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和日程,决定于6月27日召开。会议建议议程为: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审议《邯郸市城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化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对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审计局进行工作评议;人事事项。
主任会议还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关于《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情况报告、预算工委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民营经济发展联动监督工作方案(审议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