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资源型重化工产业结构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问题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严重,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加重了大气污染,我市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对雾霾天气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多部门雾霾污染预警预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总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大气综合整治考核问责等新机制,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机制保障。二是大力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三是加快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抓好新老“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和列入省千家重点治理企业污染防治项目,深化重点行业工程减排。四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五是公安、商务、环保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全面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六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养成节能低碳的生活习惯,形成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议案切合实际,十分必要。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并于2013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