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4号(上)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2009年8月25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侯华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明生,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上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有关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诉案件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案草案)》;审议通过了《邯郸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邯郸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2009年10月29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 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赵险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增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国,市人大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冯云生采取刑事拘留的请示,表决通过了关于许可对冯云生进行刑事拘留的决定(草案);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8月25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各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就常委会委员的自我约束问题讲几句:
大家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全体组成人员组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常委会委员是从本级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是代表中的代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在参与地方国家事务的管理中负有重大职责。委员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素质、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人大常委会整体作用的发挥。这其中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是第一位的。因此,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委员,我想这是每一位委员应当认真对待而不能回避的问题。
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担负着本行政区域内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任免等重要职责。常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或人事任免事项都需要政府或两院具体执行,每一位委员都是议事决策者之一,要发表意见、表达意愿,不只是一个听会者。因此,每一位委员按时到会并发表意见都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首先,到会人数不过半数,不能举行常委会会议,这是硬性规定。其次,缺席人数太多,也不能真正体现常委会的代表性和民主性,更不能保证常委会的质量。
本届以来,委员们能够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了解民生民情,发挥委员作用,精神面貌是好的,党性原则是强的,整体素质是高的。但由于兼职委员比较多,大家的政务和商务活动比较繁忙,很难保证百分之百到会。前一段,在集中联系代表活动中,各组都出现了个别委员缺席的情况。我们虽然能够理解,也知道是有原因的,但总觉得这不太好。常委会委员是一个职务,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岗位,不是“空衔”,不是“虚职”,也不是“鼓掌式”、“举手式”委员。要知道,代表选委员,要的是“履职委员”,而不是“挂名委员”。因此,希望大家尊重这项权利,履行这项职责,妥善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和组织的活动,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这个集体增光添彩,以不负人民的厚望与重托。望大家能够理解。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29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各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中央政治局作了工作报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认真总结了我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着眼于推动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贯彻落实,重点研究解决当前党的建设中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紧迫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对新时期我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全党的共同意志。全市人大系统一定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抓住学习重点,比如“四个着眼于”、“四大考验”、“六条基本经验”、“四项要求”、“四个大兴”、党内民主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关键所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基层组织建设重点(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当前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反对腐败)等。要认认真真、原原本本的学习好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决定》,切实把全会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党经过60年艰辛探索积累的宝贵执政经验,准确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及各项措施,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概括、新任务、新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结合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市人大机关开展的党性教育年活动,抓好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性修养。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务必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再过两个月今年就要过去了。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要对本年度工作来一个“回头看”, 对照常委会年初在人代会上报告的内容和市委交办的任务,看看本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还要看“一府两院”年初工作报告以及对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完成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对没有完成的工作要拉出清单,责任到人,快速而又大力度的向前推进,确保在既定的时间内不折不扣、高质量的完成,为本年度的工作划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科学谋划明年工作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有分析认为,我国GDP增长率有望回升到9%左右,是经济复苏还不明显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我们人大工作更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要有新的特点、新的举措。谋划好工作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并学习借鉴兄弟市人大好的做法,立足实际,以重点项目建设、“三年大变样”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及早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要根据本次会议通过的年度立法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征求民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的建议,力争把每一部法规都做成精品,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加大监督力度,针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要审议的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议题。每一位常委会委员都要发挥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密切联系代表和群众,把人民群众最直接的诉求,最真实的声音,形成文字建议,在11月16日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馈,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为常委会明年工作要点的制定出力献策。
此外,邯郸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在明年一月下旬召开。办公厅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抓紧拿出筹备和实施方案,呈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市委批复。大家要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全力以赴开好第三次会议。
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就今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快速行动赢先机,抓住关键求突破,重拳出击保增长,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总体形势开始企稳向好。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955亿元,增长10.3%,高于年初计划0.3个百分点。主要特点可概括为“三快三升一好转”:
(一)投资增速明显加快。1-6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56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57.2%,同比增长42.2%,比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分别加快13个和9.7个百分点,高于年初计划16.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52.8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1.1%,增长45.6%,比去年和今年一季度分别加快13.1、9.6个百分点,高于年初计划17.6个百分点。投资结构呈现“三加快、一增强”的特点:一是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投资增速加快,农林牧渔、教育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分别完成投资37.8亿元、23.2亿元和5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6.8%、74.1%和145.1%。二是新兴产业投资增速加快,装备制造、服务业等行业完成投资60.6亿元和2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和75.8%。三是基础设施投资增速加快,上半年完成39.9亿元,增幅达到90.4%,占城镇投资的比重提高1.6个百分点,拉动投资增速4.1个百分点。四是投资后劲进一步增强。争项目、争资金、引进战略投资者再获新突破。投资106亿元的新兴装备材料及物流基地、投资198亿元的冀中能源集团邯郸能源基地、投资105.4亿元的邯钢工业新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投资10亿美元的现代邯郸国际汽贸城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或成功签约。上半年,全市共争取中央、省各类资金6.7亿元,创历年最好水平;共争列省重点项目163个,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市五十项攻坚项目完成投资69.8亿元,占年计划53.7%。其中,邯钢老区改造3200 M3高炉成功点火,石武客运专线全面开工,中船重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马电2×30万千瓦热电联产等一批重大项目进展顺利。“三个一百”中,100个在建项目完成投资100.6亿元,占年计划62.9%,其中天铁焦炉大修、河北宙石水泥日产4500吨熟料生产线、丰达冶金活性灰等13个项目提前完成全年投资计划;100项竣工项目完成投资51.2亿元,占年计划73.1%;100个前期谋划项目完成省、市以上核准备案73个,占年计划73%。在省市重点项目的带动下,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开工项目2264个,比上年增加736个。
(二)消费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75.3亿元,同比增长17.7%,高于今年计划0.7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幅同比加快5个百分点。在新材料、防腐材料、矿业装备、工程机械等4个展会的带动下,住宿餐饮业零售额达到45.5亿元,同比增长22.7%,高于全市消费品增速5个百分点。在家电下乡等政策支持下,农村市场零售额增速扭转了2006年以来持续低于城市的状况,前6个月增长18%,快于城市0.3个百分点。家电零售额由前两个月增长4.5%提高到上半年的9.7 %。
(三)信贷投放快速增加。截止6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048亿元,比年初增加196亿元,同比多增3.9倍。存贷比达到59%,较年初提高1.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达到65.1%,同比提高了27个百分点。中长期贷款增加101亿元,占到全市新增贷款总额的51.5%,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继交通银行入驻后,民生银行7月13日开业,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正在装修、选址。组织综合性、专题性、区域性银企对接会11次,达成融资协议613.5亿元。
(四)工业运行企稳回升。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58亿元,同比增长11.3%,增速连续6个月居全省第一位。其中,6月份当月增长13.6%,分别高于4月、5月4.6和3个百分点,回升态势明显。主要行业明显增长,上半年,全市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为1599万吨、1471万吨和1475万吨,分别增长32.2%、25.4%和35.8%;原煤、洗煤、焦炭产量分别为1129万吨、931万吨和649万吨,分别增长8.3%、12.8%和2.6%。全市铁、钢、材产量创历史新高。停产企业明显减少,截止6月底实际停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一季度减少73家。先行指标明显回升,6月份当月工业用电量21.6亿千瓦时,比4月份、5月份增加3.9亿度和1.9亿度。铁路货运量达到1291.5万吨,同比增长6.7%,公路货运量6313万吨,增长18.3%。市场信心明显增强,二季度,全市企业家信心指数达到126.2点,企业景气指数133.2点,分别比一季度提高20.6点和20.1点。
节能减排再出重拳,集中拆除邯钢4座300M3落后高炉,淘汰落后产能100万吨。上半年,GDP能耗下降5.7%,高于计划降幅0.7个百分点;削减二氧化硫3.4万吨,化学需氧量7188吨,分别占全年削减总量的224.3%和61.6%。
(五)财政收入稳步回升。上半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1.7亿元,完成计划的50.6%,同比增长1%,其中二季度实现财政收入51.4亿元,分别比去年四季度、今年一季度增加17.1亿元和1.1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8亿元,完成计划的55.9%,增长13.9%,高于年计划5.9个百分点。各县(市、区)全部财政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六)农业生产稳中有升。全市小麦总产212.8万吨,比上年减少1.3万吨;单产达到382.7公斤,同比增加3.4公斤,创历史新高。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27.6万吨、51.1万吨和12.7万吨,分别增长10.8%、1.6%和13.4%。上半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97.9亿元,增长3.8%。
(七)就业形势逐步好转。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呈逐月回升态势,上半年新增就业岗位4万人,同比增加1.6万人。随着部分停产半停产企业陆续恢复生产,待岗放假职工由高峰时期的10万人,减少到6月份的7.7万人。筹集廉租住房3021套,开工建设1189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2549套,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已经竣工836套。上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78元,增长12.2%,高于年计划0.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420元,增长9%,高于年计划1个百分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今年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能够在复杂严峻的大形势下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主要得益于市委、市政府见事早、判断准、出手快、举措有力。着眼高端合作汇聚高端要素,持续推进“紧盯央企、争跑部委、对接院所、激活金融、区域合作、盘活资源”六大工作板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北上南下拜访对接,成功谋划推进了“四中一美一新兴”项目等总投资达2460亿元的一批重大项目,3-5年建成后将新增增加值720亿元。坚持即期抓调控、长期抓调整,开展项目攻坚年,抓五十、带三百、促一千;实施企业服务年,重点支持总投资210亿元的100个技改项目,出台服务企业16条意见,建立银企对接、产需对接两个平台,完善价格监测、要素协调两个机制;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减章提效促落实;强力推进三年大变样活动,创造了汉霸庄、耒马台、红房子速度。研究制定了主导产业倍增计划,实施了“3+3+3”的总体思路,重点发展精品钢材、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三大主导产业,积极培育以新材料为主的高新技术、纺织服装、文化旅游三大后备产业,巩固提升煤炭、电力、煤化工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在此基础上,正在组织力量研究制定《邯郸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纲要》。强力推进重点区域突破,冀南装备新城、漳河文化产业园区、广府文化产业园区正在形成我市新的增长极。这些及时、有力的应对措施,不仅确保了即期增长,而且增强了长期后劲。
二、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主要压力
我市经济虽然总体企稳向好,但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深化、国内经济周期性调整和我市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凸现等因素叠加的影响,当前经济工作还面临着四个方面的压力:
一是工业增效的压力。上半年,主要工业品产量虽然增长较快,但实现利润大幅下降。1-6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46.6亿元,同比下降31.5%,已经连续6个月负增长,但降幅比1-5月份缩小了7.4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全市十大行业实现利润65.9亿元,同比下降33.3%。其中,钢铁行业主要产品价格虽自4月下旬起恢复性上涨,但目前大大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导致上半年钢铁行业实现利润同比下降29.3%。煤炭、炼焦、铁矿等行业利润分别下降47.5%、60.1%和85.0%。电力行业累计亏损1亿元。从重点企业看,25家重点监控企业1-6月利润下降50.0%。从产品价格看,工业品出厂价格自今年元月份出现负增长后连续下降,1-6月降幅为16.8%,而去年同期上涨31.0%,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
二是财政增收的压力。受工业经济低位运行、市场价格下跌以及结构性减税影响,上半年主体税种和主要行业减收较多。从主要税种看,全市增值税减少2.5亿元,企业所得税减少3.4亿元,两项影响全部财政收入增速5.9个百分点。从主要行业看,钢铁、煤炭、电力、铁矿,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商业、交通运输业共减收4.6亿元,影响全部财政收入增速4.6个百分点。有限增长和无限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提高社会保障补助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防控甲型H1N1流感、援建平武、加强义务教育等刚性支出明显增加,保障重点支出难度加大。
三是就业再就业压力。目前,全市城镇失业人员4.4万人,其中失业一年以上的1.1万人,占24.7%。2006年-2008年返邯高校毕业生5.5万人,尚未就业的有20%,今年还有2万高校毕业生返邯,签约率只有40.5%,远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多数人只能从事一般的简单劳动,对中、高级以上技能工种难以胜任。
四是外需下滑的压力。由于国际市场低迷、需求不足,1-6月份,全市出口2.9亿美元,仅完成全年计划的30%,同比下降30.2%。从出口产品看,我市主要出口产品钢铁材出口同比下降32.1%,但色素、医药品、服装、紧固件分别增长1.1%、39.1%、7.7%、15.7%。从出口企业看,邯钢、文丰和普阳3个大户同比少出口1.49亿美元,预计今年影响出口约3-4亿美元,占全市出口的40%以上。从利用外资看,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商投资信心普遍不足,投资意愿有所下降。上半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4602万美元,仅完成全年计划的15.5%,同比下降44.6%。其中,直接利用外资4508万美元,下降42.1%。
综合分析,今年经济运行的大趋势是:总体向好、前低后高。如果不再出现大的不利因素,预计下半年经济形势将好于上半年,全年经济增长有望达到10%以上,但出口、利用外资、工业利润、财政收入完成全年目标压力较大。
三、下半年重点推进的工作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正处在攻坚克难、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做好下半年工作,必须确保“双十”目标不动摇,坚持高强度投资拉动不动摇,坚定不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动摇,努力在保增长和打基础、谋长远上有更大作为。重点抓好八个方面、26件要事:
(一)抓项目攻坚,促投资提速。强力推进“决战三季度、提前完全年”百日会战,按照提前完成全年目标的要求,对各县(市、区)全年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进行重新量化分解,再增措施,再加压力,再提速度,力争提前完成全年投资和项目建设目标。具体抓好五项措施:
1、明责任。对市领导分包30个重大项目搞一次回头看,查进度、抓督导、解难题;对县(市、区)“一把手”分包项目每月要账,通报进度;市项目攻坚年办公室和6个专题推进组,每周要对项目建设进行一次集中协调、集中督导,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审批时限,解决项目用地。在近期新兴物流中心、峰峰集团煤化工二期两个大项目开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力争邯黄铁路、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新型化工基地、现代(邯郸)国际汽贸城等一批超十亿、上百亿元项目开工建设。
2、抓重点。突出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国庆献礼项目三大重点,确保达到“三个百分百”: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开工率达到百分之百。省市重点开竣工项目,进一步强化周协调、月通报、季度观摩制度,确保开竣工率达到百分之百。对各县(市、区)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逐月通报,看进度、比劲头、促攻坚。对62个国庆献礼项目,特别是对9个进展缓慢的项目,有关县(市、区)和单位要抓紧拿出协调推进方案,强化协调督导,确保9月底前竣工率达到百分之百。
3、破瓶颈。按照“保重点、保急需、保开工”的原则,每个月组织一次用地会商,协调解决用地指标;提高土地指标使用效率,已经下达各县(市、区)的用地指标10月底前未使用的收回统筹安排,对项目批准用地后半年内没有开工的扣减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加快推进79个土地复垦转换项目,确保年内新增用地指标4000亩以上。抓好我市与金融机构所签战略合作协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制定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紧盯国家、省最新政策动态,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努力争取国家、省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市主要领导近期对50项攻坚、三个一百项目进行分产业、分县区调度,有针对性地协调重大问题;市主管领导每周对重大项目进行一次现场协调推进,解决一批重大攻坚项目的资金、前期手续、土地等环节关键问题。
4、优环境。优化项目审批环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上半年清理后的审批目标和流程进行操作,着力提高项目审批效能。要进一步巩固减章提效成果,不仅注重流程再造,更加注重速度和效率的提高,不仅注重硬环境建设,更加注重“软环境”优化。优化项目施工环境,由政法部门牵头,开展打击干扰项目施工集中行动,对强买强卖物料、阻挠项目施工等问题进行依法严惩。
5、增储备。围绕与中兵装、恒天等央企、先进制造企业的对接合作,再谋划一批投资上50亿元、100亿元的大项目;支持冀中能源、河北钢铁等驻邯大企业搞好项目谋划,加强扩能改造。抓好今年以来我市与大企业大集团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适时召开央企对接项目现场调度会,着重对中船、中化、中棉、中体等项目进行现场调度推进。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联系,提前做好项目包装和推荐,积极谋划争列第三批省重点项目和省战略支撑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园区、基地列入全省盘子。
(二)抓企业服务,促工业提效。
6、入企帮扶。扎实开展千名干部进企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研究促进停产企业复产和亏困企业脱困措施,“一企一策”制定落实复产方案,尽快实现复产达产、扭亏增盈。
7、政策引导。发挥好5000万元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快推进实施一批“专、精、特、新”的技改项目。对已经确定的示范性技改贴息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底前建成投产。继续做好《关于全力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传、落实,组织新闻媒体对16条意见涉及部门进行新闻督访,督促落实;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企业搞好政策宣讲,切实把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善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8、要素保障。用好工业经济运行信息直报系统和监测分析预警两个系统,强化运行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和应急协调联动两个机制,努力提高协调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组织银企、产销两个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进一步拓展融资和产品销售渠道;做好邯钢、邯郸热电等重点企业的运力协调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9、新增长点培育。重点对118个竣工投产工业项目跟踪督导,积极协调要素供应与保障,帮助落实生产条件,争取三季度投产率达到80%以上。支持邯钢、天铁、新兴铸管等优势省部属企业,以及力尔、颐通、晨光等成长性民营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兼并落后企业,或进行关联企业之间的兼并收购,推动上下游产供销之间的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益。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出台具体政策措施,重点解决贷款难、担保抵押费用高问题。
(三)抓结构调整,促产业升级。
10、抓好主导产业倍增计划的落实。根据省政府对全省12个产业发展规划的责任分工,对我市“3+3+3”的主导产业倍增计划涉及的9个产业规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分产业制定实施细则,重点推进列入倍增计划的总投资1157.9亿元的158个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加快产业倍增步伐。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要注重传统产业链条延伸,更加注重新兴产业培育,促进轻重工业协调发展。抓紧研究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倍增计划实施意见。研究设立主导产业倍增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布局调整、新产品开发、工艺改造等方面。根据省委北戴河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邯郸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纲要》,尽快明确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路线图、施工图。
11、加快推进“一城四区”建设。冀南装备新城,要以成安县、马头、磁县林坦3个省级装备制造聚集区为平台,重点谋划推进新兴铸管装备和材料基地、中棉国际棉机研发制造基地等一批大项目和成峰公路拓宽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致力建设邯郸先进装备制造业聚集区,打造冀中南新的增长极。市经济开发区,要抓住省里扩区的机遇,加快发展步伐,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使开发区成为新兴产业的基地、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平台。与河北钢铁集团联合打造“邯钢工业新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将人民路以南、铁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的区域共23.9平方公里划给邯钢,用于综合开发,重点建设钢铁产业生产区、关联配套产业聚集区、综合服务商贸区、生态环保景观区、职工生态住宅区5个功能区,达到1300-1500万吨精品板材能力。近期重点推进投资105亿元的老区改造、品种钢、设备制造、仓储物流等5个项目。漳河文化产业园区、广府文化产业园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招商力度,尽快形成项目聚集。着力解决支持产业聚集区政策落实中操作层面的问题,出台市级产业聚集区考核评价办法。
12、加快研究制定东部振兴规划。着眼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市发改委已经拿出了东部振兴规划初稿,并征求了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力争通过东部振兴规划的制定,帮助东部县谋划一批重点园区、重大项目,出台一些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经过五年努力,把东部建成交通便利、产业聚集、一县一业、生态宜居的特色经济区。
13、以节能减排促结构调整。对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产品能耗对标活动,挖掘节能潜力。对100个节能项目,明确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项目落在实处。开展“雷霆行动”,强制淘汰一批钢铁、水泥、焦化、电力、造纸等落后生产能力。抓好循环经济推进工作,谋划建设邯钢工业新区,打造国家级钢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四)抓对接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
14、组织系列专题招商。国内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等地为重点,境外以德、法、日、韩、台、新等国家和地区为重点,集中优势产业、企业,有计划分批次地开展招商活动。认真组织厦门投洽会、东盟博览会、深圳高交会等招商活动,特别是充分发挥我市干部赴朝阳区挂职锻炼的优势,在北京CBD举办一次专题招商推介活动,积极推介邯郸,宣传邯郸。结合“三年大变样”,在北京开展一次城建项目招商活动。
15、深入推进对接央企。根据产业倍增计划,进行招商选资,着力推进与中纺、中粮、中冶、中棉、中化、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首钢特钢公司等央企和国内外500强企业集团的合作,力争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
16、持续对接达成意向的项目。盯紧韩国现代集团、东风汽车、恒天、现代重工、三一重工、中联重工、山河智能等大企业,力争在引进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上取得良好成效。继续依托中国农大、北邮、中科院化学所、燕大、河工大等院校,深入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寻求技术依托,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五)抓税费征管,促财政增收。
17、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加快构建税源动态管理网络平台,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监控征管,抓好零散税收的小税种征管,加大清欠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公平税负,分行业、分企业比对分析税收结构,及时开展纳税评估,做到依法征税。完善机制,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实时监控系统。加强新上项目、新的增长点税收征管,确保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相匹配。
18、大规模压减和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保重压轻、办急放缓、调剂整合、增收节支”原则,确保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出国(境)经费等“四个零增长”。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对部门提出的一般性支出原则上一律不予追加。
(六)抓三年大变样,促城市品位提升。
19、打造标志性工程。坚持拆建并重、以建为主,重点抓好邯武快速路立交桥项目、出市口综合改造工程、城市路网建设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区域拆迁,确保按期完成。加快拆迁改造、项目建设、包装改造、两场(厂)建设、五百工程、重点区域整治8大类、85项工作,统筹推进,力求突破。
20、提高规划设计水平。积极筹备召开全市城镇化会议,按照“1+5”大城区格局,加快完善中心城区建设规划;加快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内县(市、区)实现规划全覆盖。
21、探索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三级管理、重心下移管理机制,下放城市管理、收费、监察等权限,落实完善“主城区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市区联动”的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城市管理,搞好城市综合执法,全面整治城市环境。
22、切实解决资金制约问题。坚持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进一步加大储备力度,加强土地收购和招拍挂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土地收益;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等工作,挖潜盘活城中村、破旧厂房、临建占地等存量土地。迅速做大做强城投、建投公司,打造投融资平台。
(七)抓激活金融,促金融生态环境优化。
23、推进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提高存贷比例,更好地发挥银行对经济建设的支撑作用。加快落实省建行、石家庄民生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落实市中行、工行、农行、商行对重点企业的信贷计划,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三农”、中小企业、现代服务业投放力度。加快企业直接融资步伐。加大“招行引资”力度,争取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和办事处。积极稳妥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争取到年底设立10-15家小额贷款公司,探索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补偿机制;加快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抵押费用高等问题,为中小企业成长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24、积极推进企业上市。在培育30家后备上市企业的基础上,再筛选20家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年内完成力尔型材、河北金赛博战略投资到位,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工作,完成邯郸制药与天津天士力资产战略重组工作;争取晨光色素在创业板成功上市,邯郸制药、阳光集团在天交所顺利挂牌。
(八)抓保障民生,促社会和谐。
25、全面抓好“4123”工程建设。加快农资综合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落实力度。以“百名专家驻村、千名干部包方、培训百万农民”活动为载体,组织发动全市农业技术人员,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农资”下乡活动。搞好秋季农资市场大联查,重点搞好农药、复混肥、种子等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净化农资购销环境。加强大秋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全年粮食增产丰收;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研究运用好国土、金融、建设等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新民居建设,抓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不断拓宽增收渠道,努力促进农民增收。
26、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工作。按照《2009年全市民生工作50件实事推进计划》部署,严明责任,强化举措,加快推进,确保10个方面50件实事不折不扣地按时兑现。继续开展“家电下乡”活动,迅速落实国家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稳步扩大居民消费。
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 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牛金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09年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创新生财、有为聚财、科学理财,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强力调控,依法征管,主动有为,化危为机,全市财政经济难中见好、好于预期。上半年,财政收支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完成1017250万元,占年计划的50.6%,增长1%;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7772万元,占预算的55.9%,增长13.9%。全市地方一般算支出864668万元,占预算的57.9%,增长45.5%。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7881万元,占预算的53%,增长3.2%;政府性基金支出71961万元,占预算的56%,下降16.9%。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9571万元,占预算的46.6%。其中:增值税37932万元,占预算的47.7%,增长0.4%;企业所得税14822万元,占预算的46%,下降20.6%;营业税36830万元,占预算的52.2%,增长17.4%;个人所得税6681万元,占预算的54.8%,增长19.2%;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22343万元,占预算的53.2%,增长11.5%。受规范清理收费政策的影响,非税收入完成20272万元,占预算的36.2%,下降34.4%。
2、一般预算支出情况。上半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33107万元,占预算的41.3%,增长21.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688万元,占预算的36.6%,增长2.8%;教育支出28342万元,占预算的46.7%,增长55.6%;文化体育支出2037万元,占预算的41.8%,增长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5万元,占预算的76.8%,增长55.7%;医疗卫生支出8286万元,占预算的26.3%,增长33.8%;环境保护支出7434万元,占预算的91.6%,增长68.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57万元,占预算的43.7%,增长48.7%;农林水事务支出9532万元,占预算的30.3%,增长2倍。
3、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4133万元,占预算的43.9%,增长55%;政府性基金支出19208万元,占预算的35%,可比增长0.9%。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致力克服金融危机、结构性减税、周期性调整等的叠加影响,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正增长。随着国家、省、市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政策的深入实施,全市经济形势进一步企稳向好。通过全市上下大力抓投入、抓技改、抓运行调节,夯实了财政增收基础。作为财政部门坚持“抓收入、争专项、强融资”的思路,和税务部门一道,强督导,严征管,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上半年,全部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均完成了时间进度任务,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达13.9%。
2、大投入、大建设效应逐步显现,税收收入态势进一步向好。一是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84.7亿,占全市财政收入的83.2%。特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降幅明显收窄,环比分别缩小15.8和4.5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增长5.5%。二是与固定资产投资紧密相关的营业税完成10亿元,增长13.9%,其中建筑营业税增长41.8%,与固定资产投资增幅基本吻合。相应地,房地产、建筑、建材行业税收完成7.4亿元,增长32.2%。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好于全部财政收入,市级收入增长趋缓。上半年,受增值税转型、钢铁等主要行业增产不增效的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收较多。通过各级财税部门千方百计堵漏增收,严征细管,仅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地方小税种就增收1.9亿元,增长28.2%。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进度、增幅分别高于全部财政收入5.3个百分点和12.9个百分点。同时,由于市级专享的邯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收3.8亿元,影响市级收入0.7亿元;运管费停征、同期产权转让一次性收入等减少1.06亿元,共影响市级收入增幅11.1个百分点。随着钢铁价格回升、企业经营形势的好转,下半年市级收入将逐步趋好。
4、坚持有保有压、科学调剂,财政支出实现四个保障。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民生财政的要求,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运转、优民生、促发展”,在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实现了四个保障。即保总体支出,全市一般预算支出86.5亿,占预算的57.9%,多年来支出进度首次超过50%;保民生支出,用于公共安全、教育、文体、社保、卫生等民生领域支出45.3亿,增长45.4%;保应急支出,抗震救灾、防控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等应急支出5366万,均做到了零停留、无障碍拨付,及时足额保障到位;保全市重点工作支出,预算安排的全市重点工作支出,均做到了规范管理、加快拨付,确保发挥应有效益。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服务保增长。坚持保企业就是保增长、保就业、保税收、保稳定,深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帮助企业渡难关。一是用足用好各项减税让利政策。具体做到了“三落实一争取”,即落实好增值税转型政策,引导企业增加投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落实好国家提高部分行业出口退税政策,引导外向型企业加快产品研发、调整优化结构;落实好收费和基金减免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积极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投资4.8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99亿元。上半年,全市减税让利企业10.5亿元,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壮大发展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充分发挥“三个5000万”的撬动作用。工业技改资金已拨付贴息2737万元,第一批重点支持35个项目,带动信贷和社会投资69.2亿元;重点项目建设和节能减排资金已拨付2175万元,以贷款贴息、前期费补贴等方式,支持重点项目86个;新民居建设资金重点支持200个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可带动社会投资13.7亿元。三是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市本级国企改革专户资金支出1.1亿元,支持有关企业职工安置,23户企业进入破产改制重组程序。市本级拨付492万元支持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出资1000万元组建邯郸高新创业投资公司,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四是拨付环保资金6625万元,支持马头电厂、邯峰电厂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项目。
(二)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一是促进就业再就业。拨付资金1.05亿元,落实了下岗特困职工救助和各项再就业补贴政策。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资金11.9亿元,保证20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拨付资金2.1亿元,确保15.6万名城镇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保障了20.3万名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三是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上半年筹集新农合资金2.49亿元,参合农民627.8万人,参合率90.1%,已补偿2.19亿元。落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831万元,参保居民48.1万人,参保率70%,已补偿326万元。四是加大教育投入。拨付资金2.98亿元,确保上半年农村中小学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需要。拨付资金3630万元,支持中小学校舍维修。拨付资金1045万元,做好主城区中小学免杂费工作。五是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86万元、优抚资金8378万元,落实困难群体救助政策。
(三)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一是推行涉农补贴“一折通”,目前已有粮食直补、水库移民扶持资金、退耕还林补贴等13项涉农补贴纳入“一折通”发放,年涉及金额11.9亿。已发放涉农补贴6.61亿元,涉及农户165万,缩短发放时间近一个月,节约发放成本3000多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惠农政策,兑付家电下乡产品2.9万台(件)、补贴780万元,兑付下乡汽车摩托车3516台(部)、补贴917万元。三是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拨付支农专项资金1.74亿元,其中,良种补贴10078万元,扶贫资金1553万元,生态家园富民工程495万元,节水浇灌340万元,水库移民及后期扶持资金3302万元,水库加固等水利设施建设852万元,水土保持390万元,防汛和其他支农资金350万元,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千方百计筹集更多建设资金。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决策+监管+平台”模式,加快构建投融资管理新格局。制定了《邯郸市政府投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资金拨付“三级”审批制。今年以来,已先后筹资55.8亿元,支持了石武、邯黄铁路、五仓区改造、耒马台拆迁、刘家场拆迁、邯武快速路、南北湖景区等68个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项目,积极助推“三年大变样”。紧盯上级财政资金分配政策,捆绑跑办,项目跟进,上半年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32.1亿元,加上转移支付可突破50亿元。同时,不断完善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土地出让收入等管理办法,想方设法多渠道增加收入。
(五)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东部7县实行省直管县体制,5月份开始已按新体制有序运转。对邯郸县实行类似三区的财政体制,配套推进规划、国土体制调整,为拓展发展空间、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打下基础。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市本级210个一、二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实施动态监控和“零余额”清算。三是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全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统一平台正式上线,上半年政府采购金额6.7亿元,节资率13.4%。四是强化绩效管理改革。已完成了第一批1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已进行项目评审15个,送审投资额1.05亿元,平均审减率15%。通过推进改革,不仅有效提升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而且我市的投融资管理、涉农补贴“一折通”发放、财政资金监管三项改革的经验还在全省推广。
三、预算执行面临的严峻形势
最近,市政府召开第26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关于当前财政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提出了狠抓增收节支、共渡财政难关的相关政策措施,出台了大力压减和严控支出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办法,真正把增收节支当作贯穿全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中之重。对今年财政形势的严峻性,市政府充分估计,及时应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在减收、增支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财政稳定增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下半年,新上项目建设提速,投资拉动更为强劲,钢铁等主要行业生产进一步好转,全市经济后续支撑增强、平稳较快发展的势头将进一步延续,预计下半年收入形势好于上半年。但不利因素也不容忽视,一是经济向好与企业效益提升存有明显的时间差,经济增长的成果全面反映到财政收入上来还需一个过程;二是政策性减税的影响仍将持续,预计下半年将减收10亿元左右;三是上半年通过清理欠税等,增加了一部分非即期收入,下半年挖潜增收的空间进一步缩小;四是受全省再次大幅度削减收费项目等因素的影响,下半年非税收入将进一步减少;五是下半年还要集中办理“三线搬迁”等政策性退税1亿元。总体看,财政增收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压力很大。
(二)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下半年,在财政收入难有较快增长、支出刚性不断增强的情况下,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一是国家继续实施扩内需、保增长政策,需要市县配套资金的额度大幅增加,支出责任和时效性明显增强。二是上级政策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校舍防震工程三项政策,资金需求量大,给市县带来巨大的支出压力。三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等涉及民生的硬性支出明显增多,需要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四是实施“三年大变样”、新农村建设等全市重点工作,对财政资金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之尖锐是多年来少有的。相对县级,市本级财政支出缺口更为集中,仅政策性必保支出还需增加10.6亿元。今年即使确保完成市级收入计划,政策性必保支出仍可能有较大缺口,需要我们在聚财增收上想更多办法、下超常功夫。
在收入增长趋缓和支出需求巨增的双重压力下,正如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分析,今年可能是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最为困难的一年。对此,我们将再强信心,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增收节支,千方百计完成既定收入任务,努力实现收支平衡,渡过财政难关。
四、完成全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广辟渠道,千方百计聚财增收。一是加快推进税源监控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治税,确保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强化主体税种征收,加大地方专享税种征管力度,控制非税收入增长,提高收入质量。落实好壮大市级收入的各项既定措施,促进市级收入持续增长,增强市级调控能力和发展后劲。二是充分发挥投融资平台作用,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入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项目建设。在资产注入、资本运作上破题,改变单一财政担保状况,有效控制风险和成本。三是完善市县一体化捆绑争跑机制,争列各类试点,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体制和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财政性资金力争增长25%以上,以弥补资金需求缺口。四是加快土地运作,增加土地出让收入。完善国有资产运行机制,盘活国有资产,多渠道聚财,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二)狠抓节支,全力确保收支平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折不扣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在前一阶段压减公务购车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出国(境)经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压减各类一般性支出。一是市直机关尚未支出的正常公用经费再压减10%,重点压减会议费、油修费、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二是将市本级一般预算安排尚未支出的专项公用经费再压减50%。三是将市直部门尚未支出的一般性专项项目支出全部压减,压减下来的资金全部用于必保重点支出。
(三)优化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严格支出顺序,优化用财格局,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用于保运转、优民生、促发展。一是民生投入力度再加大。不管财政多困难,用于民生的支出不仅不能减少,而且要尽力多增加,加快构建民生财政。切实加快50件实事财政投入的支出进度,促进就业再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努力使民生财政效益最大化。二是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抓好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三是保障上级出台的政策性必保支出和紧急事项、应急事件支出。四是充分发挥企业技改、重点项目建设等资金的引导效应,支持一批成长性好、拉动力强、对市级收入贡献大的企业和项目,加快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明确必保的支出项目,要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除此之外的其他支出项目,统一到今年12月份视市级收入情况统筹考虑。
(四)规范理财,力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税收征管法》、《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二是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做到“四个规范”,即规范预算追加程序,严把支出关口;规范各类优惠政策,严控收入流失;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禁乱开口子;规范表彰奖励管理,严防资金滥用。三是尽快理顺“1+5”格局中相关县的财政体制,逐步推进公务卡消费试点扩面,进一步扩大“一折通”发放范围,加快“三库一网”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绩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经济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部署和本次常委会要求,进一步提振信心,完善思路,强化举措,确保各项增收节支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关于我市《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农业办公室 暴常青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我市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
近年来,面对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不断涌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各级以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核心,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宗旨,严格执法,尽职尽责,探索创新,采取多种形式,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二轮延包基本结束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把土地承包后续完善作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留死角,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是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各地加强和充实了县、乡两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并对县、乡两级工作职责范围进行了规范。县级主要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人员培训、土地流转登记备案,重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处理等工作。乡镇主要负责落实与法规政策相关的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二是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学习宣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我市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和公开栏、板报、标语、广播喇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农村庙会、集市,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通过举办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讲课解读法律条文,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并按要求贯彻执行。三是采取措施,确保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到户。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认真贯彻中办发〔1997〕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对二轮土地承包的原则、方法、步骤和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市、县、乡三级抽调万名干部组成工作组,村村进驻,负责土地承包政策的学习宣传,协助村两委做好二轮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此后,我们几次部署开展了维护农民 “两权”(即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大检查,对土地承包期不到30年的一律延长至30年;对税费改革后的土地承包面积进行了核实。对长期外出打工农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了调查,对个别地方因农民欠缴税费或长年外出打工而收回承包地的做法进行了坚决纠正。四是加强土地承包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中坚持做到“三统一”。统一合同式样。全市统一设计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式样,明确了承包期限、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统一鉴证合同。发包方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后,由乡镇农经站统一审查鉴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条款是否合理合法等。统一归档管理。按照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全市统一做到“一组一卷、一村一档、一乡一柜”管理。在土地承包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中,专门聘请档案馆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按照档案馆的存档要求进行归档管理,做到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与农户实际承包土地“三相符”,实现了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到目前,全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167.7万户,依法签订二轮土地延包合同165.7万份,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65.1万份,分别占到家庭承包农户98.9%和98.5%。
二、健全制度,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成为一项新的任务。市委、市政府立足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探索一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路子。通过引导规范,全市15.7万亩耕地顺利实现了流转,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7%。其中转包5.3万亩、转让1.8万亩、互换1.0万亩、出租7.4万亩、其他形式流转0.2万亩。全市流转土地30亩以上的经营大户474家,经营土地64187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0.9%。其中,农民种养大户360户,占经营大户的76%,经营土地36723亩,占大户流转面积的56.7%;工商企业流转大户41户,占经营大户8.6%,经营土地15852亩,占大户流转面积的25.7%;通过农村基层组织搞流转的15户,占3.2%,其经营土地1873亩,占2.8%。非农人员投资农业9户,占1.9%,其经营土地2288亩,占大户流转面积的3.8%。11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土地3296亩,分别占经营大户及经营面积的2.3%和4.3%;其他主体经营土地38户,经营土地4155亩,分别占经营大户和流转面积的8.0%和6.7%。流转土地在不改变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灵活掌握,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林则林、宜养则养,但绝大多数从事种植业。在30亩以上的土地流转大户中,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的235户,经营土地21440亩,分别占流转大户和流转面积的49.6%和33.4%;从事林果业生产的88户,经营土地24057亩,分别占18.6%和37.5%;从事蔬菜等高效作物种植的65户,经营土地8170亩,分别占13.7%和12.7%;从事养殖业的22户,经营土地1897亩,分别4.6%和3.0%;用于其他用途的64户,经营土地8623亩,分别占13.5%和13.4%。
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政策,鼓励流转。今年三月,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邯办发[2009]7号),文件规定,对领办土地流转搞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工商资本,在财政、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土地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在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生产扶持资金上予以倾斜。从2009年起,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重点加大对土地流转交易大厅建设及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人员培训的扶持。同时,各级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农重点,比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相关政策,给予实力强、资信好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一定的授信额度,解决其季节性、临时性生产经营资金不足问题。市两办文件的出台,为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创造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加快了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
二是搞好试点,带动流转。2004年,我市就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土地流转较多的魏县开展土地流转试点,探索出了一条促进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路子,市委、市政府在魏县召开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现场会,推广魏县经验,有效地带到了全市土地流转工作开展。今年,魏县已成为全省土地流转的试点县。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我市又制定了市级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并选择曲周、肥乡两县作为市级试点县,同时要求各县区(市)选择两个乡镇开展流转试点,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目前,我市各级土地流转方案已经制定,并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工作。
三是及时统计,指导流转。为及时掌握各地土地流转发展动态,有效指导土地流转工作开展,我市对农村土地流转及规模经营情况实行统计月报制度,并制定了《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和《100亩以上土地流转大户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县、区(市)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进行调查统计,将当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在每个双月的月底前上报市委农工委。统计月报制度的实行,让我们能够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发展现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有效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流转。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中,我市建立健全了三项制度。(1)登记备案制度。凡发生土地流转的,都要到村委会登记备案。村委会作为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发包方,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并建立土地流转台帐。一次流转面积50亩以上的,报乡镇政府备案,100亩以上的报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登记备案,确保流转主体行为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2)档案管理制度。一年以上的土地流转一律签订书面合同。大面积的土地流转,流转大户一律同农户签订流转合同,或农户书面委托村委会代其签订流转合同。流转合同一律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文本,由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在乡镇农经站指导下签订。通过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指导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稳定规范的土地流转关系。(3)中介服务制度。各级依托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各县、区(市)具体制定土地流转服务制度,明确乡、村两级在土地流转中承担的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为流转双方提供有效服务。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发布、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鉴证、利益协调及纠纷调处等,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村级的土地流转服务工作由村委会承担,会计担任土地流转信息员,及时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反映农户的意向。
通过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优化利用了土地资源。通过土地的有序流转,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化了土地资源,加快了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二是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实现了流转双方“双赢”。通过土地流转形成一定种植规模后,经营大户加大了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打井、办电、埋设防渗管道、购买农机、引进新技术和优良品种,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土地流转也使转出土地农户得到了实惠。在获得流转收益的基础上,可以外出务工经商获得更多收入,有的还能在流转土地上给经营大户打工获得一份工资,实现了流转双方的互利双赢。三是较好地解决了土地粗放经营问题,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承包农户无力种植的、粗放经营甚至弃耕撂荒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经营大户扩大了生产规模,并增加肥料、机具及生产设施投入,实现机械化耕作,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生产效益。四是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减少了土地纠纷。近几年,县、乡两级主管部门通过提供流转信息,引导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明确流转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使因不签订流转合同或合同不规范引起的流转纠纷明显减少,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依法开展仲裁,有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我市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结合农村土地纠纷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采取仲裁的办法,及时有效解决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中发生的纠纷。首先建立仲裁机构。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市、区)都要成立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仲裁工作。全市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经协商、调解尚不能解决的,依法进行仲裁。同时及时安排人员和办公场所。各县(市、区)在经费、人员等紧张的条件下,拨出专门经费、配备专职人员、安排办公场所开展仲裁工作。特别是邱县、曲周县等地,将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为独立机构,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配备人员专门从事仲裁工作。其次认真钻研仲裁业务。仲裁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遇到一些具体问题需查阅大量资料、学习许多相关法律法规,新组建的仲裁机构组织员工在自学法律知识基础上,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班,通过学习,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有许多达到了专业的水平。三是坚持原则开展仲裁。在土地仲裁中各地坚持四项原则,即公正、公平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依法独立办案原则来搞好仲裁,有效地提高了农经部门管理土地承包工作的能力。2008年仲裁92起,2009上半年共仲裁土地纠纷18起,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邱县土地承包仲裁工作2006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土地仲裁工作试点,该县的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内参刊登。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虽然我市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研究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缺乏必要的资金。尽管省市都下发了文件,要求各级财政支持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但具体工作中执行起来比较难。二是对流转大户的资金支持跟不上。流转大户在起步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一般都需要向金融部门贷款,贷款就得有抵押,而流转土地又不能作抵押,从而使流转大户举步为艰,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流转的发展。三是大面积的土地流转出现插花地问题。由于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使大面积的流转很难搞成,从而限制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四是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人员不足。受历次机构改革影响,县、乡两级农经人员不断减少,特别是乡镇农经站人员少,经费不足,很难留住人,而大量的具体工作在乡镇。基层农经人员数量和素质直接影响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和流转服务工作的开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求各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2、在县、市(区)级探索性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大户农业信贷抵押担保制度,在如何培植流转主体上进行探讨。3、对规模土地流转插花地问题,村级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想尽一切办法做农户思想工作,促成流转双方达成流转意向。4、县、乡农经部门要想尽一切办法,用足编制,配齐人员,确实不能配备专职人员的,可经主管领导协调,从有闲置人员的单位借调,经培训后上岗。
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农业办公室 暴常青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自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位领导同志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大力支持配合下,我市新农村建设以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和新民居示范村建设为重要抓手,通过科学规划,周密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策引导,示范带动等措施,使全市示范性新农村和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工作开始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不少工作还走在全省的前列。下面我从四个方面简要作一下汇报:
一、当前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在2009年度集中打造13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和100个市级示范性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今年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省确定的新民居示范村的各项标准和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八新”(新规划、新产业、新民居、新环境、新设施、新风尚、新保障、新农民)目标,通过精心谋划,科学规划,因村施策,分类指导,强力实施,稳步推进等,全市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和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在新民居、新设施、新环境等各个方面均取得比较顺利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新民居建设工作开始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到6月底,在2009年度计划建设的130个重点示范村中,已有127个试点示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全部完成,有96个村已开始按照规划动工建设,有11个村已开始按照省确定的“三新六有”标准(即,结构体现新设计,建筑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它淋浴设施,有卫生厕所,有节能取暖设施)分期分批地对原有住房进行集中改建。今年上半年,全市130个试点示范村中,共累计建设新民居8485套(户),其中在建5658套(户),已建成入住2827套(户),共累计改建新民居6681套(户),其中:完成改顶1980户、改墙2165户、改厕6988户、改灶3802户、改沐浴设施6152户,已有1987户基本实现省确定“三新六有”标准。
2、以实现“五通五有”为主要内容的“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民生活条件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各县(市、区)都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从直接关系民计民生、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一是在省确定的“五通”(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柏油路、通客运班车)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市130个试点示范村共完成新通自来水27个村、新通公交车32个村、新通有线电视17个村、新通宽带41个村。截止到6月底,130个村中已有106个村初步实现了“五通”目标,130个村全部实现了通柏油(水泥、石板)路目标。同时,还有36个村实现了户户通暖气、32个村实现了户户通煤气等。二是在“五有”方面:130个试点示范村中,已经实现有标准化幼儿园(小学)、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村组组织活动场所、农家店(农资超市)的试点村已分别达到98个、116个、109个、129个和128个,有96个村初步实现了省确定的“五有”目标,为进一步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3、以“四化一处理”为基本内容的农村“新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试点示范村面貌已开始发生重要历史性改观。今年以来,全市130个试点示范村相继共硬化主要街道153千米,硬化面积达27.8万平方米,共硬化小巷830多条,总长度达31200米;截止到6月底,130个示范村共安装路灯1196盏,栽种树木17.89万株,绿化美化房前屋后路边空地3.37万平方米。在环境卫生管护方面,有121个村建立了专门的卫生清扫队伍,有119个村实现了垃圾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处理。130个试点示范村中,已有109个村基本实现了“四化一处理”(即:村内道路硬化、街道亮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的目标。邯郸县在全县20个试点示范村中集中组织实施了“乡村道路管护、路网改造提升、村内环境整治、主要街巷硬化、院街村路渠绿化”等五项专项整治工程,把农村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护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收到明显成效,也使农村环境面貌的综合整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一体化的轨道。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统揽方针,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一直把它列为统揽农业农村工作全局的重中之重来抓。自200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还把新农村建设工作列为全市10大民生工程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四大专项行动之一,作为市委、市政府在2009年要着力抓好的重点和关键性工作之一,并列为考核各县、区(市)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自去年8月份以来,市委书记崔江水先后8次深入各地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和具体指导,两次亲自参加示范村的新民居项目奠基仪式,并对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其它市领导也都多次深入农村一线围绕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和指导,并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一系列重要的建设性意见。在2008年12月29日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又专题对全市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并专门让各县、区(市)主管农村工作的副书记、副县、区(市)长和农工委书记参加,对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最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同时,市委还决定让市四套班子每一位市级领导各联系一个示范性新农村建设村等,都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也使全市新农村建设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倍受鼓舞,进一步增强化搞好新农村建设决心和信心。
2、坚持典型引导、示范带动,大力组织实施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和全市新农村建设的实际要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实施了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中共邯郸市委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出了“从2009年~2010年,力争用两年时间,集中打造200个了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标准较高、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示范性新农村”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其中2009年建成100个,2010年再建成100个。制定了新规划、新产业、新民居、新环境、新设施、新风尚、新保障、新农民等“八新”工作标准和量化目标确立了“四结合、三落实、两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四结合:把示范性新农村建设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与促进产业提升相结合,与改变农民生活方式相结合,与改善村镇面貌相结合;三落实:落实组织领导,落实建设规划,落实工程进度;两突破:在政策创新跟进上求突破,在工作督导上求突破)。今年年初,按照“基础条件好、发展空间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高、交通便利”等六个方面的要求,经过乡镇推荐,县、区(市)委研究上报,市审核认定,在全市范围内筛选确定了283个示范性新农村(新民居)建设村,其中2009年规划建成130个,确保完成100个,2009年~2010年两年时间内启动建设283个示范性新农村,确保完成200个。半年多来,我们按照“以动为先、改建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力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全面抓好13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和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3月2日,为全面启动全市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帮助各试点示范村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优化措施,我市召开了全市示范性新农村现场观摩暨培训会,各县、区(市)主管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副书记(或副县、市、区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全市130个2009年度示范性新农村建设村的党支部书记及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等18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现场参观了魏县王营村、成安县何横城村、峰峰矿区黑龙洞村、武安市磁山二街、刘庄村、白沙村,部分示范村介绍了他们在示范性新农村(新民居)建设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吉平书记、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就示范性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和要求进行了祥细的讲解,使参会的各示范村支部书记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增强了建设示范性新农村的信心和决心。
3、坚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强力推进新民居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立足邯郸实际,把新民居建设作为示范性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载体,集中力量,强力推进。一年来,我们通过一抓科学指导,确立新民居建设的正确理念,二抓规划编制,奠定新民居建设的良好基础,三抓典型引导,发挥新民居建设的示范效应,四抓资金筹措,破解新民居建设的最大制约因素,五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快新民居建设进程等,使我市整个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涌现出了诸如武安市磁山二街、白沙村、刘庄村、涉县井店一街、水溢河村、永年县杜刘固村、磁县东南城村、魏县王营村等一批新农村(新民居)建设先进典型。
4、坚持多措并举,努力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去年,我市市级财政首次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购置水泥2万多吨,分发到各示范村进行街巷硬化,各县(市、区)也安排新农村建设扶持资金5000多万元,重点用于对农村街巷硬化、环境卫生整治、村庄绿化、亮化、美化等的奖励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共撬动社会投资达6.8亿元。今年市财政又专门列支出5000万元用于128个首批示范性新农村基础设施和新民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奖励和补助,同时要求各县、区(市)按照小村不低于30万元、大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对示范性新民居建设项目进行奖补。二是整合各类项目资金,重点用于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市委邯发[2008]1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统一整合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农机、交通、建设、规划、民政、农业产业化、新能源、农业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文明生态村、燕赵新民居、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农村‘两室’建设等各类农村专项资金,打捆使用,向示范性新农村倾斜,主要用于村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配套”下一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项目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会商制度,整合力量,切实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三是实施对口帮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从2008年开始,我们在全市选择134个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实行“一对一”帮扶。帮扶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共计帮扶款项1570.05万元,帮扶水泥1070吨,打深水井、修防渗渠道、修缮小学物资共折合人民币54.4万元,送图书、捐赠办公桌椅、微机、衣物折合款项近3.5万元,制作村庄规划1个;四是开展村企共建,实现村企互惠双赢。主要是依托国有、民营企业对周边村庄的辐射作用开展共建,先后涌现出了武安兰村、永年杜刘固、广府东街、涉县井店一街、曲周白寨村等一批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如永年县广府镇东街村的民营企业家宋福如多年来始终对广府东街实施大力帮扶,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000多万元,为村里打井、修路、建厂、修建教学楼,解决群众吃水难、行路难问题,安置村里剩余闲散劳动力1200多名;还投资5000多万元对广府古城景区进行保护开发,修建仿古民居100余套,已有46户村民入住,帮助东街村民完成迁建工作,带动旅游产业的发展。五是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如武安市白沙村依靠村集体收入,致力改善农民群众居住环境,短短几年内,该村总投资2.3亿元,拆迁旧房580套,建成别墅楼29幢、单元楼44栋,建成五纵三横八条主要街道、两个别墅区、九个单元楼住宅区、四个小公园、两个小广场和一个文化活动中心等,使广大村民基本实现了住宅城市化、小区园林化、生活现代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邯郸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
关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
的调研报告
(2009年8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审议好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农经委在董庆民副主任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先后到涉县、峰峰矿区、邯郸县、成安县等县区,就全市新农村建设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按照调研方案,调研组听取了相关部门的汇报,与各县区农口领导干部、部分人大代表、乡村干部进行了座谈,并深入乡村,到新民居建设施工现场了解情况,征求对新农村建设工作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调研情况
一、新农村建设工作现状
今年以来,全市紧紧围绕省确定的新民居示范村的各项标准和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八新”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升农民幸福指数为宗旨,从实际出发,精心谋划,扎实工作,全市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和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均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精心组织,科学引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市县均成立了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摆上重要议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市县领导分包示范村建设,多次深入实地调研指导工作,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二是积极探索建设模式,分类实施。为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在2009年度集中打造130个省级新民居建设示范村和100个市级示范性新农村的总体目标,全市探索总结出了集体自建、并村联建、就地新建、异地迁建、村企共建等建设模式,指导乡村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和目标。三是努力解决资金投入问题。去年,我市市级财政首次单列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今年市财政又专门列支出50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区)建设资金逐步到位。同时通过实施整合支农资金、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压力。四是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发展态势良好,130个重点示范村中,已有127个试点示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全部完成,有96个村已开始按照规划动工建设,有11个村已开始按照省确定的“三新六有”标准分期分批地对原有住房进行集中改建。一批新民居开始投入使用,村民居住环境、公用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步。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水平不够高,对新农村建设的性质和内容理解不够全面;二是规划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一些乡村不同程度存在规划层次较低、与当地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三是建设工程资金筹集压力较大。
三、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要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一方面各级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保证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到位,指导有力;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在农民群众中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让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体会党和政府对农村、农民的关怀,激发群众参与建设新农村的热情,积极投身到这项活动之中。
二要着眼未来发展,认真做好规划工作。在新农村建设规划工作中,要着眼未来发展,提升规划质量,强化规划约束。规划编制要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和乡村经济发展的差异;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和实际需求;要坚持体现特色,规模发展,同时要统筹兼顾农民群众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要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从目前情况来看,省、市财政投入有限。从实践来看,如此浩大的建设工程,仅靠政府财政支持远远不够。这就需要在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同时,多方筹集社会资金。一是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为改善自身的生产生活环境作出贡献;二是要发挥乡村经济能人的作用,鼓励其为家乡的建设献计出力;三是要用足用好有关政策,科学分析,大胆探索,尽早找到“村企共赢”的有效切入点;四是要鼓励企业、部门对口帮扶新农村建设。
四要合理利用土地,突破建设用地瓶颈。省级示范村要用足用好省政府新农村建设周转用地扶持政策,并及时做好耕地补偿工作。同时根据示范村具体情况,建设周转用地要尽量集中使用农村闲散土地,不占或少占用耕地,降低耕地补偿工作难度。要将新农村建设与土地流转和空心村改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做好村民旧宅基地的复耕工作。
五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对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目前正在进行的新民居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给予扶持。消减相关收费项目,减免行政性收费,适度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此外要适时制定村级拆迁补偿办法和标准,为基层工作提供依据,保证新民居建设工作规范高效进行。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情况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上下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中,指导思想明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保证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在我市的正确贯彻实施,对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秩序、促进农村经济稳定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方面:一是努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如邯郸县、成安县等县区多次组织乡镇及村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加深了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乡村干部和土地承包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认识,为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奠定了基础。二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到目前,全市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167.7万户,依法签订二轮土地延包合同165.7万份,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65.1万份,分别占到家庭承包农户98.9%和98.5%。三是加大农户承包经营权证复查核实力度,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例如,邯郸县在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中努力作到了“十有”:农户有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发包方有承包合同、土地台账、承包方案、村民会议记录;乡(镇)有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土地流转台账;县级有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
在引导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方面: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新路子,采取多种流转方式,促进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通过引导规范,全市15.7万亩耕地顺利实现了流转,占全市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7%。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益,实现了流转双方“双赢”。土地流转工作在全省处于先进行列。
在有效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地矛盾方面:根据农村农业工作形势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索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新机制、新方法。全市19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对辖区内发生的土地承包纠纷,经协商、调解尚不能解决的,依法进行仲裁。2008年仲裁92起,2009上半年共仲裁土地纠纷18起,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部分县(市、区)在严格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努力探索缓解人地矛盾的新路子。例如,峰峰矿区逐步建立起了“以人为本、增人给利、减人让利、村级调剂、形式多样、程序完备”的人口变动利益调节机制,使新增的村集体组织成员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化解矛盾、兼顾公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目的。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土地流转不够规范,流转的程序不够严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较差、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对农民土地流转的引导、服务相对滞后、土地纠纷增多,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流转大户贷款难等。
三、几点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维护农村经济繁荣稳定,建议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加深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理解。促使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把握法规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尤其要提高农口广大干部依法解决土地承包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要把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切实作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服务机制,配备足够的力量,明确服务职能,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财政支持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对《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要适时组织全面检查,督促认真落实。
三是逐步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纠纷。要充分认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流转数量逐年增大,其间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纠纷日益增多,依法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的纠纷势在必行,因此,要建立健全市、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尽快开展工作。
四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减少和避免矛盾,为依法处理各类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提供事实依据。要坚持严格使用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要严格督促检查,保证所有土地流转经营户都能用上全省统一的合同文本,使土地流转进一步得到依法规范,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保证流转顺畅。
关于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有关情况的报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教育局局长 赵浩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向会议报告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高等教育
我市共有高校5所,教职工4679人,在校生55338人。其中,省属高校2所,市属高校3所(其中成人高校1所);本科院校2所,专科院校3所(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中等职业教育
我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75所,在校生14.60万人,专任教师5546人。其中,公办职业学校40所,在校生10.05万人,专任教师3757人。
公办职业学校中,主城区学校16所,在校生30990人,专任教师1795人(具体情况见附件2)。
二、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全市教育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区域教育高地为目标,坚持优先发展、均衡发展、和谐发展,大力倡导尊师重教,致力优化教育环境,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实现了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
(一)着眼于集约发展,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层次
1999年至2000年,我市紧紧抓住高校扩招的大好机遇,投资8.35亿元、在城区东南部规划建设了占地2904亩的高教区,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快速扩大,教育设施逐步完善,创造了“邯郸速度”和“邯郸模式”,实现了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2004年以来,我们及时把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转向推进内涵发展上来,努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水平。一是邯郸学院成功升本。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邯郸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结束了邯郸没有市属本科院校的历史。学院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进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系、部、中心,普通教育本科专业29个,专科教育专业36个,拥有4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同时积极推进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和与社会的合作,分别与韩国、英国、美国、新西兰等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东软集团、国际数码及嵌入式技术认证机构等国内外一流大企业和科研机构、高校开展合作,是国际数码及嵌入式技术认证机构授权的“嵌入式技术中国研发中心”。在合作办学过程中创出了以“政府推动、校企合作、优势互补、发展共赢、实现学校与社会无缝对接和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为主要内涵的“邯郸模式”。2008年、2009年邯郸学院两次高质量通过了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二是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质量日益提升。学院现有10个系部38个专业,形成了高职教育与继续教育并举、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存、传统课堂教学与现代远程教学并行的多功能、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体系。通过重点打造建筑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应用技术、美术装璜等品牌专业,2003年在全国首批“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8所优秀院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在全省名列前茅,为我市经济建设培养了大量高质量人才。三是河北工程大学实现三级跨越。从四校合并到成立河北工程学院再到河北工程大学,工程大学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多学科交叉渗透,以建筑、水电等高等工程教育为鲜明特色的多科性教学科研型大学。现有8大学科门类、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3个工程硕士领域、58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品牌专业、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河北省目前唯一的以资源勘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省资源勘测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
(二)着眼于跨越发展,不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水平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市中等职业教育驶入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一是政策倾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优惠政策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免试登记入学、提高普高中考建档线、按职普1:1比例划分中考分数线等措施,大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理性选择接受职业教育。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保持在5万人以上,在校生达到了14万人以上,稳步占据了高中教育的半壁江山。二是整合资源,基础能力全面加强。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需求,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整合全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夯实职业教育发展基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兼并重组”,将市第三十中学兼并入第五职业学校,拓宽了职业学校发展空间;“优化集中”,对原先办有普通班的市二职中、六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职普分离,集中资源发展职业教育;“扩征扩建”,对于有拓展空间的市第六职业中学积极进行扩征扩建,规划建为高标准、示范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整合新建”,投资近2亿元新建了占地近250亩的市职教中心,并将市一职中、四职中、职业工业中专、邯邢冶金矿山局技工学校整合重组并入新校,使该校当年即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7所、省级重点21所;建成市级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10个,省级示范性专业实训基地4个。三是特色发展,办学体系日趋完善。按照“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发展之路,形成了多种办学模式,主要有:集约发展式,在主城区加强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逐步形成了以市职教中心为龙头,市直职业学校为主干,与市百余家大中型企业紧密结合的职教发展集团。服务内需式,在西部经济较好的县市,紧密结合当地支柱产业办学,实现了订单招生、按需培养、全员上岗。品牌输出式,在以农业为主的东部县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大力构筑培训、就业的绿色通道和人才流动四通八达的立交桥。校企一体式,积极推行校企合作、半工半读办学,通过先期学习培训—实习就业—再培训提高,探索出“职教与经济互动,学校与企业互促”的办学之路。近几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达到10万人次,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50万人次以上,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四是深化改革,办学水平明显提高。实施了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办学模式、用人制度、专业和课程体系等“四项改革”,推行了学分制、弹性学制改革,增添了办学活力。特别是通过调整、转型、新建、联建等形式,集中扶持一批前景好、效益高的专业,初步形成了以煤化工、汽车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焊接、冶金等为主的10个示范性专业。市职教中心汽修专业被教育部指定为丰田汽车公司试验项目学校,魏县职教中心“实打实”劳务品牌成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近几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主城区公办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等教育
一是普通高校数量少。我市普通高校仅2本2专,在全省11个市中排第8位(石家庄33所、保定10所、唐山8所、廊坊6所、秦皇岛5所、承德5所、沧州5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协调。二是市属高校规模小。我市邯郸学院、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邯郸广播电视大学等3所市属院校平均占地只有488亩,占地面积最大的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只有829亩,而省内其他高校均规模较大,如石家庄学院占地1222亩,保定学院占地1199亩,邢台学院占地1188亩,唐山师范学院占地1000亩。三是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低。我市高校的学科设置、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我市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具有3千万吨的钢铁生产能力,但在现有高校中尚未开设钢铁冶金等专业和专业研究机构。
(二)主城区中等职业教育
一是普遍存在规模小、资源少、办学层次低、专业设置重复等问题。市区内工校、农校、一财、二财等4所中专校均占地只有59.6亩,其教学区分别只有30亩、70亩、15亩和30亩,市直5所职业学校除市职教中心外,校均占地只有20余亩,行业办和企业办职业学校中,粮食职工中专和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占地分别仅5亩和6亩,发展空间和后劲严重不足。二是大部分职业学校专业课程覆盖面窄,我市经济发展急需的工科类专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基本空白,且多数学校专业设置雷同,造成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三是各类职业学校隶属关系不一,分属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自为战,造成招生恶性竞争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市职业教育高效高速发展,更与我市经济总量在全省名列第三的地位以及全国“较大的市”、“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
四、下步打算
(一)做大做强高等教育。围绕区域经济中心发展战略,紧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尤其是钢铁、煤炭、电力、建材和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对相关科技人才和智力的需求,结合我市高校实际,按照“超前规划、分期实施、扩大规模、提升层次”的原则,加快打造区域高技能人才集散地和辐射源,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综合优势。一是发展现有高校。支持河北工程大学开设博士点和进入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建设序列,使其尽快发展为全省一流的综合性大学。支持邯郸学院扩大学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由单一师范类学科向多学科跨越。支持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二是筹备新建高校。在邯郸学院增设钢铁冶金和装备制造专业,支持其打造为品牌专业,条件成熟时独立为本科层次的邯郸大学(邯郸钢铁学院)和邯郸工学院(邯郸机械学院),为我市重工业的发展培养人才。支持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和医学院加快发展、形成特色,条件成熟时独立发展成为本科层次的河北科信学院和邯郸医学院。三是开展联合办校。积极引进国内外名牌高校来邯联合兴办高校或设立分校;吸引国内外资本来邯举办民办高校。
(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培育特色、多元办学、集约发展”的原则,以改革为统领,以项目为支撑,以全面优化整合职教资源为抓手,努力构建与我市支柱产业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打破条块分割,优化整合资源。打破目前职业教育分属多头管理的现状,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市各级各类职教资源的管理体制,并对主城区各级各类职教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推进主城区职业教育集约发展。二是健全职教链条,强化实训功能。在办好各县(市、区)职教中心的基础上,依托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设与其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实训中心,积极提供急需技能型人才,组织高技能劳务输出。三是精心培育特色专业,打造职教品牌。围绕我市“十一五”10大产业,重点扶持汽车制造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焊接、冶金等10大特色专业。四是深化“五项改革”,激发职业教育活力。继续深化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课程体系、用人制度五项改革,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式发展。
(三)制定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我市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在中华大街南延路段两侧分别规划建设高等教育产业园和职业教育示范园,两园中间地带建设教育资源共享区和生活区,形成分则各校可独立办学、特色发展,合则集团化整体提升的格局。同时,以文化教育元素,实现主城区和马头生态工业城之间的特色过渡,一举打造出邯郸“海淀”、“硅谷”。占地面积初步设想为15平方公里左右,筹资渠道主要通过退城进郊土地差价置换、生活区即配套商住区土地开发收益以及政府债券融资等途径解决。
当前,正值我市全面推进区域经济中心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快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既是长远大计,又是当务之急;既面临着诸多困难,又面临着大好机遇。我们将按照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聚万众之心、集万众之智、举万众之力,推进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新的起点实现新的跨越。
1:
邯郸高等教育情况统计表
单位
办学层次
隶属关系
占地面积
固定资
产(万元)
教职
工数
在校生数
主要专业
河北工程大学
本科
省教育厅
2340
53000
2835
24698
工学、理学、管理学、
农学、医学
邯郸学院
本科
市人民政府
632
50000
809
12401
教育学、文学、理学
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专科
省司法厅
1004
8955
300
3995
法学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
市人民政府
829
13714
603
11258
工学、理学
邯郸广播电视大学
专科
市人民政府
3
958
72
2986
工学、理学、管理学
附件2:
单位
隶属关系
占地面
积(亩)
资产
万元)
经费
渠道
教职工
在校生
主要专业
市职教中心
市教育局
248
20700
全额
414
7000
汽修、财会、幼教
市二职中
市教育局
25
881
全额
129
2470
计算机、数控
市四职中
市教育局
18
200
全额
17
260
机电、计算机
市五职中
市教育局
36
900
全额
62
1200
旅游、服装、计算机
市六职中
市教育局
24
2200
全额
120
2100
数控、机械电子
市工业学校
市政府
50
1208
全额
122
2447
机械制造、数控
市农业学校
市农工委
124
1846
全额
147
818
计算机、畜牧兽医
市一财校
市政府
29.5
1144
全额
114
1219
会计电算化、物流、财会
市二财校
市政府
35
701
全额
106
1170
财会电算化
市理工学校
市物资总会
50
1419
自收自支
157
4973
计算机、电子技术
市建筑中专
市建工集团
55
3309
自收自支
136
3660
建筑工程、工程造价
市卫生学校
市卫生局
6.6
495
全额
44
998
护理、社区医学
市粮食学校
市粮食局
5.2
299
差额
52
413
旅游、财会、幼教
市工贸学校
市中小企业局
10
1730
自收自支
39
381
计算机、会计、数控
市纺织中专
发达集团
10
392
自收自支
62
621
电工维修、纺织、机电
市轻化工学校
市国资委
50
480
差额
74
1260
机电、电子电工、计算机
邯郸市主城区公办中等职业教育情况统计表
关于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2009年8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8日至1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十周带领下,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3次座谈会,分别听取了我市5所高等院校、7所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和7所企业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的汇报,征求了各院校对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看法和建议。7月17日,又与市教育局负责人和相关处室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他们对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问题的分析和对今后发展的构想。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基本形成了以高等教育为领军、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各层次职业教育相衔接、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相连通、纵(行业)横(市、县)结合、具有邯郸特色的教育发展体系,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高等教育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研究生教育、本专科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等门类较齐全,各有侧重,共同发展,并具备了一定的培养规模;各高校科学研究各具特色,产生或储备了科技创新成果,获得了省、市级科技进步奖奖项,解决了不少生产实践难题,推进了地方科技创新。
中等职业教育门类齐全,办学体系日趋完善,办学水平逐步提高,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技能实用型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从整体上看,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较多,矛盾突出,在我市整个教育事业中属于薄弱环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等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校外迁严重、高校数量急剧减少。截至2008年底,我市高等院校仅5所,其中省属本科院校1所(河北工程大学),省属专科院校1所(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市属本科院校1所(邯郸学院),市属专科院校2所(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和邯郸广播电视大学)。除去邯郸广播电视大学为成人教育之外,我市真正意义上的高校仅为4所。历史上我市曾经具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河北工学院、邯郸市职工大学、中原外国语学院等一批高校。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些高校纷纷外迁。目前,我市普通高校数量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仅排第8位(见下表),这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很不协调,也与我市“全国较大的市”的地位和“历史文化名城”称号极不相符。由此导致我市“学校经济”不活跃,经济社会发展“软实力”弱。
2、占地规模小、在校生数量少。市属高校平均占地488亩,平均在校生8881人,两项指标均低于全省其它地市。与周边地区的聊城、安阳、新乡、长治等市相比,也都严重滞后。目前,我市各高校容量已达极限,已没有多余的空间继续发展,这已经成为制约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瓶颈”,满足不了我市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需要。
3、人才引进使用和经费紧张问题突出。我市在人才引进上存在着严重的体制性障碍,学校用人没有自主权,需层层报批。受人事政策的不确定因素和行政效率低下的影响,有的高校近几年甚至近10年以来,引进不了一名教师,师生比例严重失调,人才总量不足,为了教学需要不得不临时聘用教师,给整个教学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的人才比重低,且受人才观念淡薄、工资住房待遇低、用人激励机制不完善、用人政策落实不到位及其它综合性因素影响,流失严重。财政资金不能依法足额拨付,缺口大,且不能及时到位,有的学校债务沉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的教学活动。
4、人才培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低、校际合作和校企合作不紧密。高校的专业设置、课程安排、人才培养计划没有立足于邯郸市情,没有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轨道,存在着人才培养与实际需求之间的脱节现象,人才资源浪费严重。我市没有一所高校设置与钢铁、建材、纺织等支柱产业相关的专业。与物流、装备制造、煤化工、新材料等四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只有两所院校设置。各高校之间合作交流不紧密,缺乏“联合攻坚”的意识。高校与企业缺乏相互结合的内在驱动力,科技和教育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二)中等职业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数量多、布局分散、规模小。目前,我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共40所,其中:市直职业学校5所,市属普通中专学校7所,企业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7所。学校布局分散,有的地处化工区,环境恶劣,有的被娱乐场所包围,给整个教学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学校占地面积少,以7所市属普通中专学校和7所企业行业办中等职业学校为例,平均占地面积为40余亩,卫生学校占地6.6亩,粮食学校仅5.2亩,发展空间受到严重限制,已不能适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招生规模的要求,与周边地市同类学校相比差距大。
2、管理体制混乱。学校隶属关系不一,分属多头、多行业管理,学校管理中“不管、不问、推诿扯皮”现象严重。受此影响,国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预算投资,有的因渠道问题到不了学校。有的学校名义上为国办学校,担负着国办学校的责任义务,但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竟无任何办学经费。更有甚者竟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收取费用。由于各学校行政主管部门不同,条块分割,造成了各校招生恶性竞争、各自为战,人、财、物浪费严重,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给中等职业教育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导致大量生源外流。
3、专业设置重复、覆盖面窄。多数学校专业设置未能立足本校特点,攀比心理严重,专业设置雷同或相近,热门专业比比皆是。如多数学校都设有数控和计算机专业,而我市急需的工科类专业和新兴专业难以开设。同时,专业设置总量较少,不能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部分毕业生就业困难,教育资源浪费严重。
4、办学经费不足。《教育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而我市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和学费标准没有随着办学设施的更新和物价的上涨而提高,仍然处于多年前的水平,导致学校投资不断加大,办学成本不断提高,已经成为制约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5、教师队伍老化严重。由于受人事冻结等因素影响,多数学校近10年以来几乎没有进过教师,学校缺编现象严重。目前工作在第一线的年轻教师多数为40岁左右,知识结构老化。退休教师逐年增加,导致师生比逐年下降,教师超负荷工作问题突出,教师无暇学习提高、知识更新,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三、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级人才和实用人才的摇篮,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因此,要把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摆到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和支持。要结合区域中心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本着扩大规模、提升层次的原则,尽快把发展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摆到政府议事日程上来,专题研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和我市实际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统筹规划,下大力整合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做好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工作,事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因此,要下大决心、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方案。发展高等教育,应着眼我市高校实际,依托市属高校,可采取分校管理、独校规划的方式,组建、开设一批新的院、系。特别是要注重设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钢铁、煤炭、电力、建材及装备制造等专科院、系。注意引进名牌高校来邯办校或设分校,实现规模扩张和实力提升,加速打造区域高校人才集散地和辐射源。中等职业教育要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理顺管理、集约发展”的原则全面整合升档,打造区域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供给中心。
(三)拓展发展空间,提升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后劲。要根据我市区域经济中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城市规划,着手谋划建设高教园区和职教园区。园区规划起点要高,着眼长远,精心组织,科学论证。要严格园区土地规划,保证教育发展用地储备,使之逐步建设成为我市高知识含量的新城区,为我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强劲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大财政投入,放宽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市政府要加大对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要依照《教育法》有关规定,保证教育经费财政投入的“三个增长”。在目前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应尽快出台指导措施,积极开拓社会资金,多元投入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要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措施,进一步放宽教育引进人才政策,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及“双师型”教师等人才,为高级人才落户邯郸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提供宽松和谐环境。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申诉案件的情况报告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增国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会议作关于审理申诉案件的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市委、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新民事诉讼法》和最高院有关申诉和申请再审的司法解释规定,转变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在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立法对申诉、申请再审复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自2008年至今年7月,共再审复查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00件,经复查申诉无理裁定驳回164件,经做工作息诉26件;受理各类再审案件119件,审结66件,结案率为55.47%,其中调解8件。由于工作突出,2008年,邯郸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审判监督系统先进集体。
一、服务大局,树立审判工作新理念
为使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在全市法院大力倡导司法公正的新观念,改革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的思想原则,由原来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改为“程序公正,实体合理,纠正枉法裁判”,树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司法准则的诉讼模式和证据制度定位的观念。一是正确处理好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纠错,从程序上保障当事人申诉与申请再审的权利,从实体上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避免有错不改、有错不及时改的现象;二是正确处理好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在程序公正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追求实体公正,强化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形式公正与实质公正、个案公正与普遍公正相统一意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三是正确处理好再审之诉审查与信访案件的关系。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符合形式要件的再审申请,统一纳入到申请再审诉讼程序中加以解决,除此之外的来信来访,通过信访渠道予以妥善处理;四是正确处理好调解与判决的关系。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强化案结事了意识,在审查与审理程序的各个环节中,抓住一切机会促成调解。同时注重实际效果,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作出再审判决,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
二、强化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
在工作中,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办案原则,不断强化职能作用,畅通申诉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和审理各类申诉和再审案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坚决予以纠正,对于正确的裁判在向当事人进行说明的基础上坚决予以维持,做到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08年8月,我们结合邯郸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加强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机制、努力提高息诉服判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努力实现‘五个下降’的实施意见》等“三个实施意见”,对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我们还通过举办“法官论坛”、“名校培训”、“名师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努力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申诉案件的发生。
二是实行听证制度,提高司法透明度。我们要求接待人员在接受申诉或申请后,即告知当事人合议庭完成调卷、阅卷等工作的期限及听证举行的程序,使当事人早作准备并随时监督法院的工作进度。通过举办听证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员进行参加,让当事人把矛盾摆在桌面上,阐述申诉理由,然后让参加听证的人员共同分析案情,让公众来判断是非曲直。最后根据结果,及时地做出裁定,使申诉人带着困惑来、带着明白走,从而增加了审判监督工作的公开性,消除了申诉人对法院工作的误解和疑虑,使一些上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注重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再审案件的调解比其他类型案件的调解难度更大,付出的精力更多。因此,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就显得尤为重要。两级法院不断强化再审案件调解意识,积极研究再审案件特点,把握再审调解规律,充分利用“三位一体”大调解思路,以热心、耐心、诚心、恒心、公心的工作态度,站准位、把准脉、开准方、用准法,尽最大努力进行调解,将调解工作融入办案全过程,把判决和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如市中院审理的贾进美与任军贵离婚纠纷再审一案,当事人贾进美以原一、二审判决错误为由,多次进京赴省上访长达6年之久,期间,还借助新闻媒体、互联网的报道给法院施加压力。为妥善处理好此案,我们及时抓住当事人双方矛盾焦点,用引导、疏导、亲情等调解方式,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把这起6年上访老案调解结案,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拓宽救济渠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申诉、信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申诉信访的联动机制。对一些案件本身并无问题,但经审查发现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诉、信访案件,我们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请求为其办理城镇或农村低保待遇。对一些政策性较强的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自身情况,联系劳动部门为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此外,我们还依靠政府拨款对特困当事人进行救助,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建章立制,确保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顺利开展
《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为切实解决“申诉难”和“申请再审难”,两级法院多措并举,健全机制,为当事人设立了多种申诉途径,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一是严格按照《新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依法受理各类申诉案件。对当事人的申诉申请,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与原审承办人进行交流征求意见后面见当事人,对申诉理由成立的案件,报请审判委员会研究后作出再审决定;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在依法予以驳回的同时,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并告知相关救济途径。二是制定了《申诉、申请再审须知》,在立案前就释明法律;严格审查当事人诉讼材料,依法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手续;改变以往驳回通知或者再审裁定理由过于简单或者不讲理由的做法,提高文书的说理性,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三是坚持信访接待,认真倾听并答复当事人的诉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落实院、庭长接待日的规定》,坚持院长预约接待、庭长定期接待和信访办随时接待相结合、相补充的接待方式,保证信访人每访必接,每件信访案件必有处理和回复。四是建立了导诉制度,切实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建立导诉服务制度,每天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程序上的指引,方便了群众诉讼,执法更加人性化。五是畅通纪检监察举报渠道,悉心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外公布了举报方式、受理案件的范围、处理案件的程序及答复期限等,强化了审务公开,真正做到了“当事人递交材料有人接收、陈述意见有人倾听、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使我市的申诉信访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下降。
四、注重调查研究,推动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改革
我们在审理好再审案件的同时,加大调查研究,探索再审改革新思路,对在审判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注重加强成果转化。如对抗诉案件抗诉机关不准时到庭、对突发恶性事件的处理、对个别律师不当诱惑,鼓动当事人申诉甚至上访、进一步完善申诉案件听证、对再审中“新证据”的认定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保证了再审案件审理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避免无理申诉、无限申诉,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稳定性。同时,中院加大了对下业务指导。2008年1月,对全市19个基层法院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进行了调研,查找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工作。2009年4月,中院针对民诉法修改一年以来,各基层法院再审工作的现实状况又一次进行了调研和重点走访,对基层法院在民诉法修改后再审工作重心的转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08年以来,中院共协调、指导基层再审案件30余件,有力地保证了再审案件的质量。
我们在加大调研的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推进再审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严格执行公开审判制度,使整个庭审活动紧紧围绕再审争议的焦点有序进行,注重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和辩论,加强了当庭认证的力度,使整个再审程序在公正的条件下进行,让当事人有理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改革了再审证据认定制度,加强了对证据的分析、论证;在裁判文书后附加相关法律条文,进一步增强了说理性。通过上述改革,既提高了再审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又促使了当事人的服判息诉,提高了办案效率。
通过加强再审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审判人员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作风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转变;二是在服务意识、明理释法能力上不很到位,导致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能理解;三是再审工作监督机制仍有待健全;四是审判力量相对不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新形势下的申诉和申请再审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深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分关注和支持这项工作,广大人民群众也热切期盼改进这项工作。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强化管理,创新举措,提高工作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为构建和谐邯郸、促进邯郸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邯郸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申诉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
(2009年8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的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安排,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武十周带领下,内司委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于7月中下旬对我市法院办理申诉案件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武安市、丛台区、成安县等基层法院工作汇报,并与法院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各级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有关法律,尤其是修改后的民诉法,牢固树立依法纠错与维护司法公正相统一理念,积极改革审判方式,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认真抓实申请再审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办理申诉案件情况。自2008年以来至今年7月,市中院复查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319件,其中,经审查驳回申诉的164件,经做工作息诉26件。再审案件119件,审结66件,其中再审改判12件,发还重审19件,维持原判15件,再审调解8件,终结诉讼程序12件。从案件类型上看,民商事案件195件,刑事案件60件,行政案件64件。
(二)法院办理申诉案件的基本做法
1、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减少申诉案件发生。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理念和执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申诉,制定实施了《关于加强调解、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讼机制、努力提高息诉服判率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创新司法服务、努力实现“五个下降”的实施意见》,并在全院认真开展“法官论坛”、“名校培训”、“名师讲座”等多种形式活动。
2、加强释法明理,维护当事人申诉权。为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立案前向当事人出具《申诉、申请再审须知》,释明法律要义;立案后依法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手续;改变以往驳回通知或者再审裁定理由简单、说理不透的做法,提高文书说理性。
3、完善申诉信访工作制度。坚持了首次申诉信访接待责任制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五为院长接待涉诉上访的时间,亲自听取当事人的申诉理由,审阅申诉材料,提出办理的意见。制定了专人值班的“导诉”制度和“院长预约接访”、“院领导包县、下访”等制度,做到“当事人递交材料有人接收、陈述意见有人倾听、处理结果及时告知”。
4、依法再审,纠正错误裁判。对原判决有错误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按照法定程序和证据规则,严格审理,综合考量,作出再审判决。
5、积极拓宽诉讼外的救济渠道。对一些案件本身并无问题,但经审查发现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诉信访案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对当事人进行救助,从而减少申诉案件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申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法官不能正确对待当事人的申诉权利,对申诉群众冷横硬推,造成申诉当事人不能及时立案。
(二)有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造成当事人反复上诉、申诉。有的案件在适用法律程序上存在问题,或说理不透彻、不充分甚至不说理,或说理部分与判决结果不一致,导致当事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对实体判决不满。同时有的法官对当事人申请理由不予以认真细致的审查,对当事人反映的意见,不是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疏导,方法简单,说理不透,不能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导致申诉不断。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申诉案件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公正司法的理念,充分认识申诉是当事人的权利,要尊重当事人的申诉权利,正确对待当事人的申诉,依法办理申诉案件,有效地解决“申诉难”,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要严格依法办理申诉案件。对当事人的申诉要及时审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迅速启动再审程序。对法院工作人员贻误工作、增加当事人诉累的,要从严处理。要加大调解力度,学会带着感情做好工作,学会在沟通的基础上依法调处涉诉矛盾。克服裁判上诉多、上访多、矛盾隐患大,甚至出现反复无休止的缠讼,既浪费审判资源,又败坏司法形象的现象。
(三)要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解决司法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的问题,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要教育法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增强“精品”意识、“铁案”意识,办案讲程序、讲质量、讲效率,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各级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真正重视转办、督办、交办的案件,认真审查,依法启动再审程序和及时报告结果,克服应付、拖延、有错不纠的做法。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办法(修订案)》的说明
----2009年8月25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维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于1996年8月2日邯郸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对我市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随着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出台,特别是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实施,该办法的一些条款同上位法的规定已明显不符,因此,对该办法进行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此次修订现行备案审查办法的思路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落实监督法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着力解决我市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定而不备、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的问题,对现行备案审查办法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予以完善,对不适应新形势需要和上位法规定的予以修订。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常委会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责成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原办法进行修订。法制工作委员会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起草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案)》草案,并于5月4日将该草案印发邯郸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征求修改意见,还深入到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对该办法的修改意见。7月6日又将该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现在的修订案草案文本。修订案草案共19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办法的名称
原办法为《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根据河北省地方立法技术的要求,对条例性的规定、办法应直接表述,现将“关于”两字去掉,修订为《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
二、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
规范性文件种类很多,不可能一一备案,原办法中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确定为五项,其中“第(三)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一方面,要求对“一府两院”作出的解释进行备案已经超出监督法规定的范围;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我市“一府两院”从未对相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作出解释。因此,在此次修订中我们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将此项内容删除,保留了其它四项内容,并根据立法技术的要求对其进行了语言上的规范。
三、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分别对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而原办法中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内容规定了五项,且语言表述上也与上位法不一致。因此,结合这两部法律和工作实际及外地经验,我们就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内容在办法第七条中做了四项具体规范。
四、关于规范性文件材料报备案的时间要求和内容
对规范性文件材料报备案的时间要求和内容,原办法第四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备案文件应当从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备案的文件应当从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常务委员会备案。”该规定与监督法和省人大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时间不一致。因此,在此次修订中,我们将规范性文件材料报备案审查的时间统一为三十日,与上位法保持了一致。此外,还增加了报电子文本的内容,适应了办公自动化的要求。
五、关于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
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既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积极性,又要慎重,把握好度,保证重点和质量。为此,草案确立了被动审查为主、主动审查为辅的原则,即:对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提出的审查要求,应当进行审查;对其他主体提出的审查建议,应当研究后再决定是否进行审查。同时,办法规定具体审查机构即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动进行审查。
六、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及处理办法
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及处理办法,我们在办法的第八条至第十五条中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了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职责。特别是在办法的第十三条中,规定了“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有本规定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与制定机关沟通联系,提出需要修改的内容。”这样做是为了给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有一个自行纠正和修改的机会,以减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成本。
以上说明连同修订后的办法草案,请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