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4-12-30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4年12月29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坚持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转型升级、绿色崛起的核心抓手,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通过领导分包、专题调度、“三个集中”等有力措施,全市项目建设呈现快速推进、局面活跃的良好态势。截止11月底,11项省直管项目完成投资89.2亿元,占年计划的105.6 %;10项省重点前期项目中7个项目实现提前开工;128项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21.5亿元,占年计划的104.3%,15项超50亿元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82.7亿元,占年计划的100.4%。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一个月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项目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战略支撑性项目少。特别是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立市兴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项目少;二是部分项目建设速度慢,达产达效慢,税收贡献率低。有的项目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个别新上项目存在圈而不建、建而不快、圈多建少等现象;三是要素制约较为突出。土地、资金等要素瓶颈问题制约了重点项目建设,影响了项目的引进落户和扩大投资。


   为此,会议要求:


   (一)紧抓不放,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当前,我市处在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集中力量抓项目,坚定信心、持之以恒,构建持续用力的新常态。要强化政策引导,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扶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要强化战略意识,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大力度抓好招商引资,持续引进一批符合产业政策、推进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的大项目、好项目,增加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强化管理,确保项目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一要重视新上项目质量。严格落实项目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发展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优质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二要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对在建项目要加强协调服务和跟踪监督,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要加强调度、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早见成效;三要强化重点项目考核评比机制。在落实“三集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项目考核办法,加强对项目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就业安排等重要指标的考核,真正使项目建设的成果体现到增加税收、带动就业上;四要加强指导帮扶。立足各县域资源、产业优势,加强对重大产业项目的谋划和推进力度,以项目建设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三)创优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切实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服务。一是强化服务意识。各级政府要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项目建设攻坚提速,确保高质量完成预定目标任务;二是强化法治意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影响项目建设的不利因素,认真解决征地拆迁、安置等矛盾和问题,依法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三是加大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帮助项目企业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破解资金难题。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的同时,做好土地“内生”文章,对圈而不建、停产数年、生产无望的项目依法盘活闲置土地,破解土地瓶颈;四是做优项目发展平台。创新和改进园区服务方式,完善园区功能,建立高效、灵活的工作机制,提高园区招商引资的承载力和贡献率。


   二、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市上下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特别是去年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省、市委部署,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累计削煤431万吨,压减炼铁产能424万吨,关停“三小企业”693家,拆锅炉955台,拔烟囱1650根,淘汰黄标车24230辆,今年1—11月全市优良天数增加30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10天,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我市的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虽然大气污染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减轻,但是主要污染物指标在全省仍然较高,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此,会议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是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促进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以应有的责任担当、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攻坚战,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应有贡献。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实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必须有过硬的措施、严格的执法、务实的作风。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方案和应急方案。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制定污染企业退城计划,优化城市建筑密度。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工程减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燃煤控制,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保证设施稳定发挥效益;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加大机动车治理力度,最大限度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同时,注意加强城市绿化和湿地建设,注重科技引领,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的防治。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快编制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切合实际目标的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规划。要加快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努力抓好源头治理,突出抓好电力、煤炭、钢铁、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大幅提升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优化城市能源布局和资源配置,逐步转变成以优质能源为主的清洁型能源结构。要切实强化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行业、机动车和扬尘污染治理。要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治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关于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市气象局坚持以强化公共气象服务为中心,以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防御水平不断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效益显著。目前,已经基本建成了由16个地面气象台站、268个区域自动气象站和若干个专业观测站、卫星接收系统、天气雷达等组成的综合气象观测网,具备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能力;基本建成市、县(市、区)两级气象灾害预报预测体系,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测准确率、时效性和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开展,有效降低了气象灾害对农业造成的损失;重污染天气服务机制初步建成,制定了《邯郸市气象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了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合作机制。


   会议指出,我市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气象法律法规贯彻的还不够好,有的地方在城镇规划和建设时,影响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气象资料的“连续性、可比较性”受到质疑。二是气象灾害预测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仍需提高。三是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渠道和覆盖面仍显不足。四是气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的职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气象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和手段还不够高。


   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防御意识。当前,气象灾害问题已成为世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防灾减灾工作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主题日、科普讲座、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电视、手机、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深入普及气候变化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要探索建立由气象、农业、水利、教育等多个相关部门以及各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广泛参与的宣传网络,根据农民、中小学生和社会弱势群体等的不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建立畅通的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完善的应急机制是高效、扎实地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前提。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搭建与各行业、各媒体互联互通的信息发布网络,减少发布层次和环节,准确及时地将预报预警信息传送到有关部门、单位和群众手中,同时,要从我市气象灾害的季节性发生特点和可能受其影响的行业和群体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更加灵活、针对性更强的信息发布手段,提高发布实效,扩大覆盖面。要进一步完善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应对不同气象灾害的处置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


   (三)落实保障措施,支持基层建设。气象事业是一项民生事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为地方各项事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和保障。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有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保障气象观测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加密基层监测站点,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夯实基础。全市各级气象主管部门要针对我市气候气象特点,加强科研,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的质量和精度。要着力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基层气象服务队伍,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定期开展专业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准确地将气象灾害信息传递给基层群众并组织采取科学的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基层群众应对和防范气象灾害的能力。


   (四)增强执法主体意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气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如何发挥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增强执法主体意识,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气象执法水平。市、县两级气象部门要依法履行好职责,积极提出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基层气象台站的建设中,要科学论证,长远规划,尽量与地方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相适应,以确保气象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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