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4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何江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振之、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草案)》和《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连维臣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彭学增主任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总动员。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及机关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实抓好。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部署,用三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积极为我市深化改革、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常委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切实做好今年工作总结和明年工作谋划
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邯郸市委的领导下,在各位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5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2项议题;组织代表对重点项目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作出了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等6项决议、决定;完成了《邯郸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和《邯郸市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4部法规的制定;开展了刑事诉讼法等3项执法检查;办理代表议案6件,代表建议285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此,我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对大家一年来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当前,我们要对今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客观实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报告好全年的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推动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常委会工作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常委会及机关的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是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基础和保障。我们一定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贯彻落实好市委决策部署,使依法履职的过程成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身利益的过程。为此,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部署要求,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和促进全市发展;一定改进工作作风。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调研,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保证常委会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我市实际,更好体现人民的共同意愿;一定要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努力把本届常委会建设成为一个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团结高效的集体,更好的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实现富强邯郸、美丽邯郸做出新的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拟在明年2月中旬召开,会前筹备事项多、任务重。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严肃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考虑问题要全面、各个细节要重视、衔接工作要顺畅,绝不能出现任何疏忽和差错。
同志们,再过几天就是元旦了,在这里,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节日愉快!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翟广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本级201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13年12月23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翟广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3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和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钢铁煤炭等重点行业效益大幅下滑、政策性减税等影响,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20219万元,比年初预算短收6674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428469万元、短收70965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91750万元、超收4225万元。这样,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86959万元调整为520219万元。
二、市本级财力和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测算,2013年市本级财力预计比年初预算减少17586万元。一是市级分享县区四税减少55956万元,剔除返还县区减少49154万元后,市本级财力净减少6802万元;二是市级专享税收减少15009万元,相应本级财力减少15009万元;三是非税收入超收增加本级财力4225万元。这样,增减相抵后,市本级当年财力预计为460670万元,比年初预算478256万元减少17586万元。加上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1608万元,2013年市本级可用财力为4822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022万元,需相应追加支出预算。
此外,市本级2013年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000万元,需相应调增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以上两项合计499278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不含上级专款)由年初的478256万元调整为499278万元。
三、追加支出安排建议
按照保稳定、惠民生、促发展的要求,本着保急需、保重点的原则,根据政策,拟对2013年市本级可用财力超年初预算4022万元,作如下安排: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市级配套资金1877.27万元。2013年,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全年需市级财政负担11252.27万元,年初已安排9375万元,还需追加1877.27万元。
2、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前期经费533万元。按照省文件要求,前期经费省、市按6:4负担,需市级配套533万元。
3、种鸡补贴市级配套133.02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在中央、省对种鸡补贴的基础上,需市级安排133.02万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94万元。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提标,由25元提高到30元,全年需市级配套1336万元,剔除年初已安排1042万元,还需追加294万元。
5、重点村庄规划编制经费651万元。根据《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217个,每村10万元,市级负担3万元,需追加配套资金651万元。
6、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市级配套215万元。根据省下达的2013年地方分担额度,需追加215万元。
7、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提标319万元。从2013年秋季开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生均提高60元,取暖费生均调增30元,省定邯郸市市级配套资金为319万元,需追加预算。
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今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57500万元,其中:市本级17000万元、省直管县(市)23500万元、市辖县17000万元。对市本级使用的政府债券资金17000万元,市政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全部用于重点公益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是:中华大街南北延整治工程10000万元,支漳河整治工程7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3年财政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决算时,市本级如有超调整预算的财力,将不再安排支出,全部转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以后年度预算中统一安排使用。
以上报告,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23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高和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2013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市委、市政府准确判断、科学决策,坚持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加快转型,打造“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以“4251”为核心的“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安排市重点200项超亿元项目,总投资3372亿元,年计划投资700亿元,从中筛选40项重大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分包推进;谋划储备超亿元项目达到1000项,重点推进50项重大前期项目,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特别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重点项目后,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和力度,抓项目、增投资,抓储备、增后劲,抓竣工、增效益,抓平台、建园区,全市项目建设呈现快速推进、强劲发展、局面活跃的良好态势。截止11月底,省、市重点项目提前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预计全年完成110%左右,项目建设主要呈现“三增多一加快”的特点:
一是竣工投产项目增多。全市亿元以上产业项目竣工数量达到264项,同比增加10.3%。圣戈班磨介北方基地、爱美森大自然地板、香道食品、峰峰煤化工二期等省重点项目提前竣工投产;鹏达高纯氧化铝、宝慧制管、梧桐树高档骨质瓷等45个市重点项目竣工投产。总投资21亿元的德国戴克电器项目,年产空调、洗衣机、冰箱等280万台,年底前我市生产的第一台洗衣机产品将在临漳下线,实现项目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当年部分投产;总投资11.5亿元的中亨高效纳米孔绝热材料项目竣工投产,产品将替代进口,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航空航天、建筑节能等行业和领域。
二是新兴产业项目增多。200项市重点项目中,制造业项目49个,总投资842亿元,分别占24.5%和25%;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和现代物流项目104个,总投资1792亿元,分别占52%和53.1%,项目向重点培育产业进一步集中。1—11月份三大新兴产业项目完成投资436.4亿元,占完成投资总额的61.3%。总投资46亿元的武安新能源项目,建设全国最大的钛酸锂研发生产基地,目前钛酸锂材料、锂电池生产线试产;总投资30亿元的中邯硼业硼稳定同位素系列新材料项目,电子特气新材料填补国内空白,目前正在安装设备。总投资10.5亿元的国家“863计划”华捷高科技传感器项目,年产军民两用薄膜压力传感器及微磁传感器各150万只,目前部分车间完工,主要设备已订购。
三是谋划储备项目增多。采取“专家+部门”的形式,聘请实务型专家,谋划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1—11月份全市谋划亿元项目1052个,完成审批备案753个,分别占年计划的105.2%和107.6%。北掌矿、聚隆矿等9个项目进入国家核准程序或批复同意开展前期,其中6项开工建设。围绕白色家电产业,继美的家电落户邯郸后,今年成功引进德国戴克电器、格仕高电器、惠菱空调、常祯电器等白色家电项目;围绕动力锂电池产业,成功引进美国奥钛钛酸锂电池、金力电池等动力电池项目,形成了集群效应。围绕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中船718所空气净化器、黑光夜视仪等高科技军转民系列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
四是建设进度不断加快。1—11月份,11项省直管项目完成投资158.3亿元,占年计划的106.2%;12项省重大前期项目中华捷传感器、德国戴克电器两个项目提前开工建设;49项省市共管项完成投资428.8亿元,占年计划的110.3%。200项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11.9亿元,占年计划的101.7%,其中40项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48.1亿元,占年计划的102.5%。总投资22.6亿元的洁神氧化锂铁磷电池项目部分生产线投产,逐步打造国内规模最大、续航里程最长的新能源电池基地;总投资11亿元的恒博铟锡氧化物材料项目,高纯铟锡氧化物生产车间完工,正在安装设备,年产1000吨蓝宝石用高纯氧化铝生产线投产。
二、推进措施
在推进项目建设上,坚持领导分包、专题调度、观摩拉练等有力抓手,主要领导定期深入重大项目建设一线现场办公,主管领导督导重大项目建设进度,职能部门围绕项目搞好全程服务,形成了市县一体、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一是突出领导直抓,高层推进项目建设。筛选40项重大项目实行市、县领导联系分包,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逐县到项目现场调研办公、协调调度、一线推进,亲自带队争跑省重点项目,促使我市争列项目数量连续五年位居全省前列。3月28日,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动员大会,市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表彰先进、动员部署,迅速掀起了重点项目建设新热潮。6月份,市政府连续两次对省、市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审批的9个项目逐一“过堂”;10月下旬,市政府主管领导利用5个半天的时间,对全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调度,明确责任,加压促动,形成了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5月7日至8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16个县(市、区)的48个新开工、竣工重点项目进行视察,活动规格高、时间长、范围广,是历年首次,充分体现了对项目建设的高度重视,更是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
二是突出质量效益,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速度与效益并重。进一步强化用科学发展理念抓项目的理念,坚持建设速度与质量效益两手抓,切实把项目建设成效体现到增加税收上、体现到拉动就业上、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再大也不能上;没有质量的速度,再快也没有用;没有效益的投资,再少也是浪费。在建与竣工并重。坚持在建与竣工两手抓,对照年初目标,挂图作战,年终要帐。对在建项目,坚持领导分包、现场办公等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对竣工项目,加强管理,及时组织投产验收。大、小项目并重。坚持大、小项目两手抓,既抓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龙头大项目,又抓一批富民的小项目,做到大项目顶天立地、小项目铺天盖地。对传统产业技改升级项目,财政技改资金贴息支持;对重大前期项目,补助前期工资经费,全力支持、加快推进。
三是突出攻坚推进,力促项目提速。突出三个集中:集中观摩。1月初和7月中旬,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市直部门及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一支队伍、一条路线、一个标准,利用三天时间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观摩拉练,市级领导点评、现场实名评分、全市排队通报。集中开工。3月份和10月份,分别举行187个、186个亿元以上产业项目春季、秋季集中开工活动,项目总投资2836亿元,投产后预计产值2962亿元,上缴税金158亿元,带动就业约20万人。集中签约。积极参加518廊坊经洽会、长三角名企对接会等活动,全市签约项目338个,全市共集中签约项目260个,同比增加100个,总投资4882亿元。
四是突出谋划储备,力引战略投资者。坚持外引内生“两手抓”,抓外引,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将财税收入、结构调整、环境保护作为谋划引进项目的重要依据,储备了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在冀南新区谋划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园项目,重点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已列入全省重点支持的节能产业园区;与三一重工合作建设甲醇制烃基燃料项目,采用煤制油先进工艺,年产超欧五标准高清洁汽油100万吨,进一步延伸了煤化工产业链条;在武安、开发区建设两个保税区,建设国际陆港之后两大“内陆港”,打造通江达海、联通世界的开放口岸。为提升城市承载力,谋划了轨道交通、石林高速、邯港高速、邯黄邯长邯济铁路运输专用线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前期工作。抓内生,大力实施“三年千项”工程,利用三年时间,全市每个规模以上企业新上一个重点项目,个数达到1000个以上,靠增量盘活存量、扩大总量。
五是突出园区建设,打造项目聚集平台。坚持“三引导、三不批”:引导要素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项目向园区聚集,不进园区的项目不审批、不供地、不列省市重点。冀南新区列入《中原经济区规划》,明确提出“邯郸依托冀南新区建设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成为在中原经济区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在国家级战略支撑下,冀南新区谋划实施“一城两港九园”发展布局,起步区具备“九通一平”条件,引进项目150个,总投资1247亿元,为建设国家级开发区打下坚实基础,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产业与生态互生共融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各县(市、区)重点建设1个对中心城市建设、县域经济发展起快速带动作用的产业聚集区,以产兴城、以城带产。
六是突出要素倾斜,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土地方面,根据“三率排序”(项目建设容积率、单位土地投资率、预期回报率)筛选项目、安排土地供应,确保省下达我市用地指标的60%以上用于重大产业项目,其中7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目前,我市已为11项省直管项目和34项省市共管项目配套土地指标5990亩;积极向省争取,为武安新能源、邯钢重型设备及冷轧、广平宇康特种车等7个项目争取省用地指标1840亩。同时,为85项市重点项目配套土地指标9357亩,一定程度缓解了重点项目用地制约。资金方面,组织金融单位现场考察重点项目和政银企对接洽谈会,市15家银行与37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签约金额70.6亿元。环境方面,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简化程序、提高效能。
4月27、28日,省委书记周本顺在邯郸调研期间对我市项目建设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我市项目建设坚持“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手抓,成效显著,氛围浓厚。8月份,杨崇勇常务副省长在全省重点项目调度会上指出,邯郸每年开展两次项目拉练,实名制打分,措施硬、力度大、势头好。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我市“三个集中”推进项目建设的做法,以“专题片”的形式在省委八届六次全会上介绍了经验,
三、明年项目建设初步考虑
2014年,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攻坚突破的关键一年。全市项目建设虽然总体进展较好,但项目质量、效益和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谋划储备还需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项目用地、资金等要素制约更加突出。推进2014年项目建设和经济工作,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必须坚持投资拉动,进一步强化项目质量、效益、速度;必须突出产业调整升级,下大力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强化重点突破,推进项目向重点区域聚集。
2014年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把促进度、促竣工、促达效作为工作的重点。项目盘子初步安排为“1155工程”,即:100项开工在建项目,总投资1540亿元,年计划投资440亿元;100项竣工投产项目,总投资778亿元,年计划投资260亿元;50项重大前期项目,总投资2130亿元,力争完成前期工作;500项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东部、中西部每个县(市、区)分别完成20个、30个。在项目筛选上坚持“四注重四优先”:注重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打造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优先支持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项目;注重项目质量和生态效益,优先支持纳税多、低能耗、零排放的项目;注重项目建设周期,优先支持建设进度快的项目;注重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提升城市承载力和民生项目。在工作中抓好“六个强化”:强化分包推进,筛选一批重大产业结构调整领军项目,由市、县两级领导分包推进;强化观摩拉练,年内组织两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上半年以新开为主,下半年以竣工为主;强化前期谋划,完善“三级谋划、两级储备”机制,谋划一批项目进入国家层面审批,每季筛选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市财政列支经费专项支持;强化项目落地,建立“招、建、管一条龙”服务机制,签约项目实行承办责任制,市发改委、商务局、重点办联合跟踪督查;强化用地保障,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优先支持“三率排序”位次靠前项目、全市集中观摩项目、急需开工重大项目,按建设时序分期、分批供地;强化专项考核,加大竣工项目投产达效的考核比重,重奖激励、加压促动,提升重点项目建设财源、税源的贡献率。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抢抓机遇,强化措施,保持全市项目建设持续活跃、持续攀升的良好势头,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打基础、聚后劲、增活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23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商务局局长王兆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关怀下,我市坚持把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凝聚各方招商引资力量,努力推进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目前,各项指标的全年完成情况还没有完成统计。截至目前,全市进出口总值完成32.2亿美元,其中外贸出口完成12.4亿美元,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完成6.86亿美元。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努力招大引强。一是以重大活动为载体开展集中招商引资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春节招商、廊坊经洽会、上海集中签约、厦门投洽会、邯郸集中签约等五个重大招商活动,共签约项目399个,总投资达5780亿元。二是积极开展自主招商。认真研究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趋势,对重点客商登门拜访、重点跟进,以小团组形式赴北京、山东、上海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先后接待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风电集团等重要客商来邯考察人员260批次。三是完善招商引资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了《邯郸籍副厅级以上人员数据库》、《与我市有合作关联性企业信息库》等四个重要客户资源信息库,建立了邯郸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动态管理系统,每月对签约项目履约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四是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创造性地实施土地指标分配与签约项目挂钩、签约项目落地与实绩考核挂钩的“双挂钩”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调度,确保外资进度。
(二)努力扩大对外经贸规模。一是进一步壮大出口主体。今年共举办各类外贸企业培训班3期,培训企业900余家,全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企业新增98家。二是增强促进外贸发展的整体合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外贸稳增长的政策,出台了《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有效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对骨干出口企业和有出口实绩、发展潜力大的出口企业,逐个排查走访,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组织海关、商检等部门深入到基层企业,帮助企业协调出口退税、商检、外汇核销等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出口。三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今年先后组织98家企业参加了广交会、亚欧博览会和上海跨采会等国内外知名展会,争取摊位108个,签订协议、意向180多个,价值3000万美元。四是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今年我市新增境外投资企业5家,对外增资企业1家,投资总额2826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2714万美元。
(三)努力加快园区建设和发展。一是加大争跑力度。经过努力,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已获批国家级开发区,已向省政府申报临漳等五家开发区(园区)升级为省级开发区(园区),目前都已呈报待批。二是培育龙头开发区。积极培育超千亿元开发区,经过争取,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列入河北省开发区产业倍增计划,成为重点培育的10个销售收入超1000亿元开发区之一。三是加快园区发展。1-11月份全市15家省级园区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增长28.3%、49%、41.8%、18%、19.9%和36.1%。
(四)努力优化对外开放大环境。市主要领导对于招商引资重大活动亲自参加、大客商亲自接见,好项目亲自协调,主管市领导常年奔波在招商和推进项目落实的一线,建立项目会商机制,全程跟踪服务帮办,直至达产达效。对于已签约的重点项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组织发改、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项目立项、环评、供地等方面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招商工作的开展。
(五)努力强化督导考核。将外贸外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重点企业,明确责任人,建立预警问责机制,实行周调度、旬督导、月通报、季评比,有力地推进了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指标进度不尽理想。实际利用外资同比下降1.9%,外贸出口同比下降6.6%。
利用外资方面:重签约、轻履约的现象依然存在,新审批外资项目少,对调结构、转方式起带动作用的装备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外资项目不够多、不够大。对外贸易方面:骨干企业出口乏力,出口产品结构不够优化。
下一步,我们将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南,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为目标,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以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快开发区建设、提高经济外向度为工作重点,力促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围绕重点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一是在招商领域方面,重点围绕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二是在招商区域方面,对外巩固日韩、提升港台、拓展欧美及东盟,对内瞄准京津、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三是在对接企业方面,重点联系韩国现代、美国奥钛、约翰迪尔、德国机械制造联合会、中国重汽、复星、厦工、柳工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四是在招商活动方面,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活动。重点组织参加香港投洽会、厦门投洽会、深圳高交会,开展专题活动,提高参会实效。
(二)借助提档升级加快开发区建设。一是加快开发区升级扩区。对达到省级开发区发展水平的各类园区积极争取纳入全省开发区序列管理,特别是加大没有省级开发区的县(区)的申报力度,实现县县都有省级开发区的目标。二是强化招商聚集发展。以开发区为主体,瞄准国际国内500强、行业100强、央企等大企业、大集团,努力引进一批新的投资强度高、税收贡献大、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战略支撑项目。三是动态管理规范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邯郸市开发区(园区)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邯郸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建立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机制。
(三)加大扶持力度扩大出口规模。一是培育外贸主体。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全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力争全市进出口企业总数突破1000家。二是强化政策服务。落实《关于稳定外贸增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推广曲周县设立出口退税基金经验,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继续实施“千人培训工程”,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三是搭建展会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外专业展销会,争取订单。四是扩大优势产品出口。促进久鹏化工、恒永防护、晨光色素、汉光耗材、光导重工和718所扩大产能和出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12月23日)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剑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常委会2013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从今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我市公安、司法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今年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为促进该法的贯彻实施,对《刑事诉讼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实施方案,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下旬至11月上旬,我市公安、司法机关积极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上下联动,对本系统落实《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11月中、下旬,市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在常委会副主任郑金平的领导下,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内司委委员,深入到邯山区、曲周县、广平县、永年县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公安、司法部门的工作汇报,查阅了相关卷宗,实地查看了羁押场所,与人大代表、基层公安司法干警、律师、专家学者等进行了座谈。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提出了建议,促进了《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
二、我市公安司法机关落实《刑事诉讼法》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市公安、司法机关更新执法观念,创新办案机制,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加强学习培训,转变干警执法理念。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要求公安、司法干警牢固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以提高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为重点的现代执法理念。针对个别干警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我市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转变执法理念。检察院多次召开贯彻落实刑诉法专题会议,要求全市检察干警充分认识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我市两级法院的刑事主管院长、庭长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法院学习贯彻新《刑诉法》培训班,市法院还组织两级法院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视频学习并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市公安机关举办了两期大规模的培训,培训业务骨干1300余人次,各县公安机关也开展培训70余场次,培训5000余人次,提高了干警办案能力。
(二)正确运用法律,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前提和基础。今年以来,我市公安、司法机关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对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多发性犯罪等的打击力度。截止10月份,我市检察系统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56件2984人,起诉1791件2419人,其中市检察院受理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71件176人,起诉61件109人。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549件2017人,二审刑事案件238件。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安全感的增强。
(三)提高执法能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安、司法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通过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避免了诉讼活动中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案件质量。公安机关严把立案、办案质量关,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不断提高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以及运用证据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能力。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审判机关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惩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意见》,对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强化执法措施,提高规范化办案能力。《刑诉法》对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安、司法机关积极探索落实这些规定的方式方法。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推行了庭前会议制度,解决了部分案件管辖异议、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问题。市中级法院举办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庭审观摩和讲评,全面推广和规范了简易程序的适用。市检察院确定了“庭前会议、量刑建议、刑事和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试点。公安部门大力引入科技化、信息化手段,提高了文明、规范的办案能力。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尽管各有关部门已经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但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不够,以至于群众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时,证据意识、证人出庭意识淡薄,还不能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公安、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干警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刑诉法修改给执法工作带来的挑战,存在放松懈怠心理。个别干警执法观念没有真正转变过来,“有罪推定”以及依赖口供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扭转和消除,刑事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障意识比较淡薄。
(三)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一方面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难,会见当事人的场所少,复制案件卷宗难的现象仍有发生。另一方面个别律师责任心不强,对案件敷衍了事,有的甚至出现串供嫌疑。
(五)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面对居高不下的刑事发案率以及日趋严谨的司法环节,检、法机关的人员配置已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突出。同时,司法机关的办案装备差、审判场所不足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制意识。《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司法机关要在搞好自身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这部法律,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公安、司法机关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深刻理解其立法宗旨和理念,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和保障人权有机地结合起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基层司法机关的人员和资金投入,帮助法检系统解决人员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
(三)严格律师执业规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强化刑事辩护律师的教育管理,使律师正确处理好与当事人、司法机关的关系,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严格遵循行为规范,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大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其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职能作用。
(四)分工合作,严格执行公检法互相制约原则。公安、司法部门要分工负责,互相制约,互相配合。检察机关要依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加强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公安机关对于确应逮捕而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案件,要及时提请复议或复核。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漏诉的,对于检察机关起诉证据不足以认定为犯罪的行为,要及时提出意见。公安司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流程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办案工作程序化、标准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2月23日举行。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面对较为复杂的经济形势,坚持将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 “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截止11月底,11个省直管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8.3亿元,占年计划的106.2%;12个省重大前期项目中两个项目提前开工建设;49个省市共管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28.8亿元,占年计划的110.3%。200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11.9亿元,占年计划的101.7%,其中40个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48.1亿元,占年计划的102.5%。省、市重点项目进度均超计划,预计全年完成投资计划的110%左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有的新上项目质量不高、技术含量低,发展方式仍显粗放;二是土地要素制约瓶颈较为突出,可用指标少、进地难,部分项目投资强度达不到要求;三是重大战略支撑项目、生产整机整车项目仍然偏少,部分项目建设速度慢;四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的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等。
为此,会议要求:
一、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理念,完善项目考核激励机制,把项目建设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建设富强邯郸的重要举措,坚定不移地大上项目、上大项目、上好项目,夯实工业项目在全市经济整体发展中的支撑基础。要把重点项目建设做为调结构、转方式的主要抓手,结合我市实际,谋划建设一批优质高效的大项目、好项目,科学规划项目布局。要重视新上项目的质量,严把审批、备案关,注重投资结构和项目收益,以项目结构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市经济科学发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坚持速度和效益并重。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对在建、竣工项目要完善督导、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对原有项目要跟踪问效到底,提高项目贡献率,真正使项目建设的成效体现到增加税收、拉动就业、改善民生上。突出科技创新,培育引进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的战略支撑项目。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提升,完善园区服务功能,引导园区明确产业定位,突出园区特色,做优做大作强产业项目发展平台。
三、优化发展环境,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环境不断改善,服务不断优化,吸引更多的项目落户邯郸。一是优化法治环境,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二是优化政务环境,简化审批环节和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兑现承诺,落实好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三是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进一步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制定充分利用技改资金,撬动企业主动加大转型升级投入的扶持政策。四是优化人才环境,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大企业人才培训,特别是加大引进人才力度,为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供人才支撑。五是优化生态环境。加强污染工业企业的综合治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六是抓实招商引资工作。加大对招商引资活动成果的后续督导,促使签约项目早落地、快建设,使招商引资活动的成果更多落到实处。
二、关于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各级政府均把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作为调结构、促转型、保增长的第一抓手,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今年,在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的情况下,通过招大引强、扩大外贸、园区聚集、优化服务、强化督导等措施,引进了一批战略投资者,增上了一批大项目。但因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趋紧,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不利因素影响,新项目少、拉动项目少、履约率低和出口乏力等问题,致使今年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为此,建议:
一、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实效。要在传统招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领导招商、以商招商、产业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和乡情招商等优势,特别要加大市一级领导外出招商的力度,切实提高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率,力推项目落地率、投产率和见效率;要紧紧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央企业、大型民营企业等招大商,着力引进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利税贡献高、带动作用强的亿元项目;要按照集群化、链式化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围绕我市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招群商,着力引进其上下游配套、产业链纵向延伸的关联项目,让“产业链招商”成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招商引资的主抓手,以此实现招商引资工作的新突破。
二、打造特色园区,做强引资载体。对园区建设要分类指导、提档升级,逐步形成不同特色园区,通过特色园区产业的“洼地”效应,增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一是在园区的规划上,要明确定位,突出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二是加强园区的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以完善的功能提升招商引资的吸引力;三是做好土地储备,用好用活存量土地,切实解决好工业项目用地难的问题;四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多方融资投入的多元化投入体系,积极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园区投入,尽快形成我市特色园区集群效应,使特色产业园区成为招商引资的主阵地。
三、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要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服务环境。一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二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开市场准入,培育和建立一批具有合格资质的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把依附于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种中介服务职能推向市场,破除垄断,参与平等竞争,为项目落地、企业招商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要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切实做好落地项目的跟踪服务,争取协议项目变合同,合同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加强队伍建设,激发招商活力。建立健全招商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机制,打造招商引资精英队伍;建立健全吸引招商人才的有效机制,把懂招商、会招商、能招商的人才聚起来、留下来,增强招商实力;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加大奖励力度,对目标责任完成的单位、个人和成功引资的中介组织、法人及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奖励,全面激发招商活力。
供职书
张 金 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就拟任的职务进行供职,规划局长的岗位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本次常委会通过了对我的任命,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城乡规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领导关心、社会瞩目,既事关城市的长远发展,又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学习作为锤炼品格、增强能力的根本途径,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
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及时、认真、妥善地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通过规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运行,不断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落实。
三、履职尽责,抓好城乡规划各项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兢兢业业、殚精竭虑、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好城乡规划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引领调控作用。一是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抓编制、成体系,抓质量、上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二是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精品规划、精品设计、精品建筑,提升城市建设水平。三是搞好规划服务,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东区引领、南北拓展、老城提升为重点,提高行政效能,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四是严格执行规划,严格规划管理制度、严格规划管理程序、严格规划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责任追究,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法定性。
四、勤政廉洁,树立城乡规划队伍良好形象
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按照“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珍视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并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如果本次常委会没有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也一定正确对待,愉快地服从组织安排,尽心尽力,一如既往地把本职工作做好。
以上是我的供职发言,请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和各位委员审议。
谢谢大家。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郭进喜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郭进喜辞去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许可对连维臣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我市人大代表连维臣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决定许可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对连维臣采取强制措施。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3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金江为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任命:
顾香玲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免去:
何志刚的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
申永清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