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9年8月29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高建平为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刘运岭为邯郸市民政局局长;
赵琰辉为邯郸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任命:
贾在峰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燕、刘峰、袁丽芬、岳桂芹、李晓敏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董少刚、李永超、赵伟平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高建平的邯郸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运岭的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韩贵利的邯郸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
王爱民、韩双军、孙琪、靳海平、陈永顺、张怀民、高占华、夏连锋、李江、周晓东、李林萍、贾亮军、肖培增、王有铭、李风兴、马丰光、张德青、施英、金润山、周玉华、李向英、李继军、杨梅英、刘晓乾、李继忠、李建新、李建国、程现国、贺艳彬、康志国、殷树森、任利霞、房存武、李刚、黄火年、徐海清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孙洪涛辞去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