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10-27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6月27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各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


5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雪碧市长就做好今年承办工作要求政府系统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并且在办理过程中,全面推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承办单位一把手作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提高效率、加强协调,开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会后,雪碧同志还安排政府秘书长姬振江到市人大专门汇报了会议情况。这充分说明市政府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态度是非常积极的;说明代表的建议不会“说了白说、提了白提”,是会有答复、有结果的,同时,也说明我们人大代表的建议从整体上讲是有价值、有份量的。作为人大代表,要更加清醒的认识到所肩负的崇高政治责任,不仅要享代表之荣,更要尽代表之责,把政府的高度重视化为履职尽责的力量,进一步加强调研、缜密分析,提出更多高质量的建议,做到敢于提建议、乐于提建议和善于提建议。建议要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有理有据、有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方案,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坚强的助推力。


二、代表要注重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所取得的成就,都是通过群众工作并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取得的。这是一条不可丢弃的宝贵经验和基本原则。在新形势下,我们人大代表更应该自觉地做群众工作,更应该自觉地维护社会稳定。在这一点上,人大代表有着先天的优势,因为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基在人民,源泉在人民,使命是反映人民的意见,表达人民的诉求,维护人民的利益。人大代表的职责与群众工作的目标、内容、对象、要求完全相同,所以带头做好群众工作是人大代表份内之事、应做之事、职责之需,责无旁贷。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出现,甚至在有些地方、有些领域干群关系比较紧张,这就要求我们人大代表既要反应群众呼声,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做好方针政策和改革开放形势的宣传,又要协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化解农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各方面的矛盾和隐患。尤其是人大代表中的领导干部,身份特殊,影响较大,更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掌握基层情况,把感情融洽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工作落实在基层。常委会要建立健全机制,评议代表时把做群众工作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档案;注意推选人大代表中联系群众的优秀典型,进行大力宣传、表彰。对于那些既不反映民意,又不做群众工作的代表要限期改进,必要时进行劝辞或辞退。总之,群众路线不能丢,群众观点不能忘,越是面对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越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人大代表要适应形势需要,主动做好群众工作,为构建和谐邯郸、维护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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