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1-10-27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16日)


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议程已进行完毕。这是本年度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邯郸市委领导下,在各位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5项议题。组织代表对节能减排、“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建设、“1+6”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等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作出了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关于将土地收储贷款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等7项决议、决定。制定完成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并对《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历时半年对我市1994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开展了劳动权益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工会法3项执法检查;加强议案和建议督办,办理代表议案4件,代表建议296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监督。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是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事关邯郸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要将“十二五”规划编制列入监督重点,督促政府广泛听取、认真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专委会要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位委员要积极参与,了解市情、掌握民意,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编制出一个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作出应有贡献。


   抓好已出台法规的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在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出台了一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该《条例(修正案)》对于维护我市水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用水行为,保障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修正案)》为契机,切实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确保城市用水需求。常委会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既要监督检查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又要善于发现和督促解决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本次会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意见》从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工作、严肃履职纪律三个方面对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组成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严格纪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能力水平,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集中精力筹备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在春节后召开,会前筹备事项多、任务重。我们要扎实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考虑问题要全面、准备工作要细致,环节衔接要顺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疏漏和差错。各位委员都是骨干力量,会前要深入调研,会上要多提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特别是要审议好“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献策出力。


2010年就要过去,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高起点谋划好明年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努力开启明年人大工作新局面。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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