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土地收储贷款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议
(2010年6月1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土地收储贷款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同意该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土地收储贷款资金和收储土地出让资金的监管,强化评估(评价)、审核审批、使用监督等工作,切实做到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加快国有土地资源整合,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将贷款资金和土地出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