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2号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013年8月2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5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保卫、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人事任命事项。会议决定任命何江海同志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瑞书、武卫东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草案),接受张瑞书、武卫东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学增主持会议,副主任武十周、郑金平、胡永海、齐景海、李永科、李惠玲,秘书长王书生及常委会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宋仁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振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上,彭学增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对这五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加快建设魏县引黄调蓄水灌溉项目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将全市重点景点捆绑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这两个议案作为批评建议转交市政府进行办理。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公路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这两个执法检查报告转交市政府进行办理。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邯郸市城市水网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会议决定任命孟广军、艾文庆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彭学增主任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大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饱满的精神状态进入角色,学习人大知识,熟悉人大情况,按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务实创新,推动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职尽责,常委会的各项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富有成效地开展。每次常委会会议大家按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调整时间,深入调研,按时出席,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以大局为重、发展为重、民生为重,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议题的要害和关键,认真审议,踊跃发言,保证了常委会决议、决定及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结合全省正在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当前,一定要从精简会议、文件,改变文风、会风做起,从严肃工作纪律做起。一是精简会议和文件数量。从严掌握,对主题不明确、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发文要确有需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一定要短。要充分利用网络功能,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减少发文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实现文风改进。二是压缩会议规模,注重会议效果。尽量压缩规模和规格,减少参加人员,不安排宴请,不布置豪华会场,不铺张浪费。会议要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务实高效,简化议程,缩短时间,提倡开小会、开短会、开解决实际问题的会。三是抓纪律、转作风、树形象。坚决治理庸、懒、散、拖等不良作风。加强考勤管理、办公秩序、工作流程等制度的落实,严格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考核,大力倡导并形成爱岗敬业、严谨细致、团结奉献、纪律严明的良好作风,不断提高各项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上再上新的台阶。
近一段时间,中央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联系河北,足见对河北发展的重视,对河北人民的关心与厚爱。广大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既感到有压力,又认为很必要,能够积极认真地投入到活动中来,社会各界也给予很高评价。希望大家紧跟形势,对省委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加关注、多加留意,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种要求,为明年市级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决议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对此议案的审议报告。会议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审议报告。
会议认为,我市资源型重化工产业结构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问题突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严重,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等加重了大气污染,我市独特的地理条件和气候特点对雾霾天气的形成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身心健康。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多部门雾霾污染预警预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牵总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大气综合整治考核问责等新机制,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政策支持、科技支撑。二是大力改变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三是加快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抓好新老“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和列入省千家重点治理企业污染防治项目,深化重点行业工程减排。四是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五是公安、商务、环保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全面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六是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养成节能低碳的生活习惯,形成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议案切合实际,十分必要。市政府要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并于2013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关于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仁堂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和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精心组织收入,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下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预算的顺利执行。但受经济增速放缓、重点行业效益大幅下滑等多种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大幅下降。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26582万元,占年计划的44.9%,比进度短收184418万元,下降12.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42283万元,占预算的47.5%,比进度短收50218万元,下降9.3%。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41672万元,占预算的53.4%,增长11.9%。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7111万元,占预算的66.3%,同比增长76.8%;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97487万元,占预算的49.2%,同比增长3.6%。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59689万元,占预算的44.2%,比进度短收33791万元,下降22%,主要是由于税收增长乏力、市级分享减少以及去年非税收入基数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增值税完成40503万元,占预算的35.8%,下降26.6%;企业所得税完成31533万元,占预算的47.3%,下降13.6%;营业税完成92249万元,占预算的49.2%,增长8.3%;个人所得税完成7051万元,占预算的56.9%,增长2.5%;其他小税种完成57774万元,占预算的48.2%,可比下降13.9%。非税收入完成30579万元,占预算的34.9%,下降54.2%。
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6179万元,占预算的38.6%,下降6.7%,主要是由于交通运输支出上级专款下达较晚,6月底相对降幅较大,影响了整体进度。主要支出项目:教育支出53864万元,占预算的53.8%,增长6.7%;交通运输支出39524万元,占预算的68.5%,下降4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758万元,占预算的69.7%,增长31.8%;公共安全支出23980万元,占预算的48%,增长9.9%;医疗卫生支出16500万元,占预算的40.7%,增长12.4%;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占预算的40.2%,增长61.1%;农林水事务支出3856万元,占预算的19.5%,增长32.1%;科学技术支出2162万元,占预算的40.6%,增长0.3%。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86553万元,占预算的46%,增长3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87722万元,其中,下达专款列县区支出81429万元;市本级支出106293万元,占预算的21.9%,下降44.6%,主要用于城建重点项目、土地开发补偿、住房保障等方面。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收入总量减少,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6月底,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2.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5亿元,下降12.1%。一是重点行业税收下降。全市钢铁行业上半年入库税收24亿元、下降27.6%,煤炭行业入库税收14.1亿元、下降37.6%,两大行业比去年同期一共减收17.6亿元,下拉全市财政收入增速9.5个百分点。其他行业上半年入库税收94亿元,增长8.6%,同比增收7.1亿元,但难以弥补钢铁、煤炭减收缺口。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截至6月底,全市税收收入完成132.1亿元,占全市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1.1%,比去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税收收入完成67.5亿元,占比67.5%,比去年同期提高8.4个百分点。
——资金筹措有力,助推发展成效明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在“生钱、收钱、借钱、贷钱、赚钱、省钱、要钱”上下功夫、做文章,争取上级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71.5亿元,借用省往来款项6亿元,支持国土部门获得银行授信11亿元,支持城投公司、交投公司分别发行企业债券20亿元、10亿元,财政筹资能力和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助推各项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一是支持项目建设。通过预算安排、多方调剂,市本级拨付资金12.6亿元,重点支持国际陆港、高铁东站、串城街改造、滏阳河通航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位。二是助推农业发展。市本级拨付资金2994万元,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拨付资金1537万元,支持“后吨粮市”建设。全市拨付支农专项资金4.9亿元,用于现代粮食生产项目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黑龙港流域扶贫开发。三是扶持企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市本级拨付改制资金2.7亿元,推动16家亏困企业改制重组,善安置职工9542人。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市本级拨付资金2522万元,重点用于提升环保、水质监测能力;拨付资金1240万元,妥善处理漳河上游水污染事件。全市拨付资金3425万元,加强城镇垃圾处理、环境治理、节能环保项目建设,推动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发展。
——支出结构优化,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围绕打造民生财政,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更多的财力惠及民生。一是优先发展教育。全市拨付资金7亿元,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资金2.5亿元,推动校安工程建设;拨付资金1408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324人次。二是深化医疗改革。全市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及704万农村人口、72万城镇居民;拨付资金1.6亿元,推动药品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建设和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提升社保水平。全市筹措居民养老保险资金5.2亿元,保证了90.3万名60岁以上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对326万名参保居民给予了补助;拨付低保、残疾人保障、优抚救助等资金6.6亿元,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困难状况。四是服务社会管理。全市拨付资金7.5亿元,推动政法保障机制改革,保障政法部门业务装备和办案经费支出需要。市级拨付巡防经费213万元,构建“平安邯郸”,主城区街面见警率显著提高、发案率明显下降。五是切实保障住房。全市拨付资金3.3亿元,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拨付廉租住房补贴1400万元,惠及1.2万户贫困家庭。六是落实惠民政策。全市发放粮食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8.5亿元,惠及161.7万户;发放成品油改革补贴资金3.3亿元,保障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及7000辆出租车的正常运营。
——财政改革深化,理财能力不断提升。以构建“五型财政”为目标,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科学理财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分段实施,稳步推进,6757户纳税人信息全部完成移交。二是绩效预算改革逐步规范。健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市直部门项目绩效预算编制,探索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绩效评价体系;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上半年全市评审项目637个,节省资金8亿元,节资率23.2%。三是深化集中支付改革。在全省首家试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公务卡改革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强化指标控制、激励考评等措施,上半年全市支出超进度3.4个百分点。四是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加大采购制度创新和信息平台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升采购水平。上半年,政府采购额13.03亿元,节资率9.6%。
三、下半年面临的形势
收入方面,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趋缓,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十分困难。今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各项指标增速回落的影响,我市主导产业钢铁、煤炭的产品价格下跌,企业效益大幅下滑。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2.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3个百分点,预计下半年经济形势仍难有大的改观,加之国家继续实施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和“营改增”全面铺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收的压力前所未有。
支出方面,刚性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十分尖锐。今年以来,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新农合补助标准和参合率、提高医疗参保人员待遇、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等各类新增支出和刚性需求越来越多。市本级加快推进东部新区建设、串城街改造、滏阳河通航等重点项目,各类基建项目资金需求合计高达165亿元以上,加之今年仍处于偿债高峰期,全年共需偿还政府性债务近30亿元,收支矛盾十分尖锐,在当前组织收入较为困难的情况下,保运转、保民生、保发展的的压力和难度非常大。
总体分析,2013年财政形势十分复杂严峻,各级财政普遍存在“收入提升乏力、支出需求增长、预算平衡困难”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聚财增收,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收支结构,围绕“打造五型财政、做好八钱文章”的总体思路,努力破解资金保障难题,确保全年收支平衡,更好地支持社会经济事业发展。
四、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在组织收入上下功夫。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亲自协调,继续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月通报、适时约谈的推进机制,层层分解落实收入任务,逐一跟踪督导,确保收入进度。二是切实强化税收征管。大力加强综合治税,不断拓宽税源控管渠道,强化信息采集与比对分析,堵塞税收漏洞;深入实施重点监控和专项治理,对全市568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着力抓好市场专项清理,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切实提高收入质量。着力在提高税收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逐步提高税收收入比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二)在厉行节约上下功夫。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围绕落实“八项规定”,从紧审核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做到三个严控。一是严控预算追加。凡一般性支出的追加预算报告一律不受理、不呈报、不审批、不拨付;确需追加的政策性支出,从严控制、报批。二是严控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公车配备、因公出国(境)和招待规模,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严控土地收支。加快土地出让步伐和资金回笼,统一掌握政策,严格控制收储成本和拆迁成本,提高政府收益。对政府投资项目,视轻重缓急安排资金,并严格控制资金拨付节奏。
(三)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倾斜更多财力支持重点民生工程,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7个方面95件民生实事。一是提升民生保障能力。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政策落实到位;扩大保障范围,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就业培训等全方位覆盖。二是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大力支持饮水安全、校舍维修、文化体育、保障性住房等工程建设,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幸福指数。三是探索创新保障机制。与有关部门建立互联互通的工作协调机制,准确掌握人员基数、保障标准、动态变化等情况,充分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的筹资积极性,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多元投入、共建共享的创新机制。
(四)在促进发展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破解资金瓶颈,支持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加大以存引贷力度。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年度预算正常执行的基础上,盘活存量资金,发挥杠杆作用,引导商业银行将更多贷款投向重点项目。二是优化资金配置。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资金分配决策机制,探索竞争性分配改革,多中选好、好中选优、集中投放,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重点产业化项目等。三是探索转变投入方式。采取BT融资、发行债券等方式融集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招商,借助大企业、大集团资金参与城市建设;采取贷款贴息、担保风险补偿、奖补结合等多种方式,更多地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四是加大跑步进厅力度。围绕国家和省投资重点,科学谋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的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
(五)在规范理财上下功夫。围绕建设“五型财政”目标,进一步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增强依法理财的观念,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二是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政府采购等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乡镇财政所职能,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乡镇财政惠农资金发放和监管职能,提升乡镇财政综合服务能力。四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切实加强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债务风险防范,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安全高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2013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8月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着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了平稳运行。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541.4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增长9.4%,快于全省0.7个百分点,居全省第四位。
(一)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实现“十连增”。全市586万亩小麦总产273.3万吨,亩产485.6公斤,分别比去年增长5.6%和6.7%,小麦单产、总产再创新高。其中,200万亩小麦高产创建示范方预计亩产594.9公斤。“棉麦双丰”工程顺利实施,落实棉麦间套面积20万亩。3月,国务院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6月,李克强总理到我市视察三夏麦收情况,对我市的粮食生产及“吨粮市”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工业生产平稳运行,低耗能产业增长较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692.7亿元,同比增长11.4%,快于全省0.1个百分点。低耗能产业运行良好。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分别实现增加值63.6亿元和26.1亿元,分别增长26%和22.6%,分别快于全市14.6个和11.2个百分点,成为工业增长新的支撑力量。工业用电稳定增长。全市工业用电量完成151.1亿度,增长6.6%,高于全省3.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
(三)重点项目快速推进,投资保持较快增长。11个省直管项目完成投资77.6亿元,49个省市共管项目完成投资206.8亿元,分别占年计划的52.1%和53.2%,项目开工率达到85.3%。200项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93.4亿元,占年计划的56.2%。在重点项目的带动下,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39.6亿元,增长19.7%,比1-5月份加快3.5个百分点。
(四)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转型升级成效显现。投资结构持续优化。装备制造、现代物流、高新技术三大新兴产业完成投资342.5亿元,为钢铁、煤炭、电力三大传统产业的3.5倍。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5.8%,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改善。六大高耗能产业完成增加值508.7亿元,占全市比重73.4%,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轻工业增长21.4%,快于重工业11.1个百分点。轻工业比重由上年的15.3%提高到18.3%。区域结构趋于协调。东部十县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快于全市18.7个、17.4个和14.0个百分点,占全市比重较2012年分别提高2.1个、5.1个和6.8个百分点。
(五)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金融环境稳健运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团分赴美国、韩国、土耳其、以色列招商引资。积极组织参加廊洽会,成功举办长三角名企对接会暨重点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活动,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上半年,全市引进省外资金510.2亿元,项目1146项,人才9485名,分别增长199.1%、147.5%和92.0%。涉县三利股份、广平生泰食品在天交所挂牌上市。6月份,全市首家外资银行—澳洲联邦银行磁县村镇银行、永年村镇银行成功入驻。组织15家金融机构考察全市86个重点项目,与38个项目达成10.9亿元贷款协议。6月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2009.2亿元,比年初增长9.1%,比一季度加快3.2个百分点。
(六)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生活持续改善。居民就业形势良好。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55%。城镇登记失业率4.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万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2.7万人,分别完成省定目标的63.8%和67.5%。民生保障顺利开展。全市开工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17263套(户),占省下达目标的114.4%,其中保障性住房439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2867套(户)。截至目前已竣工12570套,分配入住10858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47户。基层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530个帮扶村主街道硬化任务提前三个月完成任务。
二、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符合年初确定的“稳中有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但在严峻复杂的宏观形势下,受需求低迷、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全市经济运行压力较大。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工业效益持续回落的压力。今年以来,受钢铁、煤炭产品价格大幅下跌、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传统行业利润大幅下滑。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64亿元,增长5.6%,较一季度回落1.5个百分点。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全市亏损企业达到121家,亏损面12.4%。6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85家,比5月份增加9家。
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压力。上半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2.7亿元,占年计划的44.9%,同比下降12.1%。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4.2亿元,同比下降9.3%。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完成49.6亿元和19.3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6%和11.9%。受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营改增”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增收形势不容乐观,保障民生领域刚性支出难度加大。
三是内外需求同步下滑的压力。上半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88.3亿元,同比增长13.1%,低于上年同期2.3个百分点。受人民币升值和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19亿美元,同比下降5.8%。其中,出口7亿美元,下降4.7%;进口12亿美元,下降6.5%。
四是生态治理日益紧迫的压力。今年以来,包括邯郸在内的河北多个城市屡次进入全国城市空气质量重污染城市行列。3月份,环保部出台措施对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等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6大行业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月份,国家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近期还将发布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对我市改造传统产业及新上项目提出了更高要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还需付诸更大努力。
虽然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存在一些即期压力,但也应看到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机遇。今年以来,国家先后取消和下放149项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了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近日,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信息消费,拉动国内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确保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综合分析,下半年我市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三季度有望实现弱势回升或温和复苏。
三、下一步经济工作安排
下半年是全市经济巩固筑底基础、实现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是确保圆满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攻坚时期。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必须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确保全年任务目标圆满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速重点项目建设。一方面,抓项目推进。深入实施重点项目“4251”工程,强力攻坚重点项目。坚持“内生”与“外引”两手抓,谋划引进一批投资50亿元、上百亿元的大项目、好项目。坚持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竣工、竣工项目抓达产达效,实施台账式管理,保姆式服务,狠抓在建项目进度,对11项省直管、49项省市共管以及40项重大项目、200项市重点项目逐一制定推进方案,分类指导,提速建设。力争三季度末,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开工率均达到100%,计划竣工项目达到40项以上。另一方面,抓要素保障。三季度,再筛选一批急需资金的重大项目,组织第二次全市金融机构考察对接专项活动,力争贷款协议达到10亿元以上。强化土地整理和集约用地,通过改造沙荒地、岗坡地和河滩地,新增一批建设用地指标向重大项目、急需开工项目倾斜。
(二)力促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一是加强重点企业帮扶。对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500家大中型企业,实施市县分级负责、领导分包、重点帮扶。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实施属地领导和部门“一对一”帮扶,着重稳生产、增效益。二是做好新增入统。围绕全年完成新增入统200家企业目标,组织达到申报规模的企业按时申报。年内新建工业项目申报入统达到100个,规下工业企业升规上100家。三是强化政策扶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三年千项”工程和央企对接、校企合作等项目。同时,出台鼓励个体工商户转法人企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的具体措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四是创优发展环境。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干扰、阻挠、破坏企业生产秩序,以及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为企业生产经营营造宽松的环境。
(三)下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持“有中生新”、“无中生有”两手抓,在“有中生新”上,积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三季度,研究制订《关于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谋深谋实未来3—5年钢铁、煤炭、电力等七大行业产业转型升级路线图。研究出台《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近期重点加速推进24家钢企谋划的总投资509亿元的106个产品延伸项目,14家钢企谋划的总投资232.4亿元的42个非钢产业项目。着力壮大服务业。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五年倍增计划》,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集中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科技创意、金融服务和文化旅游五大产业,力争全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4%以上。在“无中生有”上,大力培育新兴产业。8月份,围绕落实《全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完善《进一步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实施意见》。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高成长性企业培育和重大龙头项目引进。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引导全市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积极开展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和平台建设,年内全市新增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10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市建设,开展“专利申请质量年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确保全年农业增产增收。一是提早安排秋粮生产。在夏粮“十连增”的基础上,及早安排秋粮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定播种面积,提高单产能力;深入开展高产创建活动,辐射带动,均衡增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秋粮生产水平。二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抓好投资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重点做大做强100家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营机制活、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和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建设,确保全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三是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推进南水北调邯郸段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明年9月底前具备通水条件。加快引黄灌区建设,抓好漳滏河、跃峰渠等7个大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发展节水灌溉40万亩。
(五)推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一是强化园区聚集。把园区作为做大做强县域产业的重要载体。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提速“一县一区”建设。即每个县重点扶持建设一个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竞争力强、聚集度高的省级产业聚集或开发区。其中,西部县(市)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精品钢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接续产业,中部县(区)加快发展以金融、现代商贸、高新技术、房地产为代表的都市产业,东部县积极培育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农产品加工等为代表的主导产业。年内,各个园区全部实现“九通一平”,东部县园区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西部县园区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均达到5个以上。二是强化县城带动。着眼于充分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的带动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大做强县城规模。推动县城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发展框架,完善公共设施,增强县城对县域资金、技术、人才、优质产业的吸纳能力。三是强化基础支撑。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保障,加强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近期重点推进京港澳高速、邯大高速建设,力争实现县县通高速,各县城15分钟上高速。加快对农村电网全面改造,实施南水北调、引黄入冀等一批重点水利工程,统筹推进城乡水电路气讯建设。
(六)持续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深化“双百”工程。加大24个央企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力度,力争年内竣工项目4个以上,东郊热电等6个前期项目全部实现开工。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对接联系,推动校企开展全方位、多领域合作。对已与我市签订合作协议或意向的院校,持续跟踪,力争取得突破进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利用外资千万美元以上项目责任制,突出抓好各类签约活动所签协议落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开展小团队、“点对点”、产业链招商和以商招商,加强与知名外企、国企和民企的联系对接,力争年内中西部每个县(市、区)引进超50亿元项目2个以上,东部每个县引进超10亿元项目2个以上。三是努力扩大出口规模。鼓励支持市内骨干企业在境外谋划建设资源开发基地和生产制造基地。对进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重点外贸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帮助新兴铸管、企美农业等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争取鸡泽铸件成为省级外贸转型基地,力争永年蔬菜、曲周色素列入省级出口聚集区。
(七)千方百计促进财税增收。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对全市568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查。对税收贡献与企业经营效益不匹配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开展商用房产出租等行业税收等专项治理。狠抓营业税等税种的清理和城建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的征管,杜绝跑冒滴漏。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对事关民生的社保、医疗、优抚、教育等政策性支出,严格按要求拨付到位。足额安排重点专项资金,支持“后吨粮市”建设、工业技改、项目推进等战略重点事业。三是厉行勤俭节约。落实党政机关“三公”经费零增长措施,切实降低行政成本。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办好民生实事。对向全市人民承诺的17个方面95件实事逐一调度,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确保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二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中小型企业。下半年再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三是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拓展城乡居民社保和养老保险覆盖面;医疗保险在基金允许的范围内积极调整政策、提高待遇,推进城镇医保市级统筹,解决封闭运行企业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四是提升卫生服务水平。建成完善主城区3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优化资源布局。确保年内实现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全覆盖,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稳步推进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第三方监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五是加强环境整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完成200项工业和建筑节能工程、469项减排工程项目。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落后焦化产能40万吨,水泥产能140万吨。560个项目治理全部完成,415家小石料、小白灰、煤场、渣场全部取缔、关停或整治到位,13条重点道路全部完成治理任务,150个原料场、渣场全部实现“五化”标准,8个环境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六是抓好安全生产。突出抓好矿山、危化物品、建设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期重点抓好暑期汛期安全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8月9日)
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们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水利工作中心任务,落实惠农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创新管理机制,使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绩。经过努力,全市已发展有效实灌面积745万亩,节水灌溉面积457万亩,为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粮食丰收、促进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大力引蓄水源,为农业生产提供支撑
水利作为粮食生产的基本条件,为农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这是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们充分发挥引黄、引漳、引卫等工程作用,千方百计多引水、多蓄水,在去年底岳城、东武仕两大水库蓄水3亿多立方米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调引漳河水1.13亿方、黄河水2400万方,利用泵站提卫河水8300多万方,使上半年地表水总量达到5亿立方米,最大限度地满足春、夏灌需求。积极做好生态水网运行管理,科学配置水源,并发动各级抗旱服务组织,帮助群众开展灌溉设施维修配套,全力做好春灌、夏灌服务。仅上半年就为农业灌溉供水2.84亿立方米,完成地表水灌溉180万亩次,比去年同期多供水3400万立方米、多灌溉30万亩次,为我市夏粮生产实现“十连增”做出了贡献。
二、谋划实施引黄灌区建设
为开辟新的水源,2010年我市自筹资金7300多万元,实施引黄入邯工程并实现通水运行目标,又连续两年投资1.6亿元实施配套建设,使引黄通水范围扩大到东部8个县,通水河渠达到397公里。通水以来,已累计调引黄河水1.8亿立方米,灌溉农田30万亩、140万亩次,在实现“吨粮市”建设目标、促进东部振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扩大引黄受益范围,实现引黄建设长远发展,我们积极谋划将引黄工程提升到国家大型灌区建设的高度,已编制完成《邯郸市引黄灌区规划》,并上报省水利厅待批。今年,结合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开工实施了引黄灌区建设的部分工程。目前,曲周、肥乡、鸡泽、大名、馆陶等县结合生态水网综合开发已扩大灌溉面积6.2万亩,邱县结合陈村灌区续建配套,正在进行建筑物改造;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488万元实施了大名县魏大馆排干治理工程,魏县魏大馆排干治理工程已下达投资计划,在汛后实施。今年上半年,在引黄河南段工程淤沙严重的不利条件下又引黄河水2400万方,汛后还将加大引水力度,使更多黄河水服务我市农业生产。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争跑力度,争取我市《引黄灌区规划》早日批复、东风渠清淤工程立项,并尽快实施。
三、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力度
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漳滏河、跃峰渠等四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涉县漳北、馆陶卫西等中型灌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在粮食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已争取灌区续建配套资金1亿元,主要实施漳滏河灌区、跃峰渠灌区、邱县陈村灌区配套建设,清淤衬砌渠道173公里,维修建筑物87座,恢复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增加节水能力1300万立方米,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500吨。
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
近年来,我们依托国家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农业、节水灌溉等项目,大力推进肥乡、大名、临漳、成安、魏县、永年、磁县、鸡泽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曲周、广平、馆陶等3个现代农业项目县建设,采取集中投入,规模化实施,整合资金,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在井灌区推行智能灌溉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用水信息采集、地下水位信息采集、土壤墒情、水利设施的安全防护等,县水利局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后,通过LED显示屏向农户随时发布灌溉信息,指引广大农户进行科学灌溉。进一步加强节水工程管理,大力推行农民用水协会建设,将工程产权一次性交给村级用水协会组织,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排灌溉秩序、工程管理、维修及水费的征收等工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截止目前,今年我们已争取省以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2亿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1万亩,恢复改善灌溉面积23万亩。
五、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
农村饮水安全直接关系到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去年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的实施意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在去年解决437个村、59.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今年又确定了解决632个村、77万人的饮水问题的目标。
为推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我们继续采取整乡整村推进、集中连片的方式,将任务落实到各县(市、区),采取分组分片检查督导方式,全力推进饮水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并完善建立工程管护机制,加强饮水工程日常管理和维护。截止目前,今年已解决366个村、44.6万人吃上了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占任务指标的58%。
六、深入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
扎实推进太行山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省级小流域治理工程,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和水源地保护工作,推进水保监测和监督管理,今年已完成投资2000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5平方公里,占目标任务的57%。目前,全市已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93平方公里,据卫星遥感显示我市近十年来水土流失面积每年减少约40平方公里,使重点治理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工矿区人为水土流失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初步走上了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轨道,并形成了京娘湖、溢泉岭、元宝山等多处新兴生态景区以及板栗、花椒、核桃等一批高效产业园区,水土保持成为一项惠及城乡的“德政工程”、“致富工程”。
近年来,在推进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以项目为载体,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不断加大项目建设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农业水利化程度不高,农田水利建设投入还有待增加,此外,还存在相关涉农水利建设项目缺乏统一规划,水利建设投资分散的问题。为此,我们恳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多关注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呼吁各级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并增强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的权威性。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完善细化水利项目规划,超前做好项目前期,健全前期工作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认真做好项目的谋划、包装和跑办,努力争取更多的水利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为农田水利建设长效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陈俊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的审议工作,为常委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委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先后深入到主城区及武安、磁县、峰峰矿区等地10余家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和暗访,并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市发改委、环保局、气象局、建设局、交警支队等12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征求了部分专家和市民的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的必要性
大气污染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危害着人们的身心健康。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突出抓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大气综合整治、城市建筑扬尘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重点企业治理项目完成592项,取缔各类重污染小企业1175家,43家企业料场完成仓化、棚化,市政府下达污染减排任务609项,其中,大气减排项目41项,目前11项已完工试运行,9项正在安装设备,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受静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及人为排放活动的影响,邯郸乃至华北地区长时间、大范围连续出现雾霾天气,城市空气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今年1-6月份,邯郸主城区PM2.5浓度平均值为155微克/立方米(标准为75微克/立方米),超标1.07倍,按新的环境质量标准监测和评价,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的天数仅有18天。从调研情况看,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内容较为全面,操作性较强,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呼声,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十分必要且可行。
二、大气污染形成的主要原因
一是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问题突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资源型重化工产业结构和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问题突出,燃料以煤炭为主,钢铁、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85%以上,钢铁行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市工业排放量近70%,原煤、洗精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6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使得结构性污染严重,即便企业都实现达标排放,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空气质量在短期内很难达到新的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仍需加强。随着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建筑工程急剧增加,建筑施工、道路改造、房屋拆迁、车辆运输等产生的扬尘成为当前大气污染源之一。在建筑施工方面,部分建筑企业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防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达不到环保标准要求。在车辆运输方面,车辆超高、超限、敞篷运输问题突出,散落抛洒问题仍然严重。
三是机动车尾气成为大气重要污染源。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12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143万辆(含摩托车),比2011年增长15万辆,市中心区道路交通密集,平均车速偏低,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区域集中度高,给环境空气质量形成了新的复合型大气污染。此外,加油站油气、喷涂油漆、家庭装修中使用黏合物、干洗店使用化学溶剂,都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这些挥发性有机物是PM2.5生成的重要前体物,导致生成更多的颗粒物。
三、几点建议
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1、建立一套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新机制。建议积极与周边城市协调,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尽快成立专门的机构,在人员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以便更好地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确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主导地位,明晰相关部门具体职责,使得相关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加强环保、气象、能源、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动,形成控制灰霾污染的合力,建立跨部门、跨学科的雾霾污染预警预报平台;严格落实考核问责制,将大气综合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制定大气综合整治考核实施办法和年度考核细则,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票否决和倒逼问责机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县(市、区)和部门从严问责;进一步增加大气环境治理、科研与监测的资金投入,为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提供资金支持、科技支撑。
2、大力改善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抓好能源结构调整,加强燃煤控制,推广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制定长期的煤炭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提高外输电的比例。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使用,未配套高效脱硫、除尘设施的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禁止直接燃烧含硫份超过1%、灰分超过20%的煤炭及制品。全面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全面淘汰集中供热区内10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在城市核心区域实行能源替代,逐步降低用煤量,新的扩改建项目原则上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替代,扩大集中供气、供热面积。
3、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加快煤炭、电力、钢铁、焦炭、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进度,抓好新老“双三十”单位节能减排和列入省千家重点治理企业污染防治项目,深化重点行业工程减排,抓好钢铁、电力、水泥等行业污染治理。新建燃煤机组要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有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安装脱硝设施,35吨以上燃煤锅炉要全部实现烟气脱硫。继续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保证治污设施稳定发挥效益。
4、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市内三区一县和市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检查不间断、整改不拖延、处罚不手软。督促建筑施工、市政工程等施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全面落实扬尘措施。加大道路机扫和洒水频度,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必须符合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加强环城路综合整治力度,尽快完成整治任务,抓紧搞好道路周边绿化、硬化。加大对运输车辆超高、超限查处力度,加强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尤其加大夜间检查力度。
5、抓实机动车污染控制,防治光化学烟雾。公安、商务、环保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加大机动车路检、抽检力度,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年底前,主城区黄标车限行,按环保分类标志,对机动车采取相应的限行区域、时段或车型交通管制措施。发展绿色交通,减少污染排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合理设置公共交通系统,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缓解交通拥堵。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全面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6、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我市空气污染治理的目标、措施、工作要求和推进力度,客观反映空气污染成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养成节能低碳的生活习惯,形成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我委认为,王洪成等十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议案》,案由案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督促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并于2013年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农村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关于加快建设魏县引黄调蓄水灌溉项目的议案》审议
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经委主任委员冯瑞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将高章文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魏县引黄调蓄水灌溉项目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交付农经委审议后,我委在齐景海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魏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负责同志,市发改委、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以及部分提议案代表深入魏县引黄入邯现场进行调研,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座谈。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该项工作汇报。调阅了魏县水利部门相关资料。就议案案由、案据和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做了较为全面的调查论证。我委认为,该议案案由案据充分,建设调蓄水工程对于高效利用黄河水、提高其灌溉能力和改善生态环境都有重要意义。但是,鉴于河北省政府正在规划引黄入冀工程,同时考虑到目前在魏县建设调蓄水工程所需资金、占用土地等困难较大,因此建议常委会将此议案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市政府办理,督促市政府积极争取将议案所列项目列入省规划的配套工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
《关于将邯郸市重点旅游景点捆绑创建国家5A级景区,
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议案》的审议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翟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办理好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将邯郸市重点旅游景点捆绑创建国家5A级景区,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我委先后深入到武安、涉县、永年、魏县、临漳等县(市),对《议案》进行了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了旅游、交通、水利、林业、国地资源等部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旅游资源丰富,不仅有旖旎的自然风光,而且有厚重的人文景观。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000多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省级108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4处,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大遗址3处(赵王城、邺城、北朝墓群),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处(京娘湖、东武仕),国家级森林公园2处(洺河源、响堂山),国家地质公园1处(洺河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娲皇宫、北响堂石窟)。其中武灵丛台、响堂山石窟、娲皇宫、黄梁梦吕仙祠、广府古城、磁州窑遗址、129师司令部旧址等,已成为文化积淀深厚、品牌魅力独特的旅游景区。全市现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4处,其中4A级景区14处,但尚无一处5A级景区。
我委认为,李增书等11名代表提出的《议案》,案由案据比较充分,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前瞻性,对填补我市5A级景区空白,提升邯郸旅游形象,推进旅游经济发展,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武安市已经启动“东太行山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工作,但资金和道路两大难题迟缓了创建进程,而市、县两级财政一时又难以拿出巨额资金,用于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创建工作应由政府根据财力状况稳步推进。
建议将该《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公路法执法检查
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
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楚福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公路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从今年5月上旬至8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下简称“公路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路法执法检查的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在全市开展了公路法执法检查。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成立了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印发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市的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上下联动,各级政府全部进行了自查自纠。7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公路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常委会副主任李永科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到永年县、鸡泽县、曲周县、广平县、肥乡县、邯郸县对东部路网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查看了广府旅游专线、邯临线、赵辛线、霍曲线、定魏线、214、234省道、309国道等部分东部路网的建设情况及公路两侧环境治理情况,先后听取了市交通局和各县人大、政府的汇报,并结合近年来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道路管理与养护力度》、《关于将邯郸东部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列入市财政计划》等议案中的问题,与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进一步掌握了情况,摸清了底数。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了公路法的贯彻实施。
二、对我市贯彻公路法的基本评价
开展公路法执法检查以来,市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能够认真贯彻公路法,科学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公路建设,全面加强养护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意识。开展执法检查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资料、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村镇、公路沿线开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使公路法律、法规深入民心,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认识。两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辆3000余辆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告3000余份,为全民协力爱路护路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为公路行政执法和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认真研究,科学编制公路发展规划。市政府及其交通部门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编制我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了公路发展的“五大目标”。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县通高速,周边城市及中原经济协作区12个城市高速公路直接连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实现环中心城区“一小时交通圈”,使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得到明显提升。
(三)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公路项目建设。一是加大项目管理力度,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和操作规程,对施工单位实施全过程监督,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建设资金做好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通过审计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加大争跑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面加快公路项目建设步伐。两年来,已建设完成广府旅游路、京港澳高速改扩建等十多项工程,邯大高速、邯临快速路等工程正在实施。预计到2015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16000公里,为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坚实的公路交通保障。
(四)严格管理,构建良好的通行环境。市交通部门不断完善路政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公路法》、《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六项行业管理规定和办法,加强了行业监管力度。对执法人员定期进行法律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全员素质,规范路政执法管理,严格依法治路。加强公路巡查,加大整治力度,完善治理措施,维护路产路权。近几年共拆除违章建筑物近89万立方米;清理非交通标志3200余块;清理垃圾、堆积物27万立方米;清除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近1200处;清理规范平交道口350处,有效改善了公路交通运输环境。
三、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对《公路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还不够。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对公路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宣传的广度不够大,贯彻的力度不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缺乏了解,守法意识淡薄,影响了《公路法》贯彻执行。
(二)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与养护资金不足。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公路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制约了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进度。特别是多数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公路建设、管理资金压力增大。
(三)损害路产路权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我市公路都没有进行道路产权“确权”,农村公路沿线群众路权意识不强,任意占有路面私搭乱建、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打场晒粮、乱采乱挖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但严重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
(四)路政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现行路政管理没有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网络,公路路政部门执法力量有限,处理重大疑难问题时受到制约,公路执法十分被动。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缺乏有力的保障机制,重建轻养、只建不养,失养现象严重。
四、进一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的建议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要将《公路法》作为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爱路护路意识,切实认识只有养护管理工作做到位,才能保障路网的安全畅通,才能为人民群众的出行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才能使政府的投资发挥最大的效用。同时加大对正反面典型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养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保障体系。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并随地方财力增长逐年提高。加大对东部贫困县补助比例,更好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对本年度养护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对违法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
(三)建立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尽快制定出台《邯郸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路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行为,使公路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下大力限期拆除沿路私搭乱建,坚决清理占道经营,治理公路边沟倾倒垃圾和私自填埋排水沟、增设平交道口现象,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美观,充分发挥干线道路功能。继续推广农村公路“七分开”和“田路分家”的先进经验,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四)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全市公路安全和畅通。要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养护管理职能,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公路养护过程中切实履行职责。要加强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人员,着力解决重建轻养问题,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常化和规范化。要积极探索路政管理协调联运机制,统一思想,协调行动,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保障全市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贯彻执行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8月9日)
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交通运输局作为主管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坚持公路环境保护、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深入推进公路建设与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及规划目标
(一)发展现状。截至2012年底,我市交通运输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及毗邻地市前列。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1.47万公里,路网密度117.8公里/百平方公里(全省第四,中原13市第二)。其中,高速公路355公里(全省第七),干线公路1356公里(一级公路658公里,全省第一),农村公路1.2万公里,全市5328个行政村全部通上了沥青路或水泥路。普通公路收费站3个(按数量最少排名,全省第三),东部县域干线公路实现“零收费”。
我市是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全国179个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之一。京港澳、大广、青兰三条高速公路和106、107、309三条国道,以及邯临、定魏、邢峰等17条省道,在我市境内构筑了四通八达的干线公路网,形成了以主城区为核心,“1+6”中心城市半小时、全市一小时、周边省城两小时的交通圈。
(二)规划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市交通中长期(2020年)发展思路是,以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城镇为导向,适度超前、稳中求进,全力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打造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坚实的公路交通保障。2013--2015年我市交通建设计划投资266亿元,其中公路建设投资达230亿元。预计到2015年,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16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63公里、国省干线1600公里、农村公路1.3万余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25公里/百平方公里。
二、交通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争跑力度,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2011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与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争取部、省对我市公路交通发展给予支持。经过积极争跑,我市获得部补助邯大高速公路6.1亿元资本金,解决1.2万亩战备用地指标。省厅在京港澳高速扩建工程主城区段高架设计变更、绕城高速东南环等多个项目上给予特殊政策倾斜。我市18个干线项目列入省“十二五”规划,24条(段)地方道路,共计1092公里调入国省路网,全省领先。
(二)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加快公路项目建设步伐。两年来,建设完成广府旅游路、广府古城环城路改建、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北互通收费广场及站区改扩建等十多项工程。目前,正在实施邯大高速公路、邯临(漳)快速路、广府旅游专线“花海绿廊”景观绿化、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家庄至磁县段改扩建等工程。同时,年内计划开工邯郸市南环路东延工程、京港澳高速公路永年连接线改建工程和大广高速公路曲周、大名、邱县、广平四条连接线等项目,全面加快我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优化公路路网。
(三)加大项目管理力度,确保公路建设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基建标准要求,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和操作规程,要求纪检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实行工程建设资金计量拨付制,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并通过审计强化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制定和完善《邯郸市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缺陷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从开工、材料、施工和验收等各方面严格把关,严抓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几年来,我市竣工的工程项目全部达到了部颁优良工程标准。
(四)加大路政管理力度,创优公路通行环境。一是强化岗位培训。每年组织全市路政管理人员开展《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全员素质。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路政执法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执法程序公开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完善《路政管理人员执纪执法行为规范》《路政执法人员过错追究制度》以及路政执法廉洁等制度,规范路政执法管理。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公路巡查和《公路法》宣传,加强公路红线控制区的管理,严格审批和督查,杜绝未批先建等现象发生。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加强货运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维护路产路权。两年以来,全市共出动宣传车3000余辆次,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通告3000余份;拆除整治范围内违章建筑物近89万平方米;清理非交通标志3200余块;清理垃圾、堆积物27万立方米;清除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近1200处;清理规范平交道口350处,有效改善了公路交通运输环境。
三、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1.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与养护资金严重不足。由于各县(市、区)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公路建设的地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制约了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和进度。特别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还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公路建设、管理资金压力增大。农村公路管理主体不到位,重建轻养现象严重,养护资金投入少,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缺乏保障。
2.人员超编现象严重。由于体制和历史原因,基层县站人员严重超编,超编人员达80%以上。人员经费没有保障,基层交通运输部门为解决本部门经费,趋利执法和罚款养人现象普遍存在,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3.路政管理工作急需加强。目前,我市大部分公路都没有进行道路产权“确权”,公路路政部门执法力量有限,在很多过村段存在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占道经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安全畅通。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持续抓好《公路法》的宣传工作。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对全社会的宣传,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进一步形成人人遵守《公路法》、依法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真正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使全市公路管理养护实现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群众便捷出行。
二是建立公路建设配套资金保障体系。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配套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充分考虑本地财政状况,切实解决好“争跑项目时积极,落实任务时缓慢”现象的发生,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是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尽快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邯郸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责成各县(市、区)政府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要求尽快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创新养护管理模式,深入推进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逐步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公司化、专业化、机械化。
四是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市、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公路建设项目,落实建设用地,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全面推广农村公路“七公开”和“田路分家”先进经验,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路政执法和巡查力度,依法做好公路保护,保障全市公路安全和畅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9日在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冯瑞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推进《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保护我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有效防御气象灾害,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按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齐景海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农经委委员参加的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于今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活动。检查活动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总结审议三个阶段。检查期间,听取了市气象局、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7月22日至23日,执法检查组在齐景海副主任带领下先后深入到肥乡、邱县、峰峰矿区等地,对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保护条例》取得的主要成效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贯彻实施保护条例高度重视,围绕着“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同时,通过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高了气象综合观测水平,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和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对搞好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设和谐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00年《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就注重对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的学习和宣传。《条例》于2012年12月1日实施,这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三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今年,市气象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12.4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期间,举办专题讲座、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等活动,有效地学习宣传了《条例》。通过宣传,增强了社会大众的气象法律意识,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今年,先后组织联合执法80多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多份,先后制止了永年县电力公司生产调度楼、临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鸡泽县气象局西侧民房、魏县冀东南明珠花园、磁县鑫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等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市县两级政府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各县气象局均加入当地规划委员会,实现了关口前移,有力地推动了气象实施保护工作的开展。如涉县北关村文化大楼、北关凤凰大厦二期2个项目都是严重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工程,在规委会会议上,采纳了气象局的意见,决定将北关村文化大楼项目由规划的4层改为2层,北关凤凰大厦二期的2栋15层住宅楼项目遭到否决。根据《条例》要求,启动了全市气象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已经通过专家论证。在6月25日的邯郸市规委会第41次预备会上,与会人员提出了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后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有望获得通过,列入全市规划规划,对我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服务质量。近几年来,市气象局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建成了雷达观测站; 二是通过迁站改善探测环境,经过市气象局积极向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气象局争取,2009年实现了永年气象局迁站,2011年实现了峰峰气象局迁站,2012年实现了武安气象局迁站,大名气象局迁站纳入2014年计划。基础设施的强化,有效地提高了气象资料的准确性,为及时掌握气候变化规律,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水平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当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条例》的宣传还有待深入。个别地方的领导对《条例》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抓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严重;部分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制约了气象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地方群众气象法制观念比较淡薄,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规划的随意性较大,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气象实施和探测环境的保护。检查中发现有的县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划不够严肃,存在随意更改和否决的现象。个别县的规委会不让气象局参加,气象局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影响了对探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三)投入不足,制约了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正常进行。气象台站以前均处于城镇郊区,随着城镇建设加快,台站位置成了城镇中心,周围地块价格攀升,政府、单位或个人建设项目增多,影响到探测环境的正常工作,迁站势在必行。但是有的县在迁站经费上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迁站进程。由于频繁迁站,造成了气象资料连续性不够,综合观测体系布局不能适应现代气象业务的需要,预报预测的准确性不够稳定。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气象工作的作用日益突出,责任更加重大。气象事业是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对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有效防御气象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气象法律意识,提高群众掌握和运用气象知识的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气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尽快出台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并依法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无线电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规划衔接、信息沟通和业务协作,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构筑多部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气象探测、预测预报体系与信息共享平台,从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与防灾减灾水平。按照《条例》要求,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事业的预算投入。不符合探测环境要求的观测站要加快迁站进度,完善观测体系布局,全面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及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个性化、精细化需求。特别要把服务“三农”作为气象服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两个体系”建设,根据农业生产需要,积极扩大人工增雨防雹的作业面,提高作业的机动性和作业效果,更好地发挥气象服务在减灾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8月9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全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自《条例》实施以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加强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气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取得了较好地成效,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对提升我市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气象设施基本情况。目前我市共有国家气象观测站16个,新一代天气雷达站1个(在建),区域气象观测站239个,土壤水分观测站13个,固态降水观测站3个,温室小气候站8个,GPS水汽站3个,闪电定位仪4套,北斗卫星接收系统7套,移动气象站7套。
(二)16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基本情况
序号
站名
区站号
建站时间
最近迁站日期
迁站
环境现状综合得分
分类
总次数
1
武安
53890
1959-5-1
2012-1-1
2
99.9
好
2
峰峰
53894
1956-1-1
2011-1-1
1
98.6
好
3
永年
53895
1972-1-1
2009-1-1
1
95.8
好
4
磁县
53897
1959-1-1
0
94.93
好
5
成安
53996
1973-1-1
2008-1-1
1
91.7
好
6
临漳
53773
1961-11-1
2002-1-1
1
89.27
好
7
涉县
53886
1959-3-1
0
87.72
一般
8
广平
53899
1971-8-1
0
85.8
一般
9
肥乡
53980
1962-1-1
0
82.39
一般
10
大名
54804
1957-3-1
2006-10-1
2
69.73
一般
11
鸡泽
54820
1973-1-1
0
68.3
一般
12
馆陶
54809
1972-1-1
0
64.87
差
13
邯郸
53892
1954-10-1
2000-1-1
3
60.9
差
14
魏县
53896
1972-1-1
0
60.33
差
15
邱县
54820
1974-1-1
0
56.42
差
16
曲周
53893
1959-3-1
1965-1-1
2
55.02
差
合计与平均
12
74.22
全市总体情况良好,处于全省中游水平。
二、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积极进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是继《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之后,我国制定的第三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相配套的气象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是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证气象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妥善处理城市发展与探测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完善气象法律体系,实现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需要。
《条例》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均制定了具体保护标准,《条例》第十四条:禁止在观测场周边800米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超过距观测场距离1/8的建筑物、构筑物。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气象设施和气象环境保护工作,市、县气象部门均成立了该专项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2012年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考评中,收到较好的效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利用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市、县气象等部门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制作展版200多块,发放传单30000多份,解答群众咨询5000多人次。另外,各气象台站还在观测场周围醒目位置设立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警示牌60多块,标明保护范围和要求,并经常组织周边群众召开座谈会进行宣传,起到了较好地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组织编制《邯郸市气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从2009年开始,根据邯郸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设计集中攻坚行动要求,开始编制《邯郸市气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单位为市气象局和市规划设计院,该规划包括邯郸市气象设施布局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两部分,目前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待市规划委员会通过。该规划通过后,对我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积极开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近几年来,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市、县气象部门积极协调,并深入现场与规划、建设部门联合执法60多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多份,先后制止了永年县电力公司生产调度楼、临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鸡泽县气象局西侧民房、魏县冀东南明珠花园、磁县鑫盛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等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部分县(市、区)气象局加入当地规划委员会,实现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口前移。这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当地气象部门的作用,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如在2012年8月召开的涉县规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北关村文化大楼项目,由规划的4层改为2层,北关凤凰大厦二期的2栋15层住宅楼项目全部否决,从而避免了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发生。
(六)严格迁站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实现气象探测环境的改善。近几年来,通过向中国气象局和河北省气象局的积极争取,2009、2011和2012年分别实现了永年县、峰峰矿区和武安市气象局的迁站。
(七)继续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备案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气象局每年在当地政府、人大,以及规划、建设和国土等部门进行气象探测环境备案,共80多次,备案内容包括保护内容和具体范围等,使以上部门更加了解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增强了他们的保护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镇化建设发展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气象台站以前处于城镇郊区,随着我市城镇建设加快,尤其是三年大变样,台站位置成了城镇中心,周围地块价格攀升,建设项目增多,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行为日益加剧。
(二)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日常生活中,社会公众虽然与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等气象服务接触较多,但很少了解有关气象探测信息,同时由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专业性强,个别公众难以理解,因而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经常发生。
(三)站址迁移过程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目前中国局下达迁站指标少,全省每年只有4-5个,增加了迁站难度。一是个别县政府主动要求当地气象部门迁站,但在迁站前放松对现有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事件时有发生;二是在迁站经费上没有按照《条例》要求,各方经费投入少,影响迁站进程。
(四)执法难度大。一是规划、建设等部门片面追求当地经济发展,不惜牺牲气象探测环境;二是地方人情关系。有关法律法规对他们的行为约束力不强,最终导致上述部门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不积极,与气象部门之间不能真正地配合,推诿扯皮现象严重;三是由于气象执法队伍受编制的限制,绝大多数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执法次数较少,缺乏执法实践经验,往往不敢、不善于执法,造成了执法软弱。
(五)规划、建设和国土等与气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动审批机制不够完善。虽然气象部门从形式上加入规委会,但有的县规委会开会时不让气象部门参加,或者只是平时参加,一旦遇到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项目,就不让气象部门参加,导致一些地方存在建设项目违规审批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确保《邯郸市气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早日在市规委会获得通过。加强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规划中的相关内容,争取10月份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之纳入各有关县(市、区)的县城总体规划中。
(二)切实发挥气象部门在当地规划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县(市、区)的规委会要积极吸纳当地气象部门参加,同时要切实发挥其作用。气象部门要对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工程,提前进行把关,确保不出现影响探测环境的违法事件,同时要对这些项目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深化规划、建设和国土等部门与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在审批涉及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建筑物时要严格遵守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并首先征得气象部门同意;切实履行事后追究责任的机制,实现城市建设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另外,部门间要经常开展气象探测环境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当地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多种传媒方式,宣传、报道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等,使气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波及社会各个角落,使社会公众自觉建立起维护气象探测环境意识。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8月9日举行。会议审议了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邯郸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坚定不移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市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夏粮实现“十连增”;工业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步伐加快;项目建设局面活跃,区域发展势头强劲;投资快速增长,消费市场趋旺;民生工作不断加强,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
但是,也要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业运行成本上涨,市场需求不旺,主导产业发展受限,效益下滑;新兴产业和服务业虽然发展势头强劲,但规模尚小,对整体经济支撑不足;传统产业所占比重依然较大,竞争力不强,结构调整任务艰巨;新上工业项目投产达效慢,园区承载力、税收贡献率低,部分项目圈而不建、建而不快、圈多建少,造成土地闲置;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节能减排与工业增长的矛盾日益突出;企业主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发展信心不足等。
为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多措并举,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创新驱动、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围绕“加快发展、加速转型”两大任务,认真研判经济形势,科学决策,抢抓机遇,巩固经济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要强化工业运行调节,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大投资力度,保持工业对整体经济的支撑;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大幅度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要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全年计划目标。
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要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形成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链条,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二要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对园区内停产数年、生产无望的企业,实行“腾笼换鸟”,使每个县都有一个聚集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能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项目聚集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三要对规上企业和亏困企业,加大具体政策扶持力度,特别是对重点企业要逐一“把脉问诊”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有目标、有考核、有责任。四要提升三产实力,改善商贸环境,制定完善鼓励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并抓好落实。五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增长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坚定有序地淘汰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要抓新不放旧,培育引进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低能耗的战略支撑项目,实现“无中生有”。同时要突出科技创新和技改资金的杠杆作用,下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项目,实现创新驱动“有中生新”,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要抓大不放小,在抓好大项目的同时,谋划一批促进劳动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短平快”项目。三要重视新上项目的质量,严把审批、备案关。对在建、竣工项目要建立督导、服务机制,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对原有项目要实行跟踪问效,提高项目贡献率。四要加强对东部地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上一批对发展支撑作用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实现工业立县兴县,为东部振兴提供项目支撑,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经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要优化政务环境,提高审批效率。兑现承诺,落实好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二要优化法治环境,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三要优化融资环境,搭建银企合作平台,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激活企业发展潜力。四要优化人才环境,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和激励机制,培养吸引高素质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五、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注意稳定和扩大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中小型企业。要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卫生医疗资源布局,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第三方监测,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环境整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邯郸市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围绕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依法治税管费,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但由于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重点行业效益大幅下滑等多种因素影响,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626582万元,占年计划的44.9%,同比下降12.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42283万元,占预算的47.5%,同比下降9.3%。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41672万元,占预算的53.4%,同比增长11.9%,保证了法定支出的需要,加大了民生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保障了预算的顺利执行。
下半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持续稳定增收难度加大,刚性支出逐步增加,收支平衡较为困难;税收贡献率和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
为确保全面完成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会议要求:
一、坚定信心不动摇,抓好收入组织工作。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密切关注收入进度,加强税源监控,依法计征、依率计征,确保应收尽收。严格依法治税管费,严禁预收、多收,坚决杜绝“虚收、空转”,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弥补发展资金不足,缓解财政收支压力,确保全年预算达到预期目标。
二、加大财源建设,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下大力抓好财源的培植和壮大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加快产业集聚,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三、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牢固树立公共财政理念,认真落实财政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在保证法定和重点支出的同时,加大对教育、卫生、社保、涉农、节能减排、新兴产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
四、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严格预算约束,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注重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良性高效运转。
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河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维护预算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三、关于市政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全市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引蓄水源、农村饮水安全、灌区工程建设、节水灌溉、水土保持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农村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农业生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但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在建设规划、资金投入、后期管护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助推全市“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充分研究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建设规划,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并长期坚持规划刚性实施,增强规划权威性。以科学的规划做引领,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涉农水利建设项目,集中高效利用农业开发、国土整治等项目资金和物资,促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高效、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求,切实让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享受“优先”,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要落实好配套资金,确保上级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资的路子,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群众在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工程中筹资投劳。
(三)加强管护,保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正常运行。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农田水利的基础设施依法管理和保护,对破坏水利设施、污染水资源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和打击;把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后期管护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制定奖惩制度,认真落实;努力提高建设和管理服务人员素质,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建设、管理人才队伍;保障和不断提高管护人员待遇,解除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四)进一步加大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审批、资金投放、征地手续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优惠政策,给予大力扶持。加快在建项目进度,强化管理,确保质量;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高效利用有限资金;周到服务,理顺矛盾,排除干扰,营造优良环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发挥效益。
请市政府将以上意见落实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瑞书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3年8月2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瑞书、武卫东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2日决定任命:
何江海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邯郸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决定任命:
孟广军、艾文庆为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3年8月9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翟广平为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杨华云为邯郸市教育局局长
申志海为邯郸市水利局局长
王兆社为邯郸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贾宝仓的邯郸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赵浩军的邯郸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翟广平的邯郸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王俊峰的邯郸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贾洪元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殷树森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马长征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闫宁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继敏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商焕敏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崔孟顺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梁富朝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丽英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晓乾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艳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海枫为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