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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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常委会主任史增海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有祥、黄月芳、王俊祥、武十周、郑金平、董庆民,秘书长王全明及常委会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德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各部门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及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调整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市政府调整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东部振兴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三年大变样”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工委关于《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议审议了《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农经委关于农村低压电网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史增海主任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2月16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议程已进行完毕。这是本年度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邯郸市委领导下,在各位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市“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组织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5项议题。组织代表对节能减排、“三年大变样”、重点项目建设、“1+6”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国有企业改革等全市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作出了邯郸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关于将土地收储贷款还款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等7项决议、决定。制定完成了《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并对《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历时半年对我市1994年以来制定的、现行有效的2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开展了劳动权益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和工会法3项执法检查;加强议案和建议督办,办理代表议案4件,代表建议296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说,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加强对“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监督。正在编制的“十二五”规划是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事关邯郸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常委会要将“十二五”规划编制列入监督重点,督促政府广泛听取、认真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各专委会要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位委员要积极参与,了解市情、掌握民意,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编制出一个集中民智、体现民意、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五年规划作出应有贡献。


   抓好已出台法规的贯彻执行。近年来我市在立法上做了大量工作,制定出台了一些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修正案)》,该《条例(修正案)》对于维护我市水用户和供水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城市供水用水行为,保障用水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修正案)》为契机,切实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确保城市用水需求。常委会要定期组织执法检查,既要监督检查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又要善于发现和督促解决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本次会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意见》从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创新人大工作、严肃履职纪律三个方面对常委会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位组成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严格纪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为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能力水平,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集中精力筹备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拟定在春节后召开,会前筹备事项多、任务重。我们要扎实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考虑问题要全面、准备工作要细致,环节衔接要顺畅,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疏漏和差错。各位委员都是骨干力量,会前要深入调研,会上要多提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特别是要审议好“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为全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稳定献策出力。


   2010年就要过去,各专委会、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高起点谋划好明年工作,科学合理安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努力开启明年人大工作新局面。


   最后,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的决定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第三款中“计划”修改为“发展改革、规划”。


   二、将第五条修改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有利于城市供水、节约用水的政策,城市维护建设资金要明确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管网的改造,保证城市正常供水。


   城市人民政府鼓励多元投资开发城市公共供水水源建设,经营城市公共供水水厂;鼓励合理开发利用中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鼓励城市供水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保证城市供水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款中“水质卫生规范”修改为“卫生标准”。


   四、将第七条第一款移至第八条,作为第一款:“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六、将第十四条中“应当有计划地分期予以关闭。”修改为“应当予以关闭。”


   七、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的标准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八、将第十八条第一款“相关部门”修改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隐蔽的供水工程在隐蔽前,建设单位应当通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阶段验收。”


   九、将第二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城市供水企业”后增加“二次供水单位”。


   十、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中“生产、经营、生活等”改为“不同”;


   将第(三)项中“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5‰滞纳金”删除;


   将第(五)项修改为:“对供水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建设内部间接加压的二次供水设施。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上安装可能造成水质污染的设施、设备及直接设泵抽水”。


   十一、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供水价格应当按照生活用水保本微利、生产和经营用水合理计价的原则制定。供水单位达不到保本微利且不宜调整价格时,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适当给予补贴。”


   十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一款“通知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后增加“消防用水水费经供水、消防、财政部门核实后,由财政按年度进行结算。”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应当列入本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其维护和管理所需费用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列支。”


   十三、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用户投资建设的城市供水设施,其产权人需要委托城市供水企业管理、维护的,应当与城市供水企业协商签订委托合同;需要移交给供水企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发展新用户时,供水设施产权人应予配合并提供方便,新用户应当合理分担产权人管线建设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按照规划进行的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的施工。”


   十四、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在下列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爆破、排放腐蚀性物质或者有毒物质、修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及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原水输水管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各十米,规划部门认定的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两侧各六米;


   (二)市区配水主干管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各五米,规划部门认定的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两侧各三米;直径200毫米以下的配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两侧各一米。”


   第二款中“禁止”修改为“不得”。


   十五、第三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突发事故,需要紧急抢修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可以先行抢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挠或者干扰;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补办。”


   十六、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抢修”修改为“维修”。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阻挠或者干扰妨碍供水设施抢修的,责令其改正,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七条:“二次供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健康检查和未持证上岗的;


   (二)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洗消毒,造成水质污染的;


   (四)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五)二次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组织抢修的。”


   十八、将第四十条中“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删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邯郸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调整市本级2010年


财政预算的决定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牛金禄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的

报告

----2010年12月1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财政局局长牛金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调整和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始终坚持科学发展、有效发展,千方百计克服结构性减税等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省直管县和市“1+6”财政体制,完善税源监控,强化综合治税,狠抓专项治理,力争多增多超,预计全市全部财政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可超额完成年初计划。


   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09364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收82017万元。一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永年县、磁县、成安县、肥乡县、峰峰矿区规划、国土资源和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继邯郸县后,对永年县、磁县、成安县、峰峰矿区实行与市内三区相同的财政体制,市级专享“四县一区”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提高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市级分享比例,预计增加市级收入74664万元。二是按照省政府《关于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实施范围的通知》要求,从2010年1月1日起,对鸡泽县实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市级原分享鸡泽县的收入全部下划为县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减少市级收入925万元。三是扣除上述体制因素后,市按原比例分享的各种税费收入预计比年初预算超收8278万元。这样增减相抵后,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增加82017万元,由年初预算的327347万元调整为409364万元。


   二、预计市本级财力增加和支出调整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测算,2010年市本级财力预计比年初预算增加302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82017万元,中央、省税收增量返还增加3261万元,共计增加财力85278万元。减:①落实市“1+6”财政体制,实行三年过渡期内基数、净集中增量全返政策,返还“四县一区”财力74664万元;②落实“超分成增长率全返”政策,对县(区)税收返还增加6394万元;③落实省直管县体制,市上划对鸡泽县的政策性配套、专款补助、财力性转移支付等财力1199万元。这样增减相抵后,市本级当年可用财力预计为335252万元,比年初预算332231万元增加3021万元,需相应追加支出预算。


   根据2010年市本级新增财力和争取地方政府债券情况,需相应调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一是对2010年市本级新增财力3021万元,按照省财政厅2010年超收资金优先满足绩效工资等民生支出的要求,拟安排全部用于弥补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资金缺口。二是争取财政部代理发行河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6000万元,期限三年,每年付息、到期还本。按照《河北省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市本级使用政府债券需相应调增一般预算支出。这样,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不含上级专款)由年初预算的332231万元调整为351252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共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700万元,其中市本级16000万元、省直管县(市)11700万元、市辖县(区)3000万元。对市本级使用的政府债券资金16000万元,市政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报经省审批核定,全部用于解决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缺口和重点公益性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具体项目:一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设配套资金8000万元;二是用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4000万元,其中:城市水系综合治理2182万元、滏阳河中上游治理1018万元、漳滏河灌区800万元;三是用于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四是用于化工区搬迁改造生态治理工程2000万元。


   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遇到了政策性因素较多、财政体制变动较大等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1-11月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下一步,按照“省进市不退、双管双到位”的原则,落实省直管县政策,扎实推进东部振兴;积极稳妥做好“1+6”体制调整,加强市本级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相关县区的自我保障与发展能力;管好用好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明确偿还责任,维护政府信誉;毫不放松地抓好预算收支管理,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优民生、保重点、调结构、促发展,确保全面完成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1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以“双十百千工程”为突破口,深入推进重点项目攻坚年活动,抓项目、增投资,抓储备、增后劲,抓布局、增活力,全市项目建设呈现快速推进、局面活跃的良好态势。省市重点项目提前三个月超额完成全年投资任务,1—11月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46亿元,增长23.3%。


   一、关于2010年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今年我市列入省重点项目144个,总投资1906.3亿元,年计划222.3亿元;市确定重点项目200个,总投资1759亿元,年计划300亿元。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项目建设呈现出“四增一加快”的特点:新开工项目增多,57项省重点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开工建设。60项计划新开工市重点项目已有59项开工建设。美的工业园、新兴特种管材基地、恒天产业园、邯黄铁路、哈克产业园等一批投资超50亿元、上百亿元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新兴产业项目增多。省、市重点项目中,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项目198个、总投资1660亿元,占总数的58%、45%,分别比去年增加7和9个百分点。今年1-3季度,全市装备制造业完成投资124亿元、增加值36.5亿元,成为增长最快、潜力最大的产业。谋划储备项目增多。建立“三级谋划、两级储备”机制,将省下达1000个谋划任务量化分解到县、到企、到部门,并全部进入市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库。目前全市谋划亿元以上项目1180个,总投资突破万亿,投资超百亿元23个、超50亿元51个、超10亿元163个。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和高新技术等产业项目达到621个,占产业项目的56%。大项目引领作用增强。省、市重点项目投资超百亿元6个、超50亿元10个、超10亿元29个,平均投资规模达14.7亿元,比上年多4.2亿元。邯钢新区、美的工业园、新兴特种管材基地、峰峰集团煤化工二期、青兰高速邯郸段等5个大项目完成投资103.9亿元。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1—11月份,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2亿元,占年计划的135.1%,预计全年完成311亿元,占年计划的140%;市重点完成379.4亿元,占年计划的126.5%,预计全年完成400亿元以上,占年计划的133%以上。


   二、“十一五”时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200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区域经济中心战略目标,持之以恒的将项目建设作为调整结构、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集中精力抓投入、上项目、促发展,不断掀起项目建设新热潮,“十一五”时期是邯郸历史上项目建设投资最多、规模最大、结构最优的时期。集中体现为“四个新”:项目规模跃上新台阶。“十一五”时期,我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27个,投资总规模达2913亿元,较“十五”期间增加156个和2063亿元。项目平均投资8.9亿元,较“十五”期间增加4亿元,其中超10亿元项目41个,较“十五”期间增加32个。国电龙山电厂、天铁、邯钢结构调整升级等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2008年首次突破千亿大关,五年预计累计完成近5776亿元,年均增长30.2%。引进战略投资者取得新突破。按照“争跑部委、紧盯央企、对接院所”的思路,坚定不移地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在巩固与中船、新兴、美的等大集团、大企业合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了与中国恒天、韩国现代、日本三菱、香港人和等国内外500强企业的对接合作,成功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签订合作项目163个,签约金额近2000亿元。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2009年,我市三次产业结构比例达到5:57:37。其中,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精品钢材等产业新增投资累计达到470.2亿元,占全市总投资的36.8%。装备制造业投资首次超过钢铁业,成为工业投资第一大行业;全市总流通量达到1.9亿吨,对外流通量1.3亿吨,成为四省交界区最大的物流中心;2010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增长17%。城市建设开创新局面。人民路东西延、中华大街南北延、青兰高速邯郸段、成峰公路和邯临公路改造等通车,邯郸机场投用,开通至上海、重庆、广州、大连等8条航线,我市成为四省交界区唯一具有铁路交叉、公路交汇、高速纵横、机场通航的立体式交通枢纽城市。


   十大超50亿、上百亿重大项目情况:


   1、邯郸新兴装备材料及物流基地项目。总投资106亿元,重点打造“两园一中心”。高端装备材料产业园投资69亿元,双金属复合管项目今年3月份开工建设,目前热轧车间主体完工,挤压、冷轧等车间厂房钢结构正在安装。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投资14亿元,目前天然气储运配套设备项目管瓶束及瓶组生产线竣工投产。新兴国际物流中心投资23亿元,20栋交易楼正在内外装饰,明年初部分建成营业。3个子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亿元。


   2、中船重工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54亿元,派瑞科技产业园空气净化器设备竣工投产、黑光夜视仪试生产。汉光办公设备产业园墨粉第二条生产线设备安装;OPC鼓第四条生产线正式投产。目前累计完成投资15.6亿元,形成8大系列高科技产品生产能力,其中1000万支光导鼓、300吨特种气体产能全国第一。


   3、美的(邯郸)工业园项目。总投资50亿元,主要建设350万台空调、200万台冰箱、370万台空气净化器等。今年3月份全面开工,已累计完成投资5.1亿元,空调生产线试产,将建成华北最大的白色家电生产基地,结束了河北没有家电制造业的历史。


   4、邯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193.7亿元。目前一期工程全线贯通,二期冷轧工程酸轧线进行联试,产出第一卷板材。


   5、邯钢工业区项目。总投资313亿元,打造转变发展方式示范区、国家级钢铁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内陆钢铁产业综合聚集区、企地共建示范区及节能减排先导区。目前现状城中村整体搬迁全面启动,近期重点推进投资125亿元的钢轨升级工程(国内第五条重轨生产线、3条棒材生产线)和200万吨冷轧板、高强度涂层板项目。


   6、恒天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0亿元,省政府与恒天集团签约。10月27日,特种纤维装备项目开工奠基,恒天集团、利达重工就共同组建恒天利达重工有限公司签约,恒天集团、宇康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7、峰峰集团煤化工项目。总投资155亿元。一期竣工投产;二期工程投资35.3亿元,年产200万吨焦炭、20万吨甲醇、60万吨醋酸等,目前1号、2号炉封顶,3号焦炉竣工,铁路专线已完成,完成投资21亿元。


   8、青兰高速公路邯郸至涉县段项目。总投资72.9亿元,全长99公里,8月底建成通车。


   9、大唐热电基地项目。总投资59亿元。其中,投资27亿元的马电2×30万千瓦热电项目已投运;投资32亿元的武安2×30万千瓦煤矸石电厂项目基础施工,累计完成投资8.5亿元。


   10、荷兰哈克(邯郸)农业机械产业园项目。总投资10亿欧元,主要建设农业机械、食品加工机械装备、农用及食品机械研发和哈克商务中心等项目。9月13日,农用及食品机械设备生产项目奠基。


   三、重点项目建设主要推进措施


   着眼投资拉动和产业转型,牢固树立“项目立市”理念,进一步创新举措,争取主动,重点突破,省市重点项目提前完成全年投资任务。在工作中重点做到“四个更加”:


   (一)更加注重提质提速,力促重大项目开竣工。3月投资366亿元的121个项目集中开工,9月投资489亿元的176个项目集中开竣工,297个项目没有一个“两高一资”项目。陈全国省长出席美的、哈克项目开工仪式;赵勇常务副省长出席恒天产业园开工仪式,并对我市项目建设作出批示:“邯郸市抓项目持之以恒,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值得各地学习借鉴,请办公厅印发各地学习”。坚持市县两级领导分包,30名市级领导分包联系40项省重点项目,县(市、区)书记、县长各分包一个大项目,每月要账、每月排队通报。坚持深入项目现场办公,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深入重点项目联系点,抓调研、解难题。江水书记、大建市长分别深入中船重工、邯钢新区、冀南装备新区等项目一线现场调研督导,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领导干部深入项目现场350多次,解决问题近千个。坚持一线督导跟踪问效,先后对30个“三年大变样”标志性建筑项目、121个新开工项目和144个省重点项目进行督导,对进度慢的项目,发督办函,限时办结,跟踪落实。坚持开展项目现场观摩,上半年,省政府连续两次在我市召开高规格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对我市项目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8月份召开全市重点项目观摩会议,书记、市长带队观摩各县(市、区)重点项目和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比开工、比竣工,比规模、比进度。12月初召开全市工业聚集区暨“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会议,对各县(市、区)“十二五”重大项目逐一过堂调度,再动员、再部署,加压促进。

   (二)更加注重谋划储备,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立足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下大力谋划延长产业链、关联度高、促进结构转型的项目。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书记、市长多次带队拜访对接大企业、大集团,致力引进战略投资者。7月6日,大建市长带队拜访铁道部,取得铁道部对我市西客站改造、东客站扩建及铁路建设等项目的关注和支持。在“香港·邯郸周”签约总投资450亿元23个大项目基础上,5.18廊坊洽谈会上又成功签约总投资313亿元24个大项目。继“四中一美一新兴”相继开工后,投资67亿元的现代(邯郸)国际汽贸城近期将开工建设;6月29日与日本三菱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投资341亿元共同打造邯郸“日本产业园”;与国机集团打造装备制造基地对接洽谈逐步深入。着力培育本地龙头企业,去年我市已有邯钢、峰峰集团、新兴铸管等10家企业成为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下一步,重点加大百亿元企业、千亿元产业培育力度,力争邯钢、峰峰集团、新兴铸管、天铁、新武安钢铁、美的等企业成为产值超千亿元企业,进一步强化大企业的支撑带动作用。着力储备重大项目,紧盯央企、争跑部委、对接院所,市级重点推进与恒天、新兴、中棉、日本三菱等战略合作;每个县(市、区)谋划、引进2个投资50亿元以上战略支撑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不停步不断档。


   (三)更加注重要素保障,努力破解项目瓶颈制约。资金方面:着力构建“政银企保”保障体系。完善政银企三方对接机制,坚持每季组织一次大型银企对接,每月组织一次分产业银企对接。大力引进股份制银行,继交通、民生、浦发、华夏等股份制银行入驻我市后,争取光大、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入驻邯郸。用活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发挥建投、城投、水投、交投等政府投融资平台作用,市财政安排项目建设和工业技改“两个五千万”资金,贴息、补助示范性项目165个,撬动贷款42.8亿元。推动企业上市,11月5日,晨光生物在深圳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我市首家民营上市企业、首家非资源类上市公司,公开发行A股2300万股,从资本市场首次募集资金6.9亿元;加快力尔型材、金赛博战略投资到位,并完成股份改制;激活民间投资,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落实“非禁即入”政策措施。用地方面:重点完善“用地会商”机制。每月召集存在用地难题的项目单位,组织一次重点项目征地协调会。同时,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大纲修编工作;进一步控制项目投资强度,鼓励建设多层建筑,提高土地容积率;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充分利用沙荒地、岗坡地、河滩地,整合“三年大变样”、新民居建设新增用地,有效增加项目供地。


   (四)更加注重项目聚集,全力抓好六大聚集区建设。邯郸冀南新区上升为省级战略,打造继曹妃甸、渤海新区之后全省第三大经济增长极,将150平方公里核心区划分为商城工业园、生态农业观光园、马头生态工业园、林坦工业园、凤凰山—溢泉湖风景园和新坡工业园,形成“一区六园”格局。突出现代装备制造业,重点打造五大专业装备基地,即以专用车和重卡为重点的车辆装备基地、以管材、新材料为重点的装备材料基地,形成720万吨特种管材、1万吨特种新材料的生产能力;以冶金、矿山设备为重点的重型装备基地,形成大型冶金设备产能15万吨、矿山设备10万吨;以棉机、纺机为重点的成套设备基地,形成特种纤维设备90台(套)、棉花加工成套设备2000台(套);以美的家电、三菱重工为重点的机电装备基地。到2030年,建成全国重要的产业与生态互生共融的现代装备制造产业聚集区,形成绿色生态、产业发达、环境优美、功能齐备、宜商宜居的现代化新城。12月13日,市委、市政府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企业及新闻媒体推介邯郸冀南新区,同时签约了投资591.2亿元的13个项目。邯钢工业区,高起点制定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促进邯钢由单一的钢铁生产功能区向现代钢铁工业城转变;邯郸经济开发区打造以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为主导的新城区;广府生态文化园区,着力打造4A级旅游景区,建设世界太极文化中心;加快集生态、科技、文化、休闲于一体的漳河生态科技园区建设,重点推进总投资70亿元的基础设施、度假村及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邯郸新区尽快启动,按照“一年成名、三年成形、五年成城”的思路,快速形成邯郸东部新城区。县一级按照“一县一业、一县一园”的原则,每个县建设一个特色产业园区,以产兴城、以城带产。


   四、明年及“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初步考虑


   “十二五”是我市全面提升区域经济中心地位,加快发展、加速转型的关键时期,全市推进项目建设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一个统揽(强化项目立市,以项目建设统揽全市经济工作)、围绕一条主线(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进三个转变(由黑变绿、由重变轻、由粗变精)。围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建设现代交通体系、提升城市承载力、提品位惠民生等方面,高起点、前瞻性谋划了212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十二五”重大支撑项目,总投资8000亿元,举全市强力推进。


   2011年我市将继续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重点推进“1121”工程,确保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10项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超五十亿元、上百亿):邯郸新兴装备材料及物流基地项目、中船重工邯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项目、美的(邯郸)工业园项目、邯钢工业区项目、恒天(邯郸)产业园项目、峰峰集团煤化工项目、邯郸国际陆港项目、哈克(邯郸)农业机械产业园项目、热电联产基地项目、广府古城旅游综合开发项目;10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邯长邯济铁路扩能改造项目、邯黄铁路(邯郸段)项目、石武客专(邯郸段)项目、邯大高速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扩容改造项目、邯郸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邯郸市二环路项目、邯郸铁路货运物流中心项目、邯郸火车站改扩建、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0项超亿元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2200亿元,年计划投资400亿元。其中,开工在建项目140个,竣工投产项目60个;1000项超亿元谋划储备项目,力争达到1500个。重点抓好“三个三”:


   “三个集中”:集中谋划一批。着眼于增强发展后劲,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年内,中西部各县(市、区)谋划超100亿项目1个以上、50—100亿元项目2个以上,东部各县谋划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市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各谋划50亿元以上项目1个以上。集中对接一批。继续谋划筛选重大项目,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分别提请主管市长,跑省进京,争列国家、省“十二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确保列入规划的项目数量不低于邯郸GDP在全省比例、不低于全省前三位,进入省级规划项目全省前三位。加大省级聚集区争跑力度,争取数量位居全省前列。集中推进一批。千方百计破解项目建设用地难、融资难,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领导分包重大项目制度,现场办公、一线督导,协调难题、加快进度。确保邯钢工业区、邯郸国际陆港、日本产业园、现代汽贸城等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美的工业园、新兴装备材料及物流基地、中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峰峰集团煤化工等项目部分竣工投产;石武客运专线(邯郸段)、市文化艺术中心、邯郸火车站改扩建等项目全面竣工。


   “三项机制”:建立分工负责、专业团队结合的谋划机制。实行“战线+班子”、“主管副市长+部门”捆帮一体,充分授权的谋划体系,市政府每位副市长负责一条战线重点项目谋划,每个相关部门每年都谋划5—10个亿元以上项目。全市每年储备亿元项目1500个以上,努力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建立招商引资“招、建、管”跟踪落实机制。按照“谁承办、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对有意向的项目,主动对接;对已签约项目,主动跟进;开展前期项目,主动服务。市发改委、商务局、重点办联合对各类招商引资活动中签约重大项目跟踪督查,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建立重大项目用地联合争跑机制。适应省项目用地不再切块下达各市的新政策,筛选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列省重点,由市政府牵头,发展改革、国土、重点办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项目建设单位组成联合争跑小组,积极向上争跑。每季度筛选一批重大战略项目,提请市领导带队到省发改委、国土厅汇报对接,争取用地指标。


   “三个着力”:着力做大做强总量。坚持高强度投资拉动不动摇,以投资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以大项目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力争五年累计总量达到1.5万亿元。着力推进产业聚集。坚持“三引导三不批”,引导要素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项目向园区聚集,不进园区的项目不审批、不供地、不列省市重点,确保除农业之外的产业项目全部入区建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零地价”。对引进的重大战略项目,除支付农民的土地转让金和上缴省以上相关费用外,按项目完成投资进度分阶段返还,达到预期投资额后全部返还。“零收费”。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免收所有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零障碍”。开辟“绿色通道”,由代办员全程代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




关于我市东部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1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长助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晓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我市东部振兴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是《东部振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打基础、抓起步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级各部门紧紧抓住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特色园区、龙头企业、特色县城、社会事业“六个突破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工作,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东部振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围绕实现东部振兴规划提出的“东部十县生产总值五年翻一番半”的发展目标,强化目标倒逼,上下结合、几次反复,将2010年东部振兴主要经济指标计划目标确定为“双二十”(GDP、财政收入增长20%)、“双三十”(固定资产投资、主导产业增加值增长30%)。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周例会、月通报、季督导制度,每月对东部振兴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全市,组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内新闻媒体开展了新闻督访行。强化考核奖惩,市委、政府专门研究出台了《东部振兴工作考核办法》,将作为衡量各县(市、区),有关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东部十县经济呈现快速崛起之势。前三季度,东部十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60.6亿元,增长15.2%,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其中,9个县增速达到15%以上。1-10月份,东部十县全部财政收入共完成15.9亿元,同比增长42%,较全市高出24.7个百分点。其中,成安县、魏县2个县增速达到50%以上,肥乡、鸡泽、邱县3个县增速达到40%以上,其它县的增速都在30%以上。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3.7亿元,增长29.9%,较全市高出6个百分点。其中,馆陶、曲周、魏县、大名、肥乡和临漳6个县投资增速达到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109.5亿元,增长28.1%,较全市高出13.8个百分点,广平、成安、临漳和邱县4个县增速达到30%以上。


   二、东部振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抓重点、带整体的思路,2010年东部振兴工作突出抓了“六个突破点”:


   一是坚持基础先行,强力推进1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市发改委会同交通、水利、林业、电力等部门,克服工期紧、融资难、审批难、征地拆迁难等诸多困难,超常规运作,大力度推进,“两铁、两高、六路、四网”1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64.5亿元,占年计划的102%,全部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两铁:邯黄铁路邯郸段69公里拆迁任务仅用20天就全面完成,走在全省前列。省长陈全国、时任常务副省长付志方对邯郸的征地拆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目前,邯黄铁路正在进行控制性工程施工。邯济邯长扩能改造项目地上附着物清点、勘丈清点外业全部完成,控制性工程正在施工建设。两条铁路累计完成投资5.4亿元,完成年计划目标的135%。两高:大广高速已进入路面施工阶段,完成投资27.6亿元,占年计划目标的112.9%。邯大高速初设评审已经完成,元旦前后有望开工。六路:邯临、定魏路、魏峰公路拓宽改造、人民路东连肥乡工程竣工通车。邯郸—临漳快速路和曹前公路按计划有序推进。四网:引黄入邯工程竣工通水,其它干渠、支渠清淤疏浚262.5公里;改造提升乡村公路263.8公里;建成农田防护林网28.2万亩;东部电网曲周呈孟变电站竣工投产、临漳贾河口变电站开工建设,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目标。这些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东部十县将实现县城一刻钟上高速、一小时进市区的目标,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承载力将大幅度提升。


   二是坚持项目支撑,促进一大批产业项目实现开竣工。把谋划推进一大批重大项目作为推进东部振兴的重要支撑,强力推进“三个一批”:即集中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竣工,集中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集中破解一批重大项目要素制约,1-10月,东部十县共有200个亿元以上项目实现开竣工,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主要特点是“三集中一增强”:向主导产业集中,装备制造、新型建材、新型化工、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等六大主导产业项目开竣工及在建项目174个,总投资558.6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投资总量的87%、90.3%。向大项目集中,200个重大项目中,总投资超10亿元项目7个,超5亿元项目29个,分别占项目总数的3.5%、14.5%。向特色园区集中,实施“三引导三不批”,对不进园区的项目不审批、不供地、不列省市重点,切实引导要素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项目向园区聚集。截止目前,除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之外的174个产业项目已全部实现入区建设。项目后劲增强。截止目前,东部十县共谋划储备亿元以上项目430个,占全市谋划亿元以上项目总数的46.1%;涉及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新型建材、新型化工、商贸物流、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各项产业的59个重大项目列入全市“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目标,占总数的27.8%,进一步增强了发展后劲。


   三是坚持一县一园,加快东部县产业聚集区建设步伐。把聚集区作为东部振兴的重要平台,抓规划编制、抓基础投入、抓项目聚集、抓对标争创,东部十县特色园区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从规划编制情况看,东部十县园区总体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其中,成安、鸡泽、临漳、曲周、永年、大名、魏县、广平等8个县产业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初步理清了发展定位和目标、思路。从基础设施情况看,1-10月,东部十县共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投入24.8亿元,其中,鸡泽、成安、广平、魏县、肥乡5个县园区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邮、通讯、通暖气、通气、平整土地“七通一平”,其它县均实现“五通一平”。从建成项目情况看,今年以来十大特色园区累计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568个,总投资364亿元。对项目投资强度的要求由去年的每亩150万元提高到了200万元以上。其中,魏县、鸡泽、成安、曲周、大名、邱县、肥乡7个建成5000万元以上项目达到20个以上。邱县、肥乡、魏县、鸡泽、曲周、成安、广平、大名、临9个园区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0个以上。馆陶新型化工、邱县循环经济、成安装备制造、广平新型建材等园区已经初具规模。


   四是坚持龙头带动,积极培育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东部“龙头企业倍增计划”,在政策、资金、要素等方面给予保障和倾斜,促使一批基础好、市场好、前景好的企业迅速做大做强。重点加大三个力度:一是加大成长性企业培育力度。重点培育成安卓立板材、大名邯雪面粉等10家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和远达汽车、信德电力配件等20家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预计,今年东部十县将新增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4家,销售收入超5亿元企业14家。数量均比去年翻一番以上左右。二是加大规模以上企业入统力度。跟踪近两年竣工投产的重点项目,重点对未达效企业进行一对一督导,研究具体对策,破解生产瓶颈,促其尽快达效;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核查力度,做到应统尽统。今年1-10月份,东部共新增入统企业44家,东部入统企业总数达到351家,占全市县域入统企业的51.6%。三是加大技改升级支持力度。今年市级500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向东部倾斜,优先支持东部县龙头企业技术改造、产业升级项目,东部县技改资金使用量、技改项目数量占到全市50%以上。


   五是坚持拆建并重,着力建设十个各具特色新型县城。以“三年大变样”决战年为契机,围绕“大力度拆、高标准建、精细化管”的思路,坚持“四个放开、两个面向”,即全面放开建筑、规划、设计和开发市场,面向国际、国内,引进一流的规划、建设和开发大集团、大企业参与特色县城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城的品位和承载力。1-10月份,东部十县已完成拆迁542.2万平方米,拆迁完成率161.1%。年计划建设标志性城建工程共144项,年计划完成投资97.3亿元,1-10月份已完成投资137.7亿元,投资完成率达到141.5%。魏县梨乡水城、曲周人民广场、肥乡盛世长安小区等一大批县城标志工程已经竣工,彰显地域特色。


   六是坚持民生为重,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围绕解民难、惠民生、促和谐,各项社会事业扎实推进。校安工程方面,东部十县年计划加固改造面积142.1万平方米,投资14.5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13.5元,占年计划的92.8%。医疗卫生方面,东部十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年计划投资6.02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6.04亿元,占年计划的100.4%,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5%。新民居建设方面,东部十县年计划完成99个省级、54个市级新民居示范村建设,1-10月份共完成投资17.9亿元,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方面,年计划完成农民健身工程200处,1-10月份已建成309处并投入使用。


   七是坚持协调联动,进一步强化东部振兴的工作合力。建立市领导+部门、中西部、重点企业的四位一体帮扶机制,积极推进各层次、多形式的互动合作深入开展。市级层面,回建、刘玉龙、丁英辉、冯连生、贾永清、魏吉平、陈平、赵险峰、崔永斌、武卫东等市级领导多次深入到对口县专题调研、现场办公、解决难题。市大人、市政协领导多次深入县区专题调研指导东部振兴工作。部门层面,市发改委、东部振兴办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东部振兴主题活动,进一步活跃工作局面。7月份,联合工信、金融等部门开展东部振兴融资洽谈会,签定合作意向18项,达成融资金额6.02亿元。9月份,联合统战部门,组织开展了统一战线“东部振兴行动”经济技术项目推介暨签约会,帮助东部县引进重大项目21个,总投资达38.3亿元。10月份,联合科技局、曲周县,组织开展了东部振兴市校合作项目招商洽谈会,中科院、清华大学、中国农大等京津沪冀35所高校及科研院所推介了500项高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签约项目11项,总投资11.75亿元。中西部层面,丛台区帮助邱县引进的家具城项目,邯山区帮助曲周县引进的利达专用车产销中心项目、复兴区帮助肥乡县引进的双鼎物流项目,峰峰矿区帮助馆陶县引进的大唐发电、金隅太行水泥项目等已实现开工建设。企业层面,峰峰集团在曲周县建立农副产品采购基地,日采购量达到1万多斤;曲周森蔚公司平衡节电器被峰峰集团推广使用。邯钢肥乡精品板材项目、新兴铸管成安产业延伸配套项目、718所馆陶县化工基地配套等项目正在扎实推进。截止1-10月份,东部十县共与帮扶单位达成协议意向44个,15个项目实现落地开工,帮助东部办实事18件,争取各类资金2.2亿元。


   三、2011年东部振兴工作初步谋划


目前,全市东部振兴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虽然东部各县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但还没有形成跨越发展态势。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存在思想还不够解放,精力还不够集中,大项目还不够多等问题亟待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解决。2011年,是东部振兴工作攻坚突破的关键之年。初步考虑,明年东部振兴工作,围绕开展一项活动(东部振兴聚集发展年),抓实六项重点(大交通、大项目、大园区、大产业、大变样、大发展),确保东部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构建大交通,进一步强化基础承载力。提速“两铁”、“两高”、“六线”、“四网”等1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围绕这些基础设施项目要素保障,加快破解难题,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早日见效。两铁:邯黄铁路实现建成通车,邯济邯长扩能改造全面开工,完成投资10亿元以上。两高:大广高速实现建成通车,邯大高速开工建设。六线:邯大高速六条连接线即大名连接线、魏县连接线、广平连接线、成安连接线、临漳连接线、邯郸市区连接线,确保按计划快速建设。四网:东部路网建设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农田林网及道路、河渠绿化工程完成投资2000万元以上,广平高曲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实现开工建设,馆陶前宁、临漳贾河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在引黄入邯工程实现通水的基础上,加强渠道治理、疏浚工程,提升东部水网保障能力。


   二是引进大项目,进一步强化发展后劲。深入谋划,重点是围绕“十二五”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重点和投资方向,依据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和市场需求,依据各县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谋划。年内,每县谋划40项以上重大产业项目,确保10个以上开展前期工作。强力专题招商。进一步强化与“中字头”、“央字头”、国内品牌企业及国内外500强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开展小团组、点对点招商活动,适时提请市领导专题拜访、定向招商。年内,每县引进1个投资超5亿元的战略合作项目。强化跟踪落地机制。建立东部县党政主要领导引进重大项目的责任制,发挥主要领导一线引进的示范作用。对有意向的签约项目,强化高层、高频对接洽谈,及时跟进;对已经签约的,全程跟踪服务,推进签约项目早落地。力争全年东部开竣工项目达到220个以上,完成投资250亿元以上。


   三是建设大园区,进一步强化聚集发展。提升园区规划水平。按照全省工业聚集区工作会议的要求,按照赵勇常务副省长提出的“五规合一”等总体要求,按照构建“现代产业、现代城镇和自主创新”三大体系功能要求,组织专门班子和聘请国际国内知名专家相结合,对东部十大特色园区规划进行修订,确保明年6月底前各园区三大规划全部编制或修订完成。引导项目向园区聚集。坚持“三引导三不批”,对不进园区的项目不审批、不供地、不列省市重点,切实引导要素向园区集中,政策向园区倾斜,项目向园区聚集。力争除农业产业化之外的产业项目全部入区建设。加大省级聚集区争跑力度。打破东部县域行政区划界限,大手笔包装,争取更多省用地指标、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专项支持。年内,争取东部有3个以上聚集区达到省级标准。


   四是培育大企业,进一步强化骨干支撑。按照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等六大主导产业,确定重点培育扶持名福植物油、嘉禾木等30家重点企业,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形成对县域经济的强力支撑。培育名优品牌,积极引导企业走质量兴企、名牌兴企之路,积极帮助企业开展对标行动,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标准化程度,制定品牌产品培育计划,做好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争创和申报工作。年内,力争新增省级以上品牌2个。实施上市计划。利用晨光上市的示范效应,加强对培育企业的上市培训,引导培育企业增强资本运作能力,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年内,争取1-2家培育企业上市,2家具备上市资格。加强政策保障。在资金保障、人才培养、上市融资、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五是推进大变样,进一步强化县城品位。借力“三年上水平”活动,加速推进东部城镇化进程,构建特色鲜明、品位独特、错位发展的东部城镇格局中。肥乡、成安积极对接中心城市,以“1+6”中心城市为契机,重点向西发展,积极与中心城区对接,加快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管理同城化步伐,加速融入中心城市。大名努力发展中等城市,依托扩权县优势,加快县城扩容升级步伐,加快产业和人口向城镇聚集,提升对周边的带动和支撑效应。临漳、曲周等7县建设有特色的中等城市,根据各自特色,加快建设进度,谋划一批精品工程、景观节点,建设一批功能性建筑和标志性建筑,同步提升县城建管水平和功能品位,打造各具特色的中等城市。


   六是促进大发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障。实施“三个零”:“零地价”。对引进的优化东部生产力布局的重大产业项目,一事一议,特事特办,除支付农民的土地转让金和上缴省级财政的税金外,本级财政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按项目完成投资进度分阶段返还,达到预期投资额后全部返还;实行税收扶持政策,竣工投产后前三年按实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30%、20%给予奖励扶持。“零收费”。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免除所有市本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以上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省级以上分享部分,市级分享部分全部免收。“零障碍”。对东部重大建设项目,在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由代办员全程代办,急事急办,限时办结,每个审批环节不超过3天,超时默认,确保1个月内完成。在建设期间实行“绿色保护”,全程服务、跟踪协调,全力保障建设进度,为项目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关于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情况报告

----2010年12月1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三年大变样办公室主任、建设局局长允殿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三年大变样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项基本目标”和现代城市的“六个基本特点”,把三年大变样作为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转方式的强大引擎,作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最大的民生工程,作为提升城市影响力、承载力、辐射力、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举全市之力,大打总体战、攻坚战、歼灭战。特别是今年,我们明确提出“三年大变样、今年看邯郸”的目标,以决战必胜的姿态强力推进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城镇面貌发生显著变化。目前,省“五项基本目标”19类、80项指标均已提前或超额完成。


   ——拆迁改造规模空前。三年累计完成拆迁3377万平方米,完成百亩以上成区片拆迁40余片。其中,主城区完成1782.7万平方米,占建成区面积的16%。仅2010年,全市就完成拆迁1723万平方米,占三年总量的51%。拆迁总量居全省第一。


   ——城市建设快速推进。累计完成城镇建设投资1552.27亿元。其中,今年完成770.27亿元,占三年投资总量的近50%;省下达的70亿元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任务,我市实际完成317亿元,超省定目标4倍。新建改造城市道路40条,整治小街巷105条,市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9.58平方米,是省定任务的1.5倍。30项重点建筑工程、27项景观节点和25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均已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城市承载力显著提高。


   ——居住条件大幅改善。三年来,共启动城中村改造43个、完成40个,圆满完成省定任务目标;拆迁改造城市棚户区356.28万平方米,是省定任务的3.75倍;完成3万平方米以上旧小区改善215.8万平方米,创建示范小区10个,分别是省定任务的1.66倍、5倍;累计住房保障总户数为78406户,实现了应保尽保;需安置被拆迁群众57664户,已安置33787户,做到了让每一位被拆迁群众都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按时回迁。


   ——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分别达到100%、94.38%,超省定目标30和14.38个百分点。城市中心区25家重污染企业停产、搬迁改造工作全部完成。两场(厂)建设提前一年完成任务。截至11月23日,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4天,提前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城市特色初步彰显。丛台广场建成开放,文化艺术中心等标志性工程进展迅速,火车站周边、商业步行街等节点改造初见成效,城市水系建设加快推进,引黄入邯工程竣工通水;既有建筑包装改造2185栋,楼宇亮化381栋。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3.3%、47.2%和19.6平方米,分别超省定目标6.3个百分点、5.2个百分点和7.6平方米,现代城市魅力更加凸现。


   三年来,我市三年大变样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取得了一些成绩:2008年,荣获全省“燕赵杯”金奖第一名;2009年,在全省评估中进入优秀行列;2010年,全省城市容貌整治与景观建设攻坚行动、数字规划、数字城管和交通管理等现场会相继在我市召开,介绍推广“邯郸经验”,《人民日报》、《河北日报》、河北电视台等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大幅宣传我市的经验和做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市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无私奉献。


   总结三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解放思想中凝聚共识,形成三年大变样的攻坚合力


   三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作为抓好三年大变样工作的“总阀门”,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赴长沙、南京、郑州、扬州等十几个城市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启迪思维,进一步坚定了强力推进三年大变样的信心和决心。特别是在决战之年,我们以自我加压、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响亮提出“三年大变样、今年看邯郸”,努力在全省城镇化进程中创造邯郸效率和邯郸模式。省委、省政府领导都对我市“今年看邯郸”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张云川书记批示:“邯郸的做法是任务明确,态度坚决,求真务实。”陈全国省长批示:“邯郸三年大变样的做法很有其他市借鉴的意义,值得推广。”


   工作中,我们坚持实打实、硬碰硬、真较真,彻底改变过去靠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一般化、平面推的做法。年初,拿出近一个月的时间,集中精力召开“过堂会”,进一步理清了思路、调增了任务、鼓舞了士气、压死了责任。共整理出土地收储、规划修编等方面170余条问题和建议,形成了26期会议纪要,出台了推进三年大变样“主官”负责、限期办结、司法保障、一票否决等十项规定,在全市掀起了三年大变样的新高潮。


   同时,在市级层面,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三年大变样工作指挥部成员,形成更加高效有序的指挥体系。制定了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包重点项目责任制,赋予分包领导工作推进指挥权、项目推进决策权、项目资金调剂权、干部使用建议权、年度考核奖惩权,做到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组成重点工作督查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工地,一线真督实查,推进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始终坚持现场指挥、一线作战,全市形成了雷厉风行、势如破竹、所向披靡的攻坚态势。仅今年一年,就现场解决具体问题200余项,有力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县(市、区)及部门层面,坚持把今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成绩突出的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在全省和全市排名倒数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并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针对部门间配合容易脱节问题,我们实行协调联动记录备查制,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耽误了工作,就严格问责,决不姑息。在项目业主层面,实行信誉登记,接受社会监督。对信誉不佳的开发商记入黑名单,公开曝光。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有效保证了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二、在深入推进中完善思路,找准三年大变样的发展路径


   三年来,我们从邯郸城镇化阶段性特征出发,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每个阶段、各个时期都审时度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在总体思路上,提出并大力实施了城镇化建设“六大战略”。即拉开大框架,把主城区周边的邯郸县、永年县、肥乡县、成安县、磁县、峰峰矿区6个县(区)纳入中心城市,实施同城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的“1+6”发展模式。到2020年,中心城市的面积达到3854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525万,城镇化率达到80%。推进大变样,就是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深化大改革,实施规划设计、城建投融资、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和户籍制度等项改革,为城镇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构建大交通,建设三纵(京港澳扩建、大广和规划的邢峰高速)两横(青兰、邯大)一环(借助青兰和京港澳扩建构建高速外环)高速公路网,加快构建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及城市快速通道“四位一体”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发展大产业,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产业核心支撑作用,着力发展现代物流、高新技术、金融、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推进产城融合。实施大战略,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大战略,按照统筹城乡的原则,做大武安、涉县两个次中心城市,培育东部两个次中心城市,把16个省市重点镇建设成为示范镇,发挥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和聚集产业的作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围绕实施“六大战略”,在总体要求上,做到“认识、领导、政策、资金、宣传、工作、保障”七个到位。在规划设计上,做到总规超前,预留发展空间;控规科学合理、可持续;专项规划有衔接、无缝隙;建设规划要同步,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开放市场上,做到面向全省、全国、全世界,全面开放规划、开发、建设和投资市场。同时,根据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又提出了“十个必须”(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完成任务信心、推进全方位开放、提升城市规划水平、加大拆迁和建设力度、加强城市管理、彰显城市特色品位、破解瓶颈制约、强化领导分包责任制、加大考核奖惩力度)、“两加一提高”(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城市品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干部的发展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交账意识。这些思路目标已经成为我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要引领和具体实践。


   三、在强化举措中争创一流,突破三年大变样的重点环节


   面对城镇化千头万绪的工作,我们始终注重突出重点部位,抓住关键环节,带动盘活全局。


   (一)抓龙头,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高度重视以高品质的规划设计引领城市建设与发展。一是完善规划体系。深入实施城乡规划年活动,高标准编制完成第四期城市总体规划。完成了《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乡规划,编制了生态园林、公共交通、防洪排沥等专项规划,形成了覆盖城乡的规划体系。二是提升规划水平。放开规划市场,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国招标,先后聘请德国Lars(拉斯)公司、美国劳伦斯集团公司和清华大学等国际、国内知名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我市规划设计编制。三是加强规划管理。高标准建设了5721平方米的城市规划展馆,充分展示城市发展美好蓝图。坚持规划事项一律经规委会研究,三年共召开规委会11次,研究具体事宜200多项。强化规划执法,坚决杜绝以任何理由破坏城市规划的现象和行为,有效维护了城市规划的执行刚性。今年10月15日,全省数字规划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二)抓拆迁,腾出城市发展空间。把拆迁作为推进城镇面貌大变样的前提和基础,坚持以拆为先,大力推动由单片、分散拆迁,向依集中连片的区域性拆迁转变,不断掀起拆迁攻坚热潮。特别是面对一批历史性拆迁难题,迎难而上,啃硬骨头,先后创造了4天拆迁8万平方米的“耒马台速度”、14天拆迁11万平米的“汉霸庄速度”、10天搬迁324户的“刘家场速度”。占地5874亩的五仓区实现了当年拆迁、当年挂牌、当年建设,成为全省最大的单体连片拆迁净地,2—3年内可建成集商务、文化、娱乐、休闲于一体的现代化赵都新城。这几年城市拆迁的规模、力度和成效,在邯郸城建史上绝无仅有。在拆迁中,我们尤其注重以人为本,通过依法拆迁、和谐拆迁、有情拆迁、阳光拆迁、精细拆迁,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拆迁中得到实惠。特别是在主城区可以说是拆迁一户、致富一家,造福一地、稳定一方,深受群众拥护,实现了“要我拆”到“我要拆”的转变。


   (三)抓建设,全力打造精品工程。在推进拆迁的基础上,我们以大建设促进大变样,以精品工程塑造经典城市。重点抓了三个方面:一是着力推进事关长远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建设青兰高速、邯黄铁路、邯长邯济铁路、石武客运专线和邯郸机场即将升级改造等项目,一个立体化的综合交通网络正在形成。推进中华大街南北延、人民路东西延、邯武快速路等主城区路网建设,实施主次干道及小街巷综合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承载保障功能。二是着力推进提升形象的标志性工程建设。全面启动东部新区、丛台新城、北部新区、两湖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特别是积极推进丛台广场、传媒大厦、义商国际、南北环道路改造,商业步行街、游泳训练中心等一批地标建筑,提升邯郸“变”的幅度和品位。三是着力推进彰显魅力的城市景观建设。把城市文化和生态作为体现特色的两大突破口,着眼文化与建筑的有机融合,总投资12亿元的邯郸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主体即将完工。是邯郸历史上投资最大的文化基础设施项目,也是全省三年大变样最大的单体项目。占地约8200亩的赵王城遗址公园一期工程已完工。占地120亩的传媒中心项目也即将开工建设。同时,我们正在加快建设邯郸十大文化名人、十大文化脉系浮雕,重建邯郸成语典故苑,打造邯郸文化一条街等,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在生态建设上,着力做好水系和绿化文章,发挥邯郸“五河绕城”的优势,正在打造独具魅力的滨河休闲景观带,全面启动南湖、北湖景区二期建设,大力推进公园绿地、道路绿化,构建立体化绿网格局,“赵都+水系+绿网”的城市特色更加突出。


   (四)抓民生,全面改善居住条件。着眼把邯郸建成宜居之城、幸福之城,在圆满完成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建、旧小区改善的省定目标基础上,全力建好回迁房,目前,邯郸市累计开工建设回迁房21105套,竣工10562套,已安置9130户。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做到工作摆位、政策支持、资金保障、土地供给、后期管理“五个优先”,累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1.5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4.5亿元。并明确要求项目业主与建设部门签订协议,凡兑现不了承诺的,实行“黑名单”制度,有效保证了工期和质量。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各项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均已提前超额完成。提前一年实现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并轨,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较好地实现了应保尽保。2008—2009年,我市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住房保障先进城市”。去年代表全省接受了全国人大住房保障督查和国家审计署廉租住房专项检查,受到高度评价。今年7月和9月,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别在全国和全省介绍了经验。


   (五)抓管理,着力改善城市形象。坚持建管并重,按照“重心下移、分级负责、费随事转、责权统一、便于指挥、监督有力”原则,将10个方面事权调整下放,实施属地化管理、综合执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市容环卫管理体制。尤其是实施数字化城管,建成了全省功能最多、标准最高、规模最大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了由管理的粗放性向精细化转变、由执法的随意性向制度化转变、由工作的突击性向日常化转变。今年11月9日,全省设区市数字化城管系统正式运行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集中力量对城市重要节点和区域实施综合改造,深入开展了街道综合整治、既有建筑包装、广告牌匾规范、夜景亮化建设、城市家具提升五个专项战役,集中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城市公交站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城市家具,满足了群众需要,方便了群众生活,城市容貌更加靓丽。实施总量和项目双目标控制、“双百+否决”、“拔除烟囱、净化蓝天”等措施,城市空气和水环境明显改善。


   各位常委,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个三年”的要求,我们着眼早、立足干、追求实,今年10月27日,集中开工了总投资达798亿元的216项城建重点项目,在全省率先启动了 “三年上水平”工作。陈全国省长对我市的作法作出重要批示,赵勇常务副省长亲自出席开工仪式,并明确提出“三年上水平、全省也要看邯郸”的新要求。宋恩华副省长批示:“决心大,项目大,必能带来变化大。”目前,我们正在紧锣密鼓编制“三年上水平”工作规划,加快推进集中开工项目建设,决心在全省城镇化建设中率先领跑。


   下一步,我市仍将高标定位,事争一流,再次叫响“三年上水平、邯郸要先行”新目标,围绕“打造四省接壤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突出抓好“八项重点”:一是完善新格局。纳入“1+6”中心城市的6个组团,三年内实现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公用设施服务一体化、社会统筹管理一体化,提升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力。二是拓展新空间。推进中央商务区、商业步行区、化工整治区和滨河景观区“四区”建设,打造东部新城、赵都新城、南湖新城、梦都新城、丛台新城、北部新城和西部新城“七座新城”。三是打造新城网。加快城市水网、路网、绿网、管网建设,初步建成“三纵两横一环”高速交通网,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四是建设新市镇。突出土地置换、村镇合并和生态农业主体,着力建设20个城郊生态特色新市镇。五是塑造新景观。扮靓火车站、高铁东站“两大窗口”,树起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传媒中心、科技中心“四大中心”,建设东西南北湖“四大水景”,提高城市品位。六是聚集新产业。加快冀南新区、邯钢工业区、经济开发区、广府生态文化园区、漳河生态科技园区等产业聚集区建设,实现以城带产、以产兴城。七是提升新水平。实施数字化城管,构建责任明确、管理精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八是满足新期待。三年安排500亿元,用于住房安居、均衡教育、医疗卫生、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建设,让群众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

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8年5月,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的公布施行,对于全面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建设进程,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就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继续坚持好周学习制度,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两月集中学习一次,每次学习半天。为加强集中学习,提高学习实效,每年抽出一周时间集中学习,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集中学习可采用专题学习讨论、听取专题报告和讲座、交流调研成果和心得体会、外出考察等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把学习与调研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坚持“应用前”学习制度。在每次召开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之前,要集中组织学习与议题或课题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召开常委会会议之前,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会议将要审议的议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活动之前,要组织参加活动的人员学习与课题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召开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之前,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对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深入分析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增强会议审议、执法检查、执法调研的针对性。


   3、坚持日常学习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照常委会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抓好个人的日常学习,重点抓好与履职相关的人大基础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自学可以按照学习内容,结合个人工作,有重点地安排。要撰写好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必要时,常委会可以组织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观摩活动。


   4、加强培训与调研。常委会每年按计划集中组织和分批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会、培训班,定期提供政情信息,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主要工作情况,并根据议题审议需要,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及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专委(工委)组织的视察、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并围绕各项议题,仔细阅读会议材料,认真收集所在系统和单位群众意见和相关信息,拟好书面发言提纲,为审议发言做好准备。


   二、继续解放思想,创新人大工作


   5、开展询问和质询等职权的行使。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提出询问。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负责人及有关议题列席单位的负责人,应当认真解答、说明组成人员询问的有关问题。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一府两院”及政府组成部门的质询案。常委会可以对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


   6、建立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制度。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对报告内容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评价“一府两院”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重要标准。凡测评为“不满意”占半数以上(含半数)的,应当在主任会议规定的期限内报告整改情况。


   7、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健全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负责有关议题的常委会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对议题的审议发言,认真整理审议意见,确保意见的完整性和客观性。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反馈工作,对“一府两院”在规定时间对执行决议、决定情况、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以及向常委会反馈报告情况实施跟踪督办。


   8、建立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及决议、决定执行和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公布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对议题的审议发言,以及根据上述人员发言整理的审议意见和“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以及“一府两院”对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可以在本地的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9、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零距离联系选民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非直选代表,至少每年一次应当到原选举单位进行调研,听取原选举单位的选民对于县(市、区)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调研和零距离联系选民反映的问题,可以向常委会提交群众普遍关心的、充分反映民意的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并进行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三、完善各项制度,严肃履职纪律


   10、严格考勤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应当根据办公厅发出的通知,准时到会,全程出席。因生病、预先安排的出访、参加中央或省、市的重要会议不能出席会议或全程参加会议的,可以请假,其他原因一律不得请假。因上述原因请假的,需向办公厅提出申请,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出席的视为无故缺席。一年内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的,经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可以劝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应当全程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全程列席会议需要请假的,应当向办公厅出申请,由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除全体会议出勤情况在会议厅电子屏幕公布外,全体会议及分组会议出席情况,在常委会会议公报上公布,并不定期在本地新闻媒体上公布。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厅通报总体出席情况,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常委会向市委提出下一届是否连任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的依据之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年度出勤情况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书面报告。


   11、明确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常委会会议列席人员应当为市人民政府正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正副检察长;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室的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常委会举行会议,可以按照会议议题,邀请有关的市人大代表、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或者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有议题的列席单位,应当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派三位相关人员列席分组会议。其中,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列席会议,因故不能列席会议需要请假的,应当向办公厅提交书面申请,由办公厅呈报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并指派其他相关负责人列席。


   12、完善报告人制度。“一府两院”应当由市长、院长、检察长向常委会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市长、院长、检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时,可以委托副市长、副院长、副检察长到会作报告。涉及市政府多个工作领域或多个职能部门的综合性报告,市长可以委托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作报告,其他内容较单一的专项性报告,市政府可以委托相关职能部门的正职作报告,如部门正职不能到会,确需由其他分管副职作报告的,应当说明理由,书面报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综合性报告和较单一的专项报告由主任会议区分界定。


   13、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可以根据每次常委会会议的内容,邀请与议题相关或参加会前视察、调研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代表名单,由各委、办、室向选任工委提出拟邀名单,由选任工委研究确定并通知代表。


   14、组织好审议和发言。常委会会议一般采用分组审议方式,经主任会议确定的重要议题,可以采取全体会议审议或联组审议的形式。分组审议时,小组召集人原则上按照议题安排逐项审议,要积极引导组成人员发言。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作审议发言,如有发言提纲可以提前交会议记录人员。审议法规案时,在提出意见的同时,一般应当提出相应的修改方案。联组审议或全体审议时,由各组召集人归纳汇总本组审议意见,代表本组发言,其他组成人员也可以作补充发言。不同意见可以辩论,并可以根据需要选定熟悉相关知识、工作的组成人员做重点发言。


   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应当围绕议题,结合会前调研收集到的各方面意见和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利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见、建议,不得讨论与会议议题无关的问题。


   列席人员在分组审议议题时可以发言,也可以提出书面意见,由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转交有关部门研究。



关于制定《邯郸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

议事质量的意见》的说明

——2010年12月16日在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邯郸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蔺起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08年5月23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的施行,对于全面提高我市人大常委会整体素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区域经济中心建设进程,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认真研究,决定出台《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议事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将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最近颁发的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充分发挥宪法、法律和法规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主要是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借鉴了四川、湖北、广州等省、市人大常委会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15条内容。第一部分为“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考虑到2008年5月出台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已经对学习内容进行了规范,所以《意见》不再赘述。本《意见》主要对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的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途径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第二部分为“继续解放思想,创新人大工作”,规定了开展询问和质询等职权的行使、建立工作报告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形成审议意见、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建立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公布制度、创新执法检查方式、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零距离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等内容;第三部分为“完善各项制度,严肃履职纪律”,规定了常委会会议考勤制度、明确列席人员要求、完善报告人制度、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好审议和发言制度等内容。


   《意见》在改进和完善方面主要有六大亮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二是常委会可以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三是建立工作报告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制度;四是创新执法检查方式;五是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零距离联系代表和群众制度;六是严格考勤制度。规定建设学习型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方法和途径,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开创人大常委会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手段;规定开展询问和质询等职权的行使,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期间如何行使上述职权作了指引和规范;规定建立工作报告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制度,是常委会工作监督方式的创新,能够引起“一府两院”对报告有关专项工作的重视,强化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的力度;规定可以采取多种有效的执法检查方式,可以大大增强执法检查成效,为会议审议相关议题提供更加充分翔实的依据;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零距离联系代表和群众,将极大地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群众,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规定会议考勤制度,能够保证参会率,进而保证会议审议质量。


   以上说明,连同《意见》草案文本,请一并予以审议。



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基层

所队正规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0年12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在我就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主要成效


   全市共有30个县(市)公安局、分局、311个基层派出所、17个车管所、18个看守所、30个刑警大队、24个交警大队和21个巡警大队。


   近年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有效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把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摆上突出重要位置,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深入开展“三基”工程建设、“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持续公安推进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有效增强了基层所队的实力、活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夯实了维稳工作的根基,较好地履行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的神圣职责。


   (一)基础设施建设和警用装备明显改善。几年来,全市累计投资近亿元,新建派出所74个,改、扩建派出所111个,修缮派出所89个。所有警车全部统一了外观制式,所有派出所均完成了外观标识安装和建筑外观形象改造任务,基层所队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完成了以“小厨房、小浴室、小洗衣房、小健身房、小阅览室”为内容的“五小工程”建设,民警的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全市基层所队新增警车395部、电脑727台、通信工具1000余部,配备个人单警装备2275套、警用防护装备4596余件(套)、现场勘查器材115件,基层所队无交通工具、无通信工具、无办公电脑、无防护装备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投资4200余万元,新建看守所7个,完成16个看守所的监控设施更新改造,监管场所的环境进一步改善,监管安全得到保障。


   (二)基层所队实力进一步增强。一是通过政策引导、精简机关和新增警力一律分配基层等措施,积极增加基层警力、充实基层力量。近年来,全市公安基层所队共新增警力517名,基层一线实有警力达到4620名,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6.3%。其中,派出所警力2275名,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2.5%。二是按照基层高于机关的原则,建立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激励机制,19个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有基层所队长经历的达到了80%以上;近三年来受表彰奖励人员中基层一线民警达到80%以上;基层一线民警的津贴、补贴平均高于机关民警,进一步激发了基层所队的活力。三是积极推动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明确刑警大队为正科级,派出所、刑警中队为副科级,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工作的积极性。四是19个县(市)区公安局全部按标准落实了公用经费,基层所队经费不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警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一是在主城区建立和完善“四网一机制”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行扁平化指挥模式,明确交警、巡警和派出所民警的巡逻防控职责,形成紧密衔接、相互协作的整体防控网络。建立和完善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积极整合社会监控资源,将企事业单位安装的监控设施就近接入辖区派出所,对重点部位和区域进行实时监控,提高了基层派出所的防控能力。二是在县城区积极组建由巡警队或派出所负责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并在县城出入口和易发案部位安装监控设施,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县城区的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全市16个县城区全部组建了不少于30人的专职治安巡防队,多的达到近百人;18个县城区建成了县级监控平台,安装摄像机3492台,县城区治安明显好转,刑事发案大幅下降。三是以警务室建设为支点,大力加强农村和社区治安防控。全市建立了社区警务室195个、农村警务室601个,配备社区民警195名、驻村民警672名。与此同时,在农村地区总结和推广了鸡泽县农村治安协管员制度和磁县“一分钱创安工程”等工作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警力严重不足、防范薄弱的问题。


   (四)工作模式和勤务方式不断改进。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全面推行案件当事人回访回告制度、办事群众在窗口单位当场签署意见制度,让群众对办案、办事质量予以评判;建立基层所队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制度,积极推行治安预警和安全防范提示制度,密切了警民联系和沟通,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市区和城镇户籍派出所设立两名户籍员,工作日同时上岗,节假日轮流办公,确保每天都能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推行“交管服务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工作模式,建立了四个交管服务站、五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六个机动车检测服务站,分别提供办理证照、业务查询、车辆登记和检测等服务,就近为群众办理车管业务,成为“社区里的交警队、家门口的车管所”;改革市区交通事故出警模式,将原有市内三区3个事故出警点增加为10个,提高了事故处理效率,减轻了事故造成的拥堵。


   (五)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实战应用取得进步。大力推进公安三、四级网建设,28个县(市)区局全部开通了三级网,基层所队全部接入了公安主干网,实现了各类信息数据专线传输;完成警务综合应用系统平台搭建,通过各类警务应用系统,基层所队实现了对相关警务信息的实时录入、查询,提高了警务效能;全市846家旅馆全部纳入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网上管理和查询。2006年以来,利用该系统先后抓获网上逃犯近千名;完成标准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任务,实现了户口管理网上办公、人口信息实时变动,市内居民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和户籍项目变更、更正网上审批;建成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了租赁房屋、暂住人口网上管理;狠抓刑侦信息化建设,建成了“未知名尸体和失踪疑似被侵害人员系统”,完成了基层所队信息采集室建设和指纹活体采集仪配备任务,实现了“违法犯罪信息管理系统”与省厅联网。


   (六)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显著提升。抓住基层民警日常执法办案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健全执法执勤制度,制定出台了《案件审核审批规定》、《规范警情处置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了规范民警的执法办案行为;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五级审核审批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全面推行基层法制员制度,全市基层所队全部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案件审核把关;积极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在执法服务场所安装监控设施,为基层执法民警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对基层执法活动实行实时、动态监督。全市执法、服务场所监控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基层执法民警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配备率达到81%;建立民警“执法瑕疵档案”,把执法质量作为民警考核、任用和评功评奖的重要依据。


   (七)基层民警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认真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大力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模式,紧密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和警务实战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市局共举办股所队长轮训、警务实战、奥保安保、信息化应用等各类培训班43期,培训基层民警5258人次;按照“每年不少于15天”的标准,各县(市)区局对基层一线民警轮流进行集中培训,参训民警近两万人次,大大提高了基层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实战技能。加强日常管理,狠抓作风养成,认真落实“五条禁令”等警令警规,深入开展“学边防、守条令”夺标竞赛活动,积极推动学守“四个条令”常态化,基层所队作风“稀、拉、松”、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有效解决,所容队貌和民警的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通过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公安机关的整体战斗力明显提升。一是打击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刑事和治安案件逐年稳中有降,社会治安大局保持持续平稳。二是民警纪律作风明显提高,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和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4.6%和21.2%。三是公安队伍的形象进一步改善,群众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的的满意度大幅提高。近几年,市公安局在行风评议中始终位于优秀、先进行列。


   二、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几年不懈努力,我市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进步显著、成效突出。但是,与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相比,与艰巨的维稳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相比,基层所队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少数派出所办公用房问题仍未解决。全市有63个派出所长期租借房屋办公,其中丛台和邯山分局11个派出所面临拆迁,将无处办公。


   二是警力不足问题仍较为突出。全市公安机关现有警力7536名,占全市总人口的万分之八,远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通过近年来狠抓基层基础建设,基层所队警力不足状况有所改善,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全市311个派出所中,仍有70个警力不达标;大部分责任区刑警中队低于公安部不少于10人的要求;交警大队警力短缺问题,与剧增的机动车数量和艰巨繁重的交管任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受警力不足制约,一些基层所队在繁重艰巨的维稳任务面前疲于应付,难以把主要精力用于人口管理、阵地控制、情报搜集、信息采集等基础工作上,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


   四是民警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环境下,部分民警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应用等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主要思路


   加强公安基层所队建设,是做好维稳工作的根本,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关键。今后,我们将站在提高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体思路,以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为方向,继续狠抓基层所队建设,切实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夯实维稳工作根基,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快以信息化为龙头的 “三项建设”步伐,切实提高以基层所队为重点的整体战斗力,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强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破解流动人口、虚拟社会、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和“瓶颈”,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水平。


   三是整合警务资源,改革勤务警务模式,探索实行打防管控新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所队的综合警务效能,进一步强化打击、防控力度,形成整体打击防控格局。


   四是积极构建目标明确,程序清晰、考评规范、奖惩有据的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对基层所队的综合考核,激发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是立足眼前、着眼长远,努力将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当中,在财政、土地、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逐步解决基层所队和警务室在办公用房、装备及经费等方面的困难。


   六是根据维稳需要和经济发展,建立公安编制正常增长制度、定期招录警察制度和文职人员聘任制度,完善面向基层的激励机制,实行新招录人员一律分配基层一线、精简机关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基层力量,逐步解决警力不足、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七是按照正规化、职业化的要求,强化教育培训,狠抓纪律作风,不断提高民警的作风素质和业务技能,坚持素质强警,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推动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予批评指正!



邯郸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提出问题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0年12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执法检查后,我委对存在问题十分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并出台整改措施。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0月28日,我委召开了计划生育工作调度会,委主要领导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各级计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更新服务和管理观念,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抓协调、抓保障、抓考核,做到认识到位、决策到位、保障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积极整改,注重实效


   为进一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推向深入,候华梅副市长于11月2日对丛台区和邯郸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各级政府以这次人大检查为契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一是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二是营造宣传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四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与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五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在完善五项工作机制上有了新的突破。一是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协调与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经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是服务均等。流动人口享有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设施、文化产品等服务资源,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覆盖。三是信息共享。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逐步建立 和完善全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计生部门现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四是区域协作。建立协作双方或多方相互协调和齐抓共管的流动 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通过管方网站、电子或纸质文件等方式告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相应建立、省、市、县级交流制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五是双向考核。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年度考核,落实“一票否决”。


   三、健全机构,保障流动人口计生经费投入


   为了解决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我们专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县级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配备2名以上专管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配备至少1名专门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各县、区(市)的城区内流入人口达到300人以上成立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管理城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达不到300人的由县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直接管理。县经费投入要达到流入人口人均18.38元。截止目前,19个县区(市)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马头工业城、高新开发区没有成立),其中9个属于行政编制,10个属于事业编制,共计59人。全市共投入经费535.55万元,大大高于省要求的220.00万元的标准。


   四、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1、为大力推进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自去年7月初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以来,我市实施逐级培训,强化督导,紧紧围绕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等重点环节进行工作部署。最初数据库的建立是通过信息采集和现有国家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以及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相互印证,保证了个案信息真实有效。但经半年信息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仍未达到50%,为确保“一盘棋”目标的实现,我们加大督导和考核力度,加大得分权重,一周两排队,限期完成录入任务。一些县采取了有效措施,加大了人力、财力投入,截止今年8月底,全市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人数达82万人,占当时全市流动人口总数的90%以上,达到了省的要求。2、开通了邯郸市流动人口之家网站(www.hdldrk.com),实现服务管理信息化。“河北邯郸流动人口之家”网站于今年7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这在我省,乃至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针对流动人口提供专门计划生育服务的网站,该网站主要设立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服务指南、区域协作、就业信息等十大板块,为基层工作搭建了交流平台,为流动人口提供了包括政策咨询、务工服务、购销指南、生活常识等各类服务,自开通以来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更赢得了广大流动人口的一致好评。3、较好地落实区域协作制度。上半年,我市同全国428个地市签订了双向协作责任书。多数县还与周边县建立了相互协调的关系。市人口计生委在永年县召开了邯郸市、邢台市两市六县(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会议,加强了与周边省市的联系与协作,为区域协作架起了信息沟通的桥梁。4、为及时沟通信息,我们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在全省和邯郸市分别建立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群,它就像一个开放的大课堂,各地在工作上遇到了什么问题或有好的经验都可以在网络上讨论、学习、交流,真正做到了网络互通,信息共享。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执法

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10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俊祥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重点对我市2008年以来贯彻实施《工会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市总工会、邯钢工会和武安、邯郸县、广平、馆陶等市、县政府和工会的汇报。召开了由国资委、人社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信局、法院仲裁机构、企业工会和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通过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我市《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工会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2008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和工会高度重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发展了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了我市工会工作中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解决,在贯彻落实《工会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大了《工会法》学习宣传力度。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向全社会宣传《工会法》,掀起了学法、普法高潮。一是成立了邯郸市工会法律法规宣传贯彻领导小组,完善了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和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日活动,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深入基层开展法律讲座,参加全省法律知识竞赛,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上街宣传等形式,强化对工会法的宣传学习。三是购买、印制《工会法》的宣传资料。2008年以来,市总工会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2场,上街集中宣传6次,全市受训职工60多万人次。通过这些活动,提高了各级党政干部、企业经营者依照《工会法》办事的法律意识,营造了学法用法、依法治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形成了促进《工会法》贯彻落实的良好格局。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工会法》的贯彻落实。一是针对邯郸实际就如何做好工会工作、以党建带工建促进基层工会组织发展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通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听取专题汇报等形式,加大对《工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改进执法工作、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进一步做好《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大量指导性意见;三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强化实施《工会法》的责任,建立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等制度,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进行沟通、协商,并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保护、企业改制破产、职工救助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司法、仲裁机关也依法加强了对涉及《工会法》的各类案件的审理,维护了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在我市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工会法》的贯彻落实。


   (三)推进了基层工会组建工作。为不断加大工会组织建设,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求,准确把握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职工队伍变化的特点,创新建会形式,拓展组建工作,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稳步提高。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会建设、县级工会建设得到了新提高,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的引领示范和带头兵作用。二是非公经济组织和外资企业工会的组建取得新进展,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建设成效显著。三是劳务派遣工入会取得新突破。目前全市建立了6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会,发展会员4415人,通过用工企业直接发展劳务派遣工会员8400人。四是乡镇、村级工会建设得到了加强。市委组织部同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村工会的组建工作。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推进会、调度会和现场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促进了乡镇、村的工会建设。全市214个乡镇和25个街道全部建立了总工会,4905个行政村建立了工会组织。


   (四)建立健全了职工的维权机制。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职工维权机制的建设。一是完善了工资协商机制,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我市已连续三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月”和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等活动。今年,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会议”,有力的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180家各类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对于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预防、化解劳动争议,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完善民主管理机制,维护职工民主权益。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始终坚持强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厂务公开,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市4698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有835家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三是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机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县两级工会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站,积极开展困难职工法律援助活动,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0132个,大量的劳动争议通过调解组织予以解决,这对维护职工利益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健全三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完善了劳动保护机制,维护了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五)加强了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帮困解困活动,为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的服务和全方位救助。一是为纳入档案管理的特困职工提供日常救助和节日集中救助服务;二是对有重大疾病的工会会员采取医疗互助活动。三是对失业人员采取再就业援助行动。2008年以来共培训职工20204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0522人,向外地输送农民工22481人,同时连续五年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对考入大专以上院校的特困职工子女进行救助,收到了显著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会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工会法》的执法主体认识错位,认为贯彻《工会法》是工会内部的事,因此对工会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个别企业领导和职工对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性和对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特别是一些民营、外资企业,对组建工会不重视、不积极。近几年来,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逐渐增加,部分人员不了解工会组织和《工会法》,还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部分企业职代会作用不能很好发挥。一些企业不能依法定期召开职代会,职工代表监督检查、提案和质询等权利没有得到保障;一些企业存在以文件、决定代替职代会决议的错误做法;个别改制企业重大事项不向职代会汇报,重要决策也不经职代会同意,只是少数几个领导说了算,职代会形同虚设;还有一些企业职工董事、监事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有发生。一是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建制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约率不够高,有的虽然签了,但流于形式,各类社会保险交纳率还比较低;二是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不到位,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事故隐患多;三是部分停产、半停产的改制企业职代会长期不换届,活动不正常。


   (四)个别县区工会法律援助人员短缺,工作人员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会法律援助资金不足,缺少办公场所;工会法律援助同司法、劳动、信访等部门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


   三、几点建议


   贯彻实施工会法律法规,直接关系到职工权益的维护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工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一)进一步加大工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要把《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同其它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同“六五”普法结合起来,运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要督促、教育和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认识工会的性质、作用,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要支持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工会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政府及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和制约手段,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实工会干部力量,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工会工作要突出维护职工权益这一重点,尤其是在机构改革中要注意维护工会组织权益和地位。要依法保护工会经费和财产,确保工会经费按时到位和财产不受侵占。


   (三)进一步强化维权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司法机关和工会组织要把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一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工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二要努力扩大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工会要积极履行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责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签订、履行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进一步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各级工会要同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商解决在法律援助中遇到的困难。要加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壮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增加法律援助资金数量,有效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邯郸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工会法》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0年12月16日)


市人大常委会:


   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职工是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主力军。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工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省、市委确定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方针,重视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作用,尊重职工主人翁地位,保证职工参与企业改革,积极维护职工劳动、就业、分配等项合法权益,注重发挥全市职工经济建设主力军作用,实现了促进工会组织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加快经济发展“多赢”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学习,坚定依靠职工意识


   近年来,邯郸市政府积极推进《工会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学习贯彻,不断强化各级领导、法人组织、广大职工贯彻落实工会法律法规的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强化教育,将《工会法》列为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抓住全市公务员轮训的有利契机,将《工会法》作为科级以上干部的学习内容进行强化学习,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坚定了全市各级党政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工作方针,在工作坚持做到了“四个不变”:一是坚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不变。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必须牢牢坚持。二是坚持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不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更加突出。三是坚持工人阶级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不变。工人阶级识大体、顾大局,有组织、讲纪律,能够自觉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四是坚持始终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宗旨不变,最大限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我们努力把握好新形势下职工的利益诉求,切实增强维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表达权、参与权。保证职工代表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厂务公开、校务公开等活动,推进职代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并要求企业改制、土地转让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通过,确保职工在知情中参与企业管理。二是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在金融危机爆发时,通过开展不同重点的工资集体协商审查,保证了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工资适度增长。2008、2009年,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增幅连续两年全省第一。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我们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3月5日启动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全市1200多家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均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全市各类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我市还认真落实省政府劳动合同管理三年规划和市政府劳动合同管理计划,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重点加强对改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的管理,年内改制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5%以上。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和以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支付为重点的“春暖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劳动监察立案1221起;督促补发职工工资1234.53万元,其中督促补发农民工工资740.33万元,督促补缴社会保险费564.37万元;督促补签劳动合同1.77万份。三是支持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支持工会加大组建力度。重点加强餐饮、宾馆、超市等商贸旅游服务行业非公企业工会组建,积极组织农民工入会。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工会巩固完善依法直收、财政划拨和地税代征“三管齐下”的工会经费收缴格局。多年来,市财政直接划拨财政供养人员工会经费的比例一直保持足额到位,并不断加强县级财政直接划拨工作的督导力度和地税代征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县级财政直拨比例逐年提高,地税代征的覆盖面不断扩大,确保了工会经费的稳定增长,为工会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注重加强与工会在动员职工参与社会和企业管理方面的合作。市和12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研究经济工作特别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邀请工会参加,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还注重加强指导,市县两级建立健全三方会议制度建设,加强劳动、工会、企业三方沟通协作,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同时要求县(市、区)政府和各政府部门在各项工作中,都要注重充分吸收工会意见,确保各级政府的决策部署实现和维护职工利益。


   三、多措并举,保生活、促就业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有效保障了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近年来,全市累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3万名,其中市本级8800余人,涉及无物业治安巡防、保绿保洁、城管协管、交通协管、社区计生协理、居家养老护理等十余类岗位。目前全市年度从就业资金支出约1.7亿元,其中市本级1亿元,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项社保补贴及岗位补贴,年人均约13787元。目前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养老、医疗有了保障,人员思想稳定,同时也为社会管理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解决下岗职工并轨遗留问题。为105家关闭停产企业的3.6万名职工办理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手续,累计支出并轨资金5.6亿元,用于解除关系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社保欠费和内退、协保人员每年的社保补贴。三是应对金融危机帮扶困难企业。2009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帮扶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实施困难企业促就业和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全年共认定受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472户,涉及39.8万人次,直接落实帮扶资金4亿多元。其中,从失业基金中支出1.8亿元为困难企业发放岗位补贴,受惠职工8万人。四是加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为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就业的吸纳作用,加强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我市在开展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的同时,对生产经营中遇到资金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贷款资金扶持,解决企业的燃眉之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0286.5万元,直接扶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自谋职业1942人,带动失业人员再就业10417人。其中:为71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13575万元。支持工会开展节日“送温暖”、“金秋助学”活动、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等活动。每年开展元旦、春节和国庆、中秋两个双节救助。2010年,按每人每双节200元,支出1600万元,用于救助750余家企业的困难职工7.8万人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覆盖面,目前全市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各达到95.95万人、61.84万人、67.49万人、168.8万人和39.7万人。


   四、创新举措,在改制中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近几年来,我市的国企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职工在改革中的利益和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和保障。一是制定政策。出台了《邯郸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有关政策规定(试行)》(邯政[2004]13号)、《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政策补充规定》([2007]68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对国企改制中转换职工身份、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调整劳动关系、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有关费用计算基础和计算办法、生活费发放等做出了具体详细的明确规定,之后,又研究制定了补充规定,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所需费用,由政府先期垫付资金。政府先期垫支的项目,包括职工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安置费、拖欠工资、拖欠集资款本金及利息、拖欠养老失业保险、独生子女奖励费用、工伤等13个项目,基本上涵盖了职工在改革中应有的合法利益。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在政策制定上确保了职工权益不受侵犯,保障了职工在改革中应有的合法权益。2009年底,为加快企业改革与发展,制定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旧厂改造退城进郊产业升级的意见》,通过实施退城进郊、破产重组搬迁改造、退二进三就地转型等多种形式,招商引资,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促进企业发展,满足和扩大职工就业。目前,已有26户企业启动实施了退城进郊产业升级。二是创新改革思路。坚持以保企业、保产业、保就业、促发展为目的,改变过去单纯抓破产、“关门走人”的做法,采取改制、破产重组、划转整合、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等多种形式,促进了企业重组再生,拓宽渠道,妥善安置职工,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如发达集团破产重组,涉及7户企业、2万多名职工,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纺织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经过多次调研、咨询论证、反复修改完善,确定了以发展壮大产业为目的,以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以破产重组为契机,以分流安置职工为先导,以搬迁改造和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搭建平台、分流安置、收购重组、搬迁改造、扶持发展”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破产重组。目前,新重组的邯纺公司已组建完成,引进了先进的生产设备,5万锭项目竣工投产,9000名职工得到妥善安排,企业改革平稳推进。三是破解资金难题,妥善安置职工。以前,企业破产时间短的四、五年,长的达十多年。主要是由于资金短缺,资产质量差、变现难,职工得不到妥善安置,职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为破解资金难题,邯郸市政府在2007年下半年,从省开行贷款11.8亿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亿元,对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所需费用,由市政府先期予以垫付,实行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的办法,使邯郸国企改革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得到了一次性比较好的解决,职工的切实利益得到了保障。截止目前,我市用于垫付13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3.544亿元,垫付棉二公司职工安置费3亿元,共安置职工19042人。在职工安置上,以人为本,拓宽渠道妥善职工,维护职工利益,促进了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


   五、弘扬劳模精神,为邯郸经济发展凝心聚力


   邯郸要打造冀中南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建设区域经济中心, 必须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力军作用。为此,我们积极开展劳模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劳动精神,激励职工建功立业。2009年“五一”前,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劳模表彰大会,表彰了100个先进集体、500名劳动模范,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的骨干带头和示范导向作用。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劳模管理,积极开展劳模疗休养,市政府每年拨出60万元专款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市级困难劳模救助,有效地营造了“劳动伟大、劳模光荣”的社会氛围。我们还大力支持工会通过一系列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投身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战场。结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种类职工大学、技工学校等平台建设,开展了“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职工建功立业能力。积极鼓励全市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节能减排、三年大变样、争创省百强民营企业广泛开展“四大劳动竞赛”,为保增长促发展作贡献。我们还积极鼓励开展 “十大金牌工人”、“百名能工巧匠”和技术创新能手、标兵、“职工创新工作室”命名表彰活动,有效地激发了职工的创新活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报告当否,请审议。



邯郸市人大农经委

关于农村低压电网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0年12月1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安排,市人大农经委在董庆民副主任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农村低压电网改造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听取了市供电公司该项工作的汇报,和临漳县、邱县等县的农村低压电网建设情况介绍,并到鸡泽县、魏县进行了实地调研。调研中,深入乡村查看农村电气化村建设和电网完善、升级、改造前后效果,听取相关部门和乡村干部的情况介绍;到田间地头与农民交流,了解农业排灌设施改造建设情况,征求基层群众对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还到部分供电所察看了解电力部门便民服务情况。随后与相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县电力公司的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基 本 情 况


   截至2009年底,邯郸供电公司农网共有35KV变电站207座(不包括用户站),主变408台,总容量3242.15MVA。农网35kV在运线路共计344条,总长2256.175公里,其中:架空线路2223.653公里,电缆线路32.522公里;架空地线904.312公里;杆塔共16326基,其中:角塔985基,管塔707基,水泥杆14634基。


   10kV在运线路共计1407条,总长19970.7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19754.43公里;电缆线路216.4公里;架空绝缘线路472.5公里;角钢(管)塔823基;水泥杆286200基;10kV线路断路器1934台;隔离开关11935组;电容器1142组,容量107.332Mvar。局属配变24781台,容量2913.2MVA;用户配变21181台,容量3401.1MVA。


   我市农网建设自1998年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一、二期农网改造。一期工程于1998年11月启动,2001年12月结束;随即开展的二期工程于2003年7月结束。一期农网计划投资127000万元,二期计划投资37712万元,共计16471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64615.08万元。通过对农网一、二期改造建设,切实优化了电网结构,改善了电压质量,提高了供电可靠性,开拓了电力市场,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工副业、养殖业、种殖业、个体加工业迅速发展。


   第二阶段:农网完善工程。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生活习惯逐渐改变,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量逐年递增。为满足新形势下农村用电需求,配合中央拉动内需、国家家电下乡政策,我市于2008年、2009年总投资17720万元推进农网完善工程。该项工程重点解决农村配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满足农村生活用电负荷增长,使农村供电环境得到了优化,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和好评,收到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阶段: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该工程计划于2010年至2012年进行。其中2010年计划,省发改委今年10月刚刚下达。我市供电公司2010年农网改造升级工程35KV及以下总投资12100万元。2011年、2012年计划尚未编制,预计总体投资规模逐年递增,主要用于35KV及以下农网建设,并向10KV及低压项目倾斜。适当安排农业排灌电网改造项目。


存 在 问 题


   全市电力系统为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保障水平,在保证农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纵观全市农网建设,其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缺口较大。我市自1998年前后进行农网改造工程,随着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如今改造之后的农网已经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供电部门面临很大压力,工作任务繁重,资金需求量巨大,在充分利用省电力公司及中央财政资金的同时,建设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缺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电网建设、电气化村建设和低压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进程和质量。


   二、农业排灌电网建设亟需加强。我市于1998年开展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未覆盖农业排灌电网。历时十多年,由于农业排灌的实际需求不断上升,逐渐形成了农村排灌配变及低压线路产权的多样化,主要有供电企业、村集体和个人等多种形式。由于产权的多样化,使得农业排灌线路设备在维修、维护以及用电管理上出现复杂局面。由此导致设备老化、安全隐患多、机泵管带费搭车收取、线损高等问题。


   三、电网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进一步优化。农村电网完善、改造升级工程,以及电力设施的维护、清障等项工作,由于大多需要直接面对乡村群众等多种原因,目前这些工作中存在占地协调难、征地赔偿费用大大超过既定赔偿标准等问题,施工受阻现象比较严重,工程造价控制困难,干扰和制约电网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另外,随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凸现出了诸如农村发展缺乏科学规划,居民住宅建设、树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电网的安全、高效运行带来了严重威胁。各级电力部门根据自身职责为解决这些问题做了大量细致工作,但是,农村个别房屋、树木与电力线的距离仍然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给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


几 点 建 议


   农村电网在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供电质量和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三农”工作的成效。为更好地发挥电力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建议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规律,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大力开展电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使相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明白用电、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同时,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以规范化的服务、人性化的服务,赢得农民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供电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多方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供电公司要在高效运用好省、中央建设资金的同时,千方百计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最大限度弥补资金缺口。各级政府要站在关注民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高度,切实提高电力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调剂财政资金,向农网建设适度倾斜,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项工程顺利进行,使电力系统为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排灌电网建设力度。农业排灌与农民群众紧密相关。由于产权的多样化、排灌设施及电网运行质量差、存在搭车收费现象等,农业排灌领域成为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因此,进一步加大农业排灌电网建设力度势在必行。供电公司要多方筹集资金,利用好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将农业排灌电网建设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中的重点加以推进。各级政府应积极探索,出台农排改造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供电部门尽早完成“井井通电、户户持卡”的排灌改造工程。


   四、多方携手联动,优化电力发展的外部环境。针对村民用电安全意识较低,线下非安全距离盖房、植树;电网治理改造工程建设征地、占地协调困难,施工受阻现象日趋严重等问题,在电力部门积极做工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实时调整征占地补偿标准的同时,公安、土地、建设、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电力设备故障,减轻农村低压电网治理改造的阻力,保障电力施工顺利进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程常青为邯郸市统计局局长


任命:


贾振之为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决定免去:


王继平的邯郸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


吴国良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金国同志辞职的决定

(2010年12月15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金国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意见


(2010年12月16日邯郸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2月1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东部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市人大农经委关于农村低压电网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书面),形成如下审议意见。


   一、关于我市东部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按照《东部振兴规划纲要》的总体思路,紧紧抓住制约东部振兴的关键环节,科学规划,狠抓落实。以“两铁、两高、六路、四网”为重点的14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扎实推进,200个亿元以上项目实现开竣工,东部十县发展步伐明显加快。1-10月份,东部十县共完成全部财政收入15.9亿元,同比增长42%;城镇固定资产投资443.7亿元,增长2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9.5亿元,增长28.1%,增速分别比全市高24.7个、6个和13.8个百分点。


   总体看,东部振兴工作在近几年实施重点项目攻坚年、开展“三年大变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取得了良好开局,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东部十县发展不平衡,有的县思想不够解放,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自主做大做强的意识不强;二是东部部分县园区建设起点低,特色不明显,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三是扶持东部发展的部分政策措施还未落实到位,一些县对优惠政策理解不深不透,对口帮扶工作不到位。为此,会议要求:


   (一)解放思想,充分调动东部县自主发展的积极性。实施东部振兴战略,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提升邯郸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东部县要认真领会东部振兴战略的政策精神,抢抓历史机遇,加强对省、市优惠政策的研究,用足、用好、用活各项优惠政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等、靠、要等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观念枷锁,强化主体意识,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规划并抓好落实,靠自身实力的提升促进东部快速发展。


   (二)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展东部县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建设是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东部县要发展关键靠项目。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重点和投资方向,依据各县资源和产业基础,帮助东部县谋划一批对发展支撑作用大、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实现工业立县兴县。东部各县要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其产业定位,确定一到两个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也可采取“小规模大集群”方式发展具有县域特色的传统产业。要跳出环境高污染、资源高消耗、发展高投入的传统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向园区聚集,提升园区经济的规模和水平,对具备升格条件的工业园区,要指导、帮助其积极向上争跑,争列省级工业园区,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培育东部次中心城市,带动东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为东部县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实现东部振兴,不仅仅是东部十县的事情,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市直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能,通力合作,指导东部各县制定振兴发展具体规划,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振兴东部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大对东部县的政策倾斜力度,吸引大企业、大项目到东部县安家落户。要根据东部县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帮扶对象,搭建东中西部和重点企业间互助合作共同发展的平台,鼓励、引导中西部和重点企业积极参与东部振兴,形成东部振兴强大合力,加快东部振兴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关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市政府紧紧围绕建设区域经济中心战略目标,以“双十百千工程”为突破口,集中精力抓投入、上项目、促发展,全市项目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批投资超50亿元、上百亿元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新兴产业项目比去年增多;大项目引领作用明显;产业结构逐步优化,装备制造业投资超过钢铁业,成为工业投资第一大行业。1-11月份,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0.2亿元,占年计划的135.1%,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9.4亿元,占年计划的126.5%,提前完成全年任务。但是,也应该看到项目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一是项目建设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还不突出,有些新上项目见效慢,对财政贡献率低;二是东部县重点大项目、战略支撑项目少,发展后劲仍显不足;三是项目建设的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为此,会议要求:


   (一)解放思想,创新理念,以项目建设促进结构调整。要以项目建设统揽全市经济工作大局,牢固树立“抓发展就是抓项目,抓大项目好项目就是抓科学发展”的理念,强化项目立市意识,充分认识项目建设对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性。坚持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毫不放松的上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形成全市上下抓项目,凝心聚力促发展的工作局面。新上项目要重视结构调整问题,以项目结构的优化,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形成多点支撑的现代产业布局,努力实现项目建设更大突破,为我市加快发展、加速转型夯实基础。


   (二)超前谋划,因地制宜,加快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国家产业政策,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集中力量谋划储备一批对发展支撑作用大、市场前景广阔的主导产业项目,争取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列入省、国家规划“盘子”,提高重大项目谋划储备的质量和效益。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减轻“十二五”节能减排压力,使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健康快速推进。全面加快园区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科学选择、培育和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加快构建附加值高、关联聚集度强、生态环境好的特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聚集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对经济欠发达的县,按照“一县一园”的要求,合理选择产业定位,打造项目聚集平台,实现项目集群发展。对具备升格条件的园区和项目,加强指导帮扶,争列省级园区和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强化在建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建设周期,力争早日投产达效,提高财政贡献率。


   (三)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服务措施,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加快项目建设,环境问题至关重要。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严格考核,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配套工作畅通无阻,为投资者提供优惠的政策、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加大市场融资和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政银企三方对接机制,不断拓宽融资渠道。要充分利用沙荒地、岗坡地、河滩地,有效增加项目用地,同时对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的国有土地进行整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容积率。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服务项目建设,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好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关于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开展以来,市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紧紧围绕“五项基本目标”和现代城市“六个基本特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做城市就是做民生、做产业、做城乡统筹发展,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以前所未有的超常举措,举全市之力,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使我市城镇建设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我市城市化建设走上了一条科学、健康、快速发展之路。大城市框架逐步拉开,城市功能不断增强,数字化城市管理迈出新步伐,城市品位大幅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现代城市魅力更加凸现。


   为促进我市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顺利实施,会议要求:


   (一)强化规划的前瞻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建设的引领作用。市政府要按照生态宜居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准,高标准地做好“三年上水平”规划编制工作。城市规划要留足发展空间,统筹安排道路、公交、医院、学校、商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 “断头路”和交通拥堵问题,缓解市内交通压力;要把建筑风格的设计与自然人文景观和延续历史文脉有机统一起来,彰显我市历史文化的独特风格和魅力;要牢固树立“规划是法、执法如山”的理念,切实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


   (二)注重城市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衔接,进一步提高产业对城市发展的支撑作用。“1+6”中心城市发展规划的制定拓展了发展空间,城市的发展需要产业支撑和带动。要加快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发展,在落实既定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产业集聚区在资金和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发展步伐。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更好地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管理手段,全面整合规划、道路、交通、房管等城市信息资源,尽快实现资源共享。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市场管理、城市应急抢险救援等问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实现城市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注重改善民生。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民生工程建设,注重宜居环境的改善,打造美丽、和谐、生态旅游文化名城。要切实加快回迁房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让拆迁群众按时回迁,让低收入群体尽快享受到政策的实惠。要注重抓好社会和谐与稳定,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稳妥地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使广大百姓真正享受到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得到更多的实惠。


   四、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监督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把公安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来抓。通过深入开展 “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强化了内部管理,使公安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改善,基层的警务装备和经费保障得到了加强,有力推动了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较好地履行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我市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基础设施和硬件建设发展不平衡,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仍有基层所队租房办公,条件简陋;二是公安机关特别是一些基层所队警力不足,给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和压力;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等。为此,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对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认识。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巡警队、交警队等单位是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的基本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对于提高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基层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性,要认真研究基层正规化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总体思路,以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为方向,加强领导,把基层正规化建设抓紧抓好。


   (二)要加大对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的投入。保障一定的经费是做好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工作的前提。因此,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要加大对基层正规化建设的投入。要按照“科技强警”战略,加强公安装备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努力实现公安网上办公、办案和利用信息化手段侦破案件等,同时将基层所队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建设统一发展规化,对无(危)房所队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三)要继续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以基层正规化建设为契机,遵循“轮值轮训、战训合一”模式,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总体能力和水平;要继续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加强对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热爱警察岗位,积极奉献为民的思想;要继续加强岗位练兵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体能、业务、技能素质,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战斗力;要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努力帮助解决干警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要严格管理,严肃处理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五、关于农村低压电网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十多年来,全市电力系统为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保障水平,通过对农村低压电网的不断改造、完善和升级,优化了电网结构,改善了供电质量,开拓了电力市场,减轻了农民用电负担。农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等不断提高,有力配合了中央拉动内需、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的贯彻实施,对改善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全市农村低压电网建设中仍然存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农业排灌电网建设比较薄弱、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等困难和问题。为确保农村低压电网建设顺利进行,更好地发挥电力工作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作用,会议要求:


   (一)做好宣传培训工作。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规律,利用多种途径、多种方法大力开展电力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活动,使相关法律法规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明白用电、科学用电、安全用电;同时,要认真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职工特别是基层一线职工的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以规范化的服务、人性化的服务,赢得农民群众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进供电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二)多方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供电公司要在高效运用好省、中央建设资金的同时,千方百计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最大限度弥补资金缺口。各级政府要站在关注民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高度,切实提高电力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意义的认识,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调剂财政资金,向农网建设适度倾斜,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项工程顺利进行,使电力系统为提高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排灌电网建设力度。农业排灌与农民群众紧密相关。由于产权的多样化、排灌设施及电网运行质量差、存在搭车收费现象等,农业排灌领域成为了农村社会矛盾的爆发点。因此,进一步加大农业排灌电网建设力度势在必行。供电公司要多方筹集资金,利用好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将农业排灌电网建设作为当前一个时期工作中的重点加以推进。各级政府应积极探索,出台农排改造相关政策,大力支持供电部门尽早完成“井井通电、户户持卡”的排灌改造工程。


   (四)多方携手联动,优化电力发展的外部环境。针对村民用电安全意识较低,线下非安全距离盖房、植树;电网治理改造工程建设征地、占地协调困难,施工受阻现象日趋严重等问题,在电力部门积极做工作,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实时调整征占地补偿标准的同时,公安、土地、建设、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电力设备故障,减轻农村低压电网治理改造的阻力,保障电力施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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