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5号

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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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5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10月2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李永科、李惠玲、李士海,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孟广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保卫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邯郸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并对2014年市本级决算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开展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彭学增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中心组学习会精神,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聚焦“八破八立”,务求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大讨论有声势、有深度、有实效。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努力营造“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浓厚氛围,依法履职尽责,确保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彭学增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学习研讨班精神,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要求,按照高宏志书记的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密切与基层人大联系,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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