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财政局
关于财政资金促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
情 况 汇 报
(2017年10月23日)
近年来,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和深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围绕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化解过剩产能、助推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援企稳岗等重点部署和重大事项,积极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改进投入方式,加强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用好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化解钢铁、煤炭产能
(一)支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情况。2016-2017年,共争取省以上资金100965万元,并及时拨付到相关企业,对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奖补。一是争取中央财政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梯级奖补资金52339万元,含武安市32923万元、市本级19416万元,专项用于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职工安置。该批资金于2017年6月由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涉及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武安市、涉县、成安县、峰峰矿区和复兴区5个县(市、区)、16家企业,分配标准为人均40207元。武安市分配资金已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其余4个县区、6家企业需安置职工4829人,分配资金19416万元,均由相关县(市、区)拨付到企业。二是争取2016年省级化解钢铁产能奖补资金17655万元。该批资金于2017年2月初,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武安、涉县,复兴区由我市下达,目前资金均已全部拨付到企业。三是争取2017年度省以上资金30971万元,其中武安市25426万元(涉及5家企业),非直管5545万元(涉及河北纵横钢铁1家企业)。8月7日省财政厅将资金下达我市,8月9日市财政就将涉及非直管县唯一一家企业资金下达到复兴区,并要求复兴区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目前2017年度涉及奖补资金的6家企业,均已关停。因项目尚未验收,还需人社部门提供职工安置方案,资金仍在县级财政部门。
(二)支持压减焦炭产能情况。2016-2017年,从争取的省以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调剂4329万元,专项用于对压减焦炭产能进行奖补。其中,2016年调剂资金2329万元,按照压减产能每万吨8.7万元,市财政于2016年8月份下达武安市、峰峰矿区、涉县工信部门,由3县(市、区)工信部门拨付涉及到的6家企业。2017年调剂2000万元,按照压减产能每万吨7.5万元,市财政于2017年8月份下达县级工信部门,由其拨付相关企业,涉及县(市、区)和企业与2016年相同。目前,6家企业已全部拆除到位,不具备复产条件,实际压减焦炭产能265.3万吨。
二、转变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助推经济创新发展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用市场方式支持创新。根据《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出资4000万元设立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形成20000万元的基金规模。截止目前,邯郸兆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对4户企业实现投资入股4950万元。
(二)建立政府增信保证机制,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题。根据《邯郸市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出资48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出资2600万元,存入邯郸市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合作银行开设的增信保证金账户,合作银行以不低于保证金的8倍安排贷款规模5.92亿元,向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年期以内、不超过300万元的流动资金或技术改造贷款支持。截至目前,银行已累计为全市125户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贷款3.035亿元,其中尚未到期85户、贷款余额2.07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到较好缓解。
(三)修订专利资金管理办法,助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近期,已会同市科技局完成了对《邯郸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提高专利授权资助标准,其中: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由300元提高到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由500元提高到1000元;对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自其授权年度起第七年至第二十年的年费给予资助(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个人资助85%、两个及以上个人资助70%,不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个人资助50%、两个及以上个人资助40%)。二是对国家和省专利奖项获奖企业(单位)给予研发经费补助,其中: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补助100万元和50万元,获得河北省优势培育工程专利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补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三是对取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四是实施优秀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对经批准参加知识产权学历班学习的学员每人每年资助学费4000元,连续资助三年。
(四)实施研发资金定额补助,促进高新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邯郸的决定》,市财政每年从年初预算安排的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专项资金,对2016年及以后年度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7万元的研发资金补助。2016年全市共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1家,市财政共计给予研发资金补助357万元。
(五)优选十大科技创新团队,聚力支持技术难题攻关。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扶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并参考省厅做法,2016年对全市科技创新大会通报表扬的市农科院小麦育种、邯钢集团冷轧及涂镀层钢板、钢诺新材料高性能球磨钢球、汉光重工机器视觉与图像理解技术、中船重工第七一八研究所特种气体、河北硅谷肥业有限公司有机硅水溶缓释肥、北大邯郸创新研究院协同创新、新兴能源天然气储运能源装备、晨光生物植物天然色素技术和工程大学资源勘测研究等“十大科技创新团队”,给予每个团队50万元的研发经费资助,并严格按照各创新团队申报的《市科技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促进科技难题工作的作用。
三、以农业产业化为导向,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推行产业化增信基金融资。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邯郸市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1:1:1比例筹集设立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以市为单位设立,目前资金规模已达7500万元。基金管理单位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合作银行按基金规模的8-10倍安排贷款,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截至目前,共有邱县、肥乡区、永年区、涉县参与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累计为18家企业发放贷款510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
(二)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2016年,争取省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补助资金1380万元,用于我市馆陶县、武安市和原邯郸县3个省级园区建设。2017年,争取省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补助资金1634万元,用于馆陶县、肥乡县、广平县、成安县、鸡泽县武5个省级园区建设。配合市农牧局,开发区滏东农工业园区成功争列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全省唯一一家),预计可争取支持资金1亿元,用于园区创建工作,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一)减税方面。2016年在建筑业、房地产、金融保险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实行“营改增”改革,减税7.8亿元,实现了国务院制定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同年,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企业资源税税负同比环比均下降60%以上,减轻了企业负担。2017年,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全市1-8月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0.47亿元,惠及企业15.4万户。其中,“营改增”政策惠及企业26537户,减税13.61亿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惠及企业18637户,减税1.14亿元;科技创新政策惠及企业45户,减税0.64亿元;农口政策惠及企业3户,减税0.003亿元;其他类政策惠及企业108880户,减税5.07亿元。
(二)降费方面。2016年以来,全市共计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4项,按照2015年收费水平测算,2016年减免收费5364万元,涉及企业33312家。按照2016年收费水平测算,2017年1-8月减免收费21965万元,涉及企业50193家,预计全年减免收费37677万元,涉及企业55781家。
五、落实援企稳岗资金,保障企业转型升级
市本级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援企稳岗补贴资金,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治污企业、脱困升级企业实施援企稳岗补贴,支持企业改造升级、转型发展。
(一)2016年援企稳岗情况。2016年拨付援企稳岗补贴资金4亿元,涉及企业547家、18.2万人。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享受“特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的5家企业,发放资金3306万元,享受稳岗补贴3236人;对“享受非特定化解过剩产能”政策的9家企业,发放资金7339万元,享受稳岗补贴18858人。二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的意见》,对政策范围内的43家企业,发放资金24096万元,享受稳岗补贴人数52158人。三是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规定,对符合条件的490家企业,发放资金5313万元,享受稳岗补贴107805人。
(二)2017年援企稳岗情况。截止目前,市社保局尚未申请2017年援企稳岗补贴资金。为确保今年援企稳岗工作开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已向省人社厅提出2017年援企稳岗省调剂金补助申请约3.03亿元,其中: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企业9家,需补贴资金9924万元;2017年治污企业9家,需补贴资金9604万元,脱困升级企业4家,需补贴资金10797万元。通过争取省级调剂金专项补助资金和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市财政将积极保障援企稳岗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