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2号)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2020年10月29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