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2021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
公告
为了做好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使地方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根据《邯郸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21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一、征集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社会组织以及市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项目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三、建议内容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应尽可能写明建议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以同时提供可行性报告和立法项目草案文本,并注明建议人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四、提交方式
单位和公民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地址。电子信箱:hdsrdfzw@163.com。传真:3119070。如果以信件方式提出,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邮寄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0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邮编:056002,
五、有关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表》(下载该表请登录www.hdrd.gov.cn)。
市政府各部门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加盖本部门公章,由市司法局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团体等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直接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六、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日止。
特此公告。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8月5日
附件: 立法建议项目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