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4号

2021-08-22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和换届时间的决定,我市各选举单位于2021年7月下旬分别召开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会议或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07名。

选举产生的 607 名市人大代表,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较好地落实了省、市委换届文件的要求。607名市人大代表中,工农代表约占34.9%,干部代表约占 20.8%,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约占 27.1%,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约占15.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约占1.9%。在代表总数中,中共党员约占64.8%,非中共党员约占35.2%;妇女代表约占 26.6%,少数民族和归侨代表比例为1.4%,高于我市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比例。

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8月20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新当选的607名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2021年8月20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607名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现予公告。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阅读505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下您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