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关于对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过村路段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2014年6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李秋文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普通干线公路过村路段环境综合治理的议案》和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干线公路过村路段不断加长,有些过村路段摆摊设点、占路经营、垃圾杂物随意倾倒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公路通行环境,造成极大交通隐患,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加强过村路段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找准症结所在,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一是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权责统一、属地管理”的原则,专题研究治理过村路段“脏、乱、差”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马路市场进行攻坚治理。县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逐级路段治理方案,并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源头上治理马路市场问题。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作为、权责统一、协调联动”的原则,尽快建立过村公路环境长效整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强化办事机构,建立集中办公、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明确的公路环境管护规章制度和责任奖惩机制,明责加压、严格问责。加大资金投入,制定科学合理的公路管护经费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实现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针对新修路段和原有路段不同情况,分别制订具体的考评标准,确保新修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洁,逐步取缔原有路段马路市场。三是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加大对公路沿线两侧环境治理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阵势和声势,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切实提高爱路护路意识。加大对正反面典型的宣传与批评,对先进典型组织参观、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办法;对负面典型予以曝光,形成压力,推动整治工作有效进行。
李秋文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切合实际,十分必要。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办理结果于2014年12月份报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