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4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8月2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李士海,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子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张尚震,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两个专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会议补选赵克志为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彭学增指出,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讲政治、顾大局,依法履职、辛勤工作的结果。
彭学增强调,今年后几个月的时间,常委会还将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条例等法规;听取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工作报告,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前期介入和审查;对全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市、县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研等。时间紧、任务重,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干部要再接再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年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