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监督助力发展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市人大常委会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工作专题询问实录(之三)
询问人:岳增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我市在压减过剩产能,原有旧企业关闭停产的同时,如何实现项目替代,积蓄新的增长动能,确保经济稳中有进的增长态势?如何将化解过剩产能与钢铁企业整合重组、煤炭行业转型发展有机结合?如何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有哪些具体政策和措施来保证化解产能企业职工实现平稳转岗就业,兜牢民生底线?
应询人:翟增军 市发改委主任;殷立君 市人社局局长
答:(发改委)一是传统产业,要强筋壮骨。四大传统行业不是单纯地压,而是通过装备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布局结构等四个方面调整来实现的。目前,已经初步实现了装备的大型化、高质化、优质化,带动企业产品品质的提升。组织结构调整上,永年永洋特钢实现“8变1”,峰峰华信钢铁实现“6变1”,减量重组、退城进郊的武安冀南钢铁、太行钢铁,明年将实现开工建设。钢铁企业已由2012年的35家减少到目前的17家,计划到2020年减少到10家左右。二是新兴产业培育,要脱胎换骨。首先,实施“五基地一中心”产业发展战略,打造全国重要的精品钢材基地、先进装备制造基地、食品工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基地、新能源汽车基地,中国北方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其次,按照“2322”思路,重点打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先进装备制造、绿色低碳、信息技术、数字创意、储能、氢能等9大产业。第三,培育扶持文化产业,带动和引领文化产业发展。
钢铁整合重组刚才已经提到,不再细说。煤炭行业的出路主要是“两个一批”:一是淘汰关停一批。对于煤质差、地质环境复杂、规模小、包袱重的煤炭企业,坚决淘汰关停。淘汰关停以后的土地,要做好土地整理和就地转型。二是改造提升一批。对于规模大、煤质优、开采条件好的煤炭企业,持续加大技术改造提升力度和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规模和竞争力。
(人社局)2016年,我市去产能企业16家,共分流职工13018人,其中,内部转岗8437人、内部退养768人、解除劳动关系3813人。
2017年,去产能职工安置覆盖到钢铁、煤炭、焦炭、火电四大行业24家企业,分流职工15941人,其中,内部转岗4528人、内部退养347人、解除劳动关系11066人。职工安置工作整体平稳。
(一)突出政策引领。市政府专门成立职工安置工作领导机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人社、发改、工信、安监、财政、工会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形成了从政府层面推动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强大合力。连续出台《关于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若干意见》,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套完善职工信息核实、实名制管理、就业服务等细则,构建起一整套安置办法。
(二)梳理整合资金。一是为国家奖补资金提供依据。通过对职工分流信息的实时录入,积极核准资金缺口并算清资金需求,为国家奖补资金补助提供参考依据。二是使用好援企稳岗资金。提出援企稳岗资金主要用于去产能企业,2016年,我市安排援企稳岗资金,用于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达到1.85亿元。三是分配好就业补助资金。在分配邯郸市整体就业补助资金时,把化解过剩产能作为资金分配的优先考虑因素,向职工分流人数多、困难程度大的武安、涉县、峰峰等地倾斜。
(三)强化就业服务。一是情况摸排到位。为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逐人摸清职业特长和就业需求,建立动态服务台账。二是岗位储备到位。在去产能的同时,主动调整产业结构,新上产业项目吸纳失业职工,鼓励企业积极实行内部消化。2016、2017两年,原单位转岗安置12965人。三是平台对接到位。在开发本地岗位的同时,积极举办专场招聘会,为去产能失业职工提供对接平台。同时,拓展与京津等外省市劳务对接,增加安置途径。2016、2017两年,企业吸纳1329人。四是就业服务到位。强化培训,为职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促进职工再就业;全市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入驻,落实相关政策,提供全程扶持。2016、2017两年,自主创业424人,灵活就业5094人。五是兜底安置到位。对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落实企业吸纳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帮扶再就业;对失业职工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2017年,公益性岗位安置4人。
询问人:宋建华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问:如何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利用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遇,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的持续增加?如何搭建产学研平台,吸引更多的科技成果到我市孵化转化?如何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用有限的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增加全社会的研发投入?
应询人:安凤玲 市科技局局长;宋进民 市财政局局长
答:(科技局)按照梯度培育、分类指导、重点帮扶工作思路,抓好孵化、创办、引进、转型、提升、壮大六个一批,2017年预计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1400家,总数达到7400家以上,预计新增高企86家,总数达到284家。
一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牵头起草了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8个科技专件及配套措施,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增长率纳入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合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加大资金支持。通过研发经费后补助、科技创新券、科技贷款、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已为156家中小企业放款3.79亿元,为6家企业完成6293万元股权投资。三是强化培育孵化。我市列入全省首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试点市,建立国家级科技孵化器2家、省级7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6家,推动各县(市、区)建设一批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四是引进京津资源。通过引进高校院所分支机构、共建研发机构、搭建技术转移平台、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等四类产学研创新平台,推动京津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我市转化科技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五是打造服务平台。加强研发设计、仪器共享、知识产权等平台建设,提供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财政局)中央、省对于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有明确要求,遵循“中央引导、省级统筹,整合资源、完善体系,绩效导向、激励相容”的原则。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确立“基金引导、机制扶持、定额补助、转变方式”的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通过“引、扶、补、变”四方面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
“引”,即设立科创投资引导基金,运用市场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市政府出资4000万元,设立邯郸市科创投资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形成2亿元的基金规模。截止目前,邯郸兆瑞创业投资中心已经对6户企业实现投资入股6293万元。
“扶”,即建立政府增信保证机制,解决科技企业创新贷款难题。市政府出资4800万元、各县(市、区)政府出资2600万元,合作银行累计为全市156户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贷款3.79亿元。
“补”,即实施研发资金定额补助,促进高新企业认定工作。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专项资金,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研发补助,撬动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016年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1家,给予研发资金补助357万元。
“变”,即改革科技资金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将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从立项即给补助的直接投入为主,变为以奖励性后补助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补助等间接投入为主,增强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研发投入的实际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