项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决议、关于将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等;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认真办理议案、建议460件,促进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坚持把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74人,圆满实现了市委意图。同时,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了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人大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为总体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依法履职,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要有新作为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原则,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市委非常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宏志书记多次就人大工作进行批示、提出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为人大依法履职提供政治保障。全市各级人大要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坚持主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善于把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结合点,主动融入,尽职尽责,保证与党委同心同德、同步同力,使人大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有新的更大作为。


二是加强科学立法,在立法质量上要有新提高


立法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一定要牢固树立立法为民的理念,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更好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为我市转型升级、绿色崛起提供法制保障。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本着管用可行的原则,在对《新型墙体和建筑节能材料促进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制定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交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同时,公开征集2015年立法计划,经筛选、调研、论证,报市委同意后,提交常委会审议通过。根据立法规划,下一步还要制定旅游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等,要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我市实际、体现发展需要,反映人民意愿。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在依法监督上要有新成效


人大监督涉及面广、内容多,必须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把党委重大决策、政府着力推进、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强力推进。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目标相同、方向一致,只有全面准确把握大局,服从服务于大局,才能在推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改进监督方式,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保证监督工作的持续性和连贯性;把综合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保证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保证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出台专题询问办法,规范询问议题的重点和程序,明确前期调研、组织协调和实施步骤,规定后续交办、督办的工作要求等,建立起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注重活动实效,在加强代表工作上要有新规范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把代表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实施意见》,创新代表工作方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让人大代表“动起来”、代表工作“活起来”、履职效果“好起来”。要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向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密切与基层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人大代表在线”制度,抓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支持代表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公开议案、建议内容、办理责任、办理结果,加强督办,切实提高实际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努力打造代表活动新阵地,搭建工作交流新平台,开辟展示形象新窗口,推广“代表小信箱”、“社情民意”信箱、代表接待站的做法,增强代表工作活力、成效和影响。积极探讨代表履职激励机制,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代表模范履职、依法履职、有效履职。


五是切实关注民生,在维护群众利益上要有新举措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民意代表机关,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和呼声作为安排和开展人大工作的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标准,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要努力探索密切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方式、新途径,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民生问题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使改革和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特别是要注重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发挥人大在联系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将代表建议、群众信访以及在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反映集中的民生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持续进行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六是夯实履职基础,在自身建设上要有新进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为人大依法履职打好基础。常委会及机关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转变作风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议事决策水平。一要创建学习型机关。坚持常委会机关集中学习日、轮流主讲、学法研讨等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与人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提高法律和理论素养,增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能力。二要注重制度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视察、调研的实施办法、关于对县、乡人大和市人大代表开展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以及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三要加强和改进作风。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转作风、正学风、改文风,切实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使常委会及机关工作作风有一个新的转变,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走过了60年的光辉历程,重温历史,我们深感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展望未来,我们矢志不渝,充满信心!让我们在中共邯郸市委的领导下,以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为契机,为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工作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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