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2024-08-09
来源: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号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2024627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89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决定》的决定

2024年7月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批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由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

   

2024627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725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批准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提请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本决定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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