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王进江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3月24日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进江、武金良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陈俊和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